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 广东金鹏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 / 合同纠纷庄丹丹律师拥有15年检察系统从业经历、14年独立律师执业经验,具备扎实的刑事法学理论功底与深厚的刑事司法实务经验。 执业前任职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深耕刑事检察领域,深度参与各类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批捕工作,专职负责刑事案件法律适用的请示答复;积极参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国家级刑事法学课题的撰写与修订工作,多篇刑事专业论文在国家级、省级法学期刊评选中斩获殊荣,专业理论功底扎实深厚。 律师执业后,专注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主攻职务犯罪、行贿受贿、诈骗、走私类刑事案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获评LegalOne粤港澳大湾区杰出女律师。独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刑事案件百余起,擅长处理涉案金额千万级的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实战办案成果斐然,多起典型案件取得突破性胜诉结果:成功办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为当事人争取无罪判决;办理320万元内幕交易案,最终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的优质办案结果。 庄丹丹律师刑事专业影响力突出,曾系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栏目特邀主讲人,深耕刑事法学研究与实务多年,斩获多项刑事领域行业重磅荣誉:2022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果奖”、广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20年学术会议优秀论文三等奖、2019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奖等。 经典案例 代理冯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为其提供法律服务,2015年一审认定冯某情节严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系主犯,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后冯某上诉,经过二审开庭审理,2016年11月认定冯某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决无罪。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16年度业务成果奖。 郭某涉嫌受贿罪,为郭某提供法律服务,2016年7月郭某被刑事拘留,2016年8月郭某被逮捕,2016年10月被取保候审,2017年1月移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退回补充侦查2次。2018年4月23日作出不起诉决定。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业务成果奖 陈某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为陈某提供法律服务。2018年9月,陈某被抓获,公诉机关认为应以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追究陈某刑事责任,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律师通过全面论述本案证据中存在的矛盾之处,结合自首相关理论,论证陈某属自首。法院最终在2019年4月24日,认定陈某在尚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19年度业务成果奖。 吴某涉嫌内幕交易罪,为吴某提供法律服务,最终为客户避免被追究刑事责任,由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2022年完成辩护工作。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22年度业务成果奖,该案否定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推翻了深圳市公安局移送吴某涉嫌内幕交易的起诉认定。 代理杜某重特大贩卖、制造毒品案,精准梳理案件证据链条,针对性开展辩护工作,打掉部分毒品数量,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代理原阳江市公安局副局长冯某涉黑、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六项罪名案件,多维度拆解多项罪名指控,逐一梳理辩护要点,争取最优案件结果。 代理原东莞市委副秘书长刘某受贿、贪污刑事案件,深挖案件细节,针对职务犯罪核心争议点精准辩护,打掉贪污罪。 办理深圳南航窝案之马某行贿案,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 代理广州规划局系列窝案之何某受贿案,成功轻判。 处理广东中移动公司系列窝案之陈某受贿、行贿案,梳理复杂涉案关系,针对性开展辩护工作,最大化维护当事人权益。 经办东莞广发银行窝案之叶某贪污案,深耕金融类职务犯罪案件要点,精准质证辩护,取得缓刑。 代理东莞天鹰公司特大走私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成功为当事人争取最优案件结果。 办理广州荔湾海南村系列案之叶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厘清主体身份与涉案事实,精准界定罪责。 经办广州华骏房地产公司单位行贿案,针对单位犯罪特性制定辩护方案,有效化解当事人刑事风险,成功适用缓刑。 代理深圳周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梳理涉案金额与票据链条,针对性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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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 · 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擅长:建设工程 / 婚姻家庭 / 交通事故 / 刑事辩护 / 债权债务邱浩,法学学士,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 16 年。拥有政府、国企及大型企业法律服务经验,深耕烟草、房地产行业,主打民商事争议解决、刑事辩护,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诉讼案件近 800件。 