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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关键词 民间借贷纠纷

  • 汪丽 律师
    合肥 · 安徽弘大(合肥)‌律师事务所

    汪丽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专业,拥有高级企业法律顾问、高级企业合规师、建设工程法务师等权威认证,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秉持“专业、诚信、严谨、高效”的执业理念。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开展法律服务,严格保守当事人隐私与商业秘密。 擅长处理刑事案件辩护、合同纠纷、离婚案件、民间借贷、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交通工伤、租赁合同及融资业务等法律事务,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文书起草、案件代理及风险防控等全方位法律服务。始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注重程序规范与证据运用,力求在法律框架内实现委托人利益最大化,以专业能力与责任担当赢得当事人信任。 律所:安徽弘大(合肥)‌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位于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69号西湖国际广场C座14楼。‌ 经典案例: 1、检察院终结调查,庞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止步侦查阶段,成功获得“无罪之身” 2、杨某鹏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顺利取保候审 3、张某诈骗罪缓刑期间又犯新罪,顺利监外执行 4、宋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审判阶段成功争取缓刑 5、 钮某娟诉陈某某离婚纠纷-成功不离婚 6、合肥某有限公司诉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成功减少损 7、某公司诉肥东某集团买卖合同纠纷-成功化解争议 8、姚诉郑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成功追回全部欠款 9、梁女士诉贾某舒离婚纠纷-成功化解争议、财产最大化历时22天 10、张某某遗产继承纠纷成功打败对方《遗嘱》,顺利法定继承房产份额

  • 石磊 律师
    北京 · 北京庄和律师事务所

    石磊律师,1994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公诉二处,2002年后先后在多家大中型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 现就职于北京庄和律师事务所 石磊律师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公诉二处任职期间,该处负责北京市范围内国家工作人员(处级以上)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北京市范围内的犯罪金额巨大的经济犯罪案件的公诉工作,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当时并称国内职务犯罪案件和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公诉、审判工作的楷模。石磊律师在公诉二处任职期间,参与过上百件职务犯罪案件的公诉工作,并多次参与大案要案的审查起诉工作。石磊律师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任职期间,接受了检察系统严格系统的工作培训,掌握了严谨的工作方法,具有刑事法律专业人员必须具备的法律意识,多次参与检察系统案件研讨以及检察委员会案件研讨。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的工作经历为石磊律师以后从事律师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石磊律师在专职律师期间先后独自办理了四百余件民商事诉讼案件,涉及领域包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不动产租赁合同纠纷、担保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劳动纠纷、劳务纠纷、离婚纠纷、继承纠纷等。石磊律师凭借充足的民商事案件代理经验先后担任北京市远洋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依文服装服饰有限责任公司等大中型国有公司或者私营企业专职法律顾问,为上述这些公司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包括为上述企业书写、发送律师函、定期对企业职工进行普法培训、定期或临时回答企业日常经营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审查合同;并为上述公司处理涉及买卖合同纠纷、装修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多起民事案件,获得了百分之七十以上的胜诉率。 经典案例; 1.案件名称:某公司诉北京远洋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海淀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民商事诉讼 案件周期:一审、二审 案件简介:某公司因与北京远洋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装饰装修合同,要求后者支付合同款项数百万元,本律师接受北京远洋装饰装修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参与诉讼,找到对方的证据存在严重瑕疵,一审判决驳回,二审维持原判。 