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关键词 「交通事故」
- 刘志军 律师韶关 · 广东韶华律师事务所
现为广东韶华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合伙人、专职律师 2025年典型案例: 亲办 “群众性活动组织者责任纠纷案” 入选央视CCTV-12《法治深壹度》2025年典型案例,并获节目组采访录播。 该案例同时入选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 侵权责任纠纷 | 推动活动组织者责任厘清,实现法律与社会效果统一。 亲办其他典型案例: 1、《许某某林地争议行政二审》(2022)粤行终XX号,我方上诉成功,撤销 一审行政判决,撤销韶府行政复议决定书。 该判决认定,我方委托人作为村民个人,固然无权主张林地所有权,但可以主张林地使用权,故支持我方上诉请求。 2、《杨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25)粤0304民初XX号,我方委托人为其中一被告,判决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该判决认定,我方当事人在事发时系在履行职务,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就职单位承担。 3、《陈某某抚养权变更争议》(2023)粤0204民初XX号。我方争取抚养权变更获法院支持。 该判决认定,被抚养人已年满八周岁,其表示愿意跟随母亲生活,故本院尊重被抚养人意愿,变更抚养权由原告抚养。 4、《许某抵押权纠纷》(2025)粤02民终XX 号,我方上诉成功,撤销一审判决。 该判决认定,第三人非善意抵押权人,对上诉人诉争房产的产权变更登记造成实质性障碍,侵害上诉人利益,其应于被上诉人共同涤除房产上设立的抵押登记,从面支持我方上诉请求。 5、《蒋某某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2025)粤02民终XX号,一审并非我方代理,一审败诉,我方接手二审后,制定二审诉讼方案,上诉获法院支持,撤销一审判决。 二审结果:撤销原审判决,解除双方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对方退回转让费及资金占用利息,我方二审全胜。 6、《华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取保成功。 7、《白某某交通肇事罪》,取保成功。 8、《钟某某交通肇事罪》,取保成功。 9、《欧某某故意伤害罪》,取保成功。 10、《曾某某诈骗罪》,取保成功。11.欧某某故意伤害案,获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12.曾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获缓刑判决。
- 李琦 律师济南 · 山东天齐律师事务所
李琦律师,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现为山东天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 担任济南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济南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入库专家、济南市第四期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成员、济南市长清区行政执法监督员、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齐鲁工业大学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客座教授、山东交通学院法学专业实践导师、山东女子学院外聘教师,先后获得济南市爱心律师、长清区律师规范执业先进个人、长清区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同时担任数十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在劳动争议、合同、公司法以及刑事辩护等领域有很深的研究。执业期间参与了大量的诉讼及非诉讼案件的运作,将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娴熟的法律实务技巧完美结合。对承办的案件细致严谨,精益求精;既善于从宏观高度整体把握案件事实,缕析复杂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又体察细微,细心审视案件的每一微小环节,从而使案件有最完善的解决方案,并取得最理想的结果。 山东天齐律师事务所简介: 山东天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5月,秉承“海纳百川,跬步千里,齐心同力,共成天齐”的核心文化理念,以人和的合作环境和规范的管理制度作为发展基础,坚持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全方位法律服务。 山东天齐律师事务所位于济南西部创新园B座五楼,办公面积1000㎡,现有专业法律服务人员30余人,其中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各领域专家、教授5人。经过三十余载的发展,天齐已打造出专业、多元的律师团队,成为擅长政府法律服务、公司法律事务、民商事法律服务、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刑事辩护等领域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连续多次获得“优秀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并长期受聘“长清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团队成员先后荣获济南市司法系统普法先进个人、山东省巾帼建功标兵、济南市十佳女律师、山东省“三八”红旗手、济南市最美女律师、全市“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济南市青年志愿服务表现突出个人、山东省律师行业第一批“四优”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山东天齐律师事务所利用区域特点与大学科技园多所高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整合资源优势,积极拓展新兴业务,同时,探索新型管理方式及学习模式,不断提高律师的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天齐律师始终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专业卓越的职业素养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成为客户值得信任的合作伙伴,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经典案例 1.