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关键词 「刑事辩护」
- 萧敏仪 律师中山 · 广东国中律师事务所
萧敏仪,女,中共党员,广东国中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党支部书记,执业十余载。曾任中山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助理,现任现受聘中山市律师协会宣联委副主任。 秉承"以专业为刃,精准切割难题;以实效为尺,丈量服务价值"的理念。先后获评"中山市优秀青年律师""中山市优秀法律援助律师";入选广东省律师协会商标委员会委员、中山市涉外专家库及公司法专家库成员;现受聘中山市律师协会宣联委副主任,持高级企业合规师资质,以硬核专业力赢得多家中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信赖。 跨界融合,锻造稀缺专业力。执业十余载,构建"知识产权+海事海商+企业合规"复合型能力矩阵,先后担任多家中大型企业法律顾问,独创《企业劳动风险防范手册》《企业法治体检项目表》,将法律服务产品化、标准化,嵌入企业运营全流程。 主动破局,创新"展会+云端"双轨服务。跟随市贸促会、广州仲裁委中山分会深入展会一线,首创"主动答疑+现场把脉"服务,曾帮助欧洲采购商与国内参展企业快速锁定跨境合同争议解决方案。打造"视频普法"专栏,录制系列普法短视频;开设线上直播答疑,利用企业午间碎片时间"面对面"解惑,构建"线下零距离+线上键对键"立体服务网络。 送法上门,做法治信仰的传递者。作为市新公司法宣讲团成员,多次开展普法宣讲;以多元角色服务法治中山建设。积极投身法律援助,参与党纪学习教育,为律所同仁解读廉洁纪律,让法治温度触达更多群体。 执业理念:"让企业敢于创新,敢于出海,敢于壮大——让法治服务触手可及"。愿以"三栖专业"为桨、"云端普法"为帆,护航更多中山企业行稳致远。
- 刘志军 律师韶关 · 广东韶华律师事务所
现为广东韶华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合伙人、专职律师 2025年典型案例: 亲办 “群众性活动组织者责任纠纷案” 入选央视CCTV-12《法治深壹度》2025年典型案例,并获节目组采访录播。 该案例同时入选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 侵权责任纠纷 | 推动活动组织者责任厘清,实现法律与社会效果统一。 亲办其他典型案例: 1、《许某某林地争议行政二审》(2022)粤行终XX号,我方上诉成功,撤销 一审行政判决,撤销韶府行政复议决定书。 该判决认定,我方委托人作为村民个人,固然无权主张林地所有权,但可以主张林地使用权,故支持我方上诉请求。 2、《杨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25)粤0304民初XX号,我方委托人为其中一被告,判决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该判决认定,我方当事人在事发时系在履行职务,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就职单位承担。 3、《陈某某抚养权变更争议》(2023)粤0204民初XX号。我方争取抚养权变更获法院支持。 该判决认定,被抚养人已年满八周岁,其表示愿意跟随母亲生活,故本院尊重被抚养人意愿,变更抚养权由原告抚养。 4、《许某抵押权纠纷》(2025)粤02民终XX 号,我方上诉成功,撤销一审判决。 该判决认定,第三人非善意抵押权人,对上诉人诉争房产的产权变更登记造成实质性障碍,侵害上诉人利益,其应于被上诉人共同涤除房产上设立的抵押登记,从面支持我方上诉请求。 5、《蒋某某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2025)粤02民终XX号,一审并非我方代理,一审败诉,我方接手二审后,制定二审诉讼方案,上诉获法院支持,撤销一审判决。 二审结果:撤销原审判决,解除双方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对方退回转让费及资金占用利息,我方二审全胜。 6、《华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取保成功。 7、《白某某交通肇事罪》,取保成功。 8、《钟某某交通肇事罪》,取保成功。 9、《欧某某故意伤害罪》,取保成功。 10、《曾某某诈骗罪》,取保成功。11.欧某某故意伤害案,获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12.曾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获缓刑判决。
- 汪丽 律师合肥 · 安徽弘大(合肥)律师事务所
汪丽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专业,拥有高级企业法律顾问、高级企业合规师、建设工程法务师等权威认证,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秉持“专业、诚信、严谨、高效”的执业理念。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开展法律服务,严格保守当事人隐私与商业秘密。 擅长处理刑事案件辩护、合同纠纷、离婚案件、民间借贷、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交通工伤、租赁合同及融资业务等法律事务,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文书起草、案件代理及风险防控等全方位法律服务。始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注重程序规范与证据运用,力求在法律框架内实现委托人利益最大化,以专业能力与责任担当赢得当事人信任。 律所:安徽弘大(合肥)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位于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69号西湖国际广场C座14楼。 经典案例: 1、检察院终结调查,庞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止步侦查阶段,成功获得“无罪之身” 2、杨某鹏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顺利取保候审 3、张某诈骗罪缓刑期间又犯新罪,顺利监外执行 4、宋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审判阶段成功争取缓刑 5、 钮某娟诉陈某某离婚纠纷-成功不离婚 6、合肥某有限公司诉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成功减少损 7、某公司诉肥东某集团买卖合同纠纷-成功化解争议 8、姚诉郑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成功追回全部欠款 9、梁女士诉贾某舒离婚纠纷-成功化解争议、财产最大化历时22天 10、张某某遗产继承纠纷成功打败对方《遗嘱》,顺利法定继承房产份额
- 崔东晨 律师南京 · 北京恒都(南京)律师事务所
崔东晨律师,北京恒都(南京)律师事务所 原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盈科南京刑事部主任、盈科南京刑事中心主任、盈科全国十佳刑辩律师。 现任北京恒都(南京)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中心主任。 法学硕士,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研究生均就读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科班出身、法学功底扎实。特别擅长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辩护,善于发现辩护空间,擅长从细节处突破。崔东晨律帅凭借讲解专业的法律知识,分享真实的办案过程,在抖音平台拥有百万粉丝,深获大家的好评。 崔东晨律师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的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减刑轻罪案件,深获当事人和家属的好评,收获过许多当事人和家属赠送的锦旗。 特别擅长疑难复杂的职务类犯罪(行贿、受贿、非公受贿、职务侵占等)、经济类犯罪(诈骗、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操纵证券等)、知识产权类犯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新兴的黑灰产类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跨境电诈、跨境赌博等)的刑事案件辩护 崔东晨律师善于发现案件的辩护空间,擅长从卷宗的细节处突破。 经典案例 1.张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公安已经起诉到检察院,介入后检察院退回公安,后公安撤销案件】; 2.崔某某保险诈骗案【介入后公安撤销案件】; 3.李某涉嫌强奸案【被诬告,介入后取保,公安一直想推进,后坚持无罪辩护,目前公安已经终止侦查】; 4.宋某涉嫌强奸案【被诬告,公安报送检察院批捕,介入后检察院不批捕,目前公安已经终止侦查】 5.周某合同诈骗案【金额400余万,一开始十年以上量刑建议,后打掉“非法占有为目的”,获不起诉】; 6.邢某某诈骗案【检察院先给三年的量刑建议,介入后打掉“非法占有为目的”,获不起诉】; 7.黄某非法经营案【涉案金额一百多万,获不起诉】; 8.施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涉案信息5万余条,获不起诉】; 9.邓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涉案信息7万余条,获不起诉】; 10.宋某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获不起诉,并大量返还扣押金额】; 11.郑某危险驾驶案【酒精含量122.7mg/100ml,并有高速路段,获不起诉】; 12.宋某某盗窃案【盗窃行为多达十六次,获不起诉】; 13.马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社会影响大,获不起诉】; 14.宋某某传播淫秽物品案【涉黄类案件,获不起诉】; 15.陈某电信网络诈骗案【境外电诈类,获不起诉】; 16.曲某某盗窃案【检察院准备起诉后介入,获不起诉】; 17.束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涉案金额近50万,亚马逊店铺,最终辩护为没有犯罪事实,获法定不起诉】; 18.曹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三个前科,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实刑,一审判决缓刑】; 19.李某某盗窃案【同罪名前科,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实刑,一审判决缓刑】; 20.吴某销售伪劣产品案【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实刑五年六个月,一审判决缓刑】; 21.张某诈骗案【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实刑,一审判决缓刑】; 22.李某某盗窃案【同罪名前科,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实刑,一审判决缓刑】; 23.杨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帮信罪前科,后销假涉案金额超30万,检察院量刑建议实刑,一审判决缓刑】; 24.胡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涉案金额56万元,检察院量刑建议实刑,一审判决缓刑】; 25.秦某某涉嫌组织卖淫案【最终辩护为容留卖淫案,“实报实销”,判决后即释放】; 26.陶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违法所得30万元,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实刑五年半,最终法院判决缓刑】; 27.郭某组织卖淫案【检察院阶段量刑建议三至四年,第一次开庭后退回检察院,第二次开庭检察院还是坚持三至四年的实刑建议,最后法院判决缓刑】 28.程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检察院阶段量刑建议四年十个月实刑,最后法院判决缓刑】 29.叶某涉嫌诈骗罪【境外电诈案件,检察院阶段给的实刑量刑建议,后法院阶段委托,介入后争取到缓刑判决】 30.还有大量的缓刑结果案件和取保候审后不推进的案件。
- 石磊 律师北京 · 北京庄和律师事务所
石磊律师,1994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公诉二处,2002年后先后在多家大中型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现就职于北京庄和律师事务所 石磊律师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公诉二处任职期间,该处负责北京市范围内国家工作人员(处级以上)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北京市范围内的犯罪金额巨大的经济犯罪案件的公诉工作,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当时并称国内职务犯罪案件和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公诉、审判工作的楷模。石磊律师在公诉二处任职期间,参与过上百件职务犯罪案件的公诉工作,并多次参与大案要案的审查起诉工作。石磊律师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任职期间,接受了检察系统严格系统的工作培训,掌握了严谨的工作方法,具有刑事法律专业人员必须具备的法律意识,多次参与检察系统案件研讨以及检察委员会案件研讨。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的工作经历为石磊律师以后从事律师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石磊律师在专职律师期间先后独自办理了四百余件民商事诉讼案件,涉及领域包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不动产租赁合同纠纷、担保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劳动纠纷、劳务纠纷、离婚纠纷、继承纠纷等。石磊律师凭借充足的民商事案件代理经验先后担任北京市远洋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依文服装服饰有限责任公司等大中型国有公司或者私营企业专职法律顾问,为上述这些公司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包括为上述企业书写、发送律师函、定期对企业职工进行普法培训、定期或临时回答企业日常经营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审查合同;并为上述公司处理涉及买卖合同纠纷、装修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多起民事案件,获得了百分之七十以上的胜诉率。 经典案例; 1.案件名称:某公司诉北京远洋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海淀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民商事诉讼 案件周期:一审、二审 案件简介:某公司因与北京远洋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装饰装修合同,要求后者支付合同款项数百万元,本律师接受北京远洋装饰装修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参与诉讼,找到对方的证据存在严重瑕疵,一审判决驳回,二审维持原判。 承办案件的经验心得:作为诉讼代理人,对于原告提供的证据的三性需要严格核对,找出证据之间存在的矛盾 2.案件名称:某人诉北京依文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朝阳区法院) 案件类型:民商事诉讼 案件周期:一审、二审 案件简介:北京依文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在华贸商业街租赁房屋,后因该房屋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拒绝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人诉至法院要求依文公司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本律师接受依文公司委托,参与诉讼,抓住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顺利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承办案件的经验心得:本律师坚持不懈的与法院以及消防主管部门联系沟通,多次到房屋所在地实地勘察,经过努力,找到房屋所有人私自修改设计,存在严重消防隐患的证据,一审驳回起诉,二审维持原判 3.案件名称:鲍某诉北京华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原物纠纷(西城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民事诉讼 案件周期:一审、二审 案件简介:鲍某的父亲生前是北京华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按照规定得到分配房屋一处,位于西城区,1997房改时,该房屋经过提供专业测绘,实际面积72平方米,但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有一间房屋一直作为小区门卫室,鲍某始终未占有使用,鲍某拿到房产证发现房产证上的面积包括该门卫室,鲍某多方维权无果,委托本律师起诉华北电网公司返还原物,一审判决华北电网公司返还该门卫室,二审维持原判 承办案件的经验心得:找准诉讼案由,尽可能的搜集对委托人有利的证据,即使华北电网公司提交了鲍某亲笔的放弃门卫室的文件,但是抓住更多的对华北电网公司不利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4.案件名称:印某诉其弟与其父母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纠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民事诉讼 案件周期:一审、二审 案件简介:印某在2024年得知其父母于2022年将房屋通过买卖合同的方式过户给其弟,其母于2021年12月经诊断患有中度阿尔兹海默症,印某委托本律师提起诉讼,一审判决买卖合同无效,二审维持原判 承办案件的经验心得:本律师积极搜集证据证明印某的母亲于2021年底被诊断为阿尔兹海默症的证据,向法院申请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鉴定,通过鉴定确定其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而一审、二审胜诉。