长期为云南省烟草系统、城投公司、银行、通信企业、大型投资公司等多家政企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办案经验扎实,善于梳理复杂财产线索,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标题:成功驳回业主巨额索赔!代理施工方,建设工程质量及逾期责任案件全面胜诉 案情与结果: 我方施工企业在工程交付后,被业主以工程质量问题、工期逾期为由索赔 200 余万元。我方通过梳理合同条款、工程签证、验收记录,指出业主已实际接收使用工程且质量问题非施工方原因导致,同时厘清工期延误责任归属。法院最终采纳我方意见,驳回业主全部诉讼请求,为客户避免近 200 万元损失。 2. 离婚财产分割纠纷 标题:复杂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应得财产份额,厘清婚内债务责任 案情与结果: 我方当事人起诉离婚,对方主张房产、存款均为婚前个人财产,并提出多笔婚内债务要求我方共同承担。我方通过调取银行流水、出资凭证等证据,证明案涉资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核查债务用途,排除非共同债务。法院最终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驳回对方不合理债务主张,保障我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3、 帮信罪刑事辩护 标题:帮信罪成功轻判!代理涉 “跑分” 帮信案件,争取到大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情与结果: 我方当事人因出借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资金结算,涉案流水超百万元,面临刑事处罚。我方介入后,通过会见了解案情,提交法律意见,指出当事人主观上缺乏明知、情节较轻、有自首、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从轻情节。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4. 民间借贷纠纷 标题:成功追回拖欠借款本息,为企业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案情与结果: 昆明某科技公司向张某某出借资金后,对方长期拖欠不还,我方代理后,通过固定借款凭证、资金流水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全部诉请,成功为企业追回借款本息。 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标题:交通事故案件成功逆转!代理受害方,获赔全额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案情与结果: 我方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肇事方及保险公司以部分费用不合理为由拒绝全额赔偿,仅同意赔付部分款项,双方协商无果。作为受害方代理人,我们收集整理了事故认定书、病历资料、伤残鉴定报告、医疗费票据、误工证明、护理费票据等完整证据链,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异议逐一质证反驳,清晰阐述各项损失的计算依据及法律规定,同时主张了精神损害抚慰金。最终法院判决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肇事方及保险公司向我方当事人赔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损失,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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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尚权公益法律服务部副主任 尚权诈骗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 尚权信息网络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 中共党员,2014年从业至今,专注重大、疑难、复杂、有争议刑事案件的辩护与代理。已辩护与代理案件数百起,持续深耕刑事法律领域,多篇实务文章入选无讼、新则、北大法宝、点睛网等知名平台。多次接受搜狐、法度研究院等媒体采访。主理个人微信公众号“刑辩律师蔡家旭”,在业内享有一定知名度。中国法制出版社(司法部主管主办的中央级法律类专业出版社)已出版本律师关于刑事辩护的专著《刑事辩护入门及进阶参考》(独著)。 擅长无罪辩护和取保候审,经过辩护的当事人大多取得了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处罚的结果,奉行“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精于诈骗类犯罪、非法集资类犯罪、涉黑涉恶类犯罪、互联网犯罪和职务犯罪的辩护,对前述犯罪积累了众多辩护成功的案例和丰富的研究。 为人热情真诚,充满正能量,信仰法律与刑辩。 目前系北京市律师协会互联网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法学研究会研究员、北大法律信息网签约作者。 经典案例 (一)无罪案例 1.北京某 p2p 公司西宁分公司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省厅督办),辩护人以当事人的行为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为由持续进行无罪辩护,前期当事人被取保候审,最终检察院不起诉。 2.阮某某涉嫌抢劫罪一案(曾被央视焦点访谈栏目关注),经过辩护人多次沟通和详细的调查取证,前期当事人被取保候审,最终检察院不起诉。 3.张某某涉嫌走私武器罪(公安部督办案件),前期经过侦查阶段的“盲辩”,成功将当事人取保候审。后期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阅卷后发现本案证据存在重大不足,主要证据同一性存在严重问题、鉴定意见的“三性”存在严重问题,经过与检察机关的多次沟通和强有力的无罪辩护,最终检察院不起诉。 4.梅某某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一案(当地影响颇大,损失千万以上),辩护人以当事人无责任作为切入点进行无罪辩护,成功说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将当事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该案被公安机关撤销。 5.杨某涉嫌诈骗罪(涉案千万以上,按照法律规定应当逮捕),辩护人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做无罪辩护,说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成功将当事人取保候审,后该案被公安机关撤销。 6.肖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辩护人以当事人主观上没有伤害的故意,客观上没有具体伤害行为做无罪辩护,说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成功将当事人取保候审,后该案被公安机关撤销。 