办理李某某故意伤害案,该案事发到结案历经十五年,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调阅相关案件材料,仔细分析案件事实及法律依据,及时出具法律意见,并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最终经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同时与当事人深入交流,劝其息访罢诉,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2.办理董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该案经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从而挽救了其公司,使其公司上百名员工的工作得到保留,生计得以维持,达到了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3.李琦律师参与办理了由国务院督查组督办的荣乌高速烟台莱州段1.16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件等在全国或全省具有影响力的案件,并且达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 罗静 律师阿拉尔市 · 新疆塔里木律师事务所
罗静,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七年公证从业,五年持证公证员,一年头部保险经纪高级经纪人,持有高级劳动仲裁咨询师、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双资质。 擅长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保险理赔维权(重疾险、意外险、定期寿险、驾乘险等)、合同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遗产继承纠纷。 集公证、保险、人力资源、诉讼代理多行业从业背景于一身,熟悉公证流程、保险行业内部规则、企业用工法律痛点,能多角度拆解案件难点,精准找准维权突破口。 坚守党员初心,秉持严谨务实办案风格,全方位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专业的法律解决方案。 经典案例 1.产品质量责任纠纷 标题:全面胜诉!参与办理辣椒种子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成功驳回对方全部赔偿请求 基本案情及结果: 付某通过熟人介绍向我方当事人购买辣椒种子,并支付1万元定金。收到种子后,付某种植在阿拉尔市某连队。种植过程中,付某声称:该种子系过期种子,遂以我方当事人销售过期种子导致其辣椒减产、质量降低等问题,要求赔偿170余万元。本案经理一审、二审、再审,作为被告方参与办理的律师,我们通过梳理对方证据、收集我方有利证据,并通过原告社交媒体找到对我方非常有利的证据,权利组织证据梳理,产品举证规则,最大限度的还原案件事实,最终,我方的代理意见在一审、二审、再审中获得全面支持,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不仅为客户守住了10几万元的货款,还避免了170余万元的赔偿。 2.工伤理赔、劳动人事争议、人身损害案件 赵某工伤理赔案件:3个月时间帮助我方当事人获得工伤赔偿款20万元,收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何某工伤案件:何某为非日制用工人员,工作中受伤需要确认劳动关系,经过三年的微信聊天记录梳理和上百条转账记录梳理,通过可视化方式,将用工形式、工资发放形式、工作安排等要素清晰呈现,在劳动仲裁环节成功确认劳动关系,为我方当事人后续维权奠定坚实基础。 刘某工亡赔偿案件:刘某双城生活职工,周末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协助家属申请工亡认定后,协助家属获得109余万元的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协助与肇事方谈判,帮助家属获得140余万元赔偿;协助家属与保险公司沟通谈判,帮助家属获得90余万元赔偿。该案件获得刘某家属全面好评,切实为其家属争取到超额利益。 王某与某医院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成功帮助患者家属获得15万元左右赔偿 侯某与某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成功帮助侯某获得35万元的赔偿差额
- 郑江明 律师无锡 · 上海源杰(无锡)律师事务所
郑江明律师,上海源杰(无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江苏省无锡市江南大学,主要擅长领域有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类纠纷、婚姻继承等家事纠纷、房产和消防工程等经济合同纠纷、传播淫秽物品和组织卖淫等刑事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等。其善于在研究案件本身的基础上,通过触类旁通的思维方式,结合法律法规与现实生活处理承办案件,力求达到最佳结果。执业以来,一直专心于每个案件的办理,其办理案件深受当事人的信赖和赞誉,拥有十分良好的社会评价。 经典案例: 1、2024年至2025年期间,承办的卢某某与孙某某及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为卢某某争取到了129万元的赔偿款。