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 · 广东君晋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 / 经济纠纷刘炳扬律师,法学专业,2018年开始从事法律职业工作,现执业于广东君晋律师事务所。第十届中山市律协刑事辩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经济犯罪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擅长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财产犯罪辩护、暴力犯罪辩护等领域,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秉承专业、尽责、诚信的执业理念。执业期间办理过多起不追究(无罪)、不起诉(无罪)、缓刑案例。 亲办案例(部分): 【颜某某涉嫌强奸罪一案】做无罪辩护,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获得不起诉,最终无罪释放; 【李某某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一案】涉恶势力、套路贷犯罪典型案例; 【陈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未成年人校园欺凌典型案例,当事人参与7宗寻衅滋事行为; 【谷某某涉嫌抢劫罪一案】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获得不起诉,最终无罪释放; 【黄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做罪轻辩护,公诉机关指控当事人是主犯,在法院审判阶段充分发表当事人是从犯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意见,认定当事人是从犯,并对当事人减轻处罚; 【张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做量刑辩护,最终为当事人争取获得缓刑; 【卢某某涉嫌强迫卖淫罪、强奸罪一案】公安侦查阶段认定属于恶势力性质犯罪,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提出不构成恶势力性质犯罪的辩护意见,并获得检察院采纳; 【曹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盗窃数额巨大,超过人民币20万元,做量刑辩护,最终为当事人争取获得缓刑; 【蒋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涉“两卡”犯罪典型案例,银行卡涉案流水金额高达7000多万元; 【侯某某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公安侦查阶段获得取保候审释放,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获得不起诉,最终无罪; 【樊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本案系公安部作出《批复》指定管辖的专案。公安侦查阶段获得取保候审释放,法院审判阶段做量刑辩护,最终为当事人争取获得缓刑; 【陆某涉嫌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一案】公安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当事人立案侦查,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提出不构成该罪的辩护意见,检察院听取意见后,改变罪名定性为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重罪改轻罪),法院审判阶段经过3次开庭审理,最终为当事人争取获得从轻量刑; 【周某某涉嫌抢劫罪一案】做无罪辩护,公安侦查阶段获得取保候审释放,并在取保候审期间届满后不予追究,最终无罪; 【梁某某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一案】做量刑辩护,最终为当事人争取获得缓刑; 【袁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公安以诈骗罪对当事人立案侦查,经过多次与办案机关沟通,充分发表辩护意见,本案经过2次改变罪名定性(重罪改轻罪),公安侦查阶段从诈骗罪改变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改变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院审判阶段做量刑辩护,最终为当事人争取获得从轻量刑; 【刘某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公安侦查阶段获得取保候审释放,法院审判阶段做量刑辩护,最终为当事人争取获得缓刑; 【陈某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一案】做无罪辩护,公安侦查阶段获得检察院不批捕,释放后不予追究,最终无罪; 【梁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做无罪辩护,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获得不起诉,最终无罪; 【韦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一案】检察院指控当事人构成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在法院审判阶段充分发表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辩护意见,法院采纳意见,认定当事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并对聚众斗殴罪从轻处罚; 【欧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公安侦查阶段获得取保候审释放,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获得不起诉,最终无罪; 【唐某涉嫌强奸罪一案】做无罪辩护,公安侦查阶段获得检察院不批捕,释放后不予追究,最终无罪; 【何某某涉嫌偷越国(边)境罪一案】本案系广东省公安厅指定管辖的专案,“缅甸电信诈骗犯罪”系列专案。