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拓网

搜索结果:关键词 「董钢」

  • 董钢 律师
    成都 · 四川助民律师事务所

    董钢律师,联系电话18081589827(微信同号),四川助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深耕南充本地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十多年,具备扎实深厚的刑法理论功底与极致丰富的一线实务办案经验,是南充本地广受当事人信赖的刑事领域专业律师。 执业至今,董钢律师始终专注刑事全流程辩护业务,覆盖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全周期案件处置,擅长精准研判刑事案件案情、梳理案件证据脉络、深挖无罪、罪轻、从轻、减轻量刑辩护要点,精准把握司法裁判尺度。凭借严谨缜密的办案逻辑、细致周全的案件把控能力与丰富的实务应诉技巧,累计办结大量疑难复杂刑事案件,成功助力多起案件获得不起诉、取保候审、缓刑、从轻减轻处罚等理想辩护结果,沉淀海量不起诉、改判减刑经典成功判例。 在多年执业生涯中,董钢律师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始终以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秉持严谨务实、尽责高效的办案理念,用心对待每一起委托案件,细致做好会见沟通、证据梳理、法律论证、庭审抗辩全流程法律服务。凭借高胜诉率、优质办案口碑与负责任的执业态度,在南充本地法律行业、当事人圈层积累了极佳的行业口碑与社会信誉,获得无数当事人及家属的高度认可与信赖。 董钢律师长期深耕本地司法环境,深度熟悉南充公、检、法办案流程与裁判规则,能够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针对性极强的辩护方案,最大化维护刑事案件当事人合法诉讼权益,竭力为当事人争取最优案件处理结果。 附董钢律师近年办理的部分案件: 1、尹某某强制猥亵案,获某某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2、贾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获某某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3、赵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获某某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4、向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获某某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5、曾某某抢劫案,获某某公安分局向某某检察院撤回移送起诉。 6、谭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获某某公安局撤案。 7、蔡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获某某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8、文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公诉机关建议实刑三年四个月,某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 9、周某某诈骗案,某某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二审某某中级法院改判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10、周某某抢夺案,获某某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 11、罗某某诈骗案,某某检察院指控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某某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对罗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12、秦某某危险驾驶案,一审判处拘役三个月,二审董律师介入改判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 13、董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因未全额退赃,公诉机关建议实刑,人民法院判处董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十个月。 14、郑某某诈骗案,已经拘押一年多,某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十个月。 15、黄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公诉机关建议实刑二年某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 16、彭某某强奸案,获某某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 17、杨某某盗窃案,获某某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 18、某某开设赌场案,获某某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 19、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变更罪名为假冒注册商标罪成功获得缓刑。 20、某某非法经营案,检察院建议实刑,经激烈庭审对抗后获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