- 岳林 律师崇州市 · 四川彰正律师事务所
民族:汉,政治面目:党员,法学科班毕业,法学学士。 拥有系统的法学知识和法学理论基础,对刑法理论和民法理论有较多的学习,熟悉各种法律法规及规章文件等;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为人正直、遵纪守法;爱好广泛,乐于与人交往,较好的团队精神。 在诉讼领域,十年深耕民商事,代理各类案件超800+件,办理大量的经济案件,在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债务纠纷,合伙纠纷等案件中,擅长突破常规思维,打破传统律师“照本宣科”的人设。 在非诉讼领域,长期担任多家市级机关单位法律顾问,具备扎实的行政法律实务经验;同时服务于众多企业与社会团体,深入了解市场经营规则,善于前置防范、有效管控企业运营中的各类法律风险,助力客户合规发展。 执行是兑现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针对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 “执行难” 问题,岳律师现正专项组建专业执行团队,全方位开展财产查控、线索摸排、信息研判等工作,深挖财产线索、突破执行壁垒,全力助力胜诉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让司法判决真正落地生根。 以法律为终身事业,以正义为前行方向,以此为铭,步履不停。 经典案例 1.销售欺诈,能否获得三倍赔偿? 案件摘要: 律师代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向陈先生出售一辆特价库存车型,但在办理过户登记的时候陈先生被告知该车辆的《货物进口证明书》为伪造,因此无法办理上户手续,但该车辆实际为当事人向第三人购买,该《货物进口证明书》也是由此第三人提供的。后陈先生将车辆开回当事人处,当事人积极与陈先生协商赔偿事宜,但未能达成一致。 案件审理: 该案主要问题是当事人是否存在欺诈行为,陈先生的代理人称当事人故意隐瞒案涉车辆的真实情况,认为当事人的行为属于附有告知时的不作为,陈先生也因此隐瞒行为做出了违背真实意思的意思表示。 首先,从主观上来看,当事人做为车辆销售商,主观上有期待促成买卖成立的意思,客观上也有做出积极促成买卖的行为。其次,该车辆是当事人从第三人处购买,相关手续也由第三人提供,但第三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从外观上看并无异样,当事人做为车辆销售者对虚假资料的鉴定不具有专业能力,而事实上具有高度专业知识的车辆管理所在给车辆登记注册进行审查时也未查出该《货物进口证明书》为伪造的,因此不能认定当事人具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意思和行为。 自当事人知道该车辆不能上户后,便同意陈先生的要求解除合同,并积极与陈先生协商赔偿,但因陈先生对当事人提出的赔偿都不满意,因此才向法院提出起诉。但当事人提出的赔偿事项均合情合法,经过两轮庭审后,陈先生没有向法院提出新的辩论意见,最后向法院提出了撤诉。 律师点评: 该案的主要难点便是欺诈的认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欺诈需要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欺诈的恶意,客观上实施了欺诈的行为。在当事人与第三人的聊天记录中,反复确认了车辆能被上户,并且基于当事人的身份,主观上是期待该合同能被全面恰当履行的。客观上,连专业人员都无法轻易分辨资料的真伪性,不能强求当事人对此进行甄别,所以当事人并不存在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 2.定金交由中介保管引发一场居间服务合同纠纷诉讼 案件摘要:律师代理一起居间合同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通过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也根据合同交纳了定金。在按照合同交付房屋款和办理产权变更时,却因中介一方将定金挪作他用,买受人认为定金应扣除,出卖人认为定金自己并没收到,房款中应当再次支付,最终该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交纳定金的一方,因中介收取定金而与中介方发生纠纷,引发一场诉讼。 案件办理流程:起诉——撤诉——重新起诉——终获胜 案件办理思路: 根据合同约定,委托人一方已与中介形成居间服务合同关系,且已交纳居间费用。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委托人和中介方诉前协商处理该事情,由中介方法人向委托人出具欠条,并承诺归还居间费和代为保管的费用,后又因还款问题发生纠纷。委托人没有通过正规渠道咨询律师,通过非律师代为处理此案,并将该中介法人个人作为被告,提起了诉讼,导致诉讼主体错误。案件开庭审理后,经法官释明,庭后找到律师,讲明案情。律师建议委托人先撤诉,再以中介公司为被告起诉,终获胜。 律师点评:本案的思路在于中介方不忠于该居间事项,导致委托人遭受损失,应当退还居间费用和代为保管的费用。因没有造成委托人遭受具体损失,故不主张赔偿损失。 难点在于,委托人以出具欠条人作为被告,该欠条欠缺欠款的事实,即出具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自然人,又是中介公司法人。根据其基于居间合同和居间事项与该欠条的关系,可以推定其出具欠条履行的是法人职务,其后果应当由法人承担。故,诉讼主体应当是中介公司。
- 徐爱波 律师青岛 · 山东廉威律师事务所
徐爱波,男,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山东廉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 青岛市律师协会九、十届理事、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系中欧法律基金会赴联合国访问学者、山东省青年律师领军人才。 曾获山东省优秀律师等荣誉。 徐爱波自2008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 2014年,山东廉威律师事务所成立,担任负责人。 他曾担任青岛市公安局拘留所特邀执法监督员、 青岛海事法院特邀调解员、和解员、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青岛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等社会职务。 在律师协会,他曾任奖惩与公平竞争委员会副主任、刑辨委员会副主任等职。 2023年,获评2023年度青岛市优秀听证员;2024年,被聘为市北区司法行政系统法律人才成长导师。他还曾被评为青岛市律师协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先进个人。 徐爱波曾承办多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部级领导原中央巡视组组长董某涉嫌受贿案,利用财政部部长刘某影响力受贿案(其胞弟刘某),中共中央办公厅陈某旺受贿案,曲阜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马某军受贿案(平原县委书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孙某亮案(悦荟广场混凝土搅拌车与多车相撞),国安内鬼方某锋间谍案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均收获了良好的辩护效果。其协助青岛地区开展的认罪认罚试点工作,为国家将认罪认罚列入法治轨道做出了特殊贡献。 经典案例 青岛聂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系列案(核心辩护人) 蒲某某贩卖、运输 4000 余克毒品案(成功保命 / 轻判) 涉案百亿资金集资诈骗案(广东邦家租赁青岛分公司) 万某某合同诈骗 “庞氏骗局” 案、多起走私 / 骗取出口退税 / 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吴某某受贿罪案:检察院最终撤回起诉 寻某故意毁坏财物案:3 年以上刑期辩护为 6 个月有期徒刑、缓刑 1 年 部级领导原中央巡视组组长董宏涉嫌受贿案 利用财政部部长刘昆影响力受贿案(其胞弟刘嵘) 中共中央办公厅陈某旺受贿案 曲阜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马某军受贿案(平原县委书记)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孙某亮案(青岛悦荟广场混凝土搅拌车与多车相撞) 国安内鬼方某锋间谍案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 章海鹰 律师上海 · 京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税务合规及税务筹划: 章海鹰律师曾在大型国企从事多年财务工作,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深厚的财务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熟悉企业管理,精通税务筹划,擅长处理各种经济纠纷和公司法律事务,为企业提供了大量的并购重组、税务筹划等专项法律服务,并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刑事犯罪辩护: 章海鹰律师曾在法律职能部门工作八年,办理各类疑难、复杂刑事案件数百件。从事律师十几年以来,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诈骗、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几百件,擅长经济类犯罪特别是涉税犯罪的辩护,特别擅长利用自身的财务专业知识和企业工作经验,处理复杂的刑民交叉案件,积累了大量的取保候审、无罪释放、不起诉、缓刑、二审改判等成功案例。代理的热点敏感案件,曾被中央电视台、东方卫视、凤凰网等媒体报道,受到委托人的致好评。 经典案例 刑事辩护典型案例(部分) 1.安徽陈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法院宣告无罪); 2.中国金融第一案安邦保险吴某某集资诈骗、职务侵占案。(涉案金额600多亿元,辩护团成员,并参与后续系列民事案件及刑事执行); 3.上海某法国网红面包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涉案金额200多万元,免予刑事处罚,中央电视台、东方卫视等多家媒体报道); 4.舟山某企业家骗取票据承兑案(涉案金额2亿多元,红通案件,检察院不起诉); 5.上海某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1.1亿元,检察院不批捕后撤案); 6.上海王某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检察院不批捕); 7.安徽罗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9000余万元,检察机关采纳律师意见,罪名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变为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由法定刑十。年以上变为建议判缓)【被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评为"2022年度十个影响力税务司法审判案例”】; 8.安徽朱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250多万元,检察机关采纳律师意见,罪名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变为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由法定刑十年以上变为建议判缓) 9.杭州某外贸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法定刑以下减轻判决) 10.绍兴某驾驶学校虚开发票案(涉案金额4000多万元,检察院不起诉); 11.徐州张某某虚开发票案(涉案金额5000万元,缓刑; 12.苏州孟某虚开发票案(检察院不起诉) 13.江苏盐城王某虚开发票案(涉案金额1亿多元,检察院不起诉,行政复议撤销税务局认定虚开的决定); 14.桐乡某企业家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涉案金额1亿多元,减至1000余万元); 15.安徽张氏三兄弟等50余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安徽扫黑除恶1号专案,第三被告辩护人,检察院建议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后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16.安徽方某等20余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重大社会影响,第一被告辩护人); 17.安徽陈某某等30余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重大社会影响,原第一、后改成第三被告辩护人; 18.辽宁罗某、张某等20余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重大社会影响,第二被告辩护人);19.安徽某常务副市长受贿案(涉案金额400多万元,法定最低刑判决); 20.上海某大型国企高管受贿案(检察院取保候审,后判处缓刑) 21.安徽淮南姬某某诈骗案 (诈骗金额4000余万元,检察院撤回起诉); 22.安徽池州卢某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涉案金额4000多万元,公安撤案); 23.河南商丘刘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涉案金额2亿余元,判处缓刑); 24.上海某企业家生产、销售假药案(涉案金额500余万 元,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撤案) 25.上海某企业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撤案) 26.上海王某诈骗案(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撤案);27.上海夏某保险诈骗案(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撤 案); 28.深圳姚某诈骗案(检察院不起诉); 29.江苏盐城梁某虚开发票案(检察院指控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5.5亿余元、虚开发票1亿余元,分别建议量刑9年、1年9个月,法院改判虚开发票罪,判刑3年6个 月); 30.哈尔滨某实业公司非法集资案(涉案金额4亿多元,减轻判刑三年); 31.上海某大型理财公司非法集资案(涉案金额9000多万元,减轻判刑三年); 32.新加坡某航运公司高管职务侵占案(担任公司诉讼代理人,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二名被告被判处12年、8年,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 33.上海常某侵犯著作权案(中宣部督办、央视等多家媒体报道,非法获利200多万元,减轻处罚并判处缓刑)
