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拓网

搜索结果:关键词 「缓刑」

  • 刘志军 律师
    韶关 · 广东韶华律师事务所

    现为广东韶华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合伙人、专职律师 2025年典型案例: 亲办 “群众性活动组织者责任纠纷案” 入选央视CCTV-12《法治深壹度》2025年典型案例,并获节目组采访录播。 该案例同时入选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 侵权责任纠纷 | 推动活动组织者责任厘清,实现法律与社会效果统一。 亲办其他典型案例: 1、《许某某林地争议行政二审》(2022)粤行终XX号,我方上诉成功,撤销 一审行政判决,撤销韶府行政复议决定书。 该判决认定,我方委托人作为村民个人,固然无权主张林地所有权,但可以主张林地使用权,故支持我方上诉请求。 2、《杨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25)粤0304民初XX号,我方委托人为其中一被告,判决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该判决认定,我方当事人在事发时系在履行职务,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就职单位承担。 3、《陈某某抚养权变更争议》(2023)粤0204民初XX号。我方争取抚养权变更获法院支持。 该判决认定,被抚养人已年满八周岁,其表示愿意跟随母亲生活,故本院尊重被抚养人意愿,变更抚养权由原告抚养。 4、《许某抵押权纠纷》(2025)粤02民终XX 号,我方上诉成功,撤销一审判决。 该判决认定,第三人非善意抵押权人,对上诉人诉争房产的产权变更登记造成实质性障碍,侵害上诉人利益,其应于被上诉人共同涤除房产上设立的抵押登记,从面支持我方上诉请求。 5、《蒋某某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2025)粤02民终XX号,一审并非我方代理,一审败诉,我方接手二审后,制定二审诉讼方案,上诉获法院支持,撤销一审判决。 二审结果:撤销原审判决,解除双方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对方退回转让费及资金占用利息,我方二审全胜。 6、《华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取保成功。 7、《白某某交通肇事罪》,取保成功。 8、《钟某某交通肇事罪》,取保成功。 9、《欧某某故意伤害罪》,取保成功。 10、《曾某某诈骗罪》,取保成功。 11.欧某某故意伤害案,获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12.曾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获缓刑判决。

  • 汪丽 律师
    合肥 · 安徽弘大(合肥)‌律师事务所

    汪丽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专业,拥有高级企业法律顾问、高级企业合规师、建设工程法务师等权威认证,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秉持“专业、诚信、严谨、高效”的执业理念。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开展法律服务,严格保守当事人隐私与商业秘密。 擅长处理刑事案件辩护、合同纠纷、离婚案件、民间借贷、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交通工伤、租赁合同及融资业务等法律事务,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文书起草、案件代理及风险防控等全方位法律服务。始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注重程序规范与证据运用,力求在法律框架内实现委托人利益最大化,以专业能力与责任担当赢得当事人信任。 律所:安徽弘大(合肥)‌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位于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69号西湖国际广场C座14楼。‌ 经典案例: 1、检察院终结调查,庞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止步侦查阶段,成功获得“无罪之身” 2、杨某鹏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顺利取保候审 3、张某诈骗罪缓刑期间又犯新罪,顺利监外执行 4、宋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审判阶段成功争取缓刑 5、 钮某娟诉陈某某离婚纠纷-成功不离婚 6、合肥某有限公司诉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成功减少损 7、某公司诉肥东某集团买卖合同纠纷-成功化解争议 8、姚诉郑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成功追回全部欠款 9、梁女士诉贾某舒离婚纠纷-成功化解争议、财产最大化历时22天 10、张某某遗产继承纠纷成功打败对方《遗嘱》,顺利法定继承房产份额