7.刘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辩护人以当事人没有具体协助行为,不符合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做无罪辩护,说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成功将当事人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对刘某终止侦查。 8.于某涉嫌诈骗罪一案,辩护人以当事人与被害人之间系普通商业往来,没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做无罪辩护,说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成功将当事人取保候审,后该案被公安机关撤销。 9.魏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指挥督办),辩护人从法理情角度切入辩护,成功将其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对魏某某终止侦查。 (二)从轻或减轻处罚案例 1.张某某犯组织卖淫罪(专案组督办的当地最大的夜总会涉黄案),检察院认为情节严重、量刑建议十年以上,辩护人以本案没有卖淫行为、更缺乏组织特征做无罪辩护,最终法院未全部认定检察院的指控,采纳辩护人的部分意见,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2.阮某某涉挪用公款罪、行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辩护人在二审阶段介入,从事实、证据、程序、法律定性等角度全面提出二审辩护意见,同时积极争取检察院的支持,在职务犯罪普遍存在“辩护更难、改判更难”的情况下,二审某省高院顶住压力采纳辩护人的部分意见,依法改判,将当事人的刑期从十五年六个月减为十一年六个月。 3.陶某某涉恶势力犯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等,涉案 12 人,其为排名第二的主犯被告人, 辩护人从定性、构罪准确度入手进行辩护,最终说服法院未认定恶势力犯罪,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 4.刘某涉恶势力犯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为检察院指控排名第三的主犯被告人,辩护人申请了非法证据排除,做全案无罪辩护。最终法院未认定刘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将刘某的排名大幅下降,刑期亦大幅下降,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5.吴某犯职务侵占罪(被害人为某上市公司),吴某存在多次作案等加重情节,且作为上游犯罪的被告人,经辩护人积极调查取证和不断与司法机关的沟通,最终法院对其按照最低起点刑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6.徐某犯贩卖毒品罪,存在多次贩卖、累犯、毒品犯罪再犯等加重情节,辩护人提出本案存在犯意引诱、犯罪未遂等问题,法院最终采纳辩护人的部分意见,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
累计办案 406 件累计咨询 249 次
济南 · 山东天齐律师事务所擅长:公司经营 / 刑事辩护 / 劳动纠纷 / 合同纠纷李琦律师,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现为山东天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 担任济南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济南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入库专家、济南市第四期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成员、济南市长清区行政执法监督员、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齐鲁工业大学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客座教授、山东交通学院法学专业实践导师、山东女子学院外聘教师,先后获得济南市爱心律师、长清区律师规范执业先进个人、长清区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同时担任数十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在劳动争议、合同、公司法以及刑事辩护等领域有很深的研究。执业期间参与了大量的诉讼及非诉讼案件的运作,将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娴熟的法律实务技巧完美结合。对承办的案件细致严谨,精益求精;既善于从宏观高度整体把握案件事实,缕析复杂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又体察细微,细心审视案件的每一微小环节,从而使案件有最完善的解决方案,并取得最理想的结果。 山东天齐律师事务所简介: 山东天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5月,秉承“海纳百川,跬步千里,齐心同力,共成天齐”的核心文化理念,以人和的合作环境和规范的管理制度作为发展基础,坚持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全方位法律服务。 山东天齐律师事务所位于济南西部创新园B座五楼,办公面积1000㎡,现有专业法律服务人员30余人,其中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各领域专家、教授5人。经过三十余载的发展,天齐已打造出专业、多元的律师团队,成为擅长政府法律服务、公司法律事务、民商事法律服务、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刑事辩护等领域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连续多次获得“优秀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并长期受聘“长清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团队成员先后荣获济南市司法系统普法先进个人、山东省巾帼建功标兵、济南市十佳女律师、山东省“三八”红旗手、济南市最美女律师、全市“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济南市青年志愿服务表现突出个人、山东省律师行业第一批“四优”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山东天齐律师事务所利用区域特点与大学科技园多所高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整合资源优势,积极拓展新兴业务,同时,探索新型管理方式及学习模式,不断提高律师的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天齐律师始终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专业卓越的职业素养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成为客户值得信任的合作伙伴,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经典案例 1.