- 辛巧丽 律师乌鲁木齐 ·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辛巧丽律师 乌鲁木齐的税务、刑事辩护律师 前检察官、公诉人(十年公诉人,办理数百起刑事案件) 现律师|税务师 专注税务稽查应对(听证、复议、诉讼等) 专注涉税刑事辩护(虚开、逃税、非法出售、骗取出口退税、企业家刑事犯罪等) 专注职务犯罪刑事辩护(贪污受贿、挪用、税务干部渎职等) 咨询收费 【团队优势】 团队成员,均毕业于全国211重点大学法学专业,具有多年法检从业经验,对各类刑事案件、税务稽查案件研究精深; 团队化办案,每个案件均至少两位律师协同办案,每天盯紧案件进展,每周定期开展案件研讨,为当事人提供团队化的综合服务; 标准化办案流程,案件法律分析、证据收集、案件研讨,够专业值得信赖。 以创新思维为客户提供综合性解决方案 经典案例 【团队及个人办理税务稽查及刑事辩护案件部分业务展示】 1.常年担任税务机关法律顾问,为税务局查办的稽查案件提供法律意见书,为税务稽查行政复议案件出具专业税务律师法律意见书! 2.担任某建筑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协助应对虚开发票被稽查案件,代理听证,提出抗辩,最终降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补税金额,降低滞纳金和罚款金额,为企业减少损失3000多万! 3.担任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协助应对土地增值税清算及房产税、企业所得税被稽查案件,金额过亿元,代理听证,提出抗辩,最终争取到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双税核定补税,为企业降低税款、滞纳金和罚款金额5000多万! 4.代理某煤炭企业资源税错享税收优惠被稽查案,通过复议,通过追征期及主观无偷税故意的抗辩,成功为企业打掉滞纳金和罚款,挽回损失达7000万。 5.代理某某供应链公司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稽查认定偷税一案,该公司在收购矿石(鹅卵石)过程中,因向个人收购,仅取得部分代开发票,剩余部分向第三方平台虚开运输发票800多万,通过循环听证,争取到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降低罚款倍数,为企业挽回损失400多万。 6.代理某某发展公司股东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享受契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免税后被稽查案,通过陈述申辩改变定性,不予认定为偷税,通过行政复议,抗辩已过追征期,免于征收滞纳金和税款,为客户挽回损失近1000万。 7.代理某加油站(一般纳税人)出租,承租人隐匿收入偷税,稽查出租人案件,通过听证、民事、刑事各种手段,倒逼实际经营者承担偷税法律责任,为出租人隔离行政、刑事风险。 8.担任多家国企及民营企业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解答在经营、管理、决策等过程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税务问题,代理顾向单位参与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为顾文单位处理了大量的疑难复杂税务、法律问题,为顾问单位挽回损失数亿元。 【团队刑事辩护部分业务展示】 郭某某受贿罪案——缓刑 李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主要虚开的是农产品收购发票,收购羊皮,虚开金额过亿)——通过辩护,将刑期十年以上降到5年。 杨某某骗取出口退税罪案,引导改变定性,将原本十年以上的刑期降到五年以下。 何某虚开改逃税案——缓刑 刘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 刘某某非法经营罪案(放高利贷)——缓刑 解某逃税罪——缓刑
- 谭文平 律师东莞 · 广东檀威律师事务所
谭文平律师简介: 谭文平律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业,武汉大学律师学院首届毕业生,任检察官十年,1994年10月取得律师资格,1996年5月起从事律师执业,曾被评为“优秀律师”、“十佳律师”,现为广东檀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曾任东莞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师执业以来,专注于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领域犯罪等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部分案件当事人无罪释放,多数案件当事人得到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潜心研究法律和法院判例,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实操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擅长通过不同角度剖析案件、运用证据,锻造了严谨、扎实的辩护风格,辩护经验丰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能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以侦查视角预判案件动态,以辩护策略推动案件进程,以精细流程保障专业服务,以思维技术实现有效辩护。 所在律师团队由优秀骨干刑事律师组成,立足于提供刑事辩护、刑事代理、刑事控告、刑事风控等法律服务的专业团队。团队律师,均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集中优势力量,紧密配合,形成有机整体,力争将每个案件办成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1、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判无罪案。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宋某某故意伤害致李某某死亡,担任辩护人提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辩护意见,一审法院采纳辩护意见作无罪判决后检察机关抗诉,二审法院最终判决其无罪。 2、彭某某涉嫌玩忽职守被判无罪案。彭某某在任某邮政支局局长期间,该局邮政储蓄室发生值守人员被杀、28.6万元现金被抢的恶性刑事案件,破案后抢劫杀人的罪犯已被判处死刑。后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彭某某玩忽职守构成失职罪,担任一、二辩护人为其作无罪辩护,一审判决无罪后检察院抗诉,二审终审判决彭某某无罪。 3、曹某某盗窃罪改判职务侵占案。曹某某利用担任单位主管之机,多次将本单位财物盗出销售,数额特别巨大,检察机关以盗窃罪起诉,担任辩护人做盗窃罪罪名指控不成立的辩护,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将指控罪名盗窃罪变更为职务侵占罪。 4、杨某某以诈骗被起诉,检察机关撤回起诉、不起诉案。检察机关以杨某某被借贷型诈骗且数额巨大被提起公诉,担任辩护人提出无诈骗主观故意、系民事借贷的辩护意见,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检察机关撤回起诉最终不起诉结案。 5、张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证据不足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公安机关以张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王某某致重伤而将其刑事拘留,担任辩护人认为认定张某某犯罪的证据不足,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对张某某不予批准逮捕,张某某无罪释放。 6、郭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免予刑事处罚案。检察机关起诉指控郭某某等三人持凶器致被害人李某某死亡,担任辩护人认为郭某某没有实施伤害行为作无罪辩护,法院最终判决郭某某免予刑事处罚,同案犯分别被判处死缓和有期徒刑十一年。 7、胡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二人死亡二审改判死缓案。胡某某故意伤害致二人死亡,一审被判处死刑,担任二审辩护人促成胡某某家属与被害人家属和解,二审采纳可不立即执行死刑的辩护意见改判胡某某死缓。 8、贾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八级伤残被判缓刑案。贾某某故意伤害致刘某某重伤、八级伤残,担任辩护人为其作罪轻辩护,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9、向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和解后公安撤销案件案。向某故意伤害彭某某致轻伤,担任辩护人促成向某家属与被害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后公安机关在刑拘期间撤销案件将向某无罪释放。 10、殷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减轻判处六年案。检察机关起诉指控殷某某故意伤害致张某某死亡,担任辩护人提出殷某某属未成年、防卫过当、自首、被害人有过错的辩护意见,法院减轻判处殷某某有期徒刑六年。 11、吕某某涉嫌抢劫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案。公安机关以吕某某涉嫌抢劫将其刑事拘留,担任辩护人提出系采取暴力手段为他人收债不构成抢劫罪的辩护意见,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将其无罪释放。 12、宋某某涉嫌绑架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公安机关以宋某某等四人涉嫌绑架而将其刑事拘留,担任辩护人提出不构成犯罪建议不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对宋某某等人不批准逮捕,将宋某某等人无罪释放。 13、唐某某涉嫌绑架因存在经济纠纷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案。唐某某因涉嫌绑架被刑事拘留,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后公安机关采纳存在经济纠纷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撤销案件将唐某某无罪释放。 14、龙某某涉嫌绑架检察机关改变罪名法院判处缓刑案。龙某某等多人因涉嫌绑架被刑事拘留,从侦查阶段开始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直到结案,检察机关将罪名改为抢劫罪,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龙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 朱丽珍 律师佛山 · 广东知恒(佛山)律师事务所
朱丽珍律师:自2015年进入法律行业,警官院校毕业后一直在深造,包括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的再次学习,通过警校、全国一线政法院校的培养打磨,打造了扎实的专业底蕴,拥有过硬的专业基础,同时10多年来一直深耕广州、佛山的市场,形成了非常扎实的地缘关系网,对业务部门的熟悉程度是更好办理案件的重大加持。 通过大量一线案件的办理,形成了刑民交叉案件的专业服务特色。朱丽珍曾作为破产管理人团队实际运营人,深度参与律所破产业务运营与指导,是属于典型的复合型法律专业人才。 另外,作为律师所的股东、合伙人,一直以来在一线参与律师所运营,商业思维缜密,是一位有商业经营思维的律师,并且其经营的律师所一直在佛山的市场名列前茅,足以证明有过硬的管理能力及商业思维判断。这么多年来,其身边的法律顾问单位一直是不断续约,持续选择朱丽珍律师团队,这个是法律专业的信任,更是对朱丽珍律师团队懂市场、懂商业思维、能切实解决企业的难题的信赖。朱丽珍律师团队服务的法律顾问企业,是在合作的过程中一步步壮大的,他们都说是我们给了企业可以安全、大胆往前走的勇气和路径,企业负责往前冲,律师负责指引路径和及时刹车。这些企业也源源不断给了朱丽珍律师团队支持。因为有企业破产管理人的实战经验,在企业真的遇到问题的时候,朱丽珍律师有非常敏锐的思维和方法,帮助企业更早从中找到出路,也更早刹车,这是这些年团队丰富经验的体现和对客户的交代。 另外,通过打拼,逐步组建特色的以法律专业人才、税务会计专业人才、市场运营人才三位一体的专业团队,建立系统的团队管理制度,展现出卓越的专业实力与团队领导力。 朱丽珍律师有非常多的无罪案例,具备扼杀不利因素在摇篮中的敏锐度、专业能力得到了重大当事人的肯定,这些无罪案例是每每一谈,都是数不胜数,别人有一单无罪案件都觉得是非常值得炫耀,但是她确实多到不知道从何说起,每一个成功案例都是成功的最好验证。 而在民事领域,经济纠纷、大型的房地产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却也有更大的强项。在重大经济案件,企业的法律纠纷中,往往伴随着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交叉存在的风险,朱丽珍律师作为知恒佛山刑民交叉法律事务中心主任,是领头羊、一把手,是带头人也是风向标,在这里,你的事情不用担心民事律师不懂刑事,刑事律师不懂民商事,都能统筹好,这是团队的优势,也离不开朱丽珍律师长期的律师所、团队的管理经验练就的一身真本领。 经典案例 3.建工领域成功案例:厘清夫妻共同经营主体,助力施工方追回工程欠款 承办律师:朱丽珍 业务领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案件概况 当事人承接某摄影基地主体工程及后续改造工程,完工后双方签署结算文件确认工程款总额。发包方系夫妻二人,事后以一方并非合同主体、工程量及价款未最终确认为由拒付余款,当事人委托我方起诉维权。 二、办案要点 1、梳理施工沟通记录、结算协议、付款凭证等全套证据,锁定结算效力与欠款金额。 2、结合双方夫妻关系、共同参与项目沟通、付款、签署结算文件等事实,主张二人属于共同经营,应共同承担付款责任。 3、针对对方辩称工程量虚报、未完成结算等意见,逐一举证反驳,证实工程已交付使用、对方未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 三、案件结果 一审法院认定结算合法有效,判令二被告共同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对方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当事人债权全部得到支持。 四、案件亮点 本案精准认定夫妻共同经营下的债务承担规则,有效守住结算文件效力,成功驳斥对方各项抗辩,一、二审均取得胜诉,充分保障施工方合法权益。 五、实务提示 工程完工后务必及时签署书面结算文件,留存沟通、对账、交付凭证;若合作方为夫妻共同经营,可依法主张双方共同承担付款责任。
- 李琦 律师济南 · 山东天齐律师事务所
