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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振

张振律师

实名认证执业资格

济南 · 广东知恒(济南)律师事务所

执业 12 年 · 综合评分 5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刑事辩护
912+
办案量
5,947
服务咨询
5
用户评分

律师简介

张振律师,咨询电话:15020001110(同微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济南市律师协会律师代表和会员服务委员会委员(曾担任济南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专委员会委员),现为广东知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名誉合伙人。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办理案件几百起,有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办案经验。本律师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行政诉讼、加盟维权、企业法律顾问等法律事务。坚持委托人利益至上、优质诚信服务是我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律师的专业、智慧,运用律师思维和方式帮您化解纠纷,很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事情比较急迫,建议您拨打我的手机15020001110进行交流,也可以加我个人微信:15020001110进行咨询。 律师观点分析 2021年7月份,济南市某局接到投诉举报线索,称济南市某公司在经营过程涉嫌虚假宣传,随对该公司立案调查。经调查该局认为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误导消费者虚假宣传,经公司申请,该局组织了听证,最终归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160万元行政处罚。作为一个年营业额几百万元的的小微企业,该处罚金额对公司是灭顶之灾。行政处罚作出以后,该公司负责人咨询了很多律师,均没有很好的思路,后经过介绍,该公司找到了我们律所。收到相关材料以后,我们组织了律师进行了多次研讨,最终提出了该案件适用法律错误、认定事实不清的办案思路,得到了客户的认可,并委托我们代理该行政诉讼案件一审。 接受委托以后,根据拟定的办案思路,我们草拟了行政起诉状,提出了一、被告未履行拟行政处罚告知义务,违反法定程序,构成违法。二、被告剥夺了原告的申辩、陈述和举行听证的权利,违反法定程序,构成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应予撤销。三、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四、被告没有查清原告的违法经营额到底是多少这一案件基本事实。等相应理由。一审庭审中,针对被告提供的证据,我们也提出了被告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诸多瑕疵的质证意见,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最终一审法院认定被告认定违法经营额证据不足,认定事实不清,撤销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果出现违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进行整改,防止和避免被行政处罚。如果已经被立案调查或处罚,应及时想办法降低损失,如果行政处罚金额明显不合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行政诉讼案件,应委托专业律师进行代理,以取得最好的效果。另外提示:诉讼有风险,理性维权。

主要擅长
  • 合同纠纷
  • 债权债务
  • 建设工程
  • 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