其中,在保险公司不认可护理费时间和计算基数、误工费计算基数的基础上,郑律师通过寻找地方案例和中院细则以及相关行业标准,细挖当事人劳动用工的证据材料等,为当事人在护理费和误工费的金额上寻求了突破,最终应得了一审和二审法院的支持; 2、2021年至2023年期间,承办的胡某某与程某某、安徽某科技有限公司、黄山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通过对对方提出的鉴定报告异议提出反驳和重新鉴定申请,推翻了对方的伤残等级认定观点,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一个二级伤残、一个五级伤残和一个十级伤残的鉴定结果。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110万元左右的赔偿款。 3、2024年期间,承办的唐某某与郭某及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在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双方为同等责任且保险公司要求只承担50%赔偿比例的情况下,通过对事故认定书和事故视频证据的充分举证和说理,运用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和技巧,说服法院判定对方承担事故赔偿责任65%的比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多的赔偿金额,最终十级伤残获赔17万余元。 4、2025年期间,承办的陈某某与房某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通过说服当事人进行诉前保全措施,迫使对方在账户被冻结到部分资金的情况下,开庭时主动与我方进行协商,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18万余元的赔偿款。 5、2025年期间,承办的程某与韩某及北京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在当事人没有构成伤残等级且保险公司开始不认可误工费与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兼得的情况下,通过鉴定确定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后,又积极找寻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地区案例,迫使北京保险公司同意我方的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可以兼得的观点,最终在案件未开庭情况下达成和解协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8万元的赔偿款。 6、2025年期间,承办的陈某某与单某某及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在保险公司不认可法院委托鉴定结果且在异议期届满后才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的情况下,运用民诉法相关规定,对其提出的重新鉴定申请不认认可,促使法院仅对该结果进行了补充询问,最终节省了诉讼流程和期限,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17万余元的赔偿款。 7、2023年至2024年期间,承办的戴某某与钱某某离婚诉讼纠纷一案中,成功为戴某某争取到了更多的财产分割权益。后续戴某某十分认可本人,后续又介绍了很多期身边的客户。 8、2023年期间,承办的张某某与许某某恋爱期间财产纠纷(带民事欺诈甚至诈骗性质的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通过对双方账户往来的梳理,并说服当事人进行诉前保全,最后迫使对方在开庭前进行协商调解,最终为当事人挽回了1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9、2021年期间,承办的章某某与王某某等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中,运用对方遗嘱中的形式瑕疵的反驳和当事人提供的被继承人死亡前严重疾病的举证,推翻了其遗嘱继承的观点,最后法院判决按照法定继承分配被继承人财产,为当事人获取了15万元的继承财产。 10、2023年期间,承办的孙某某与徐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中,对方当事人要求平均分割恋爱期间所购房产。我方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提交相关有利证据,迫使对方同意调解,最终当事人仅向对方支付8万元归并款后即获得了房屋所有权的确认。 11、2024年期间,承办的晏某某与顾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中,对方当事人以离婚协议系在其患有抑郁症(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态下)和被胁迫情况下签署为理由要求撤销离婚协议并重新分配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我方积极提取当时协商时的微信聊天沟通记录以及对方在这期间的微信朋友圈和抖音视频等证据,反驳了对方处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态和被胁迫状态下签署协议的观点,最后法院支持了我方的答辩观点,驳回了对方的全部诉讼请求。 12、2021年期间,承办的江某某与宁波某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地产公司起诉要求江某某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20多万,经我方梳理聊天记录和银行贷款等证据后,对方主动撤诉,最终为当事人避免了20多万的经济损失。
- 姜梦怡 律师大连 · 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