李琦律师,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现为山东天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 担任济南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济南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入库专家、济南市第四期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成员、济南市长清区行政执法监督员、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齐鲁工业大学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客座教授、山东交通学院法学专业实践导师、山东女子学院外聘教师,先后获得济南市爱心律师、长清区律师规范执业先进个人、长清区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同时担任数十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在劳动争议、合同、公司法以及刑事辩护等领域有很深的研究。执业期间参与了大量的诉讼及非诉讼案件的运作,将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娴熟的法律实务技巧完美结合。对承办的案件细致严谨,精益求精;既善于从宏观高度整体把握案件事实,缕析复杂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又体察细微,细心审视案件的每一微小环节,从而使案件有最完善的解决方案,并取得最理想的结果。 山东天齐律师事务所简介: 山东天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5月,秉承“海纳百川,跬步千里,齐心同力,共成天齐”的核心文化理念,以人和的合作环境和规范的管理制度作为发展基础,坚持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全方位法律服务。 山东天齐律师事务所位于济南西部创新园B座五楼,办公面积1000㎡,现有专业法律服务人员30余人,其中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各领域专家、教授5人。经过三十余载的发展,天齐已打造出专业、多元的律师团队,成为擅长政府法律服务、公司法律事务、民商事法律服务、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刑事辩护等领域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连续多次获得“优秀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并长期受聘“长清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团队成员先后荣获济南市司法系统普法先进个人、山东省巾帼建功标兵、济南市十佳女律师、山东省“三八”红旗手、济南市最美女律师、全市“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济南市青年志愿服务表现突出个人、山东省律师行业第一批“四优”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山东天齐律师事务所利用区域特点与大学科技园多所高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整合资源优势,积极拓展新兴业务,同时,探索新型管理方式及学习模式,不断提高律师的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天齐律师始终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专业卓越的职业素养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成为客户值得信任的合作伙伴,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经典案例 1.办理李某某故意伤害案,该案事发到结案历经十五年,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调阅相关案件材料,仔细分析案件事实及法律依据,及时出具法律意见,并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最终经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同时与当事人深入交流,劝其息访罢诉,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2.办理董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该案经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从而挽救了其公司,使其公司上百名员工的工作得到保留,生计得以维持,达到了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3.李琦律师参与办理了由国务院督查组督办的荣乌高速烟台莱州段1.16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件等在全国或全省具有影响力的案件,并且达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 蔡家旭 律师北京 ·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
尚权公益法律服务部副主任 尚权诈骗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 尚权信息网络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 中共党员,2014年从业至今,专注重大、疑难、复杂、有争议刑事案件的辩护与代理。已辩护与代理案件数百起,持续深耕刑事法律领域,多篇实务文章入选无讼、新则、北大法宝、点睛网等知名平台。多次接受搜狐、法度研究院等媒体采访。主理个人微信公众号“刑辩律师蔡家旭”,在业内享有一定知名度。中国法制出版社(司法部主管主办的中央级法律类专业出版社)已出版本律师关于刑事辩护的专著《刑事辩护入门及进阶参考》(独著)。 擅长无罪辩护和取保候审,经过辩护的当事人大多取得了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处罚的结果,奉行“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精于诈骗类犯罪、非法集资类犯罪、涉黑涉恶类犯罪、互联网犯罪和职务犯罪的辩护,对前述犯罪积累了众多辩护成功的案例和丰富的研究。 为人热情真诚,充满正能量,信仰法律与刑辩。 目前系北京市律师协会互联网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法学研究会研究员、北大法律信息网签约作者。 经典案例 (一)无罪案例 1.北京某 p2p 公司西宁分公司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省厅督办),辩护人以当事人的行为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为由持续进行无罪辩护,前期当事人被取保候审,最终检察院不起诉。 2.阮某某涉嫌抢劫罪一案(曾被央视焦点访谈栏目关注),经过辩护人多次沟通和详细的调查取证,前期当事人被取保候审,最终检察院不起诉。 3.张某某涉嫌走私武器罪(公安部督办案件),前期经过侦查阶段的“盲辩”,成功将当事人取保候审。后期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阅卷后发现本案证据存在重大不足,主要证据同一性存在严重问题、鉴定意见的“三性”存在严重问题,经过与检察机关的多次沟通和强有力的无罪辩护,最终检察院不起诉。 4.梅某某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一案(当地影响颇大,损失千万以上),辩护人以当事人无责任作为切入点进行无罪辩护,成功说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将当事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该案被公安机关撤销。 5.杨某涉嫌诈骗罪(涉案千万以上,按照法律规定应当逮捕),辩护人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做无罪辩护,说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成功将当事人取保候审,后该案被公安机关撤销。 6.肖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辩护人以当事人主观上没有伤害的故意,客观上没有具体伤害行为做无罪辩护,说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成功将当事人取保候审,后该案被公安机关撤销。 7.刘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辩护人以当事人没有具体协助行为,不符合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做无罪辩护,说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成功将当事人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对刘某终止侦查。 8.于某涉嫌诈骗罪一案,辩护人以当事人与被害人之间系普通商业往来,没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做无罪辩护,说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成功将当事人取保候审,后该案被公安机关撤销。 9.魏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指挥督办),辩护人从法理情角度切入辩护,成功将其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对魏某某终止侦查。 (二)从轻或减轻处罚案例 1.张某某犯组织卖淫罪(专案组督办的当地最大的夜总会涉黄案),检察院认为情节严重、量刑建议十年以上,辩护人以本案没有卖淫行为、更缺乏组织特征做无罪辩护,最终法院未全部认定检察院的指控,采纳辩护人的部分意见,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2.阮某某涉挪用公款罪、行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辩护人在二审阶段介入,从事实、证据、程序、法律定性等角度全面提出二审辩护意见,同时积极争取检察院的支持,在职务犯罪普遍存在“辩护更难、改判更难”的情况下,二审某省高院顶住压力采纳辩护人的部分意见,依法改判,将当事人的刑期从十五年六个月减为十一年六个月。 3.陶某某涉恶势力犯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等,涉案 12 人,其为排名第二的主犯被告人, 辩护人从定性、构罪准确度入手进行辩护,最终说服法院未认定恶势力犯罪,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 4.刘某涉恶势力犯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为检察院指控排名第三的主犯被告人,辩护人申请了非法证据排除,做全案无罪辩护。最终法院未认定刘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将刘某的排名大幅下降,刑期亦大幅下降,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5.吴某犯职务侵占罪(被害人为某上市公司),吴某存在多次作案等加重情节,且作为上游犯罪的被告人,经辩护人积极调查取证和不断与司法机关的沟通,最终法院对其按照最低起点刑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6.徐某犯贩卖毒品罪,存在多次贩卖、累犯、毒品犯罪再犯等加重情节,辩护人提出本案存在犯意引诱、犯罪未遂等问题,法院最终采纳辩护人的部分意见,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
- 庄丹丹 律师广州 · 广东金鹏律师事务所
庄丹丹律师拥有15年检察系统从业经历、14年独立律师执业经验,具备扎实的刑事法学理论功底与深厚的刑事司法实务经验。 执业前任职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深耕刑事检察领域,深度参与各类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批捕工作,专职负责刑事案件法律适用的请示答复;积极参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国家级刑事法学课题的撰写与修订工作,多篇刑事专业论文在国家级、省级法学期刊评选中斩获殊荣,专业理论功底扎实深厚。 律师执业后,专注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主攻职务犯罪、行贿受贿、诈骗、走私类刑事案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获评LegalOne粤港澳大湾区杰出女律师。独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刑事案件百余起,擅长处理涉案金额千万级的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实战办案成果斐然,多起典型案件取得突破性胜诉结果:成功办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为当事人争取无罪判决;办理320万元内幕交易案,最终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的优质办案结果。 庄丹丹律师刑事专业影响力突出,曾系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栏目特邀主讲人,深耕刑事法学研究与实务多年,斩获多项刑事领域行业重磅荣誉:2022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果奖”、广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20年学术会议优秀论文三等奖、2019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奖等。 经典案例 代理冯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为其提供法律服务,2015年一审认定冯某情节严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系主犯,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后冯某上诉,经过二审开庭审理,2016年11月认定冯某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决无罪。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16年度业务成果奖。 郭某涉嫌受贿罪,为郭某提供法律服务,2016年7月郭某被刑事拘留,2016年8月郭某被逮捕,2016年10月被取保候审,2017年1月移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退回补充侦查2次。2018年4月23日作出不起诉决定。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业务成果奖 陈某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为陈某提供法律服务。2018年9月,陈某被抓获,公诉机关认为应以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追究陈某刑事责任,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律师通过全面论述本案证据中存在的矛盾之处,结合自首相关理论,论证陈某属自首。法院最终在2019年4月24日,认定陈某在尚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19年度业务成果奖。 吴某涉嫌内幕交易罪,为吴某提供法律服务,最终为客户避免被追究刑事责任,由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2022年完成辩护工作。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22年度业务成果奖,该案否定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推翻了深圳市公安局移送吴某涉嫌内幕交易的起诉认定。 代理杜某重特大贩卖、制造毒品案,精准梳理案件证据链条,针对性开展辩护工作,打掉部分毒品数量,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代理原阳江市公安局副局长冯某涉黑、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六项罪名案件,多维度拆解多项罪名指控,逐一梳理辩护要点,争取最优案件结果。 代理原东莞市委副秘书长刘某受贿、贪污刑事案件,深挖案件细节,针对职务犯罪核心争议点精准辩护,打掉贪污罪。 办理深圳南航窝案之马某行贿案,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 代理广州规划局系列窝案之何某受贿案,成功轻判。 处理广东中移动公司系列窝案之陈某受贿、行贿案,梳理复杂涉案关系,针对性开展辩护工作,最大化维护当事人权益。 经办东莞广发银行窝案之叶某贪污案,深耕金融类职务犯罪案件要点,精准质证辩护,取得缓刑。 代理东莞天鹰公司特大走私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成功为当事人争取最优案件结果。 办理广州荔湾海南村系列案之叶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厘清主体身份与涉案事实,精准界定罪责。 经办广州华骏房地产公司单位行贿案,针对单位犯罪特性制定辩护方案,有效化解当事人刑事风险,成功适用缓刑。 代理深圳周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梳理涉案金额与票据链条,针对性辩护。
- 李超 律师重庆 · 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