  • 崔东晨 律师
    南京 · 北京恒都(南京)律师事务所

    崔东晨律师,北京恒都(南京)律师事务所 原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盈科南京刑事部主任、盈科南京刑事中心主任、盈科全国十佳刑辩律师。 现任北京恒都(南京)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中心主任。 法学硕士,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研究生均就读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科班出身、法学功底扎实。特别擅长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辩护,善于发现辩护空间,擅长从细节处突破。 崔东晨律帅凭借讲解专业的法律知识,分享真实的办案过程,在抖音平台拥有百万粉丝,深获大家的好评。 崔东晨律师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的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减刑轻罪案件,深获当事人和家属的好评,收获过许多当事人和家属赠送的锦旗。 特别擅长疑难复杂的职务类犯罪(行贿、受贿、非公受贿、职务侵占等)、经济类犯罪(诈骗、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操纵证券等)、知识产权类犯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新兴的黑灰产类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跨境电诈、跨境赌博等)的刑事案件辩护 崔东晨律师善于发现案件的辩护空间,擅长从卷宗的细节处突破。 经典案例 1.张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公安已经起诉到检察院,介入后检察院退回公安,后公安撤销案件】; 2.崔某某保险诈骗案【介入后公安撤销案件】; 3.李某涉嫌强奸案【被诬告,介入后取保,公安一直想推进,后坚持无罪辩护,目前公安已经终止侦查】; 4.宋某涉嫌强奸案【被诬告,公安报送检察院批捕,介入后检察院不批捕,目前公安已经终止侦查】 5.周某合同诈骗案【金额400余万,一开始十年以上量刑建议,后打掉“非法占有为目的”,获不起诉】; 6.邢某某诈骗案【检察院先给三年的量刑建议,介入后打掉“非法占有为目的”,获不起诉】; 7.黄某非法经营案【涉案金额一百多万,获不起诉】; 8.施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涉案信息5万余条,获不起诉】; 9.邓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涉案信息7万余条,获不起诉】; 10.宋某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获不起诉,并大量返还扣押金额】; 11.郑某危险驾驶案【酒精含量122.7mg/100ml,并有高速路段,获不起诉】; 12.宋某某盗窃案【盗窃行为多达十六次,获不起诉】; 13.马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社会影响大,获不起诉】; 14.宋某某传播淫秽物品案【涉黄类案件,获不起诉】; 15.陈某电信网络诈骗案【境外电诈类,获不起诉】; 16.曲某某盗窃案【检察院准备起诉后介入,获不起诉】; 17.束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涉案金额近50万,亚马逊店铺,最终辩护为没有犯罪事实,获法定不起诉】; 18.曹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三个前科,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实刑,一审判决缓刑】; 19.李某某盗窃案【同罪名前科,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实刑,一审判决缓刑】; 20.吴某销售伪劣产品案【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实刑五年六个月,一审判决缓刑】; 21.张某诈骗案【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实刑,一审判决缓刑】; 22.李某某盗窃案【同罪名前科,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实刑,一审判决缓刑】; 23.杨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帮信罪前科,后销假涉案金额超30万,检察院量刑建议实刑,一审判决缓刑】; 24.胡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涉案金额56万元,检察院量刑建议实刑,一审判决缓刑】; 25.秦某某涉嫌组织卖淫案【最终辩护为容留卖淫案,“实报实销”,判决后即释放】; 26.陶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违法所得30万元,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实刑五年半,最终法院判决缓刑】; 27.郭某组织卖淫案【检察院阶段量刑建议三至四年,第一次开庭后退回检察院,第二次开庭检察院还是坚持三至四年的实刑建议,最后法院判决缓刑】 28.程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检察院阶段量刑建议四年十个月实刑,最后法院判决缓刑】 29.叶某涉嫌诈骗罪【境外电诈案件,检察院阶段给的实刑量刑建议,后法院阶段委托,介入后争取到缓刑判决】 30.还有大量的缓刑结果案件和取保候审后不推进的案件。