办理李某某故意伤害案,该案事发到结案历经十五年,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调阅相关案件材料,仔细分析案件事实及法律依据,及时出具法律意见,并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最终经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同时与当事人深入交流,劝其息访罢诉,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2.办理董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该案经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从而挽救了其公司,使其公司上百名员工的工作得到保留,生计得以维持,达到了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3.李琦律师参与办理了由国务院督查组督办的荣乌高速烟台莱州段1.16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件等在全国或全省具有影响力的案件,并且达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累计办案 1102 件累计咨询 239 次- 济南 · 湖北妍君律师事务所擅长:医疗 / 婚姻家庭 / 刑事辩护
罗律师擅长民事纠纷,刑事案件,合同纠结,婚姻案件,交通事故
累计办案 1086 件累计咨询 237 次
乌鲁木齐 ·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 / 公司经营辛巧丽律师 乌鲁木齐的税务、刑事辩护律师 前检察官、公诉人(十年公诉人,办理数百起刑事案件) 现律师|税务师 专注税务稽查应对(听证、复议、诉讼等) 专注涉税刑事辩护(虚开、逃税、非法出售、骗取出口退税、企业家刑事犯罪等) 专注职务犯罪刑事辩护(贪污受贿、挪用、税务干部渎职等) 咨询收费 【团队优势】 团队成员,均毕业于全国211重点大学法学专业,具有多年法检从业经验,对各类刑事案件、税务稽查案件研究精深; 团队化办案,每个案件均至少两位律师协同办案,每天盯紧案件进展,每周定期开展案件研讨,为当事人提供团队化的综合服务; 标准化办案流程,案件法律分析、证据收集、案件研讨,够专业值得信赖。 以创新思维为客户提供综合性解决方案 经典案例 【团队及个人办理税务稽查及刑事辩护案件部分业务展示】 1.常年担任税务机关法律顾问,为税务局查办的稽查案件提供法律意见书,为税务稽查行政复议案件出具专业税务律师法律意见书! 2.担任某建筑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协助应对虚开发票被稽查案件,代理听证,提出抗辩,最终降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补税金额,降低滞纳金和罚款金额,为企业减少损失3000多万! 3.担任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协助应对土地增值税清算及房产税、企业所得税被稽查案件,金额过亿元,代理听证,提出抗辩,最终争取到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双税核定补税,为企业降低税款、滞纳金和罚款金额5000多万! 4.代理某煤炭企业资源税错享税收优惠被稽查案,通过复议,通过追征期及主观无偷税故意的抗辩,成功为企业打掉滞纳金和罚款,挽回损失达7000万。 5.代理某某供应链公司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稽查认定偷税一案,该公司在收购矿石(鹅卵石)过程中,因向个人收购,仅取得部分代开发票,剩余部分向第三方平台虚开运输发票800多万,通过循环听证,争取到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降低罚款倍数,为企业挽回损失400多万。 6.代理某某发展公司股东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享受契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免税后被稽查案,通过陈述申辩改变定性,不予认定为偷税,通过行政复议,抗辩已过追征期,免于征收滞纳金和税款,为客户挽回损失近1000万。 7.代理某加油站(一般纳税人)出租,承租人隐匿收入偷税,稽查出租人案件,通过听证、民事、刑事各种手段,倒逼实际经营者承担偷税法律责任,为出租人隔离行政、刑事风险。 8.担任多家国企及民营企业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解答在经营、管理、决策等过程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税务问题,代理顾向单位参与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为顾文单位处理了大量的疑难复杂税务、法律问题,为顾问单位挽回损失数亿元。 【团队刑事辩护部分业务展示】 郭某某受贿罪案——缓刑 李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主要虚开的是农产品收购发票,收购羊皮,虚开金额过亿)——通过辩护,将刑期十年以上降到5年。 杨某某骗取出口退税罪案,引导改变定性,将原本十年以上的刑期降到五年以下。 何某虚开改逃税案——缓刑 刘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 刘某某非法经营罪案(放高利贷)——缓刑 解某逃税罪——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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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 · 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擅长:交通事故 / 刑事辩护路俊远,资深律师 从业11年|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离婚纠纷、劳动纠纷、刑事案件、借贷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个人介绍: 路俊远律师,现为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律专业。于2013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5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至今已从事法律行业12年,从事专职律师执业10年。自执业以来,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始终以委托人的利益为己任,严格依法办案,从而获得了当事人的普遍好评。 经典案例: 1.