姜梦怡 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 民商法硕士,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擅长公司争议解决、股权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等经济类诉讼、执行案件,现任近30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案件胜诉率近三年高达98%,尤其擅长疑难复杂类民商事诉讼案件。 经典案例: 1、曾参与杨某、祝某等共三十名被告的刑事辩护案件,案涉罪名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代理该案第七被告人杨彬的辩护律师,自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全程参与。此案件被列为该年度的重大刑事案件,经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历时7天的审理,最终顺利结案,该案件经大连市中院公众号和大连市电视台报道。 2、大连地区在2023年之前,涉及非法期货类案件均以行政机关未予以认定该交易所不具备从业资格为由,驳回起诉,不予受理。很多在各大交易平台进行投资且亏损严重的人,状告无门,经常到大连市政府门前闹事,也有起诉大连市政府驳回的。通过不懈的努力,2023年4月24日由大连市金融发展局对案涉交易平台大连贵金属交易中心实施了现场检查,最终认定大连贵金属交易中心平台不符合国发(2011)38号、国发办(2012)37号文件,存在违规行为。大连贵金属交易中心被取消交易场所业务资质。至此,辽宁地区法院才开始接收此类案件,而我代理的原告济南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大连贵金属交易中心也是辽宁省第一个这类案件的胜诉判决。 3、代理原告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诉被告大连甘井子区聚易木材加工厂、李某、赵某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案涉金额1,144,469.13元。该案件起因是由被告工厂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导致的,造成三人重伤(烧伤面积分别为93%、92%、65%),一人轻伤的严重后果,该重大事故当时经大连市电视台新闻频道报道。因被告在后续的治疗过程中与委托人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存在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作为代理律师全程参与案件的审理、执行。 4、大连未来城道理景观工程动迁项目,因动迁规划牵涉大连华侨果树农场、大连奶牛场有限公司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地块,上述企业又将该地块承包给本村村民使用。因动迁事项各方反映巨大,该地块案涉市民拨打市民热线,向“民心网”进行投诉。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本人代理了原告大连华侨果树农场诉史芳杰土地使用权纠纷。 5、代理行政机关大连市沙河口区民政局婚姻登记纠纷。本案原告双方在1980年12月登记结婚,1985年在人民法院经判决离婚,后双方于1987年4月复婚,2006年经民政局协议离婚,但离婚过程中取消的是1980年的婚姻信息,而非后经复婚取得的1987年的婚姻关系,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提起诉讼要求撤销2006年的离婚登记,重新确认解除1987年登记的婚姻关系。本案涉及的案件复杂,时间跨度久,由于行政机关档案管理的交接,为本案证据的收集、整理增加了难度,但最终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经调解结案。 6、2025年代理一起复杂交通事故案件,作为原告律师,起诉七名被告,诉讼金额240万,刑事与民事案件交叉,并且异地管辖,在多重法律关系交织的情况下,帮助当事人几乎全额争取补偿款的情况下,比预期多获赔50万元,当事人非常满意。 7、代理台湾同胞股权转让纠纷,通过提出鉴定意见,将对方的虚假证据予以有利驳斥,从而取得一审胜诉的结果,案件目前进入执行阶段。
- 邱浩 律师昆明 · 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
邱浩,法学学士,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 16 年。拥有政府、国企及大型企业法律服务经验,深耕烟草、房地产行业,主打民商事争议解决、刑事辩护,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诉讼案件近 800件。 长期为云南省烟草系统、城投公司、银行、通信企业、大型投资公司等多家政企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办案经验扎实,善于梳理复杂财产线索,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标题:成功驳回业主巨额索赔!代理施工方,建设工程质量及逾期责任案件全面胜诉 案情与结果: 我方施工企业在工程交付后,被业主以工程质量问题、工期逾期为由索赔 200 余万元。我方通过梳理合同条款、工程签证、验收记录,指出业主已实际接收使用工程且质量问题非施工方原因导致,同时厘清工期延误责任归属。法院最终采纳我方意见,驳回业主全部诉讼请求,为客户避免近 200 万元损失。 2. 离婚财产分割纠纷 标题:复杂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应得财产份额,厘清婚内债务责任 案情与结果: 我方当事人起诉离婚,对方主张房产、存款均为婚前个人财产,并提出多笔婚内债务要求我方共同承担。我方通过调取银行流水、出资凭证等证据,证明案涉资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核查债务用途,排除非共同债务。法院最终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驳回对方不合理债务主张,保障我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3、 帮信罪刑事辩护 标题:帮信罪成功轻判!代理涉 “跑分” 帮信案件,争取到大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情与结果: 我方当事人因出借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资金结算,涉案流水超百万元,面临刑事处罚。