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晓伟律师
实名认证执业资格济南 · 山东众寻律师事务所
执业 9 年 · 综合评分 5
律师简介
师晓伟律师(办公电话:15194178589同微信)执业以来,长期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尤其在婚姻家事、劳动争议与合同纠纷等实务方向积累了扎实的办案经验。 始终秉持 “当事人权益优先” 的服务理念,坚持在全面把握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的基础上,为委托人定制清晰、可行的诉讼方案与应对策略,力求实现委托人合法利益的最大化。注重办案细节,善于在复杂案件中梳理关键脉络,凭借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务实专业的执业能力,获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任与认可。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一)当事人消费经过 当事人经第三方生物公司人员引流推广,被诱导缴纳会员费,后前往济南某医美门店接受面部注射填充类医疗美容项目,合计支付服务款项四万余元。门店宣传 “做 1 送 2、一年内免费维养”,套餐内含多项待操作项目,部分项目约定后续分次完成。 当事人接受首次注射服务后,面部出现僵硬不适感,未达到宣传改善效果。当事人多次通过门店面谈、12345 政务热线投诉等渠道沟通退款,医美机构均拒绝退费。 (二)核心争议事实 当事人缴费完成后,医美机构下设门诊部短期内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丧失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资质,无法按约定提供剩余赠送、分次项目服务;机构提出转至其他关联门店履约,当事人明确拒绝,合同根本目的无法实现。 机构抗辩:赠送项目无成本、当事人未补齐尾款无权享受赠送服务,拒绝按比例退还未消费对应款项。 当事人起诉初期主张两家医美公司财产混同、引流收款股东共同承担退款责任,各方对责任主体、退费计算标准分歧巨大。 (三)当事人维权难点 普通消费者不懂医美行业裁判规则,无法证明 “赠送项目属于付费对价,应当折算退款”; 多家主体收款、经营地址重叠,难以区分实际履约主体,容易出现追责对象遗漏; 机构以病历、知情同意书、消费确认单为依据,主张一次性消费不予退费,当事人自行举证、抗辩难度极高; 不清楚机构注销医疗资质后,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主张资金占用利息。 二、办案经过 本案由济南地区推荐律师师晓伟全程主办,同所另一名律师配合辅助办案,完整办案流程分为证据固定、诉讼方案设计、庭审攻防三大阶段。 (一)前期证据梳理与取证指导 接受委托后,师晓伟律师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整理全套证据材料,逐一筛选有效证据: 固定全部转账记录、会员缴费凭证、医美项目消费确认单、手术通知单、注射知情同意书、门诊手术记录、机构开具电子发票; 协助当事人调取卫健委医疗机构资质公示信息,锁定机构注销执业许可证的关键时间节点,证实机构丧失履约基础; 整理与门店工作人员沟通记录、12345 投诉回执,证明当事人提前提出退款、机构恶意拒退的事实; 梳理门店经营地址、企业工商信息,对比两家医美公司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固定关联经营线索。 针对当事人原有全额退费诉求,济南地区师晓伟律师结合济南本地法院同类医美预付消费判例,优化诉讼请求,调整退费金额计算逻辑,区分主债务、连带债务、股东责任分层主张,降低诉讼风险,最大化提升胜诉概率。 (二)立案与庭审准备工作 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同步申请财产保全,防止机构转移财产、逃避债务; 预判被告三大核心抗辩理由,提前撰写完整质证意见、庭审辩论提纲: 针对机构 “赠送项目免费、不予退款” 抗辩:搜集预付式消费司法裁判观点,论证 “买一送二” 属于捆绑对价,全部项目价款应平均分摊至总服务次数; 针对机构 “可转其他门店服务” 抗辩:依据《民法典》合同解除规则,指出医美服务具备人身专属属性,当事人有权拒绝更换陌生场所接受服务; 针对关联公司、收款股东免责主张:分层提交工商档案、收款收据,区分不同主体法律责任,完整列明事实与法律依据。 (三)两次开庭庭审攻防 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两次公开开庭审理,第二次开庭其中一家医美机构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答辩质证权利。庭审全过程,师晓伟律师围绕两大核心争议焦点展开清晰、有力辩论: 合同解除事由:机构门诊部主动注销医疗执业资质,客观上永久无法履行剩余美容服务,合同目的完全落空,当事人享有法定解除权;机构单方提出转店履约,不能免除自身违约退款责任; 退费计算标准:消费确认单载明总价款包含全部赠送维养项目,无分项单独定价,按照 “总费用 ÷ 总服务次数 × 未完成次数” 计算退费金额,契合济南地区法院统一裁判口径。 面对被告当庭提交的内部收据、员工证言等抗辩证据,师晓伟律师逐条细致质证,否定相关证据证明效力,有力驳斥机构 “未补齐尾款丧失赠送权益” 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法庭全部采纳我方质证意见。 三、案件结果 (一)法院核心判决内容 判令案涉医美主机构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当事人退还未消费服务费两万八千余元; 医美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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