原告因脑干出血多次住院治疗,被告保险公司以部分费用属“康复治疗”“特需费用”为由拒赔。本所律师紧扣保险合同条款,重点论证:一、被告未举证证明已就“康复治疗”等免责条款向投保人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依据《保险法》第十七条,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二、即便存在条款解释争议,依据《保险法》第三十条关于格式条款不利解释原则,亦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三、原告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药品费、手术费、床位费等均属合同约定的理赔范围。 法院最终采纳本所律师全部代理意见,认定被告拒赔理由不成立,判决全额支付保险金。本案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在保险纠纷领域对格式条款效力、免责条款说明义务等核心问题的精准把握与有力论证,切实维护了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2.原告未成年人在前往被告商场途中,因现场围挡施工、台阶处未设置护栏及警示标识,从约六米高台阶摔下致多处骨折。本所律师紧扣《民法典》第1198条,重点论证:一、被告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未在危险区域设置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未尽到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二、被告虽辩称已设置围挡,但监控视频显示事发台阶及紧邻路段并未被围挡覆盖,其抗辩不能成立;三、原告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被告的过错系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法院最终采纳本所律师代理意见,认定被告海悦天地公司承担60%责任,判决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本案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在侵权责任纠纷中对现场证据的精准分析能力及对安全保障义务条款的娴熟运用,有效维护了未成年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3.公安机关认定当事人参与聚众斗殴,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阅卷并会见当事人,迅速锁定案件核心疑点当事人是否“积极参与”斗殴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此后,案件历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本所律师均跟进阅卷,逐一剖析证据链中的缺失,先后提交多份法律意见书,并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交换意见。最终检察院采纳辩护观点,认为在案证据不足以认定李东构成聚众斗殴罪,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案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在刑事辩护中专业、尽责的工作态度,以及对证据标准的精准把握能力,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人身自由。 4.当事人驾驶电动车发生事故致乘车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事实,确保自首情节依法成立。同时,律师积极与被害方沟通协商,耐心开展调解工作,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方谅解。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全面梳理案件有利情节,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论证当事人系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酌定不起诉条件。 检察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综合能力,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妥善化解了社会矛盾。 5.当事人被卷入一起租车抵押诈骗活动,公安机关以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会见当事人、全面阅卷,精准捕捉到案件关键情节: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协助抓获同案犯的立功表现。律师积极与被害方沟通,促成赔偿并取得谅解,同时向检察机关提交详细法律意见,论证其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酌定不起诉条件。 检察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认为当事人虽实施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在涉共同犯罪案件中挖掘有利情节、综合运用认罪认罚与和解制度的专业能力,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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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 · 上海源杰(无锡)律师事务所擅长:婚姻家庭 / 交通事故 / 合同纠纷 / 刑事辩护郑江明律师,上海源杰(无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江苏省无锡市江南大学,主要擅长领域有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类纠纷、婚姻继承等家事纠纷、房产和消防工程等经济合同纠纷、传播淫秽物品和组织卖淫等刑事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等。其善于在研究案件本身的基础上,通过触类旁通的思维方式,结合法律法规与现实生活处理承办案件,力求达到最佳结果。执业以来,一直专心于每个案件的办理,其办理案件深受当事人的信赖和赞誉,拥有十分良好的社会评价。 经典案例: 1、2024年至2025年期间,承办的卢某某与孙某某及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为卢某某争取到了129万元的赔偿款。其中,在保险公司不认可护理费时间和计算基数、误工费计算基数的基础上,郑律师通过寻找地方案例和中院细则以及相关行业标准,细挖当事人劳动用工的证据材料等,为当事人在护理费和误工费的金额上寻求了突破,最终应得了一审和二审法院的支持; 2、2021年至2023年期间,承办的胡某某与程某某、安徽某科技有限公司、黄山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通过对对方提出的鉴定报告异议提出反驳和重新鉴定申请,推翻了对方的伤残等级认定观点,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一个二级伤残、一个五级伤残和一个十级伤残的鉴定结果。