公安以诈骗罪对当事人立案侦查,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案件,经过与检察院沟通并提出不构成诈骗罪的意见,检察院采纳意见,决定改变罪名定性,从诈骗罪改变为偷越国(边)境罪(重罪改轻罪); 【张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做量刑辩护,最终为当事人争取获得缓刑; 【吴某某涉嫌盗窃罪、诈骗罪】检察院指控当事人盗窃罪达到数额巨大(超过20万元)和诈骗罪,在法院审判阶段充分发表盗窃罪仅达到数额较大(3千余元)和不构成诈骗罪的意见,最终法院全部采纳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盗窃罪数额较大(3千余元),并认定当事人不构成诈骗罪; 【郑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涉案金额超过50万元,做量刑辩护,最终为当事人争取获得缓刑; 【王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涉案参赌资金累计660多万元,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获得取保候审释放,法院审判阶段做量刑辩护,最终为当事人争取获得缓刑; 【何某某涉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一案】做量刑辩护,最终为当事人争取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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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 · 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深耕法律行业10年、执业8年,专注刑事辩护与重大民商事争议解决,长期服务于企业客户与涉刑事案件当事人。擅长经济犯罪、毒品犯罪、走私类犯罪及建设工程纠纷等复杂案件处理,累计办理各类案件近千件,具备较强的证据分析能力与庭审应对能力。秉持“专业精进、以客为本、勤勉尽责”的执业理念,致力于在复杂法律关系中为当事人寻找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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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 · 北京市京师(中山)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 / 经济纠纷周智文,北京市京师(中山)律师事务所律师,经济犯罪辩护部主任,京师(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拥有专利代理人资格。曾在法院刑事审判庭等办案部门工作6年,熟悉司法机关办案思路;后律师执业11年,亲办案件约800起,实战经验丰富。众多案例取得不批捕、撤销案件、不起诉、撤回起诉、指控不成立、改判、缓刑、从轻或减轻处罚等成果。擅长诈骗、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贪污受贿、走私、逃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卖淫、强奸、强制猥亵、开设赌场、假冒注册商标、非法经营、盗窃、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辩护。执业理念:尽心,尽力,追求实效。 曾获荣誉和任职: 1.中国法学会主办《2017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优秀刑辩律师。 2.获2025年度北京市京师(中山)律师事务所菁英专业领航奖。 3.获2019年度、2021年度、2024年度北京市京师(中山)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 4.获2022年度北京市京师(中山)律师事务所业绩贡献。 5.获找法网2019年度优秀刑辩律师。 6.第八届中山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一、检察院撤回起诉、不起诉,法院改判案例 1.【外企职务侵占案 检察院撤回起诉、不起诉、获国家赔偿】论证本案应定性职务侵占而非盗窃,涉案模具是废弃模具,价格鉴定结论依据市场价值对模具估价有误,宋某只有侵占5块模具的主观故意。经3次退查,3次开庭,法院采纳意见,认为指控不能成立。检察院以证据发生变化为由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同意撤诉。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宋某获国家赔偿。 2.【强制猥亵 检察院撤回起诉、不起诉、获国家赔偿】论证强制猥亵案的关键录音证据存在多处威胁言语,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本案存在诸多疑点。法院采纳意见,检察院撤回起诉,后作出不起诉决定,其获国家赔偿。 3.【上市公司员工职务侵占 发回重审并改判】提出一审判决其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定性有误,二审采纳发回重审。重审改变定性为挪用资金,并减轻1年刑罚。 4.【投资理财诈骗 不起诉、获国家赔偿】某公司团伙以美女微信聊天谈感情为诱,欺骗男性投资“理财平台”,并操纵后台让客户亏钱,分析员工在犯罪团伙中的作用地位很轻。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后获国家赔偿。 5.【合同诈骗 不起诉、不批捕】某企业主因收取供应商的货物后低价转卖,被控合同诈骗。经提交证据佐证其转卖行为的正当性,检察院决定不批捕,后不起诉。 6.【科技公司职务侵占 不起诉】被刑拘后积极退赔,获得公司谅解,后被取保候审。对职务侵占的金额提出异议,是否已经构罪存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7.【强奸同事 不起诉】分析双方是同事,有暧昧关系,案发时女方自愿到达宾馆,不排除女方当时自愿,为巨额索赔歪曲事实的可能性。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8.【赌球平台开设赌场 不起诉】论证李某只是协助亲友投资赌球平台的理财项目,没有参与赌球赌博项目,情节轻微可不认为是犯罪。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9.【盗窃 不起诉】盗窃电动车、手机案,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10.【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不起诉】提出涉案猫池设备没有拨打电话功能,案卷中大量被电话诈骗的案件与其仅提供验证码的行为无关联性,论证没有帮助犯罪的事实,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起诉。 11.【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不起诉】审查起诉阶段,申请证人作证,证实单位的实际经营者不是杨某,论证杨某涉事情节轻微等意见。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二、诈骗、合同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活动案例 1.【诈骗政府巨额补贴 判3缓5】诈骗政府巨额补贴,从主观明知、配合地方完成指标、类案分析、作用地位(从犯)等多层次辩护,认定从犯,作为第二被告人,判3缓5,同案第一被告人判无期。 