李超,资深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较强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曾任职于重庆市某公安分局、重庆市某法院,长期奋战在审判与执行一线,累计审理、执行案件近五千余件,尤其在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与执行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2019年6月从法院离职,现执业于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办案400余件,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刑事辩护、企业法务等领域的法律服务。 经典案例 原告杨某诉被告方某股权转让纠纷案(担任被告代理人),成功帮被告减损2000余万元; 原告曹某等三人诉被告重庆某建筑公司、四川某地产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担任原告代理人),成功帮原告追回工程款700余万元; 原告重庆某物资经营部诉被告重庆某建设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担任原告代理人),成功追追回800余万元的物资材料款; 原告重庆某装饰工程公司诉被告慈溪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担任原告代理人),不但成功追回500余万元的工程款,并在被告反诉中帮原告减损700余万元。 重庆唐某合同诈骗罪一案,成功说服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重庆柏某某诈骗罪一案,成功帮柏某某获得缓刑判决。 重庆左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成功说服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 郑江明 律师无锡 · 上海源杰(无锡)律师事务所
郑江明律师,上海源杰(无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江苏省无锡市江南大学,主要擅长领域有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类纠纷、婚姻继承等家事纠纷、房产和消防工程等经济合同纠纷、传播淫秽物品和组织卖淫等刑事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等。其善于在研究案件本身的基础上,通过触类旁通的思维方式,结合法律法规与现实生活处理承办案件,力求达到最佳结果。执业以来,一直专心于每个案件的办理,其办理案件深受当事人的信赖和赞誉,拥有十分良好的社会评价。 经典案例: 1、2024年至2025年期间,承办的卢某某与孙某某及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为卢某某争取到了129万元的赔偿款。其中,在保险公司不认可护理费时间和计算基数、误工费计算基数的基础上,郑律师通过寻找地方案例和中院细则以及相关行业标准,细挖当事人劳动用工的证据材料等,为当事人在护理费和误工费的金额上寻求了突破,最终应得了一审和二审法院的支持; 2、2021年至2023年期间,承办的胡某某与程某某、安徽某科技有限公司、黄山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通过对对方提出的鉴定报告异议提出反驳和重新鉴定申请,推翻了对方的伤残等级认定观点,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一个二级伤残、一个五级伤残和一个十级伤残的鉴定结果。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110万元左右的赔偿款。 3、2024年期间,承办的唐某某与郭某及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在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双方为同等责任且保险公司要求只承担50%赔偿比例的情况下,通过对事故认定书和事故视频证据的充分举证和说理,运用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和技巧,说服法院判定对方承担事故赔偿责任65%的比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多的赔偿金额,最终十级伤残获赔17万余元。 4、2025年期间,承办的陈某某与房某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通过说服当事人进行诉前保全措施,迫使对方在账户被冻结到部分资金的情况下,开庭时主动与我方进行协商,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18万余元的赔偿款。 5、2025年期间,承办的程某与韩某及北京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在当事人没有构成伤残等级且保险公司开始不认可误工费与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兼得的情况下,通过鉴定确定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后,又积极找寻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地区案例,迫使北京保险公司同意我方的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可以兼得的观点,最终在案件未开庭情况下达成和解协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8万元的赔偿款。 6、2025年期间,承办的陈某某与单某某及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在保险公司不认可法院委托鉴定结果且在异议期届满后才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的情况下,运用民诉法相关规定,对其提出的重新鉴定申请不认认可,促使法院仅对该结果进行了补充询问,最终节省了诉讼流程和期限,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17万余元的赔偿款。 7、2023年至2024年期间,承办的戴某某与钱某某离婚诉讼纠纷一案中,成功为戴某某争取到了更多的财产分割权益。后续戴某某十分认可本人,后续又介绍了很多期身边的客户。 8、2023年期间,承办的张某某与许某某恋爱期间财产纠纷(带民事欺诈甚至诈骗性质的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通过对双方账户往来的梳理,并说服当事人进行诉前保全,最后迫使对方在开庭前进行协商调解,最终为当事人挽回了1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9、2021年期间,承办的章某某与王某某等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中,运用对方遗嘱中的形式瑕疵的反驳和当事人提供的被继承人死亡前严重疾病的举证,推翻了其遗嘱继承的观点,最后法院判决按照法定继承分配被继承人财产,为当事人获取了15万元的继承财产。 10、2023年期间,承办的孙某某与徐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中,对方当事人要求平均分割恋爱期间所购房产。我方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提交相关有利证据,迫使对方同意调解,最终当事人仅向对方支付8万元归并款后即获得了房屋所有权的确认。 11、2024年期间,承办的晏某某与顾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中,对方当事人以离婚协议系在其患有抑郁症(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态下)和被胁迫情况下签署为理由要求撤销离婚协议并重新分配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我方积极提取当时协商时的微信聊天沟通记录以及对方在这期间的微信朋友圈和抖音视频等证据,反驳了对方处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态和被胁迫状态下签署协议的观点,最后法院支持了我方的答辩观点,驳回了对方的全部诉讼请求。 12、2021年期间,承办的江某某与宁波某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地产公司起诉要求江某某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20多万,经我方梳理聊天记录和银行贷款等证据后,对方主动撤诉,最终为当事人避免了20多万的经济损失。
- 易德铭 律师杭州 · 浙江都杭律师事务所
易德铭律师,1972年3月出生,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浙江都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执业理念:诚信执业、专业取胜。 1996年7月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毕业,2006年9月至2009年6月在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学院参加应用心理学硕士课程和心理咨询师课程学习,2012年3月获硕士学位,在企业从事过多年管理、法务工作,后成为专职律师,2013年至2019年执业于浙江鑫家律师事务所。2020年1月与志同道合的同仁一起创办浙江都杭律师事务所。 1.拆迁安置分家析产案例: 案例一 案情简介:原告熊某某与被告三孙某某原系夫妻,原告户口迁入女方父母家并享受拆迁安置福利,双方离婚后因三套拆迁安置房分配无法达成一致起诉。 审判结果:法院确认原告享有82.5平方米安置面积(含独生子女奖励份额的一半),判决指定拆迁安置房归原告所有,核心房产权益得到支持。 案例二 案情简介:女方胡某某嫁入杭州多年,被告家拆迁后,男方作为户主占有拆迁款及房屋,女方未享受相关权益,遂先离婚后起诉分家析产。 审判结果:法院判决两套指定拆迁安置房归原告所有,被告需腾空其中一套交付原告,并支付原告20万元拆迁款,确认原告享有独生子女奖励份额的一半,全面实现原告核心诉求。 案例三 案情简介:原告杨某与女方结婚后户口迁入女方家,房屋拆迁后双方离婚,就安置房及拆迁补偿款协商9年无果后起诉。 审判结果:一审法院判决指定安置房归原告使用(具备办证条件时协助过户),并支付原告118729.37元折价款;原告上诉后,二审改判被告支付原告352056.37元折价款,确认原告享有75平方米安置面积,大幅提升原告权益。 案例四 案情简介:原告李某与被告丁某的父亲二婚离婚后,就拆迁安置面积及房屋未达成一致,此前法院告知房屋安置后可另行主张,房屋安置后原告起诉,且涉及被安置人去世后的继承问题。 审判结果:被告在诉讼压力下同意原告全部合理诉求,原告撤诉,无需经过完整诉讼程序即实现核心权益,节省时间及诉讼成本。 案例五 案情简介:原告陈某离婚后,与男方家庭就拆迁安置房分割及相关费用无法达成一致,起诉要求确认安置面积、分割房屋并办理过户。 审判结果:法院判决指定拆迁安置房归原告所有,判令被告在具备办证条件时协助原告办理过户手续,同时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房屋折价款,原告核心房产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案例六 案情简介:原告黄某某与被告三协议离婚后,就拆迁安置房分割协商无果,且因安置人去世涉及继承、独生子女份额认定等争议,原告因误解诉讼时机耽搁多年后起诉。 审判结果:法院确认原告享有120平方米安置面积,判决指定拆迁安置房的房产权利归原告所有,被告需支付原告1053863.07元房屋折价款及12870元鉴定费,独生子女份额主张得到支持,再婚再生育不影响原告权益,全面胜诉。 2.民间借贷纠纷案例: 一、原告胜诉案例(易德铭律师代理原告) 案例一 案情简述:原告何某与被告吴某某等人存在200万元借贷争议,双方就款项对应关系存在分歧,二审中代理律师重点梳理多方账务往来,明确案涉200万元系吴某某借条所指款项。 审判结果: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支持原告全部诉请,判令吴某某、何利某归还原告200万元,并按月利率0.75%支付自2015年4月21日起至履行日止的利息。 案例二 案情简述:被告周某向原告关某某出具借条,确认借款15万元并约定还款日期,借款到期后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提起诉讼。 审判结果:法院支持原告诉请,判令被告周某归还借款本金15万元及逾期利息(暂计至2020年4月20日为9914.37元,后续按LPR标准计付),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案例三 案情简述:被告严一某向原告顾某借款20万元,出具借条、收条,严黎某作为担保人签字,原告按约转账交付借款,借款到期后二被告未还本付息,原告支出律师费并提起诉讼。 审判结果:法院支持原告全部诉请,判令严一某归还借款本金20万元、利息(暂计至2021年8月7日为23100元,后续按LPR四倍计付)及律师费,严黎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相关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 黎昊阳 律师上海 · 汉盛律师事务所
黎昊阳律师,上海从警8年+,律师执业6年+,研究生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金融刑法)专业,本科就读于南昌大学(刑事侦查)专业,国家级心理咨询师,专注于刑事辩护、控告、反舞弊调查及嫖娼类行政复议与诉讼,处理过数百起刑事及行政案件,是上海地区刑事及行政诉讼领域内公认的具有警转律背景的资深律师。黎律师在多年的从警及律师工作经历中期间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因多年的司法机关工作经验及律师经验,黎律师熟悉各类司法机关的办案程序、办案风格和办案特点,能与不同司法机关间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并交换意见。善于从办案机关的视角去发现案件问题并解决问题,从而使案件获得转机,在执业期间,黎律师办理的多起刑事案件获得了无罪、不诉、缓刑、从轻处罚的良好效果,办理的多起行政案件有效撤销了行政处罚,为当事人赢得了自由,赢得了尊严,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经典案例: ►代理的邹某职业骗薪案,登上CCTV12社会与法频道,检察机关建议量刑3年有期徒刑(未建议适用缓刑),在黎律师的争取之下,最后法院阶段判决对当事人适用缓刑。 ►代理的深圳小牛资本非法集资案,是目前全国涉案金额最大的P2P案件,被人民法院评选为2023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例,黎律代理的嫌疑人杨某为本案主犯之一,检察机关建议量刑10年,最后判决杨某有期徒刑7年。 ►代理的甘肃张某集资诈骗案(今金贷P2P),非吸金额多达50亿余元,未偿还本金5.6亿余元,检察机关以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罪并罚起诉张某,建议量刑13年,法院阶段排除掉集资诈骗罪名,最终仅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罪,判决有期徒刑10年。 ►代理的深圳某企业家黄某涉嫌职务侵占案,涉案资金高达8亿余元,检察院本认定黄某职务侵占行为成立,准备批捕黄某,黎律师介入案件后,通过与嫌疑人积极的会见沟通,搜集了对嫌疑人有利的众多证据材料并拟写专业的法律意见书(近千页)提交给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同时与检察机关就黄某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犯罪一事进行了多次沟通,最终检察院认为本案事实存疑决定对嫌疑人不予批捕。嫌疑人在羁押37天后重获自由。后公安机关对不予批捕决定提出复议,上一级检察机关依然决定对嫌疑人不予批捕。 ►代理的周某某走私毒品一案,经黎律师与侦查机关沟通并提交《法律意见书》,最终认定嫌疑人周某无罪,成功撤销案件。 ►代理的上海陈某涉嫌诈骗一案,公安机关认定嫌疑人涉黑涉恶,黎律师代理本案后,经过与检察机关的积极沟通,提出相关辩护意见,撤销了对当事人涉黑涉恶的定性,检察机关初步建议量刑3年2个月,后经与检察机关进一步沟通,为陈某争取到了从犯情节,陈某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适用缓刑。 ►代理的张某开设赌场案,经与公安机关多次沟通并提交法律意见,最终认定当事人张某没有非法获利目的,不构成犯罪,成功撤销案件。 ►代理的高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与上海经侦多次沟通并提交法律意见,最终认定高某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成功撤销案件。 ►代理的余某某强制猥亵案,黎律师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后,经与检察官多次沟通,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达成不起诉,保障当事人未留刑事案底。 ►代理的谢某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经黎律提交法律意见并与侦查、检察机关多次沟通,审查起诉阶段成功达成不起诉,保障当事人未留刑事案底。 ►代理的邓某伙同他人职务侵占案,检察院建议对邓某量刑有期徒刑1年,经黎律师有效辩护,最终判决拘役6个月并适用缓刑。 ►代理的深圳姜某涉黑案(组织领导者),成功为姜某辩护打掉最重罪名(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从一号被告转为二号被告,量刑大幅从轻。 ►代理的刘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检察机关建议1年有期徒刑,后经黎律沟通,争取到10个月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代理的周某某介绍卖淫案(涉及未成年人),本应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经黎律提交法律意见并与侦查、检察机关多次沟通,介绍人数大幅降低,最终判决1年3个月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代理的马某某洗钱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争取到2年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代理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与杭州公安联合侦办的张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原量刑为5年以上,经黎律师辩护,最终判决3年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代理的郭某职务侵占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检察机关建议量刑13年,经辩护打掉近70%金额,最终量刑改为7年有期徒刑。 ►代理的储某控告犯罪嫌疑人霍某涉嫌诈骗案,当事人自行控告公安机关不予立案,黎律师代理后成功刑事立案,被告人最终被判处4年3个月有期徒刑。 ►代理的周某控告犯罪嫌疑人秦某涉嫌诈骗案,黎律师代理后成功刑事立案,被告人最终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并为当事人成功追回了损失。