  • 徐爱波 律师
    青岛 · 山东廉威律师事务所

    徐爱波,男,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山东廉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 青岛市律师协会九、十届理事、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系中欧法律基金会赴联合国访问学者、山东省青年律师领军人才。 曾获山东省优秀律师等荣誉。 徐爱波自2008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 2014年,山东廉威律师事务所成立,担任负责人。 他曾担任青岛市公安局拘留所特邀执法监督员、 青岛海事法院特邀调解员、和解员、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青岛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等社会职务。 在律师协会,他曾任奖惩与公平竞争委员会副主任、刑辨委员会副主任等职。 2023年,获评2023年度青岛市优秀听证员;2024年,被聘为市北区司法行政系统法律人才成长导师。他还曾被评为青岛市律师协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先进个人。 徐爱波曾承办多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部级领导原中央巡视组组长董某涉嫌受贿案,利用财政部部长刘某影响力受贿案(其胞弟刘某),中共中央办公厅陈某旺受贿案,曲阜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马某军受贿案(平原县委书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孙某亮案(悦荟广场混凝土搅拌车与多车相撞),国安内鬼方某锋间谍案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均收获了良好的辩护效果。其协助青岛地区开展的认罪认罚试点工作,为国家将认罪认罚列入法治轨道做出了特殊贡献。 经典案例 青岛聂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系列案(核心辩护人) 蒲某某贩卖、运输 4000 余克毒品案(成功保命 / 轻判) 涉案百亿资金集资诈骗案(广东邦家租赁青岛分公司) 万某某合同诈骗 “庞氏骗局” 案、多起走私 / 骗取出口退税 / 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吴某某受贿罪案:检察院最终撤回起诉 寻某故意毁坏财物案:3 年以上刑期辩护为 6 个月有期徒刑、缓刑 1 年 部级领导原中央巡视组组长董宏涉嫌受贿案 利用财政部部长刘昆影响力受贿案(其胞弟刘嵘) 中共中央办公厅陈某旺受贿案 曲阜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马某军受贿案(平原县委书记)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孙某亮案(青岛悦荟广场混凝土搅拌车与多车相撞) 国安内鬼方某锋间谍案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 章海鹰 律师
    上海 · 京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税务合规及税务筹划: 章海鹰律师曾在大型国企从事多年财务工作,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深厚的财务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熟悉企业管理,精通税务筹划,擅长处理各种经济纠纷和公司法律事务,为企业提供了大量的并购重组、税务筹划等专项法律服务,并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刑事犯罪辩护: 章海鹰律师曾在法律职能部门工作八年,办理各类疑难、复杂刑事案件数百件。从事律师十几年以来,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诈骗、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几百件,擅长经济类犯罪特别是涉税犯罪的辩护,特别擅长利用自身的财务专业知识和企业工作经验,处理复杂的刑民交叉案件,积累了大量的取保候审、无罪释放、不起诉、缓刑、二审改判等成功案例。代理的热点敏感案件,曾被中央电视台、东方卫视、凤凰网等媒体报道,受到委托人的致好评。 经典案例 刑事辩护典型案例(部分) 1.安徽陈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法院宣告无罪); 2.中国金融第一案安邦保险吴某某集资诈骗、职务侵占案。(涉案金额600多亿元,辩护团成员,并参与后续系列民事案件及刑事执行); 3.上海某法国网红面包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涉案金额200多万元,免予刑事处罚,中央电视台、东方卫视等多家媒体报道); 4.舟山某企业家骗取票据承兑案(涉案金额2亿多元,红通案件,检察院不起诉); 5.上海某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1.1亿元,检察院不批捕后撤案); 6.上海王某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检察院不批捕); 7.安徽罗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9000余万元,检察机关采纳律师意见,罪名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变为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由法定刑十。年以上变为建议判缓)【被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评为"2022年度十个影响力税务司法审判案例”】; 8.安徽朱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250多万元,检察机关采纳律师意见,罪名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变为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由法定刑十年以上变为建议判缓) 9.杭州某外贸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法定刑以下减轻判决) 10.绍兴某驾驶学校虚开发票案(涉案金额4000多万元,检察院不起诉); 11.徐州张某某虚开发票案(涉案金额5000万元,缓刑; 12.苏州孟某虚开发票案(检察院不起诉) 13.江苏盐城王某虚开发票案(涉案金额1亿多元,检察院不起诉,行政复议撤销税务局认定虚开的决定); 14.桐乡某企业家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涉案金额1亿多元,减至1000余万元); 15.安徽张氏三兄弟等50余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安徽扫黑除恶1号专案,第三被告辩护人,检察院建议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后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16.安徽方某等20余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重大社会影响,第一被告辩护人); 17.安徽陈某某等30余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重大社会影响,原第一、后改成第三被告辩护人; 18.辽宁罗某、张某等20余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重大社会影响,第二被告辩护人);19.安徽某常务副市长受贿案(涉案金额400多万元,法定最低刑判决); 20.上海某大型国企高管受贿案(检察院取保候审,后判处缓刑) 21.安徽淮南姬某某诈骗案 (诈骗金额4000余万元,检察院撤回起诉); 22.安徽池州卢某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涉案金额4000多万元,公安撤案); 23.河南商丘刘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涉案金额2亿余元,判处缓刑); 24.上海某企业家生产、销售假药案(涉案金额500余万 元,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撤案) 25.上海某企业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撤案) 26.上海王某诈骗案(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撤案);27.上海夏某保险诈骗案(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撤 案); 28.深圳姚某诈骗案(检察院不起诉); 29.江苏盐城梁某虚开发票案(检察院指控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5.5亿余元、虚开发票1亿余元,分别建议量刑9年、1年9个月,法院改判虚开发票罪,判刑3年6个 月); 30.哈尔滨某实业公司非法集资案(涉案金额4亿多元,减轻判刑三年); 31.上海某大型理财公司非法集资案(涉案金额9000多万元,减轻判刑三年); 32.新加坡某航运公司高管职务侵占案(担任公司诉讼代理人,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二名被告被判处12年、8年,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 33.上海常某侵犯著作权案(中宣部督办、央视等多家媒体报道,非法获利200多万元,减轻处罚并判处缓刑)

  • 辛巧丽 律师
    乌鲁木齐 ·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辛巧丽律师 乌鲁木齐的税务、刑事辩护律师 前检察官、公诉人(十年公诉人,办理数百起刑事案件) 现律师|税务师 专注税务稽查应对(听证、复议、诉讼等) 专注涉税刑事辩护(虚开、逃税、非法出售、骗取出口退税、企业家刑事犯罪等) 专注职务犯罪刑事辩护(贪污受贿、挪用、税务干部渎职等) 咨询收费 【团队优势】 团队成员,均毕业于全国211重点大学法学专业,具有多年法检从业经验,对各类刑事案件、税务稽查案件研究精深; 团队化办案,每个案件均至少两位律师协同办案,每天盯紧案件进展,每周定期开展案件研讨,为当事人提供团队化的综合服务; 标准化办案流程,案件法律分析、证据收集、案件研讨,够专业值得信赖。 以创新思维为客户提供综合性解决方案 经典案例 【团队及个人办理税务稽查及刑事辩护案件部分业务展示】 1.常年担任税务机关法律顾问,为税务局查办的稽查案件提供法律意见书,为税务稽查行政复议案件出具专业税务律师法律意见书! 2.担任某建筑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协助应对虚开发票被稽查案件,代理听证,提出抗辩,最终降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补税金额,降低滞纳金和罚款金额,为企业减少损失3000多万! 3.担任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协助应对土地增值税清算及房产税、企业所得税被稽查案件,金额过亿元,代理听证,提出抗辩,最终争取到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双税核定补税,为企业降低税款、滞纳金和罚款金额5000多万! 4.代理某煤炭企业资源税错享税收优惠被稽查案,通过复议,通过追征期及主观无偷税故意的抗辩,成功为企业打掉滞纳金和罚款,挽回损失达7000万。 5.代理某某供应链公司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稽查认定偷税一案,该公司在收购矿石(鹅卵石)过程中,因向个人收购,仅取得部分代开发票,剩余部分向第三方平台虚开运输发票800多万,通过循环听证,争取到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降低罚款倍数,为企业挽回损失400多万。 6.代理某某发展公司股东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享受契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免税后被稽查案,通过陈述申辩改变定性,不予认定为偷税,通过行政复议,抗辩已过追征期,免于征收滞纳金和税款,为客户挽回损失近1000万。 7.代理某加油站(一般纳税人)出租,承租人隐匿收入偷税,稽查出租人案件,通过听证、民事、刑事各种手段,倒逼实际经营者承担偷税法律责任,为出租人隔离行政、刑事风险。 8.担任多家国企及民营企业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解答在经营、管理、决策等过程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税务问题,代理顾向单位参与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为顾文单位处理了大量的疑难复杂税务、法律问题,为顾问单位挽回损失数亿元。 【团队刑事辩护部分业务展示】 郭某某受贿罪案——缓刑 李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主要虚开的是农产品收购发票,收购羊皮,虚开金额过亿)——通过辩护,将刑期十年以上降到5年。 杨某某骗取出口退税罪案,引导改变定性,将原本十年以上的刑期降到五年以下。 何某虚开改逃税案——缓刑 刘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 刘某某非法经营罪案(放高利贷)——缓刑 解某逃税罪——缓刑