我方介入后,通过会见了解案情,提交法律意见,指出当事人主观上缺乏明知、情节较轻、有自首、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从轻情节。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4. 民间借贷纠纷 标题:成功追回拖欠借款本息,为企业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案情与结果: 昆明某科技公司向张某某出借资金后,对方长期拖欠不还,我方代理后,通过固定借款凭证、资金流水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全部诉请,成功为企业追回借款本息。 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标题:交通事故案件成功逆转!代理受害方,获赔全额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案情与结果: 我方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肇事方及保险公司以部分费用不合理为由拒绝全额赔偿,仅同意赔付部分款项,双方协商无果。作为受害方代理人,我们收集整理了事故认定书、病历资料、伤残鉴定报告、医疗费票据、误工证明、护理费票据等完整证据链,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异议逐一质证反驳,清晰阐述各项损失的计算依据及法律规定,同时主张了精神损害抚慰金。最终法院判决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肇事方及保险公司向我方当事人赔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损失,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张绍旺 律师成都 · 北京市高通(成都)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高通(成都)律师事务所于2010年初,经四川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系北京高通律师所成都分所,现有20位专职律师,执业年限超过10年的有10人。其中研究生占40% ,本科生占60% 。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形成了非诉与诉讼业务并举发展的局面。 高通律所成都分所律师擅长投融资、企业设立、改制重组、建筑工程和房地产、银行及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知识产权以及私募股权投资等法律事务,办理了大量金融投资、企业改制重组、金融债权清收以及建设工程项目的案件与投资项目,入选四川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建立的“国有资产管理中介机构备选库”。 张绍旺律师,民商法法学硕士,工学学士,机械工程师。本科毕业于东北石油大学(原大庆石油学院)。在中石油从事多年机械技术工作。2004年以专业第一身份考入西南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学位,读研究生期间,参与本科法学用书编写,发表法学论文多篇,2007年毕业并获民商法硕士学位。2009年高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遂顺利步入律师队伍。本人深钻业务,不断进取,用细致、认真、负责和严谨的办案态度,深厚的的法律功底和朴素的职业道德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现执业于北京市高通(成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业提供法律咨询,专业代理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损害赔偿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刑事案件及其他非诉讼律师业务 。 经典案例: 1、苏卉霖诉胡晓东民间借贷纠纷,作为被告代理人成功将诉讼金额从70多万将至3万多 2、郑成英、楚涛诉刘旭返还原物纠纷,作为被告代理人,法院判决驳回上诉 3、李云彬与袁洪方等机动车交通事故,成功的为当事人争取到170多万的赔偿款 4、曾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成功争取到检察院不予起诉。 5、曾某某与莫莫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成功的为曾某某争取到房屋租赁费用的减少20%左右; 6、曾某某与曹某某、李某某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确认之诉,成功的为当时争取到时隔18年多买卖合同效力确认。 7、李某涉嫌诈骗罪,系累犯,成功争取到判三缓三; 8、毛某某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成功的争取到检察院不予起诉。
- 郎丽 律师昭通 · 云南振诚律师事务所
郎丽律师,云南振诚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年执业。执业以来主攻工伤纠纷(代理工伤案件百余件)、社会保险争议、劳动仲裁(曾为昭通某县煤矿办理劳动争议纠纷百余件)、侵权责任、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家事纠纷等各类行政诉讼及民商事纠纷案件。深耕行政、刑事及民商事法律领域,丰富劳动仲裁庭审陪审经历,常年为本地多家国企、事业单位、私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务涵盖合同合规审查、法律尽职调查、专项法律研判、法律意见书出具等全流程法务工作,实务办案与风险把控能力扎实出众。曾多次受邀参与地方电台普法栏目、校园普法宣讲、行政机关讲座活动。办案逻辑缜密、沟通处事高效,擅长处置疑难复杂案件,能够精准把控法律风险,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经典案例: 工伤纠纷:某基层驻点职工在宿舍突发疾病死亡。人社部门调查发现其生前醉酒,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用人单位不服起诉,一审撤销决定、责令人社重作,人社上诉败诉后重新作出决定,后职工家属再次提起诉讼,一审又撤销决定;后被告委托郎丽律师代理该案二审最终二审法院认定人社部门事实清楚、程序合法,终审驳回原告诉请,被告胜诉。 