承办案件的经验心得:作为诉讼代理人,对于原告提供的证据的三性需要严格核对,找出证据之间存在的矛盾 2.案件名称:某人诉北京依文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朝阳区法院) 案件类型:民商事诉讼 案件周期:一审、二审 案件简介:北京依文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在华贸商业街租赁房屋,后因该房屋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拒绝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人诉至法院要求依文公司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本律师接受依文公司委托,参与诉讼,抓住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顺利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承办案件的经验心得:本律师坚持不懈的与法院以及消防主管部门联系沟通,多次到房屋所在地实地勘察,经过努力,找到房屋所有人私自修改设计,存在严重消防隐患的证据,一审驳回起诉,二审维持原判 3.案件名称:鲍某诉北京华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原物纠纷(西城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民事诉讼 案件周期:一审、二审 案件简介:鲍某的父亲生前是北京华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按照规定得到分配房屋一处,位于西城区,1997房改时,该房屋经过提供专业测绘,实际面积72平方米,但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有一间房屋一直作为小区门卫室,鲍某始终未占有使用,鲍某拿到房产证发现房产证上的面积包括该门卫室,鲍某多方维权无果,委托本律师起诉华北电网公司返还原物,一审判决华北电网公司返还该门卫室,二审维持原判 承办案件的经验心得:找准诉讼案由,尽可能的搜集对委托人有利的证据,即使华北电网公司提交了鲍某亲笔的放弃门卫室的文件,但是抓住更多的对华北电网公司不利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4.案件名称:印某诉其弟与其父母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纠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民事诉讼 案件周期:一审、二审 案件简介:印某在2024年得知其父母于2022年将房屋通过买卖合同的方式过户给其弟,其母于2021年12月经诊断患有中度阿尔兹海默症,印某委托本律师提起诉讼,一审判决买卖合同无效,二审维持原判 承办案件的经验心得:本律师积极搜集证据证明印某的母亲于2021年底被诊断为阿尔兹海默症的证据,向法院申请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鉴定,通过鉴定确定其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而一审、二审胜诉。

  • 蔡家旭 律师
    北京 ·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

    尚权公益法律服务部副主任 尚权诈骗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 尚权信息网络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 中共党员,2014年从业至今,专注重大、疑难、复杂、有争议刑事案件的辩护与代理。已辩护与代理案件数百起,持续深耕刑事法律领域,多篇实务文章入选无讼、新则、北大法宝、点睛网等知名平台。多次接受搜狐、法度研究院等媒体采访。主理个人微信公众号“刑辩律师蔡家旭”,在业内享有一定知名度。中国法制出版社(司法部主管主办的中央级法律类专业出版社)已出版本律师关于刑事辩护的专著《刑事辩护入门及进阶参考》(独著)。 擅长无罪辩护和取保候审,经过辩护的当事人大多取得了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处罚的结果,奉行“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精于诈骗类犯罪、非法集资类犯罪、涉黑涉恶类犯罪、互联网犯罪和职务犯罪的辩护,对前述犯罪积累了众多辩护成功的案例和丰富的研究。 为人热情真诚,充满正能量,信仰法律与刑辩。 目前系北京市律师协会互联网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法学研究会研究员、北大法律信息网签约作者。 经典案例 (一)无罪案例 1.北京某 p2p 公司西宁分公司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省厅督办),辩护人以当事人的行为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为由持续进行无罪辩护,前期当事人被取保候审,最终检察院不起诉。 2.阮某某涉嫌抢劫罪一案(曾被央视焦点访谈栏目关注),经过辩护人多次沟通和详细的调查取证,前期当事人被取保候审,最终检察院不起诉。 3.张某某涉嫌走私武器罪(公安部督办案件),前期经过侦查阶段的“盲辩”,成功将当事人取保候审。后期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阅卷后发现本案证据存在重大不足,主要证据同一性存在严重问题、鉴定意见的“三性”存在严重问题,经过与检察机关的多次沟通和强有力的无罪辩护,最终检察院不起诉。 