  • 谭文平 律师
    东莞 · 广东檀威律师事务所

    谭文平律师简介: 谭文平律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业,武汉大学律师学院首届毕业生,任检察官十年,1994年10月取得律师资格,1996年5月起从事律师执业,曾被评为“优秀律师”、“十佳律师”,现为广东檀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曾任东莞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师执业以来,专注于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领域犯罪等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部分案件当事人无罪释放,多数案件当事人得到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潜心研究法律和法院判例,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实操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擅长通过不同角度剖析案件、运用证据,锻造了严谨、扎实的辩护风格,辩护经验丰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能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以侦查视角预判案件动态,以辩护策略推动案件进程,以精细流程保障专业服务,以思维技术实现有效辩护。 所在律师团队由优秀骨干刑事律师组成,立足于提供刑事辩护、刑事代理、刑事控告、刑事风控等法律服务的专业团队。团队律师,均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集中优势力量,紧密配合,形成有机整体,力争将每个案件办成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1、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判无罪案。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宋某某故意伤害致李某某死亡,担任辩护人提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辩护意见,一审法院采纳辩护意见作无罪判决后检察机关抗诉,二审法院最终判决其无罪。 2、彭某某涉嫌玩忽职守被判无罪案。彭某某在任某邮政支局局长期间,该局邮政储蓄室发生值守人员被杀、28.6万元现金被抢的恶性刑事案件,破案后抢劫杀人的罪犯已被判处死刑。后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彭某某玩忽职守构成失职罪,担任一、二辩护人为其作无罪辩护,一审判决无罪后检察院抗诉,二审终审判决彭某某无罪。 3、曹某某盗窃罪改判职务侵占案。曹某某利用担任单位主管之机,多次将本单位财物盗出销售,数额特别巨大,检察机关以盗窃罪起诉,担任辩护人做盗窃罪罪名指控不成立的辩护,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将指控罪名盗窃罪变更为职务侵占罪。 4、杨某某以诈骗被起诉,检察机关撤回起诉、不起诉案。检察机关以杨某某被借贷型诈骗且数额巨大被提起公诉,担任辩护人提出无诈骗主观故意、系民事借贷的辩护意见,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检察机关撤回起诉最终不起诉结案。 5、张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证据不足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公安机关以张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王某某致重伤而将其刑事拘留,担任辩护人认为认定张某某犯罪的证据不足,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对张某某不予批准逮捕,张某某无罪释放。 6、郭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免予刑事处罚案。检察机关起诉指控郭某某等三人持凶器致被害人李某某死亡,担任辩护人认为郭某某没有实施伤害行为作无罪辩护,法院最终判决郭某某免予刑事处罚,同案犯分别被判处死缓和有期徒刑十一年。 7、胡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二人死亡二审改判死缓案。胡某某故意伤害致二人死亡,一审被判处死刑,担任二审辩护人促成胡某某家属与被害人家属和解,二审采纳可不立即执行死刑的辩护意见改判胡某某死缓。 8、贾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八级伤残被判缓刑案。贾某某故意伤害致刘某某重伤、八级伤残,担任辩护人为其作罪轻辩护,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9、向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和解后公安撤销案件案。向某故意伤害彭某某致轻伤,担任辩护人促成向某家属与被害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后公安机关在刑拘期间撤销案件将向某无罪释放。 10、殷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减轻判处六年案。检察机关起诉指控殷某某故意伤害致张某某死亡,担任辩护人提出殷某某属未成年、防卫过当、自首、被害人有过错的辩护意见,法院减轻判处殷某某有期徒刑六年。 11、吕某某涉嫌抢劫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案。公安机关以吕某某涉嫌抢劫将其刑事拘留,担任辩护人提出系采取暴力手段为他人收债不构成抢劫罪的辩护意见,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将其无罪释放。 12、宋某某涉嫌绑架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公安机关以宋某某等四人涉嫌绑架而将其刑事拘留,担任辩护人提出不构成犯罪建议不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对宋某某等人不批准逮捕,将宋某某等人无罪释放。 13、唐某某涉嫌绑架因存在经济纠纷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案。唐某某因涉嫌绑架被刑事拘留,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后公安机关采纳存在经济纠纷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撤销案件将唐某某无罪释放。 14、龙某某涉嫌绑架检察机关改变罪名法院判处缓刑案。龙某某等多人因涉嫌绑架被刑事拘留,从侦查阶段开始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直到结案,检察机关将罪名改为抢劫罪,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龙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 蔡家旭 律师
    北京 ·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