劳动争议:代理职工劳动仲裁,成功追回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基本案情及案件结果:某公司长期拖欠职工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职工被迫离职后申请仲裁。律师代理后固定用工及欠薪证据,主张拖欠工资、未休年假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最终仲裁委全部支持我方请求,为职工足额追回款项。 行政诉讼:工伤认定行政纠纷,成功撤销不利决定、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基本案情及案件结果:人社局以 “不存在劳动关系” 为由不予认定工伤,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律师从事实与法律角度论证劳动关系及工伤构成要件,法院采纳我方意见,判决撤销原不予认定决定,责令人社局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当事人最终获得工伤待遇。 交通事故纠纷:代理受害人,成功获赔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全部损失基本案情及案件结果: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肇事方及保险公司推诿赔偿。律师介入后协助伤残鉴定、核算全部损失,与保险公司协商无果后提起诉讼,法院支持我方全部诉求,为当事人争取到足额赔偿。 合同纠纷:代理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成功化解争议、减少损失基本案情及案件结果:某企业因买卖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对方主张高额违约金。律师审查合同、梳理履约证据、精准抗辩,最终促成和解,大幅降低企业损失,避免复杂诉讼。 继承纠纷:继母藏遗嘱 + 转移资产 + 伪造债务,原告反杀胜诉:父亲突发心梗去世,继母说 “没遗嘱、没存款、房子抵押还债了”。我方原告(亲生女)发现父亲生前有大额理财 + 房产,继母偷偷转走资金、伪造 500 万借条、藏匿真实遗嘱。对方伪造债务、销毁流水、隐匿遗嘱、利用 “弱势身份” 博取同情。律师接入后,申请法院调取隐匿账户 + 笔迹鉴定揭穿假借条 + 找到父亲生前备份遗嘱。最终被告伪造债务无效、转移资产全额追回、按真实遗嘱 + 法定继承,原告拿回 80% 遗产,继母少分且承担诉讼费。 刑事案件:王某被控合同诈骗案,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辩护人认为王某不属合同诈骗的合同签署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王某仅是受单位指派的工作人员,单位是事业单位,合同所得费用为单位收取,因此不存在王某个人有占有行为,王某行为不构成犯罪,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意见,宣告王某无罪
- 王立坡 律师石家庄 · 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
王立坡,资深律师 从业24年|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离婚纠纷、劳动纠纷、刑事案件、借贷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其他纠纷 个人介绍: 二十多年沉淀的老律师,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主任,多年过来就是认真靠谱,做大家信得过、用得起的人民律师 经典案例: 1.公安机关认定当事人因经济纠纷故意驾车撞毁他人车辆,损失价值经价格认定达7699元,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阅卷,发现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时出现新的鉴定意见,明确“后桥等零部件不是必须更换”。本所律师立即向检察院及法院提出异议,建议对损失范围重新鉴定。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但因侦查机关无法补强关键证据,最终以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李海良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本案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对证据变化的敏锐洞察力,以及灵活运用程序规则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的办案能力,成功避免了当事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2.原告主张其受欺诈将房屋过户给儿子,要求儿媳及孙女返还房产。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从原告早年公证遗嘱明确房屋由儿子继承,到“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的过户行为,再到原告公证放弃对儿子遗产的继承权,充分论证涉案房屋权属清晰、赠与合法有效。同时,本所律师指出原告行使撤销权已远超法定期限,且其主张被告未尽赡养义务缺乏证据支持。 法院最终采纳本所律师代理意见,认定涉案房屋已合法登记在被告名下,原告要求返还原物理据不足,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本案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在继承与物权纠纷中扎实的证据组织能力与精准的法律论证水平。
- 路俊远 律师石家庄 · 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