4.梅某某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一案(当地影响颇大,损失千万以上),辩护人以当事人无责任作为切入点进行无罪辩护,成功说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将当事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该案被公安机关撤销。 5.杨某涉嫌诈骗罪(涉案千万以上,按照法律规定应当逮捕),辩护人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做无罪辩护,说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成功将当事人取保候审,后该案被公安机关撤销。 6.肖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辩护人以当事人主观上没有伤害的故意,客观上没有具体伤害行为做无罪辩护,说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成功将当事人取保候审,后该案被公安机关撤销。 7.刘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辩护人以当事人没有具体协助行为,不符合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做无罪辩护,说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成功将当事人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对刘某终止侦查。 8.于某涉嫌诈骗罪一案,辩护人以当事人与被害人之间系普通商业往来,没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做无罪辩护,说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成功将当事人取保候审,后该案被公安机关撤销。 9.魏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指挥督办),辩护人从法理情角度切入辩护,成功将其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对魏某某终止侦查。 (二)从轻或减轻处罚案例 1.张某某犯组织卖淫罪(专案组督办的当地最大的夜总会涉黄案),检察院认为情节严重、量刑建议十年以上,辩护人以本案没有卖淫行为、更缺乏组织特征做无罪辩护,最终法院未全部认定检察院的指控,采纳辩护人的部分意见,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2.阮某某涉挪用公款罪、行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辩护人在二审阶段介入,从事实、证据、程序、法律定性等角度全面提出二审辩护意见,同时积极争取检察院的支持,在职务犯罪普遍存在“辩护更难、改判更难”的情况下,二审某省高院顶住压力采纳辩护人的部分意见,依法改判,将当事人的刑期从十五年六个月减为十一年六个月。 3.陶某某涉恶势力犯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等,涉案 12 人,其为排名第二的主犯被告人, 辩护人从定性、构罪准确度入手进行辩护,最终说服法院未认定恶势力犯罪,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 4.刘某涉恶势力犯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为检察院指控排名第三的主犯被告人,辩护人申请了非法证据排除,做全案无罪辩护。最终法院未认定刘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将刘某的排名大幅下降,刑期亦大幅下降,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5.吴某犯职务侵占罪(被害人为某上市公司),吴某存在多次作案等加重情节,且作为上游犯罪的被告人,经辩护人积极调查取证和不断与司法机关的沟通,最终法院对其按照最低起点刑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6.徐某犯贩卖毒品罪,存在多次贩卖、累犯、毒品犯罪再犯等加重情节,辩护人提出本案存在犯意引诱、犯罪未遂等问题,法院最终采纳辩护人的部分意见,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

  • 陈佳 律师
    商丘 · 河南仰望律师事务所

    陈佳,男,汉族,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石家庄陆军指挥学院,本科学历,专职律师。 执业以来,始终秉持着以勤恳执业的工作态度,以扎实深厚的法律知识,认真、细致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经典案例 1、陈某与常某女、常某男、郝某婚约财产纠纷二审案件,代理二审,将一审仅获判的5万元彩礼返还金额,改判为10万元 2、35万彩礼纠纷,10万调解当庭履行 3、非法经营案——缓刑 4、容留卖淫罪——检察机关当庭并更量刑标准 5、开设赌场罪——取保候审 6、诈骗案——取保候审 7、非法发放贷款罪——4.5亿巨额案件 8、行政诉讼案件胜诉,法院一审撤销公安机关处罚决定 调解履行促使还款:案情简介:(2024)豫 1425 诉前调书 605 号 原告刘某某、王某与被告李某某系朋友关系,被告因经营周转需要,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向二原告借款,并出具欠款凭据。