    尚权公益法律服务部副主任 尚权诈骗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 尚权信息网络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 中共党员,2014年从业至今,专注重大、疑难、复杂、有争议刑事案件的辩护与代理。已辩护与代理案件数百起,持续深耕刑事法律领域,多篇实务文章入选无讼、新则、北大法宝、点睛网等知名平台。多次接受搜狐、法度研究院等媒体采访。主理个人微信公众号“刑辩律师蔡家旭”,在业内享有一定知名度。中国法制出版社(司法部主管主办的中央级法律类专业出版社)已出版本律师关于刑事辩护的专著《刑事辩护入门及进阶参考》(独著)。 擅长无罪辩护和取保候审,经过辩护的当事人大多取得了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处罚的结果,奉行“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精于诈骗类犯罪、非法集资类犯罪、涉黑涉恶类犯罪、互联网犯罪和职务犯罪的辩护,对前述犯罪积累了众多辩护成功的案例和丰富的研究。 为人热情真诚,充满正能量,信仰法律与刑辩。 目前系北京市律师协会互联网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法学研究会研究员、北大法律信息网签约作者。 经典案例 (一)无罪案例 1.北京某 p2p 公司西宁分公司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省厅督办),辩护人以当事人的行为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为由持续进行无罪辩护,前期当事人被取保候审,最终检察院不起诉。 2.阮某某涉嫌抢劫罪一案(曾被央视焦点访谈栏目关注),经过辩护人多次沟通和详细的调查取证,前期当事人被取保候审,最终检察院不起诉。 3.张某某涉嫌走私武器罪(公安部督办案件),前期经过侦查阶段的“盲辩”,成功将当事人取保候审。后期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阅卷后发现本案证据存在重大不足,主要证据同一性存在严重问题、鉴定意见的“三性”存在严重问题,经过与检察机关的多次沟通和强有力的无罪辩护,最终检察院不起诉。 4.梅某某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一案(当地影响颇大,损失千万以上),辩护人以当事人无责任作为切入点进行无罪辩护,成功说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将当事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该案被公安机关撤销。 5.杨某涉嫌诈骗罪(涉案千万以上,按照法律规定应当逮捕),辩护人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做无罪辩护,说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成功将当事人取保候审,后该案被公安机关撤销。 6.肖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辩护人以当事人主观上没有伤害的故意,客观上没有具体伤害行为做无罪辩护,说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成功将当事人取保候审,后该案被公安机关撤销。 7.刘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辩护人以当事人没有具体协助行为,不符合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做无罪辩护,说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成功将当事人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对刘某终止侦查。 8.于某涉嫌诈骗罪一案,辩护人以当事人与被害人之间系普通商业往来,没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做无罪辩护,说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成功将当事人取保候审,后该案被公安机关撤销。 9.魏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指挥督办),辩护人从法理情角度切入辩护,成功将其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对魏某某终止侦查。 (二)从轻或减轻处罚案例 1.张某某犯组织卖淫罪(专案组督办的当地最大的夜总会涉黄案),检察院认为情节严重、量刑建议十年以上,辩护人以本案没有卖淫行为、更缺乏组织特征做无罪辩护,最终法院未全部认定检察院的指控,采纳辩护人的部分意见,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2.阮某某涉挪用公款罪、行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辩护人在二审阶段介入,从事实、证据、程序、法律定性等角度全面提出二审辩护意见,同时积极争取检察院的支持,在职务犯罪普遍存在“辩护更难、改判更难”的情况下,二审某省高院顶住压力采纳辩护人的部分意见,依法改判,将当事人的刑期从十五年六个月减为十一年六个月。 3.陶某某涉恶势力犯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等,涉案 12 人,其为排名第二的主犯被告人, 辩护人从定性、构罪准确度入手进行辩护,最终说服法院未认定恶势力犯罪,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 4.刘某涉恶势力犯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为检察院指控排名第三的主犯被告人,辩护人申请了非法证据排除,做全案无罪辩护。最终法院未认定刘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将刘某的排名大幅下降,刑期亦大幅下降,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5.吴某犯职务侵占罪(被害人为某上市公司),吴某存在多次作案等加重情节,且作为上游犯罪的被告人,经辩护人积极调查取证和不断与司法机关的沟通,最终法院对其按照最低起点刑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6.徐某犯贩卖毒品罪,存在多次贩卖、累犯、毒品犯罪再犯等加重情节,辩护人提出本案存在犯意引诱、犯罪未遂等问题,法院最终采纳辩护人的部分意见,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

