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拓网
当前城市:北京查看全部城市|共找到 3 位律师1 / 1
  • 石磊
    石磊认证律师执业 25 年 · 评分 4.9
    北京 · 北京庄和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 / 劳动纠纷 / 合同纠纷 / 刑事辩护

    石磊律师,1994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公诉二处,2002年后先后在多家大中型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 现就职于北京庄和律师事务所 石磊律师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公诉二处任职期间,该处负责北京市范围内国家工作人员(处级以上)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北京市范围内的犯罪金额巨大的经济犯罪案件的公诉工作,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当时并称国内职务犯罪案件和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公诉、审判工作的楷模。石磊律师在公诉二处任职期间,参与过上百件职务犯罪案件的公诉工作,并多次参与大案要案的审查起诉工作。石磊律师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任职期间,接受了检察系统严格系统的工作培训,掌握了严谨的工作方法,具有刑事法律专业人员必须具备的法律意识,多次参与检察系统案件研讨以及检察委员会案件研讨。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的工作经历为石磊律师以后从事律师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石磊律师在专职律师期间先后独自办理了四百余件民商事诉讼案件,涉及领域包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不动产租赁合同纠纷、担保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劳动纠纷、劳务纠纷、离婚纠纷、继承纠纷等。石磊律师凭借充足的民商事案件代理经验先后担任北京市远洋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依文服装服饰有限责任公司等大中型国有公司或者私营企业专职法律顾问,为上述这些公司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包括为上述企业书写、发送律师函、定期对企业职工进行普法培训、定期或临时回答企业日常经营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审查合同;并为上述公司处理涉及买卖合同纠纷、装修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多起民事案件,获得了百分之七十以上的胜诉率。 经典案例; 1.案件名称:某公司诉北京远洋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海淀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民商事诉讼 案件周期:一审、二审 案件简介:某公司因与北京远洋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装饰装修合同,要求后者支付合同款项数百万元,本律师接受北京远洋装饰装修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参与诉讼,找到对方的证据存在严重瑕疵,一审判决驳回,二审维持原判。 承办案件的经验心得:作为诉讼代理人,对于原告提供的证据的三性需要严格核对,找出证据之间存在的矛盾 2.案件名称:某人诉北京依文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朝阳区法院) 案件类型:民商事诉讼 案件周期:一审、二审 案件简介:北京依文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在华贸商业街租赁房屋,后因该房屋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拒绝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人诉至法院要求依文公司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本律师接受依文公司委托,参与诉讼,抓住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顺利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承办案件的经验心得:本律师坚持不懈的与法院以及消防主管部门联系沟通,多次到房屋所在地实地勘察,经过努力,找到房屋所有人私自修改设计,存在严重消防隐患的证据,一审驳回起诉,二审维持原判 3.案件名称:鲍某诉北京华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原物纠纷(西城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民事诉讼 案件周期:一审、二审 案件简介:鲍某的父亲生前是北京华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按照规定得到分配房屋一处,位于西城区,1997房改时,该房屋经过提供专业测绘,实际面积72平方米,但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有一间房屋一直作为小区门卫室,鲍某始终未占有使用,鲍某拿到房产证发现房产证上的面积包括该门卫室,鲍某多方维权无果,委托本律师起诉华北电网公司返还原物,一审判决华北电网公司返还该门卫室,二审维持原判 承办案件的经验心得:找准诉讼案由,尽可能的搜集对委托人有利的证据,即使华北电网公司提交了鲍某亲笔的放弃门卫室的文件,但是抓住更多的对华北电网公司不利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4.案件名称:印某诉其弟与其父母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纠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民事诉讼 案件周期:一审、二审 案件简介:印某在2024年得知其父母于2022年将房屋通过买卖合同的方式过户给其弟,其母于2021年12月经诊断患有中度阿尔兹海默症,印某委托本律师提起诉讼,一审判决买卖合同无效,二审维持原判 承办案件的经验心得:本律师积极搜集证据证明印某的母亲于2021年底被诊断为阿尔兹海默症的证据,向法院申请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鉴定,通过鉴定确定其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而一审、二审胜诉。