- 姜梦怡 律师大连 · 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
姜梦怡 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 民商法硕士,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擅长公司争议解决、股权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等经济类诉讼、执行案件,现任近30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案件胜诉率近三年高达98%,尤其擅长疑难复杂类民商事诉讼案件。 经典案例: 1、曾参与杨某、祝某等共三十名被告的刑事辩护案件,案涉罪名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代理该案第七被告人杨彬的辩护律师,自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全程参与。此案件被列为该年度的重大刑事案件,经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历时7天的审理,最终顺利结案,该案件经大连市中院公众号和大连市电视台报道。 2、大连地区在2023年之前,涉及非法期货类案件均以行政机关未予以认定该交易所不具备从业资格为由,驳回起诉,不予受理。很多在各大交易平台进行投资且亏损严重的人,状告无门,经常到大连市政府门前闹事,也有起诉大连市政府驳回的。通过不懈的努力,2023年4月24日由大连市金融发展局对案涉交易平台大连贵金属交易中心实施了现场检查,最终认定大连贵金属交易中心平台不符合国发(2011)38号、国发办(2012)37号文件,存在违规行为。大连贵金属交易中心被取消交易场所业务资质。至此,辽宁地区法院才开始接收此类案件,而我代理的原告济南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大连贵金属交易中心也是辽宁省第一个这类案件的胜诉判决。 3、代理原告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诉被告大连甘井子区聚易木材加工厂、李某、赵某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案涉金额1,144,469.13元。该案件起因是由被告工厂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导致的,造成三人重伤(烧伤面积分别为93%、92%、65%),一人轻伤的严重后果,该重大事故当时经大连市电视台新闻频道报道。因被告在后续的治疗过程中与委托人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存在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作为代理律师全程参与案件的审理、执行。 4、大连未来城道理景观工程动迁项目,因动迁规划牵涉大连华侨果树农场、大连奶牛场有限公司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地块,上述企业又将该地块承包给本村村民使用。因动迁事项各方反映巨大,该地块案涉市民拨打市民热线,向“民心网”进行投诉。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本人代理了原告大连华侨果树农场诉史芳杰土地使用权纠纷。 5、代理行政机关大连市沙河口区民政局婚姻登记纠纷。本案原告双方在1980年12月登记结婚,1985年在人民法院经判决离婚,后双方于1987年4月复婚,2006年经民政局协议离婚,但离婚过程中取消的是1980年的婚姻信息,而非后经复婚取得的1987年的婚姻关系,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提起诉讼要求撤销2006年的离婚登记,重新确认解除1987年登记的婚姻关系。本案涉及的案件复杂,时间跨度久,由于行政机关档案管理的交接,为本案证据的收集、整理增加了难度,但最终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经调解结案。 6、2025年代理一起复杂交通事故案件,作为原告律师,起诉七名被告,诉讼金额240万,刑事与民事案件交叉,并且异地管辖,在多重法律关系交织的情况下,帮助当事人几乎全额争取补偿款的情况下,比预期多获赔50万元,当事人非常满意。 7、代理台湾同胞股权转让纠纷,通过提出鉴定意见,将对方的虚假证据予以有利驳斥,从而取得一审胜诉的结果,案件目前进入执行阶段。
- 刘兵 律师宁波 · 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
刘兵律师,民革党员,法律硕士,二级律师,高级律师,执业16年。现任浙江浙杭(宁波)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同时担任多项社会与专业职务,包括民革镇海区基层委员会副主委、一支部主委,并担任或聘任为镇海区第十届政协委员、镇海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镇海区十六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镇海区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宁波市律师协会理事、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理事、宁波市律师协会纪考委、区域发展委委员、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宁波市高层次人才法务专员、宁波市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团顾问、 民革宁波市监督委员会委员、宁波市行政合法性服务研究中心专家、宁波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等。曾获评“宁波市优秀律师”、宁波市“骨干型”名优律师、“宁波市优秀人民监督员”、“宁波市民革先进党员”、“镇海区政协委员活动积极分子”、“宁波市民革参政议政先进个人”、“民革浙江省委会‘战疫’先进个人”、“民革浙江省委会社会服务先进个人”等。刘兵律师擅长政府及企业法律顾问、 金融保险、投资并购等综合民商事法律业务,为镇海区政府及多个区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经典案例: 1.【职务侵占罪刑事辩护案,成功争取缓刑与最低罚金】 案情简介:本案犯罪嫌疑人系宁波某两家汽配相关公司的业务员,利用其负责客户订单采购与销售的职务便利,在2022年11月后的一年多时间内,私自以其他单位的名义,以较低价格从自家公司采购客户订购的汽车配件,再以较高价格销售给客户,从中截留差价,累计侵占公司利润共计人民币22万余元。被害单位发现后报案至公安局。 案件办理过程:接受委托后,团队第一时间会见了犯罪嫌疑人,详细了解案情并固定了对其有利的细节。我们迅速确立了“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全力沟通”的辩护策略核心。首先,指导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积极筹措资金,退还全部违法所得,并主动与被害单位沟通,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了书面谅解,为从宽处理奠定了坚实基础。其次,在审查起诉阶段,我们与检察机关进行了多轮有效沟通,针对本案数额相对不大、嫌疑人系初犯、主观恶性不深、已全额退赔并获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提交了详尽的辩护意见,着力论证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建议在罚金刑上适用较低标准。团队的工作重点在于将法定从宽情节转化为检察机关认可的量刑协商成果。 案件结果: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确认量刑意见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本团队以主动规划降低司法风险,最终在法律框架内为委托人实现免受羁押、平稳过渡的切实利益。 2.【重大设备买卖合同纠纷案,二审逆转改判胜诉】 案情简介:我方委托人(出卖方)与外省某制药企业签订设备买卖合同,约定向其出售多台低温反应釜设备,合同总价款数百万元。合同明确约定,验收款在设备验收或到货后90天(以先到为准)支付。设备依约交付后,买方以“设备抛光不达标”为由,长期拒绝组织正式验收,并拖欠占总价款30%的验收款及其他款项。经多次函告催收无果,委托人委托本团队介入维权。 案件办理过程:本案一审因未能充分论证付款条件已成就及对方拖延验收的责任,委托人诉求未获支持。本团队认为法院判决存在明显的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错误,故与委托人商量好决定上诉。团队接受委托提起上诉后,并未纠结于技术细节的争论,而是回归合同文本本身,进行精准的法律攻防:首先,紧扣合同条款,主张验收款的支付仅需满足“出具验收报告”或“到货满90天”任一客观条件即可,而后者条件早已满足。其次,巧妙运用举证规则,强调对方作为主张设备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无法验收的一方,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该主张,并未举证证明设备未能进入验收阶段系我方委托人造成的,其拒不支付验收款显属违约。团队将案件焦点从“设备瑕疵”成功转移至“对方是否依约履行了验收和付款义务”这一对我方更有利的战场。 案件结果:二审法院全面采纳我方核心代理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我方委托人关于支付剩下验收款的诉讼请求。
- 丘家欣 律师深圳 ·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丘家欣律师,盈科深圳律所实习委副秘书长、风控合规委委员、执业纪律委委员,9年法律工作经验,服务过300多家大型企业,上市公司瑞某科技、行业龙头某管道公司、行业龙头某机电公司、国家海洋局某中心等侵权诉讼。深入研究投融资、建工、房地产等行业法律实务,在股权、重大经济纠纷、公司等民商事诉讼与非诉业务上实操经验丰富 典型案例: 【婚内财产规划】 代理女方,在婚外情证据隐蔽的案件中,通过分步取证构建初步证据链,促使过错方为维系家庭而同意签署婚内财产协议,明确其少分财产。起草并审定协议,全面保障女方财产权益。 【协议离婚】 代理男方,在涉及多套房产及其他资产数量较大的案件中,全面统筹财产归属,依据详尽的财产信息梳理结果拟定离婚协议,助力双方通过协议离婚化解纠纷,节约诉讼成本。 【诉讼离婚纠纷】 代理女方,在涉及房产赠与争议的离婚诉讼中,精准梳理案件核心争议,厘清我方诉求要点,最终推动法院对房产份额作出有利认定。 【离婚谈判与赔偿】 代理女方,在长期家暴导致婚姻关系实质破裂的案件中,协助开展离婚谈判,积极争取离婚损害赔偿,最大程度维护女方合法权益。 【离婚综合诉讼】 代理女方,在同时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股权处置等多重争议的复杂离婚诉讼中,统筹应对各项诉求,深入分析抚养权归属与财产分割方案,有力维护委托人权益。 【抚养费纠纷】 代理经济弱势一方,在其收入显著下降后,通过系统梳理历年收入与银行流水,破解原定高额抚养费的不合理负担,通过协商与诉讼相结合的方式,争取到合理的抚养费数额。 【复杂离婚财产处理】 代理男方离婚纠纷,案件中财产划分复杂、权益交织的情况,合理选择管辖法院与诉讼策略,实现多地房产的一体化分割处理,有效降低诉讼成本。 【合同纠纷】 代理朱某与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成功以客户满意的调解方案结案,最大化实现客户的合法权益,成功帮助客户追回目标款项 ,实现客户的合理预期 ,本案由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 【确认合同无效效力纠纷】 代理张某与广州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确认合同无效效力纠纷一案,成功以客户满意的调解方案,实现客户的合理预期,最大化实现客户的合法权益。 【侵害作品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代理被告广州某服装与原告刘某、其他被告广州某服饰公司、 深圳某贸易公司、 吴某、 广州天河某服装店之间的侵害作品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知识产权案件成功维护被告广州某服装公司的合法权益,获得法院的支持, 免于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代理深圳某智能科技公司与桂东某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的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获得胜诉,判令对方立即停止生产、 销售侵害,并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经济损失以及合理开支。 【民间借贷纠纷】代理张某与林某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就拖欠欠款一案,起诉同时,通过同步提起财产保全的方式,为其胜诉后的财产执行保驾护航。 【服务合同纠纷】代理王某与陈某之间的服务合同纠纷,就拖欠欠款一案,通过发送律师函协商的方式整合案件事实加强,同步采取起诉加协商的方案,为其财产执行保驾护航。 【合同纠纷】代理葛某与广州某开发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就退还房款一案,通过发送律师函协商及诉讼的方案,能够让委托人取得满意的结果。 【服务合同纠纷】代理计某与广州某互联网有限公司的服务合同纠纷,就主播合作协议返还服务费一案,起诉同时,通过同步提起财产保全的方式,为其胜诉后的财产执行保驾护航。 【工伤赔偿、 违法解除等劳动争议纠纷】 代理许某与广州某网络科技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一案,通过仲裁阶段确认了客户的全部诉讼请求,企业不服提起一审诉讼,一审通过扎实的证据加持,再次成功确认获得工伤赔偿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企业间劳动争议纠纷】 代理张某与某建设集团股份公司以及广州分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在仲裁有失偏颇的情况下,一审、二审皆成功确认客户的诉讼请求获得法院支持,帮助客户获得了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等其他诉讼请求的金额。 【劳动争议纠纷】代理石某与广州某人力资源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一案,通过仲裁的方式成功确认客户的诉讼请求,仲裁裁决生效后,通过强制执行能够取得经济补偿金。 【企业家-黄金37天内取保候审】 代理企业家苏某涉嫌走私毒品罪一案,介入辩护后, 多次组织团队详细沟通,反复核对案件细节,把握案件核心,多次跟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沟通,最终在黄金37天内不予批准逮捕,为苏某成功取得取保候审。
- 党金娥 律师杭州 ·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
