
朱健民律师
实名认证执业资格广州 ·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所
执业 31 年 · 综合评分 4.9
律师简介
朱健民律师: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曾任法院法官,现任仲裁员。 2001年辞去法院公职在广州从事律师工作。 在诉讼方面,熟悉审判规则,具有法官严谨、审慎的工作思维,亦有律师的灵活思维、逻辑严密的思维特点,能迅速理清法律关系,抓住有利关键环节,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2年代理某央企工程施工导致的行政复议案件,成功撤销处罚决定,获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果奖”; 2015年获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果奖 ”:因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历经4年努力争取,成功办理申请广州市检察院抗诉案件,使客户从承担3700万元债务改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代理建设银行诉蓝粤集团贸易融资信用证开证案件(案件争议标的2亿元),本案从广州市中院、广东省高院一直打到最高人民法院,最终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包括提单权利质押优先权)得到支持,该案2017年被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一带一路”十大经典案例之一; 2023-2024年为某建筑公司提供诉讼法律服务,该公司在施工过程中被业主无理强制退场,在管理极不规范,无监理、无图纸、无签证情况下,在我方被起诉只同意支付20万元工程款的情况下,我方提起反诉,最终一审审中院、二审高院均支持我方工程款120万元、停工窝工损失500多万元的反诉请求。 为某央企2.8亿元项目施工合同纠纷诉讼中获得是胜诉; 帮助广州花都某工业园区破产重组成功提供法律服务; 为广州某某投资公司近10亿元收购某酒店公司100%股权提供法律服务,并成功改造成公寓销售; 成功办理央企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四川省拥有一级资质的某建筑公司。 2019-2022年为聂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辩护,在公安局获得取保候审,并最后作撤销案件处理。《聂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撤销案件法律意见书》2023年获广州市律师协会“优秀法律文书”三等奖; 民事案件经典案例: 2010代理广州市建筑置业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针对要我方当事人支付3700万元款项的败诉生效判决书,在法院查封公司30套房、扣划160万元现金的被动情况下,朱律师通过申请广州市检察院抗诉,历经4年时间,2014年广州市中级法院判决驳回广州市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最终执行回转被扣划款项并解封房产,为当事人挽回损失3700万元。此成功案例,朱健民律师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14年度“业务成果奖”。 2023-2024年为某建筑公司提供诉讼法律服务,该公司在施工过程中被业主无理强制退场,在管理极不规范,无监理、无图纸、无签证情况下,在我方被起诉只同意支付20万元工程款的情况下,我方提起反诉,最终一审审中院、二审高院均支持我方工程款120万元、停工窝工损失500多万元的反诉请求。 2021年办理某央企建筑公司行政处罚案件,代理该公司申请行政复议,获得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胜利成果,2022年获得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果奖” 代理某央企2.8亿元项目施工合同纠纷获得胜诉 2023年代理广东东篱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诉胡国锋、佛山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广东东篱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诉福建锋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佛山市顺正特种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诉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土地发展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案六件案件。 2013年朱健民律师带领八人律师团队,代理广东省建设银行办理某某集团、某某海运公司等五被告涉案本金22亿元项目系列案件,涉及案件类型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信托收据贷款、保理、银团保理、固定资产抵押贷款、银团固贷等,经过5年努力,所有已经判决的诉讼案件均获得完全胜诉,并已执行回款近8亿元。 其中,代理建设银行荔湾支行诉蓝粤集团贸易融资信用证开证案件(案件争议标的2亿元),本案从广州市中院、广东省高院一直打到最高人民法院,使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包括提单权利质押优先权)得到支持,该案2017年被评为最高人民法院 “一带一路”十大经典案例之一。 2022年-2023年代理广州晟启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海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合作合同纠纷案,本诉诉请3000万元、反诉诉请2000万元,历经一审、二审,对方先后更换六位律师参与办理本案,最终我方取得满意的办案结果。 因公司网络平台的电子数据被存储公司删除,代理案件帮助广州帮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维权,经过6次开庭,最终获得赔偿120万元,这是我国首例电子数据丢失索赔获得诉讼赔偿案件。 代理广东永基建筑基础股份有限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第一塑料电器有限公司因工程施工造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纠纷案,经过法院主持多次鉴定,工程质量鉴定、财产损害成因鉴定、财产损害程度鉴定、工程修复费用鉴定,最终为我方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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