后续二原告多次向被告讨要欠款无果,遂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被告诉至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诉请被告偿还借款本金 60000 元,并自 2023 年 3 月 31 日起以 60000 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支付利息及逾期利息,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该案于 2024 年 7 月 9 日立案,经法院诉前调解,各方自愿达成调解约定:双方核定借款本金为 50000 元,利息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以实际未还欠款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至款项实际结清之日;被告从 2024 年 7 月开始,每月 30 日前偿还 10000 元,直至全部本息清偿完毕;若被告任意一期未能按期足额还款,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欠款本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本案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 650 元由被告承担。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对上述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案涉民事调解书经各方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后,执行还款:(2024) 豫 1402 民初 13688 号) 原告为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委托陈佳等两名律师参与诉讼;被告刘某某户籍地为山东滨州,委托代理律师应诉。原、被告之间存在货物买卖合同关系,被告收货后拖欠货款迟迟未付,原告核算欠付货款总额 239610.5 元。原告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向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立案起诉,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全额偿还货款 239610.5 元,并以该欠款为基数,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LPR 计算资金占用利息至欠款付清为止,案件相关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2025 年 2 月 26 日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原告自愿将应付货款金额降至 193000 元;付款方案约定 2025 年 2 月 28 日前被告先行支付 60000 元,剩余款项从 2025 年 6 月起至 2026 年 11 月,每月 28 日前最少偿还 5000 元,所有剩余款项须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结清;若被告任意一期没有按期足额还款,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欠款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自 2025 年 2 月 25 日起,以剩余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当期 LPR 的 2 倍计收逾期利息。原告主动放弃其余诉讼请求,本案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原告自行承担,民事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具备法律效力。 起诉保全同步进行:(2026) 豫 1402 民初 1173 号) 原告李某某从事鸟类养殖经营,经自家亲属介绍认识被告刘某某,并聘请被告担任养殖项目的技术指导。合作期间,被告以个人对外负有外债、急需用钱还债为由向原告借款。2025 年 5 月,原告分三次完成出借:先通过亲属代为转账出借 10000 元,又在同日分别通过微信转账 45000 元、银行转账 45000 元,累计出借本金 100000 元。款项出借后,原告在 2025 年 6 月 11 日通过电话正式向被告催收全部欠款,被告始终推脱拒不还款。原告遂在 2026 年 1 月 22 日向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被告偿还本金 100000 元,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起按一年期 LPR 四倍计算逾期利息,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经法院合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法院经核查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认定借贷事实成立,因双方未约定借期利率与逾期利率,驳回原告按照 LPR 四倍计息的诉求,依法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 100000 元,利息自首次催款日 2025 年 6 月 11 日起,按照同期一年期 LPR 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案件减半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被告负担,当事人不服判决可在签收文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 易德铭 律师