党金娥律师,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和新闻学学士,上海大学民商法法学硕士,三级律师。担任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实务导师、杭州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拱墅区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拱墅区劳动与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法律援助律师。 目前,党金娥律师深耕法律领域十多年,律师团队始终立足民生法律核心赛道,聚焦婚姻家事、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劳动纠纷、房产纠纷等业务领域,累计承办各类案件几千起,覆盖一审、二审、申请再审、发回重审等全诉讼流程。 经典案例: (一)杭州离婚律师案例 典型案例:某企业主离婚纠纷案(大额资产及股权分割) 【案情简介】某企业主与配偶因感情破裂协商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分歧,委托党金娥律师团队作为企业主的代理人处理该案。案件涉及资产类型复杂,包括多套房产、高端车辆、企业股权、银行理财产品及基金等,核心争议焦点为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界定、企业股权的合理分割及理财产品的价值核算与分配,且双方对股权分割存在较强对立情绪,担心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办案难点】一是财产属性界定复杂,部分房产、车辆购置时间跨越婚前婚后,资金来源混杂,部分理财产品为婚前本金婚后增值,需精准区分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份额;二是股权分割难度大,企业系企业主婚前创办,婚后持续经营增值,需平衡配偶合法权益与企业经营稳定性,避免股权分割影响企业股权架构、决策效率及商业信誉;三是沟通协调阻力大,双方对资产价值认知差异大,配偶主张全额分割股权及理财收益,企业主则坚持核心资产的个人属性,协商陷入僵局。 【办案策略与成果】团队立足“精准确权+稳妥分割+多元沟通”的核心思路,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首先,开展全面财产梳理与确权工作,逐一核查房产、车辆的购置合同、付款凭证、产权登记信息,厘清婚前出资、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的归属;针对理财产品,结合购买时间、资金来源、收益类型,区分婚前本金、婚后孳息及共同经营增值部分,联合财务专业人士精准核算各部分价值,形成清晰的财产权属清单及分割依据。 针对核心的股权分割问题,团队兼顾合法性与实操性,提出“股权价值补偿+股权代持限制”的方案:不直接分割企业股权,避免影响企业经营,而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企业股权婚后增值部分进行评估,由企业主向配偶支付对应价值补偿,同时约定补偿款支付方式及逾期责任,既保障配偶合法权益,又维护企业股权架构稳定。为推动方案落地,团队与对方代理人及配偶开展多轮面对面沟通,一方面清晰释明法律规定,出示财产确权证据及股权评估报告,明确各部分财产的分割边界;另一方面换位思考,耐心倾听配偶诉求,灵活调整补偿款支付节奏及保障措施,逐步化解对立情绪。 最终,在团队的专业推动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明确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范围,顺利完成房产、车辆的权属变更,企业主按约定向配偶支付股权增值补偿款,理财产品按核算比例分割,案件圆满解决。既守护了企业主的核心财产权益及企业经营稳定性,又以温和方式化解家庭矛盾,实现法理与情理的平衡。 (二)杭州刑事律师案例 典型案例1:合同诈骗案(帮助犯罪嫌疑人成功认定自首认定并减轻量刑) 【案情简介】当事人入职某涉案公司后,被卷入以“合同产品”为幌子的“杀猪盘”诈骗活动,初期对公司虚构产品、骗取客户资金的核心诈骗本质并不知情。公司爆雷后,当事人主动前往公安机关说明情况,但其自首行为初期未被公安、检察及法院认可,仍拟按普通参与者量刑。当事人委托律师介入,核心诉求为争取自首情节认定,凭借法定从宽情节实现量刑减轻。 【法律分析】本案核心争议为当事人自首情节的认定及量刑适用。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自首需同时满足“自动投案”与“如实供述”两大法定要件,即犯罪后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且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本案中,司法机关初期对当事人“自动投案”的主动性、“如实供述”的完整性存在争议,律师需结合案件事实,精准论证当事人行为符合自首的法定构成要件,突破司法机关的惯性认定。 【权益维护】律师以“自首认定”为核心制定专项辩护策略:一是夯实自动投案证据,调取当事人主动到案的交通凭证、公安机关接待记录,结合其到案时的供述笔录,证实其系在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司法机关尚未掌握完整犯罪事实前,主动自愿前往投案,具备投案主动性与自愿性。二是佐证如实供述事实,梳理当事人不同阶段供述,结合同案犯供述、涉案合同等证据,证实其到案后如实交代了自身参与的主要犯罪事实,无隐瞒、翻供情形,符合如实供述要件。三是强化法律论证,向司法机关提交辩护意见,结合类案裁判规则,明确当事人行为完全契合自首法定要件,最终推动公安、检察及法院统一认知,认可其自首情节,为量刑减轻奠定基础。
- 邱浩 律师昆明 · 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
邱浩,法学学士,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 16 年。拥有政府、国企及大型企业法律服务经验,深耕烟草、房地产行业,主打民商事争议解决、刑事辩护,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诉讼案件近 800件。 长期为云南省烟草系统、城投公司、银行、通信企业、大型投资公司等多家政企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办案经验扎实,善于梳理复杂财产线索,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标题:成功驳回业主巨额索赔!代理施工方,建设工程质量及逾期责任案件全面胜诉 案情与结果: 我方施工企业在工程交付后,被业主以工程质量问题、工期逾期为由索赔 200 余万元。我方通过梳理合同条款、工程签证、验收记录,指出业主已实际接收使用工程且质量问题非施工方原因导致,同时厘清工期延误责任归属。法院最终采纳我方意见,驳回业主全部诉讼请求,为客户避免近 200 万元损失。 2. 离婚财产分割纠纷 标题:复杂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应得财产份额,厘清婚内债务责任 案情与结果: 我方当事人起诉离婚,对方主张房产、存款均为婚前个人财产,并提出多笔婚内债务要求我方共同承担。我方通过调取银行流水、出资凭证等证据,证明案涉资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核查债务用途,排除非共同债务。法院最终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驳回对方不合理债务主张,保障我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3、 帮信罪刑事辩护 标题:帮信罪成功轻判!代理涉 “跑分” 帮信案件,争取到大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情与结果: 我方当事人因出借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资金结算,涉案流水超百万元,面临刑事处罚。我方介入后,通过会见了解案情,提交法律意见,指出当事人主观上缺乏明知、情节较轻、有自首、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从轻情节。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4. 民间借贷纠纷 标题:成功追回拖欠借款本息,为企业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案情与结果: 昆明某科技公司向张某某出借资金后,对方长期拖欠不还,我方代理后,通过固定借款凭证、资金流水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全部诉请,成功为企业追回借款本息。 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标题:交通事故案件成功逆转!代理受害方,获赔全额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案情与结果: 我方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肇事方及保险公司以部分费用不合理为由拒绝全额赔偿,仅同意赔付部分款项,双方协商无果。作为受害方代理人,我们收集整理了事故认定书、病历资料、伤残鉴定报告、医疗费票据、误工证明、护理费票据等完整证据链,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异议逐一质证反驳,清晰阐述各项损失的计算依据及法律规定,同时主张了精神损害抚慰金。最终法院判决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肇事方及保险公司向我方当事人赔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损失,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张绍旺 律师成都 · 北京市高通(成都)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高通(成都)律师事务所于2010年初,经四川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系北京高通律师所成都分所,现有20位专职律师,执业年限超过10年的有10人。其中研究生占40% ,本科生占60% 。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形成了非诉与诉讼业务并举发展的局面。 高通律所成都分所律师擅长投融资、企业设立、改制重组、建筑工程和房地产、银行及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知识产权以及私募股权投资等法律事务,办理了大量金融投资、企业改制重组、金融债权清收以及建设工程项目的案件与投资项目,入选四川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建立的“国有资产管理中介机构备选库”。 张绍旺律师,民商法法学硕士,工学学士,机械工程师。本科毕业于东北石油大学(原大庆石油学院)。在中石油从事多年机械技术工作。2004年以专业第一身份考入西南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学位,读研究生期间,参与本科法学用书编写,发表法学论文多篇,2007年毕业并获民商法硕士学位。2009年高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遂顺利步入律师队伍。本人深钻业务,不断进取,用细致、认真、负责和严谨的办案态度,深厚的的法律功底和朴素的职业道德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现执业于北京市高通(成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业提供法律咨询,专业代理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损害赔偿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刑事案件及其他非诉讼律师业务 。 经典案例: 1、苏卉霖诉胡晓东民间借贷纠纷,作为被告代理人成功将诉讼金额从70多万将至3万多 2、郑成英、楚涛诉刘旭返还原物纠纷,作为被告代理人,法院判决驳回上诉 3、李云彬与袁洪方等机动车交通事故,成功的为当事人争取到170多万的赔偿款 4、曾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成功争取到检察院不予起诉。 5、曾某某与莫莫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成功的为曾某某争取到房屋租赁费用的减少20%左右; 6、曾某某与曹某某、李某某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确认之诉,成功的为当时争取到时隔18年多买卖合同效力确认。 7、李某涉嫌诈骗罪,系累犯,成功争取到判三缓三; 8、毛某某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成功的争取到检察院不予起诉。
- 刘坤 律师贵阳 · 贵州公成律师事务所
刘坤,男,前检察官,任职六年,现任贵州公成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8年、从事法律职业15年。 执业领域:刑事辩护、企业刑事风险防范,擅长职务犯罪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经典案例: 职务犯罪:某区征收中心主任赵某某涉嫌贪污、诈骗案(某区监委成立第一案)、大型央企办公室主任王某涉嫌受贿案(变更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缓刑)、某区征收中心刘某某受贿案(受贿金额71万,无减轻情节,缓刑)、某区教育局王某行贿案(数额巨大、多人多比、重点领域,降档两格,判处两年九个月)、某国有平台公司董事长尹某某受贿案(减轻幅度60%)、某航空公司安保部经理马某受贿案(减轻幅度60%)、某国有平台公司副总经理刘某某受贿案(减轻幅度60%)、某区副区长石某受贿案 、某国有平台公司董事长欧某某受贿案(从轻幅度50%)、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刘某某受贿案(受贿金额393万元,判处四年两个月)、某市公安局督察大队大队长余某某受贿案、某省级大一型国有企业处级干部刘某某受贿案等。 经济犯罪:樊某某合同诈骗、串通投标、行贿案(涉案金额20亿,受害人是政府,判决金额5.1亿,串通投标罪撤销)、贵州某财富科技公司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近70亿,贵州省法院系统建院以来涉案金额最大刑案)、贵州某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韩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12.8亿,无罪辩护,判决8年)、蔡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案(涉案金额60余亿元,撤案)、胡某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抽逃出资、骗取承兑汇票、骗取银行贷款罪案(五个罪名最终只判决一个罪名)、姚某某骗取贷款罪(涉案金额300多万,不起诉)、丁某某诈骗案(变更罪名为合同诈骗,检察机关量刑十年六个月,判决为三年六个月)等。 其他犯罪:邓某大型贩卖毒品案(两公斤,判决十五年)、宋某涉嫌贩卖毒品案(从轻幅度50%)、李某、蔡某某涉嫌贩卖制毒材料案(不起诉)、罗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碎尸案(保命)、姚某某涉嫌开设赌场案(不起诉)、刘某某非法采矿罪(缓刑)等。
- 王欣 律师浦东新区 · 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王欣律师,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通过二级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曾任职于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从事反贪工作十二年。现任某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高级企业合规师,全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员。 王欣律师执业16年,专业领域: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金融机构法律顾问业务,证券上市、债券、基金发行法律服务业务及金融案件诉讼,金融犯罪、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刑事辩护业务。从事律师工作期间,王欣律师服务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区人武部、龙韵股份有限公司、振发控股集团、安徽省投资集团、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安徽省高速集团安联有限公司、安徽新华控股集团、安徽皖新传媒集团、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某分行、某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某市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局、某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某市文化和旅游局、某市财政局、某市大观区人民政府、迎江区财政局等政府机关、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审查各类经济合同上千份,代理行政、经济、民商事、刑事诉讼共600余件,尤其在行政诉讼、经济纠纷、金融纠纷积累了宝贵的诉讼经验,胜诉率100%。担任辩护的刑事案件,90%以上均作出不起诉决定,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深得顾问单位和当事人的好评。 在担任某市仲裁员期间,王欣律师成功裁决某基金公司诉某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产业投资基金违约行为,为某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挽回2000余万元经济损失;成功裁决某市立医院招标限额外合同纠纷;成功裁决市建筑工程公司工程合同纠纷;成功裁决中共某市纪委合同纠纷等。获得2021、2022年度“仲裁贡献先进个人”、2025年度“优秀仲裁员”等荣誉称号。 经典案例: 非法采矿罪,犯罪数额480余万元,最终判三缓五; 诈骗罪,犯罪数额290万元,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行贿罪,犯罪数额180万元,不起诉; 职务侵占罪,犯罪数额50万元,缓刑三年 妨害公务罪,不起诉;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不起诉。非法采矿4000多万,缓刑 妨害公务罪,不起诉 掩隐罪,不起诉 职务侵占罪,不起诉 职务侵占罪,犯罪数额80万元,不起诉