    累计办案 780累计咨询 276
  • 彭锐
    彭锐认证律师执业 22 年 · 评分 4.9
    北京 · 北京京舟律师事务
    擅长:房产纠纷

    教育背景: 彭锐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和四川外语学院。获得法学、英语双学士学位,通过英语专业八级,持有证券从业资格证。彭律师曾研修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和中国政法大学,师从我国多位著名法学教授,参加过点睛学堂《高级房地产律师专业培训课程》及著名 Lawspirit 公司《法律英语专业培训》,能制作英文法律文书。 执业经历: 彭锐律师系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律师协会会员,北京京舟律师事务所主任,从 1997 年从事法律工作以来,长期致力于商品房、二手房法律事务的理论研究及实务工作,接受过各类房产纠纷咨询 30000 余件,代理诉讼案件近 1000 件。 曾处理过与链家地产、我爱我家、中大恒基、21 世纪地产、中原地产、鑫尊置业、住商不动产、麦田不动产、华龙房产等相关房产经纪公司的各类法律事务。 主要客户: 彭锐律师其客户多为公司企业老板,军队领导、政府官员,新闻媒体,体育、娱乐明星、白领等成功人士如:国防大学某名开国将军刘某房产案件、总参谋部将军徐某房产案件、总后勤部将军何某房产案件、总装备部将军任某房产案件、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与环境质量监督局王某房产腾退案件、八一体工大队著名球星李某房产案件、原邮电部副部级领导刘某房产案件、原物质部正局级干部吴某房产案件、原铁道部处长蒙某房产案件、前世界银行高级官员林某房产案件、中国人民银行原部长秘书李某房产案件、中国光大银行某支行行长房产案件、清华大学经管学院 EMBA 某教授房产案件、长江商学院教授刘某房产案件、中国科学院著名教授贾某房产案件、北京电影学院教授杨某房产案件、前四川省省政协某副主席房产案件、中央戏剧学院明星顾某、马某房产案件、中国音乐学院歌唱家李某房产案件等。 业务专长: 彭锐律师精通处理各类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新购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件;深入研究和代理各类一般律师很难涉猎的疑难公房、房改房及政策保障房纠纷案件;及因家庭、婚姻关系而发生的各类离婚、继承房产类纠纷疑难;擅长代理客户二审上诉的疑难房产案件,再审疑难房产案件,申请检察院抗诉疑难房产案件,向高发及最高法申诉的房产疑难案件。 执业特点: 彭锐律师有近 21 年房产法务经验,熟悉二手房、商品房交易流程、北京各大银行房产贷款政策,擅长拟订二手房、商品房签约条款,善于解决二手房、商品房纠纷诉讼,对于重大疑难房产案件有着独特的思维方式和巧妙的问题解决方案。保持极高的胜诉率。 经典案例 彭锐律师代理姚女士房产纠纷案件,当事人委托其他所的律师经历一审、二审、北京高院再审、北京市检察院抗诉均败诉,彭锐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调研、撰写了高质量的申诉状,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讨论后认为本案错误,决定提审本案。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开庭审理后最终作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民再1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撤销原一审、二审的判决。姚女士对彭锐律师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和认可。 彭锐律师代理程女士与程先生遗嘱继承纠纷一案,程女士与程先生要求按照其父母所留遗嘱继承。彭锐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调研、积极准备证据参与庭审,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22)京0101民初19810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调解。程女士对彭锐律师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和认可。 彭锐律师代理熊先生起诉卢先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熊先生在北京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撮合下与卢先生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熊先生支付了6个月的房租183000元后,因租赁房屋存在纠纷,一直未交付。熊先生起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经彭锐律师调研、积极准备证据参与庭审并努力与法官沟通下,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21)京0102民初407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卢先生退还熊先生183000元租金,并支付违约金183000元。熊先生对彭锐律师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 彭锐律师代理的薛女士与刘某、燕某、北京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后,彭锐,律师又成功的申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请了抗诉,最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京x分检民监[2021]1183000040x号抗诉通知。薛女士表示对彭锐律师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和认可。 彭锐律师代理刘先生、王先生、孙女士应诉北京某设备技术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原告因项目合作产生纠纷,导致项目无法继续进行合作,原告要求刘先生、王先生、孙女士赔偿损失,后经过彭锐律师的介入调查、分析、研究和努力,法院作出(2019)京0108民初1028号判决书,判决驳回北京某设备技术有限公司的所有诉讼请求。刘先生、王先生、孙女士胜诉。刘先生、王先生、孙女士对彭锐律师的工作非常满意和认可。

    累计办案 2017累计咨询 249
  • 蔡家旭
    蔡家旭认证律师执业 10 年 · 评分 4.8
    北京 ·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