    杭州 · 浙江都杭律师事务所

    易德铭律师,1972年3月出生,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浙江都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执业理念:诚信执业、专业取胜。 1996年7月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毕业,2006年9月至2009年6月在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学院参加应用心理学硕士课程和心理咨询师课程学习,2012年3月获硕士学位,在企业从事过多年管理、法务工作,后成为专职律师,2013年至2019年执业于浙江鑫家律师事务所。2020年1月与志同道合的同仁一起创办浙江都杭律师事务所。 1.拆迁安置分家析产案例: 案例一 案情简介:原告熊某某与被告三孙某某原系夫妻,原告户口迁入女方父母家并享受拆迁安置福利,双方离婚后因三套拆迁安置房分配无法达成一致起诉。 审判结果:法院确认原告享有82.5平方米安置面积(含独生子女奖励份额的一半),判决指定拆迁安置房归原告所有,核心房产权益得到支持。 案例二 案情简介:女方胡某某嫁入杭州多年,被告家拆迁后,男方作为户主占有拆迁款及房屋,女方未享受相关权益,遂先离婚后起诉分家析产。 审判结果:法院判决两套指定拆迁安置房归原告所有,被告需腾空其中一套交付原告,并支付原告20万元拆迁款,确认原告享有独生子女奖励份额的一半,全面实现原告核心诉求。 案例三 案情简介:原告杨某与女方结婚后户口迁入女方家,房屋拆迁后双方离婚,就安置房及拆迁补偿款协商9年无果后起诉。 审判结果:一审法院判决指定安置房归原告使用(具备办证条件时协助过户),并支付原告118729.37元折价款;原告上诉后,二审改判被告支付原告352056.37元折价款,确认原告享有75平方米安置面积,大幅提升原告权益。 案例四 案情简介:原告李某与被告丁某的父亲二婚离婚后,就拆迁安置面积及房屋未达成一致,此前法院告知房屋安置后可另行主张,房屋安置后原告起诉,且涉及被安置人去世后的继承问题。 审判结果:被告在诉讼压力下同意原告全部合理诉求,原告撤诉,无需经过完整诉讼程序即实现核心权益,节省时间及诉讼成本。 案例五 案情简介:原告陈某离婚后,与男方家庭就拆迁安置房分割及相关费用无法达成一致,起诉要求确认安置面积、分割房屋并办理过户。 审判结果:法院判决指定拆迁安置房归原告所有,判令被告在具备办证条件时协助原告办理过户手续,同时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房屋折价款,原告核心房产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案例六 案情简介:原告黄某某与被告三协议离婚后,就拆迁安置房分割协商无果,且因安置人去世涉及继承、独生子女份额认定等争议,原告因误解诉讼时机耽搁多年后起诉。 审判结果:法院确认原告享有120平方米安置面积,判决指定拆迁安置房的房产权利归原告所有,被告需支付原告1053863.07元房屋折价款及12870元鉴定费,独生子女份额主张得到支持,再婚再生育不影响原告权益,全面胜诉。 2.民间借贷纠纷案例: 一、原告胜诉案例(易德铭律师代理原告) 案例一 案情简述:原告何某与被告吴某某等人存在200万元借贷争议,双方就款项对应关系存在分歧,二审中代理律师重点梳理多方账务往来,明确案涉200万元系吴某某借条所指款项。 审判结果: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支持原告全部诉请,判令吴某某、何利某归还原告200万元,并按月利率0.75%支付自2015年4月21日起至履行日止的利息。 案例二 案情简述:被告周某向原告关某某出具借条,确认借款15万元并约定还款日期,借款到期后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提起诉讼。 审判结果:法院支持原告诉请,判令被告周某归还借款本金15万元及逾期利息(暂计至2020年4月20日为9914.37元,后续按LPR标准计付),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案例三 案情简述:被告严一某向原告顾某借款20万元,出具借条、收条,严黎某作为担保人签字,原告按约转账交付借款,借款到期后二被告未还本付息,原告支出律师费并提起诉讼。 审判结果:法院支持原告全部诉请,判令严一某归还借款本金20万元、利息(暂计至2021年8月7日为23100元,后续按LPR四倍计付)及律师费,严黎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相关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 丘家欣 律师
    深圳 ·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丘家欣律师,盈科深圳律所实习委副秘书长、风控合规委委员、执业纪律委委员,9年法律工作经验,服务过300多家大型企业,上市公司瑞某科技、行业龙头某管道公司、行业龙头某机电公司、国家海洋局某中心等侵权诉讼。深入研究投融资、建工、房地产等行业法律实务,在股权、重大经济纠纷、公司等民商事诉讼与非诉业务上实操经验丰富 典型案例: 【婚内财产规划】 代理女方,在婚外情证据隐蔽的案件中,通过分步取证构建初步证据链,促使过错方为维系家庭而同意签署婚内财产协议,明确其少分财产。起草并审定协议,全面保障女方财产权益。 【协议离婚】 代理男方,在涉及多套房产及其他资产数量较大的案件中,全面统筹财产归属,依据详尽的财产信息梳理结果拟定离婚协议,助力双方通过协议离婚化解纠纷,节约诉讼成本。 【诉讼离婚纠纷】 代理女方,在涉及房产赠与争议的离婚诉讼中,精准梳理案件核心争议,厘清我方诉求要点,最终推动法院对房产份额作出有利认定。 【离婚谈判与赔偿】 代理女方,在长期家暴导致婚姻关系实质破裂的案件中,协助开展离婚谈判,积极争取离婚损害赔偿,最大程度维护女方合法权益。 【离婚综合诉讼】 代理女方,在同时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股权处置等多重争议的复杂离婚诉讼中,统筹应对各项诉求,深入分析抚养权归属与财产分割方案,有力维护委托人权益。 