2.【诈骗改非法经营 减刑】检察院指控投资理财诈骗及非法经营,法院认定诈骗指控证据不足,构成非法经营期货业务及变相买卖外汇,并采纳其是从犯,获利不高等意见,减刑轻判。 3.【网店诈骗 不批捕、撤销案件】分析詹某只是网店客户与设计制作者之间的中间介绍人,没有诈骗故意,组织证据佐证。检察院决定不批捕,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4.【购物诈骗 减刑】公司34人诈骗团伙案,假扮美女推销员获取男性信赖后,以帮忙冲业绩、生日送祝福骗取钱财。认定从犯地位,协助积极退赔,减轻判1年5个月。 5.【妇科医院诈骗案 减刑】30多人私人医院诈骗窝案,医托从正规大医院诱导病人到妇科医院,医生护士通过夸大虚构病情、虚假治疗等方式诈骗患者。论证其作用地位异于主任及医生等,获减轻判2年6个月。 6.【房产中介诈骗业主 不批捕】主观方面缺乏诈骗故意,只因银行放贷问题违约,属市场交易风险,检察院不批捕。 7.【校长诈骗】指控小学校长王某以代办学位为名诈骗几十名家长。法院认可起诉书的部分诈骗事实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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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 · 广东国中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 / 合同纠纷 / 劳动纠纷梁剑云律师——广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华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自2015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处理过近几百宗刑事、民事案件,擅长刑事辩护。离婚诉讼纠纷。执业期间办理了几十宗成功取保候审的案件、十多宗不起诉案件、四十多宗判处缓刑的案件,均取得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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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 · 广东铭兴律师事务所擅长:房产纠纷 / 合同纠纷 / 劳动纠纷 / 婚姻家庭 / 刑事辩护陈路芳,广东铭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4420202010168403。有从事法律工作6年,从律师助理做起到独立执业律师。截止2021年5月,陈路芳办理各类案件400件以上,服务过20家以上公司,主要作为企业和个人法律顾问,办理刑事案件、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债权债务、劳动工伤、房地产和建筑工程、婚姻家事等法律事务。陈路芳律师经验丰富,多次独立完成财产保全、立案、调解、开庭、执行、结案等工作,参与项目交易合同及文件的起草、审核、修订,就商业活动参与协商、谈判,开展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进行业务培训等,实务经验比较丰富。 陈路芳律师性格外向、幽默开朗,沟通能力较强,人缘较好,有责任,有担当,对待当事人的事情认真负责,是值得信赖、愿意沟通且专业能力出色的青年律师。 陈路芳律师办理的典型案例有: 1、岳某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罪,2018年9月,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某公司进行非法经营销售非法出版物活动,岳某某作为该公司工作人员被认为实施了犯罪行为,陈路芳律师向检察院出具法律意见书提出其犯罪情节请求检察院不予起诉,检察院于2020年作出决定书最终认为其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2、杨某某涉嫌强奸罪一案,2020年8月,杨某某在出租楼门口玉姐被害人赖某某(时年11岁),采用语言威胁和拉拽的方式把被害人带入住处,对被害人赖某某实施了强奸,陈路芳律师介入案件后,前后6次会见被告人,时遇福建出现某个侵犯幼女案件轻判,舆论导向对杨某某不利,经与杨某某沟通最终杨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判刑七年。 3、数宗劳动争议和工伤赔偿案件,分别作为员工和公司的委托人,均取得良好效果; 4、民间借贷案件,通过主动沟通,积极协商,抵押物还款等方式,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债权人免除利息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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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 · 广东国中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 / 知识产权 / 合同纠纷萧敏仪,女,中共党员,广东国中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党支部书记,执业十余载。曾任中山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助理,现任现受聘中山市律师协会宣联委副主任。 秉承"以专业为刃,精准切割难题;以实效为尺,丈量服务价值"的理念。先后获评"中山市优秀青年律师""中山市优秀法律援助律师";入选广东省律师协会商标委员会委员、中山市涉外专家库及公司法专家库成员;现受聘中山市律师协会宣联委副主任,持高级企业合规师资质,以硬核专业力赢得多家中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信赖。 跨界融合,锻造稀缺专业力。执业十余载,构建"知识产权+海事海商+企业合规"复合型能力矩阵,先后担任多家中大型企业法律顾问,独创《企业劳动风险防范手册》《企业法治体检项目表》,将法律服务产品化、标准化,嵌入企业运营全流程。 主动破局,创新"展会+云端"双轨服务。跟随市贸促会、广州仲裁委中山分会深入展会一线,首创"主动答疑+现场把脉"服务,曾帮助欧洲采购商与国内参展企业快速锁定跨境合同争议解决方案。打造"视频普法"专栏,录制系列普法短视频;开设线上直播答疑,利用企业午间碎片时间"面对面"解惑,构建"线下零距离+线上键对键"立体服务网络。 送法上门,做法治信仰的传递者。作为市新公司法宣讲团成员,多次开展普法宣讲;以多元角色服务法治中山建设。积极投身法律援助,参与党纪学习教育,为律所同仁解读廉洁纪律,让法治温度触达更多群体。 执业理念:"让企业敢于创新,敢于出海,敢于壮大——让法治服务触手可及"。愿以"三栖专业"为桨、"云端普法"为帆,护航更多中山企业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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