  • 庄丹丹 律师
    广州 · 广东金鹏律师事务所

    庄丹丹律师拥有15年检察系统从业经历、14年独立律师执业经验,具备扎实的刑事法学理论功底与深厚的刑事司法实务经验。 执业前任职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深耕刑事检察领域,深度参与各类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批捕工作,专职负责刑事案件法律适用的请示答复;积极参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国家级刑事法学课题的撰写与修订工作,多篇刑事专业论文在国家级、省级法学期刊评选中斩获殊荣,专业理论功底扎实深厚。 律师执业后,专注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主攻职务犯罪、行贿受贿、诈骗、走私类刑事案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获评LegalOne粤港澳大湾区杰出女律师。独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刑事案件百余起,擅长处理涉案金额千万级的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实战办案成果斐然,多起典型案件取得突破性胜诉结果:成功办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为当事人争取无罪判决;办理320万元内幕交易案,最终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的优质办案结果。 庄丹丹律师刑事专业影响力突出,曾系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栏目特邀主讲人,深耕刑事法学研究与实务多年,斩获多项刑事领域行业重磅荣誉:2022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果奖”、广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20年学术会议优秀论文三等奖、2019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奖等。 经典案例 代理冯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为其提供法律服务,2015年一审认定冯某情节严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系主犯,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后冯某上诉,经过二审开庭审理,2016年11月认定冯某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决无罪。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16年度业务成果奖。 郭某涉嫌受贿罪,为郭某提供法律服务,2016年7月郭某被刑事拘留,2016年8月郭某被逮捕,2016年10月被取保候审,2017年1月移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退回补充侦查2次。2018年4月23日作出不起诉决定。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业务成果奖 陈某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为陈某提供法律服务。2018年9月,陈某被抓获,公诉机关认为应以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追究陈某刑事责任,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律师通过全面论述本案证据中存在的矛盾之处,结合自首相关理论,论证陈某属自首。法院最终在2019年4月24日,认定陈某在尚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19年度业务成果奖。 吴某涉嫌内幕交易罪,为吴某提供法律服务,最终为客户避免被追究刑事责任,由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2022年完成辩护工作。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22年度业务成果奖,该案否定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推翻了深圳市公安局移送吴某涉嫌内幕交易的起诉认定。 代理杜某重特大贩卖、制造毒品案,精准梳理案件证据链条,针对性开展辩护工作,打掉部分毒品数量,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代理原阳江市公安局副局长冯某涉黑、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六项罪名案件,多维度拆解多项罪名指控,逐一梳理辩护要点,争取最优案件结果。 代理原东莞市委副秘书长刘某受贿、贪污刑事案件,深挖案件细节,针对职务犯罪核心争议点精准辩护,打掉贪污罪。 办理深圳南航窝案之马某行贿案,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 代理广州规划局系列窝案之何某受贿案,成功轻判。 处理广东中移动公司系列窝案之陈某受贿、行贿案,梳理复杂涉案关系,针对性开展辩护工作,最大化维护当事人权益。 经办东莞广发银行窝案之叶某贪污案,深耕金融类职务犯罪案件要点,精准质证辩护,取得缓刑。 代理东莞天鹰公司特大走私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成功为当事人争取最优案件结果。 办理广州荔湾海南村系列案之叶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厘清主体身份与涉案事实,精准界定罪责。 经办广州华骏房地产公司单位行贿案,针对单位犯罪特性制定辩护方案,有效化解当事人刑事风险,成功适用缓刑。 代理深圳周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梳理涉案金额与票据链条,针对性辩护。

  • 陈佳 律师
    商丘 · 河南仰望律师事务所

    陈佳,男,汉族,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石家庄陆军指挥学院,本科学历,专职律师。 执业以来,始终秉持着以勤恳执业的工作态度,以扎实深厚的法律知识,认真、细致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经典案例 1、陈某与常某女、常某男、郝某婚约财产纠纷二审案件,代理二审,将一审仅获判的5万元彩礼返还金额,改判为10万元 2、35万彩礼纠纷,10万调解当庭履行 3、非法经营案——缓刑 4、容留卖淫罪——检察机关当庭并更量刑标准 5、开设赌场罪——取保候审 6、诈骗案——取保候审 7、非法发放贷款罪——4.5亿巨额案件 8、行政诉讼案件胜诉,法院一审撤销公安机关处罚决定 调解履行促使还款:案情简介:(2024)豫 1425 诉前调书 605 号 原告刘某某、王某与被告李某某系朋友关系,被告因经营周转需要,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向二原告借款,并出具欠款凭据。后续二原告多次向被告讨要欠款无果,遂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被告诉至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诉请被告偿还借款本金 60000 元,并自 2023 年 3 月 31 日起以 60000 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支付利息及逾期利息,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该案于 2024 年 7 月 9 日立案,经法院诉前调解,各方自愿达成调解约定:双方核定借款本金为 50000 元,利息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以实际未还欠款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至款项实际结清之日;被告从 2024 年 7 月开始,每月 30 日前偿还 10000 元,直至全部本息清偿完毕;若被告任意一期未能按期足额还款,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欠款本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本案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 650 元由被告承担。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对上述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案涉民事调解书经各方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后,执行还款:(2024) 豫 1402 民初 13688 号) 原告为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委托陈佳等两名律师参与诉讼;被告刘某某户籍地为山东滨州,委托代理律师应诉。原、被告之间存在货物买卖合同关系,被告收货后拖欠货款迟迟未付,原告核算欠付货款总额 239610.5 元。原告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向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立案起诉,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全额偿还货款 239610.5 元,并以该欠款为基数,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LPR 计算资金占用利息至欠款付清为止,案件相关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2025 年 2 月 26 日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原告自愿将应付货款金额降至 193000 元;付款方案约定 2025 年 2 月 28 日前被告先行支付 60000 元,剩余款项从 2025 年 6 月起至 2026 年 11 月,每月 28 日前最少偿还 5000 元,所有剩余款项须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结清;若被告任意一期没有按期足额还款,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欠款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自 2025 年 2 月 25 日起,以剩余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当期 LPR 的 2 倍计收逾期利息。原告主动放弃其余诉讼请求,本案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原告自行承担,民事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具备法律效力。 起诉保全同步进行:(2026) 豫 1402 民初 1173 号) 原告李某某从事鸟类养殖经营,经自家亲属介绍认识被告刘某某,并聘请被告担任养殖项目的技术指导。合作期间,被告以个人对外负有外债、急需用钱还债为由向原告借款。2025 年 5 月,原告分三次完成出借:先通过亲属代为转账出借 10000 元,又在同日分别通过微信转账 45000 元、银行转账 45000 元,累计出借本金 100000 元。款项出借后,原告在 2025 年 6 月 11 日通过电话正式向被告催收全部欠款,被告始终推脱拒不还款。原告遂在 2026 年 1 月 22 日向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被告偿还本金 100000 元,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起按一年期 LPR 四倍计算逾期利息,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经法院合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法院经核查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认定借贷事实成立,因双方未约定借期利率与逾期利率,驳回原告按照 LPR 四倍计息的诉求,依法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 100000 元,利息自首次催款日 2025 年 6 月 11 日起,按照同期一年期 LPR 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案件减半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被告负担,当事人不服判决可在签收文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 李超 律师
    重庆 · 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