【抚养费纠纷】 代理经济弱势一方,在其收入显著下降后,通过系统梳理历年收入与银行流水,破解原定高额抚养费的不合理负担,通过协商与诉讼相结合的方式,争取到合理的抚养费数额。 【复杂离婚财产处理】 代理男方离婚纠纷,案件中财产划分复杂、权益交织的情况,合理选择管辖法院与诉讼策略,实现多地房产的一体化分割处理,有效降低诉讼成本。 【合同纠纷】 代理朱某与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成功以客户满意的调解方案结案,最大化实现客户的合法权益,成功帮助客户追回目标款项 ,实现客户的合理预期 ,本案由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 【确认合同无效效力纠纷】 代理张某与广州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确认合同无效效力纠纷一案,成功以客户满意的调解方案,实现客户的合理预期,最大化实现客户的合法权益。 【侵害作品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代理被告广州某服装与原告刘某、其他被告广州某服饰公司、 深圳某贸易公司、 吴某、 广州天河某服装店之间的侵害作品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知识产权案件成功维护被告广州某服装公司的合法权益,获得法院的支持, 免于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代理深圳某智能科技公司与桂东某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的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获得胜诉,判令对方立即停止生产、 销售侵害,并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经济损失以及合理开支。 【民间借贷纠纷】代理张某与林某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就拖欠欠款一案,起诉同时,通过同步提起财产保全的方式,为其胜诉后的财产执行保驾护航。 【服务合同纠纷】代理王某与陈某之间的服务合同纠纷,就拖欠欠款一案,通过发送律师函协商的方式整合案件事实加强,同步采取起诉加协商的方案,为其财产执行保驾护航。 【合同纠纷】代理葛某与广州某开发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就退还房款一案,通过发送律师函协商及诉讼的方案,能够让委托人取得满意的结果。 【服务合同纠纷】代理计某与广州某互联网有限公司的服务合同纠纷,就主播合作协议返还服务费一案,起诉同时,通过同步提起财产保全的方式,为其胜诉后的财产执行保驾护航。 【工伤赔偿、 违法解除等劳动争议纠纷】 代理许某与广州某网络科技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一案,通过仲裁阶段确认了客户的全部诉讼请求,企业不服提起一审诉讼,一审通过扎实的证据加持,再次成功确认获得工伤赔偿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企业间劳动争议纠纷】 代理张某与某建设集团股份公司以及广州分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在仲裁有失偏颇的情况下,一审、二审皆成功确认客户的诉讼请求获得法院支持,帮助客户获得了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等其他诉讼请求的金额。 【劳动争议纠纷】代理石某与广州某人力资源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一案,通过仲裁的方式成功确认客户的诉讼请求,仲裁裁决生效后,通过强制执行能够取得经济补偿金。 【企业家-黄金37天内取保候审】 代理企业家苏某涉嫌走私毒品罪一案,介入辩护后, 多次组织团队详细沟通,反复核对案件细节,把握案件核心,多次跟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沟通,最终在黄金37天内不予批准逮捕,为苏某成功取得取保候审。

  • 邱浩 律师
    昆明 · 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

    邱浩,法学学士,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 16 年。拥有政府、国企及大型企业法律服务经验,深耕烟草、房地产行业,主打民商事争议解决、刑事辩护,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诉讼案件近 800件。 长期为云南省烟草系统、城投公司、银行、通信企业、大型投资公司等多家政企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办案经验扎实,善于梳理复杂财产线索,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标题:成功驳回业主巨额索赔!代理施工方,建设工程质量及逾期责任案件全面胜诉 案情与结果: 我方施工企业在工程交付后,被业主以工程质量问题、工期逾期为由索赔 200 余万元。我方通过梳理合同条款、工程签证、验收记录,指出业主已实际接收使用工程且质量问题非施工方原因导致,同时厘清工期延误责任归属。法院最终采纳我方意见,驳回业主全部诉讼请求,为客户避免近 200 万元损失。 2. 离婚财产分割纠纷 标题:复杂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应得财产份额,厘清婚内债务责任 案情与结果: 我方当事人起诉离婚,对方主张房产、存款均为婚前个人财产,并提出多笔婚内债务要求我方共同承担。我方通过调取银行流水、出资凭证等证据,证明案涉资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核查债务用途,排除非共同债务。