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110万元左右的赔偿款。 3、2024年期间,承办的唐某某与郭某及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在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双方为同等责任且保险公司要求只承担50%赔偿比例的情况下,通过对事故认定书和事故视频证据的充分举证和说理,运用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和技巧,说服法院判定对方承担事故赔偿责任65%的比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多的赔偿金额,最终十级伤残获赔17万余元。 4、2025年期间,承办的陈某某与房某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通过说服当事人进行诉前保全措施,迫使对方在账户被冻结到部分资金的情况下,开庭时主动与我方进行协商,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18万余元的赔偿款。 5、2025年期间,承办的程某与韩某及北京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在当事人没有构成伤残等级且保险公司开始不认可误工费与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兼得的情况下,通过鉴定确定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后,又积极找寻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地区案例,迫使北京保险公司同意我方的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可以兼得的观点,最终在案件未开庭情况下达成和解协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8万元的赔偿款。 6、2025年期间,承办的陈某某与单某某及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在保险公司不认可法院委托鉴定结果且在异议期届满后才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的情况下,运用民诉法相关规定,对其提出的重新鉴定申请不认认可,促使法院仅对该结果进行了补充询问,最终节省了诉讼流程和期限,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17万余元的赔偿款。 7、2023年至2024年期间,承办的戴某某与钱某某离婚诉讼纠纷一案中,成功为戴某某争取到了更多的财产分割权益。后续戴某某十分认可本人,后续又介绍了很多期身边的客户。 8、2023年期间,承办的张某某与许某某恋爱期间财产纠纷(带民事欺诈甚至诈骗性质的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通过对双方账户往来的梳理,并说服当事人进行诉前保全,最后迫使对方在开庭前进行协商调解,最终为当事人挽回了1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9、2021年期间,承办的章某某与王某某等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中,运用对方遗嘱中的形式瑕疵的反驳和当事人提供的被继承人死亡前严重疾病的举证,推翻了其遗嘱继承的观点,最后法院判决按照法定继承分配被继承人财产,为当事人获取了15万元的继承财产。 10、2023年期间,承办的孙某某与徐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中,对方当事人要求平均分割恋爱期间所购房产。我方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提交相关有利证据,迫使对方同意调解,最终当事人仅向对方支付8万元归并款后即获得了房屋所有权的确认。 11、2024年期间,承办的晏某某与顾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中,对方当事人以离婚协议系在其患有抑郁症(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态下)和被胁迫情况下签署为理由要求撤销离婚协议并重新分配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我方积极提取当时协商时的微信聊天沟通记录以及对方在这期间的微信朋友圈和抖音视频等证据,反驳了对方处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态和被胁迫状态下签署协议的观点,最后法院支持了我方的答辩观点,驳回了对方的全部诉讼请求。 12、2021年期间,承办的江某某与宁波某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地产公司起诉要求江某某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20多万,经我方梳理聊天记录和银行贷款等证据后,对方主动撤诉,最终为当事人避免了20多万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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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 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擅长:建设工程 / 合同纠纷 / 刑事辩护李超,资深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较强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曾任职于重庆市某公安分局、重庆市某法院,长期奋战在审判与执行一线,累计审理、执行案件近五千余件,尤其在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与执行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2019年6月从法院离职,现执业于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办案400余件,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刑事辩护、企业法务等领域的法律服务。 经典案例 原告杨某诉被告方某股权转让纠纷案(担任被告代理人),成功帮被告减损2000余万元; 原告曹某等三人诉被告重庆某建筑公司、四川某地产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担任原告代理人),成功帮原告追回工程款700余万元; 原告重庆某物资经营部诉被告重庆某建设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担任原告代理人),成功追追回800余万元的物资材料款; 原告重庆某装饰工程公司诉被告慈溪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担任原告代理人),不但成功追回500余万元的工程款,并在被告反诉中帮原告减损700余万元。 