    李超,资深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较强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曾任职于重庆市某公安分局、重庆市某法院,长期奋战在审判与执行一线,累计审理、执行案件近五千余件,尤其在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与执行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2019年6月从法院离职,现执业于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办案400余件,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刑事辩护、企业法务等领域的法律服务。 经典案例 原告杨某诉被告方某股权转让纠纷案(担任被告代理人),成功帮被告减损2000余万元; 原告曹某等三人诉被告重庆某建筑公司、四川某地产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担任原告代理人),成功帮原告追回工程款700余万元; 原告重庆某物资经营部诉被告重庆某建设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担任原告代理人),成功追追回800余万元的物资材料款; 原告重庆某装饰工程公司诉被告慈溪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担任原告代理人),不但成功追回500余万元的工程款,并在被告反诉中帮原告减损700余万元。 重庆唐某合同诈骗罪一案,成功说服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重庆柏某某诈骗罪一案,成功帮柏某某获得缓刑判决。 重庆左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成功说服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 黎昊阳 律师
    上海 · 汉盛律师事务所

    黎昊阳律师,上海从警8年+,律师执业6年+,研究生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金融刑法)专业,本科就读于南昌大学(刑事侦查)专业,国家级心理咨询师,专注于刑事辩护、控告、反舞弊调查及嫖娼类行政复议与诉讼,处理过数百起刑事及行政案件,是上海地区刑事及行政诉讼领域内公认的具有警转律背景的资深律师。黎律师在多年的从警及律师工作经历中期间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因多年的司法机关工作经验及律师经验,黎律师熟悉各类司法机关的办案程序、办案风格和办案特点,能与不同司法机关间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并交换意见。善于从办案机关的视角去发现案件问题并解决问题,从而使案件获得转机,在执业期间,黎律师办理的多起刑事案件获得了无罪、不诉、缓刑、从轻处罚的良好效果,办理的多起行政案件有效撤销了行政处罚,为当事人赢得了自由,赢得了尊严,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经典案例: ►代理的邹某职业骗薪案,登上CCTV12社会与法频道,检察机关建议量刑3年有期徒刑(未建议适用缓刑),在黎律师的争取之下,最后法院阶段判决对当事人适用缓刑。 ►代理的深圳小牛资本非法集资案,是目前全国涉案金额最大的P2P案件,被人民法院评选为2023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例,黎律代理的嫌疑人杨某为本案主犯之一,检察机关建议量刑10年,最后判决杨某有期徒刑7年。 ►代理的甘肃张某集资诈骗案(今金贷P2P),非吸金额多达50亿余元,未偿还本金5.6亿余元,检察机关以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罪并罚起诉张某,建议量刑13年,法院阶段排除掉集资诈骗罪名,最终仅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罪,判决有期徒刑10年。 ►代理的深圳某企业家黄某涉嫌职务侵占案,涉案资金高达8亿余元,检察院本认定黄某职务侵占行为成立,准备批捕黄某,黎律师介入案件后,通过与嫌疑人积极的会见沟通,搜集了对嫌疑人有利的众多证据材料并拟写专业的法律意见书(近千页)提交给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同时与检察机关就黄某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犯罪一事进行了多次沟通,最终检察院认为本案事实存疑决定对嫌疑人不予批捕。嫌疑人在羁押37天后重获自由。后公安机关对不予批捕决定提出复议,上一级检察机关依然决定对嫌疑人不予批捕。 ►代理的周某某走私毒品一案,经黎律师与侦查机关沟通并提交《法律意见书》,最终认定嫌疑人周某无罪,成功撤销案件。 ►代理的上海陈某涉嫌诈骗一案,公安机关认定嫌疑人涉黑涉恶,黎律师代理本案后,经过与检察机关的积极沟通,提出相关辩护意见,撤销了对当事人涉黑涉恶的定性,检察机关初步建议量刑3年2个月,后经与检察机关进一步沟通,为陈某争取到了从犯情节,陈某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适用缓刑。 ►代理的张某开设赌场案,经与公安机关多次沟通并提交法律意见,最终认定当事人张某没有非法获利目的,不构成犯罪,成功撤销案件。 ►代理的高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与上海经侦多次沟通并提交法律意见,最终认定高某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成功撤销案件。 ►代理的余某某强制猥亵案,黎律师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后,经与检察官多次沟通,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达成不起诉,保障当事人未留刑事案底。 ►代理的谢某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经黎律提交法律意见并与侦查、检察机关多次沟通,审查起诉阶段成功达成不起诉,保障当事人未留刑事案底。 ►代理的邓某伙同他人职务侵占案,检察院建议对邓某量刑有期徒刑1年,经黎律师有效辩护,最终判决拘役6个月并适用缓刑。 ►代理的深圳姜某涉黑案(组织领导者),成功为姜某辩护打掉最重罪名(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从一号被告转为二号被告,量刑大幅从轻。 ►代理的刘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检察机关建议1年有期徒刑,后经黎律沟通,争取到10个月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代理的周某某介绍卖淫案(涉及未成年人),本应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经黎律提交法律意见并与侦查、检察机关多次沟通,介绍人数大幅降低,最终判决1年3个月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代理的马某某洗钱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争取到2年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代理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与杭州公安联合侦办的张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原量刑为5年以上,经黎律师辩护,最终判决3年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代理的郭某职务侵占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检察机关建议量刑13年,经辩护打掉近70%金额,最终量刑改为7年有期徒刑。 ►代理的储某控告犯罪嫌疑人霍某涉嫌诈骗案,当事人自行控告公安机关不予立案,黎律师代理后成功刑事立案,被告人最终被判处4年3个月有期徒刑。 ►代理的周某控告犯罪嫌疑人秦某涉嫌诈骗案,黎律师代理后成功刑事立案,被告人最终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并为当事人成功追回了损失。