法院最终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驳回对方不合理债务主张,保障我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3、 帮信罪刑事辩护 标题:帮信罪成功轻判!代理涉 “跑分” 帮信案件,争取到大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情与结果: 我方当事人因出借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资金结算,涉案流水超百万元,面临刑事处罚。我方介入后,通过会见了解案情,提交法律意见,指出当事人主观上缺乏明知、情节较轻、有自首、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从轻情节。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4. 民间借贷纠纷 标题:成功追回拖欠借款本息,为企业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案情与结果: 昆明某科技公司向张某某出借资金后,对方长期拖欠不还,我方代理后,通过固定借款凭证、资金流水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全部诉请,成功为企业追回借款本息。 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标题:交通事故案件成功逆转!代理受害方,获赔全额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案情与结果: 我方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肇事方及保险公司以部分费用不合理为由拒绝全额赔偿,仅同意赔付部分款项,双方协商无果。作为受害方代理人,我们收集整理了事故认定书、病历资料、伤残鉴定报告、医疗费票据、误工证明、护理费票据等完整证据链,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异议逐一质证反驳,清晰阐述各项损失的计算依据及法律规定,同时主张了精神损害抚慰金。最终法院判决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肇事方及保险公司向我方当事人赔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损失,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张绍旺 律师
    成都 · 北京市高通(成都)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高通(成都)律师事务所于2010年初,经四川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系北京高通律师所成都分所,现有20位专职律师,执业年限超过10年的有10人。其中研究生占40% ,本科生占60% 。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形成了非诉与诉讼业务并举发展的局面。 高通律所成都分所律师擅长投融资、企业设立、改制重组、建筑工程和房地产、银行及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知识产权以及私募股权投资等法律事务,办理了大量金融投资、企业改制重组、金融债权清收以及建设工程项目的案件与投资项目,入选四川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建立的“国有资产管理中介机构备选库”。 张绍旺律师,民商法法学硕士,工学学士,机械工程师。本科毕业于东北石油大学(原大庆石油学院)。在中石油从事多年机械技术工作。2004年以专业第一身份考入西南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学位,读研究生期间,参与本科法学用书编写,发表法学论文多篇,2007年毕业并获民商法硕士学位。2009年高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遂顺利步入律师队伍。本人深钻业务,不断进取,用细致、认真、负责和严谨的办案态度,深厚的的法律功底和朴素的职业道德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现执业于北京市高通(成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业提供法律咨询,专业代理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损害赔偿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刑事案件及其他非诉讼律师业务 。 经典案例: 1、苏卉霖诉胡晓东民间借贷纠纷,作为被告代理人成功将诉讼金额从70多万将至3万多 2、郑成英、楚涛诉刘旭返还原物纠纷,作为被告代理人,法院判决驳回上诉 3、李云彬与袁洪方等机动车交通事故,成功的为当事人争取到170多万的赔偿款 4、曾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成功争取到检察院不予起诉。 5、曾某某与莫莫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成功的为曾某某争取到房屋租赁费用的减少20%左右; 6、曾某某与曹某某、李某某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确认之诉,成功的为当时争取到时隔18年多买卖合同效力确认。 7、李某涉嫌诈骗罪,系累犯,成功争取到判三缓三; 8、毛某某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成功的争取到检察院不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