路俊远,资深律师 从业11年|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离婚纠纷、劳动纠纷、刑事案件、借贷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个人介绍: 路俊远律师,现为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律专业。于2013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5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至今已从事法律行业12年,从事专职律师执业10年。自执业以来,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始终以委托人的利益为己任,严格依法办案,从而获得了当事人的普遍好评。 经典案例: 1.原告因脑干出血多次住院治疗,被告保险公司以部分费用属“康复治疗”“特需费用”为由拒赔。本所律师紧扣保险合同条款,重点论证:一、被告未举证证明已就“康复治疗”等免责条款向投保人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依据《保险法》第十七条,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二、即便存在条款解释争议,依据《保险法》第三十条关于格式条款不利解释原则,亦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三、原告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药品费、手术费、床位费等均属合同约定的理赔范围。 法院最终采纳本所律师全部代理意见,认定被告拒赔理由不成立,判决全额支付保险金。本案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在保险纠纷领域对格式条款效力、免责条款说明义务等核心问题的精准把握与有力论证,切实维护了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2.原告未成年人在前往被告商场途中,因现场围挡施工、台阶处未设置护栏及警示标识,从约六米高台阶摔下致多处骨折。本所律师紧扣《民法典》第1198条,重点论证:一、被告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未在危险区域设置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未尽到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二、被告虽辩称已设置围挡,但监控视频显示事发台阶及紧邻路段并未被围挡覆盖,其抗辩不能成立;三、原告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被告的过错系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法院最终采纳本所律师代理意见,认定被告海悦天地公司承担60%责任,判决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本案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在侵权责任纠纷中对现场证据的精准分析能力及对安全保障义务条款的娴熟运用,有效维护了未成年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3.公安机关认定当事人参与聚众斗殴,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阅卷并会见当事人,迅速锁定案件核心疑点当事人是否“积极参与”斗殴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此后,案件历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本所律师均跟进阅卷,逐一剖析证据链中的缺失,先后提交多份法律意见书,并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交换意见。最终检察院采纳辩护观点,认为在案证据不足以认定李东构成聚众斗殴罪,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案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在刑事辩护中专业、尽责的工作态度,以及对证据标准的精准把握能力,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人身自由。 4.当事人驾驶电动车发生事故致乘车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事实,确保自首情节依法成立。同时,律师积极与被害方沟通协商,耐心开展调解工作,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方谅解。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全面梳理案件有利情节,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论证当事人系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酌定不起诉条件。 检察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综合能力,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妥善化解了社会矛盾。 5.当事人被卷入一起租车抵押诈骗活动,公安机关以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会见当事人、全面阅卷,精准捕捉到案件关键情节: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协助抓获同案犯的立功表现。律师积极与被害方沟通,促成赔偿并取得谅解,同时向检察机关提交详细法律意见,论证其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酌定不起诉条件。 检察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认为当事人虽实施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在涉共同犯罪案件中挖掘有利情节、综合运用认罪认罚与和解制度的专业能力,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