- 张霖杰 律师北京 · 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
职务犯罪罪轻辩护案例: 1.某省人大代表受贿、寻衅滋事、贪污等涉黑涉恶案:刑期由24年降至16年(检察院建议量刑24年) 2.某市司法局局长龙某受贿、充当涉黑保护伞案:刑期由8年降至4年(检察院建议量刑8年) 3.某单位财务科长刘某某贪污、挪用公款案:两罪并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法定刑期3-5年) 4.某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沈某受贿、滥用职权案:两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法定刑期15-20年) 无罪辩护经典案例: 1.政协委员彭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案:成功实现帮助伪造证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两个罪名的无罪辩护 2.某知名主持人容留他人吸毒罪:由刑事犯罪转变为行政处罚,不构成犯罪 3.上访被控寻衅滋事案:成功争取到撤销案件的圆满结果,实现无罪释放 其他典型案例: 赵某涉嫌诈骗罪:推动法庭采纳缓刑建议,争取到缓刑判决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二审案件:成功推动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强制猥亵罪: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作出不予批捕决定
- 王立坡 律师石家庄 · 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
王立坡,资深律师 从业24年|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离婚纠纷、劳动纠纷、刑事案件、借贷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其他纠纷 个人介绍: 二十多年沉淀的老律师,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主任,多年过来就是认真靠谱,做大家信得过、用得起的人民律师 经典案例: 1.公安机关认定当事人因经济纠纷故意驾车撞毁他人车辆,损失价值经价格认定达7699元,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阅卷,发现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时出现新的鉴定意见,明确“后桥等零部件不是必须更换”。本所律师立即向检察院及法院提出异议,建议对损失范围重新鉴定。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但因侦查机关无法补强关键证据,最终以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李海良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本案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对证据变化的敏锐洞察力,以及灵活运用程序规则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的办案能力,成功避免了当事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2.原告主张其受欺诈将房屋过户给儿子,要求儿媳及孙女返还房产。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从原告早年公证遗嘱明确房屋由儿子继承,到“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的过户行为,再到原告公证放弃对儿子遗产的继承权,充分论证涉案房屋权属清晰、赠与合法有效。同时,本所律师指出原告行使撤销权已远超法定期限,且其主张被告未尽赡养义务缺乏证据支持。 法院最终采纳本所律师代理意见,认定涉案房屋已合法登记在被告名下,原告要求返还原物理据不足,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本案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在继承与物权纠纷中扎实的证据组织能力与精准的法律论证水平。
- 路俊远 律师石家庄 · 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
路俊远,资深律师 从业11年|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离婚纠纷、劳动纠纷、刑事案件、借贷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个人介绍: 路俊远律师,现为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律专业。于2013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5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至今已从事法律行业12年,从事专职律师执业10年。自执业以来,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始终以委托人的利益为己任,严格依法办案,从而获得了当事人的普遍好评。 经典案例: 1.原告因脑干出血多次住院治疗,被告保险公司以部分费用属“康复治疗”“特需费用”为由拒赔。本所律师紧扣保险合同条款,重点论证:一、被告未举证证明已就“康复治疗”等免责条款向投保人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依据《保险法》第十七条,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二、即便存在条款解释争议,依据《保险法》第三十条关于格式条款不利解释原则,亦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三、原告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药品费、手术费、床位费等均属合同约定的理赔范围。 法院最终采纳本所律师全部代理意见,认定被告拒赔理由不成立,判决全额支付保险金。本案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在保险纠纷领域对格式条款效力、免责条款说明义务等核心问题的精准把握与有力论证,切实维护了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2.原告未成年人在前往被告商场途中,因现场围挡施工、台阶处未设置护栏及警示标识,从约六米高台阶摔下致多处骨折。本所律师紧扣《民法典》第1198条,重点论证:一、被告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未在危险区域设置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未尽到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二、被告虽辩称已设置围挡,但监控视频显示事发台阶及紧邻路段并未被围挡覆盖,其抗辩不能成立;三、原告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被告的过错系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法院最终采纳本所律师代理意见,认定被告海悦天地公司承担60%责任,判决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本案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在侵权责任纠纷中对现场证据的精准分析能力及对安全保障义务条款的娴熟运用,有效维护了未成年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3.公安机关认定当事人参与聚众斗殴,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阅卷并会见当事人,迅速锁定案件核心疑点当事人是否“积极参与”斗殴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此后,案件历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本所律师均跟进阅卷,逐一剖析证据链中的缺失,先后提交多份法律意见书,并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交换意见。最终检察院采纳辩护观点,认为在案证据不足以认定李东构成聚众斗殴罪,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案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在刑事辩护中专业、尽责的工作态度,以及对证据标准的精准把握能力,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人身自由。 4.当事人驾驶电动车发生事故致乘车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事实,确保自首情节依法成立。同时,律师积极与被害方沟通协商,耐心开展调解工作,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方谅解。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全面梳理案件有利情节,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论证当事人系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酌定不起诉条件。 检察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综合能力,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妥善化解了社会矛盾。 5.当事人被卷入一起租车抵押诈骗活动,公安机关以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会见当事人、全面阅卷,精准捕捉到案件关键情节: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协助抓获同案犯的立功表现。律师积极与被害方沟通,促成赔偿并取得谅解,同时向检察机关提交详细法律意见,论证其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酌定不起诉条件。 检察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认为当事人虽实施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在涉共同犯罪案件中挖掘有利情节、综合运用认罪认罚与和解制度的专业能力,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薛爱明 律师兰州 · 甘肃金梵律师事务所
薛爱明,甘肃金梵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所执行团队负责人。 深耕西北区域债权强制执行专项业务,主打空壳公司债务清收、终本案件重启、拒执配套追责全流程服务,熟稔甘肃省高院及全省各地法院执行办案实操口径,长期面向西北企业、个人债权人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业务立场:仅接受债权人委托,绝不代理债务人,无利益冲突;专注为西北客户提供诉执一体化全流程债权回款服务,涵盖立案诉讼、执行前置布局、强制执行对接、股东/实控人追加追责、拒执自诉与公诉推动;综合运用财产保全、限高失信、司法拘留、刑事追责多重手段施压回款;常年为兰州、武威、金昌本地及西北周边房企、建筑企业、中小企业提供债权清收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办案核心理念:贯彻诉执一体化完整办案模式,打破传统诉讼、执行分段割裂操作,在起诉阶段同步规划全套执行保障方案;搭建「民事执行+行政惩戒+拒执刑事追责」三维追款体系,一站式解决西北债权人“胜诉无财产、判决变坏账”核心痛点。 (一)12起标杆完整案例 案例1 工程空壳企业二审追加股东全额回款 债权人工程款项被空壳企业长期拖欠,律师采用诉执一体化方案,起诉同步调取工商档案、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股东资产,主张出资加速到期;一审判全部支持,二审驳回对方全部上诉,依托保全措施全额收回工程欠款,彻底解决空壳企业无财产执行难题。 案例2 地产企业多年终本,追加股东一次性回款 地产开发企业执行多年终本,名下无任何可处置资产;律师调取工商、对公、股东私户流水,查实全体股东未实缴、项目资金体外循环;依法追加全部股东,冻结名下银行卡与不动产,对方一次性结清全部欠款。 案例3 一人公司观摩庭审,判决股东全额担责 企业债务执行终本无财产,该企业为一人有限公司;律师复用诉讼阶段诉执一体化留存的公私资金混同证据提起诉讼,案件定为法院观摩庭审,对方无法举证财产独立,法院判决股东对企业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陈年坏账成功盘活。 案例4 空壳企业多维度组合追责全额回款 欠款企业为标准空壳:挂名法人、虚假注册地址、全部资产转移;律师同步落实四项操作:核查股东出资、调取公私流水、穿透关联企业、固定拒执完整证据,多重压力下对方一次性结清全部款项。 案例5 民间借贷终本,四大路径搭配拒执证据回款 民间借贷案件终本后客户准备放弃债权;律师运用终本四大重启路径,同步追踪新增资产、追加出资瑕疵股东、收集隐匿财产线索并启动刑事施压,债务人主动全额清偿本金、利息及全部维权费用。 案例6 法院查无财产,深挖夫妻、历史资产追回大额欠款 法院线上查控无任何登记财产;律师依托诉执一体化提前调取多年房产过户记录、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配偶资金流水,通过债权人撤销权、追加配偶手段成功追回大额债权。 案例7 多笔货款合并调解,锁定自然人分期连带清偿 多笔同类货款合并处理,诉执一体化立案同步保全;调解文书明确企业负责人个人连带清偿责任,约定分期支付、逾期加速到期、违约计息,全部诉讼、保全相关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客户零成本完成回款。 案例8 地产挂名股东出资追责胜诉 地产公司无力偿债、案件终本,登记股东以仅挂名、未经营分红抗辩;律师提交工商档案、终本裁定全套证据,法院采纳出资加速到期观点,判令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企业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全部诉讼费、保全费由股东自行承担。 案例9 司法拘留施压,家属当场全额履行 被执行人长期拒收文书、拒不申报财产、刻意失联;律师在诉讼阶段提前固定全套规避执行证据,协助法院锁定行踪完成拘传,拘留三日内家属一次性结清全部款项。 案例10 拒执刑事自诉,固定资产转移证据回款 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低价转让房产、转移资金至亲属、低价出让股权;律师调取三年流水、不动产、股权变更完整证据提起自诉,债务人惧怕刑事处罚,主动和解全额清偿。 案例11 拒执公诉实刑倒逼回款 建筑工程款判决后,企业法定代表人利用公私混同、关联交易转移大额资产;律师整理完整犯罪线索提交法院,推动移送公安侦查,当事人最终被判处实刑,家属主动结清全部工程款。 案例12 司法拘留+拒执自诉递进回款 债务人名下持有房产、车辆却刻意隐匿拒不履行;律师先申请15日司法拘留施压,拘留期满仍拒不还款随即提起拒执自诉,家属代为一次性结清全部债务本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