重庆唐某合同诈骗罪一案,成功说服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重庆柏某某诈骗罪一案,成功帮柏某某获得缓刑判决。 重庆左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成功说服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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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 ·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 / 行政诉讼李新萍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不协产法律业务部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民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广东省民营企业商会理事、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事前诸葛”全国股权律师联盟创始合伙人;具有近30年的法院、律师事务所以及大型民营企业法务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征收拆迁、土地\山林权属争议、房地产、建设工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擅于处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 (一)刑事辩护 擅长业务: 刑事辩护(普通刑事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走私犯罪等)、刑民交叉疑难案件处置。 部分亲办经典案例 1.陈某芳因涉嫌抢劫、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经二审辩护改判死缓,依法保住性命。 2.全国扫黑办督办广东清远“陈某辉等35人涉黑案”:担任核心骨干成员周某华辩护人,精准辩护,保障当事人合法诉讼权利。 3.广州市某牧兽药有限公司陈某伟销售伪劣兽药案:一审获刑三年六个月,二审辩护后公诉机关撤回起诉,当事人无罪释放并获国家赔偿(获评广州律协业务成果奖)。 4.肖某诈骗案:在法院一审阶段公诉机关撤回起诉,作出不予起诉决定书,委托人获得了国家赔偿。 5.郑某钧等84人走私普通货物案:涉案金额14亿元(温家宝总理亲自批示督办),辩护后认定单位走私,主犯轻判有期徒刑十五年,驳回检察院抗诉。 6.亢某兵故意杀人案(9.15芳村酒吧血案,致两死四重伤四轻伤):成功辩护,当事人获判无期徒刑,避免死刑立即执行。 7. 广州市乐某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合同诈骗案:整理2000余页证据,成功减少指控诈骗数额50余万元,当事人获轻判,获合议庭及委托人高度认可。 8. 广东某汇牙科器材有限公司走私普通货物案:辩护后减除偷逃税款近400万元(占起诉书认定税款50%),当事人获轻判四年(原可能判七年以上)。 9. 某副厅级干部涉嫌诈骗罪案:在侦查阶段成功撤销案件,实现委托人避免双开的不利后果。 10. 广州增城某学校校长受贿案:为委托人争取到法院轻判并适用缓刑,而同案其他取保候审被告人则被判处有期徒刑并收监羁押。 11. 张某领等六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经过团队律师的共同努力,实现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成功实现六人全部在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的结果。 12. 李某重涉嫌冒充军人招摇诈骗罪,量刑建议五年,经辩护,成功轻判为三年并适用缓刑。 13. 黄某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量刑建议为实刑一年六个月,经辩护,实现适用缓刑的效果,被告人得以在春节前两天释放回家与家人团聚。 14. 刘某因诈骗学生家长的请托办理入学的费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为九年,经成功辩护,获得轻判为五年。 15. 湖南岳阳刘某培因拆迁安置引发的涉嫌妨害公务罪,在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向办案机关递交不予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获得办案人员的高度认可,并取得不予批准逮捕决定,成功使刘某培获得取保并释放,很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6. 卢某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经成功辩护,获得轻判。 18. 徐某芝生产、销售假药罪,经成功辩护,获得轻判。 19. 陈某贩卖毒品罪,经成功辩护、获得合理刑期。 20. 曹某海职务侵占罪,经成功辩护,获得轻判。 21. 朱某洁非法行医罪,经成功辩护,获得轻判。 ……办理刑事案件二百余件。 (二)不动产征收拆迁法律事务 擅长业务: 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企业/工厂/商铺拆迁、环保拆迁、违建拆除维权、城市更新(三旧改造)、棚户区改造、物业小区业主维权、拆迁补偿纠纷行政诉讼及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 部分亲办经典案例 1.佛山市盈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拆迁专项法律服务案:代理佛山市民广场项目企业拆迁,两个月内为客户争取到超政府征收补偿标准1000余万元的额外补偿款。 2.深圳市宝安区“深大城际”项目之“宏科科创中心”房屋征收专项法律服务案:通过谈判协商解决,实现委托人之房屋部分拆除补偿安置+保留部分物业之诉求。 3.珠海某宗食品有限公司厂房征收专项法律服务案:实现异地安置重建厂房及补偿之诉求。 4.东莞中工某盈资产管理公司下辖酒店物业旧改拆除专项法律服务案:实现物业保留,不予拆除。 5.广州鸿某筑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征收专项法律服务案:实现企业关于合理补偿的诉求。 6.广州惠某农业合作社租赁物业征收专项法律服务案:实现物业征收的合理补偿。 7.东莞厚街阳光商业城近百户商铺业主拆迁补偿安置专项法律服务:通过协商实现业主的合理诉求。 8.湖南岳阳余某征、刘某勇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纠纷案:通过非诉+诉讼的方式争取到合理补偿。 9.广东龙门县王田村山林权属争议行政诉讼再审案,通过再审听证实现争议调解解决,实现了当事人的合理诉求。 10.广东清远市“广清产业转移园项目“征地补偿安置纠纷
累计办案 1200 件累计咨询 200 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