    尚权公益法律服务部副主任 尚权诈骗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 尚权信息网络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 中共党员,2014年从业至今,专注重大、疑难、复杂、有争议刑事案件的辩护与代理。已辩护与代理案件数百起,持续深耕刑事法律领域,多篇实务文章入选无讼、新则、北大法宝、点睛网等知名平台。多次接受搜狐、法度研究院等媒体采访。主理个人微信公众号“刑辩律师蔡家旭”,在业内享有一定知名度。中国法制出版社(司法部主管主办的中央级法律类专业出版社)已出版本律师关于刑事辩护的专著《刑事辩护入门及进阶参考》(独著)。 擅长无罪辩护和取保候审,经过辩护的当事人大多取得了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处罚的结果,奉行“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精于诈骗类犯罪、非法集资类犯罪、涉黑涉恶类犯罪、互联网犯罪和职务犯罪的辩护,对前述犯罪积累了众多辩护成功的案例和丰富的研究。 为人热情真诚,充满正能量,信仰法律与刑辩。 目前系北京市律师协会互联网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法学研究会研究员、北大法律信息网签约作者。 经典案例 (一)无罪案例 1.北京某 p2p 公司西宁分公司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省厅督办),辩护人以当事人的行为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为由持续进行无罪辩护,前期当事人被取保候审,最终检察院不起诉。 2.阮某某涉嫌抢劫罪一案(曾被央视焦点访谈栏目关注),经过辩护人多次沟通和详细的调查取证,前期当事人被取保候审,最终检察院不起诉。 3.张某某涉嫌走私武器罪(公安部督办案件),前期经过侦查阶段的“盲辩”,成功将当事人取保候审。后期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阅卷后发现本案证据存在重大不足,主要证据同一性存在严重问题、鉴定意见的“三性”存在严重问题,经过与检察机关的多次沟通和强有力的无罪辩护,最终检察院不起诉。 4.梅某某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一案(当地影响颇大,损失千万以上),辩护人以当事人无责任作为切入点进行无罪辩护,成功说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将当事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该案被公安机关撤销。 5.杨某涉嫌诈骗罪(涉案千万以上,按照法律规定应当逮捕),辩护人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做无罪辩护,说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成功将当事人取保候审,后该案被公安机关撤销。 6.肖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辩护人以当事人主观上没有伤害的故意,客观上没有具体伤害行为做无罪辩护,说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成功将当事人取保候审,后该案被公安机关撤销。 7.刘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辩护人以当事人没有具体协助行为,不符合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做无罪辩护,说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成功将当事人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对刘某终止侦查。 8.于某涉嫌诈骗罪一案,辩护人以当事人与被害人之间系普通商业往来,没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做无罪辩护,说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成功将当事人取保候审,后该案被公安机关撤销。 9.魏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指挥督办),辩护人从法理情角度切入辩护,成功将其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对魏某某终止侦查。 (二)从轻或减轻处罚案例 1.张某某犯组织卖淫罪(专案组督办的当地最大的夜总会涉黄案),检察院认为情节严重、量刑建议十年以上,辩护人以本案没有卖淫行为、更缺乏组织特征做无罪辩护,最终法院未全部认定检察院的指控,采纳辩护人的部分意见,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2.阮某某涉挪用公款罪、行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辩护人在二审阶段介入,从事实、证据、程序、法律定性等角度全面提出二审辩护意见,同时积极争取检察院的支持,在职务犯罪普遍存在“辩护更难、改判更难”的情况下,二审某省高院顶住压力采纳辩护人的部分意见,依法改判,将当事人的刑期从十五年六个月减为十一年六个月。 3.陶某某涉恶势力犯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等,涉案 12 人,其为排名第二的主犯被告人, 辩护人从定性、构罪准确度入手进行辩护,最终说服法院未认定恶势力犯罪,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 4.刘某涉恶势力犯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为检察院指控排名第三的主犯被告人,辩护人申请了非法证据排除,做全案无罪辩护。最终法院未认定刘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将刘某的排名大幅下降,刑期亦大幅下降,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5.吴某犯职务侵占罪(被害人为某上市公司),吴某存在多次作案等加重情节,且作为上游犯罪的被告人,经辩护人积极调查取证和不断与司法机关的沟通,最终法院对其按照最低起点刑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6.徐某犯贩卖毒品罪,存在多次贩卖、累犯、毒品犯罪再犯等加重情节,辩护人提出本案存在犯意引诱、犯罪未遂等问题,法院最终采纳辩护人的部分意见,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

    累计办案 406累计咨询 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