  • 刘兵 律师
    宁波 · 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

    刘兵律师,民革党员,法律硕士,二级律师,高级律师,执业16年。现任浙江浙杭(宁波)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同时担任多项社会与专业职务,包括民革镇海区基层委员会副主委、一支部主委,并担任或聘任为镇海区第十届政协委员、镇海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镇海区十六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镇海区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宁波市律师协会理事、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理事、宁波市律师协会纪考委、区域发展委委员、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宁波市高层次人才法务专员、宁波市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团顾问、 民革宁波市监督委员会委员、宁波市行政合法性服务研究中心专家、宁波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等。曾获评“宁波市优秀律师”、宁波市“骨干型”名优律师、“宁波市优秀人民监督员”、“宁波市民革先进党员”、“镇海区政协委员活动积极分子”、“宁波市民革参政议政先进个人”、“民革浙江省委会‘战疫’先进个人”、“民革浙江省委会社会服务先进个人”等。刘兵律师擅长政府及企业法律顾问、 金融保险、投资并购等综合民商事法律业务,为镇海区政府及多个区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经典案例: 1.【职务侵占罪刑事辩护案,成功争取缓刑与最低罚金】 案情简介:本案犯罪嫌疑人系宁波某两家汽配相关公司的业务员,利用其负责客户订单采购与销售的职务便利,在2022年11月后的一年多时间内,私自以其他单位的名义,以较低价格从自家公司采购客户订购的汽车配件,再以较高价格销售给客户,从中截留差价,累计侵占公司利润共计人民币22万余元。被害单位发现后报案至公安局。 案件办理过程:接受委托后,团队第一时间会见了犯罪嫌疑人,详细了解案情并固定了对其有利的细节。我们迅速确立了“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全力沟通”的辩护策略核心。首先,指导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积极筹措资金,退还全部违法所得,并主动与被害单位沟通,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了书面谅解,为从宽处理奠定了坚实基础。其次,在审查起诉阶段,我们与检察机关进行了多轮有效沟通,针对本案数额相对不大、嫌疑人系初犯、主观恶性不深、已全额退赔并获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提交了详尽的辩护意见,着力论证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建议在罚金刑上适用较低标准。团队的工作重点在于将法定从宽情节转化为检察机关认可的量刑协商成果。 案件结果: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确认量刑意见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本团队以主动规划降低司法风险,最终在法律框架内为委托人实现免受羁押、平稳过渡的切实利益。 2.【重大设备买卖合同纠纷案,二审逆转改判胜诉】 案情简介:我方委托人(出卖方)与外省某制药企业签订设备买卖合同,约定向其出售多台低温反应釜设备,合同总价款数百万元。合同明确约定,验收款在设备验收或到货后90天(以先到为准)支付。设备依约交付后,买方以“设备抛光不达标”为由,长期拒绝组织正式验收,并拖欠占总价款30%的验收款及其他款项。经多次函告催收无果,委托人委托本团队介入维权。 案件办理过程:本案一审因未能充分论证付款条件已成就及对方拖延验收的责任,委托人诉求未获支持。本团队认为法院判决存在明显的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错误,故与委托人商量好决定上诉。团队接受委托提起上诉后,并未纠结于技术细节的争论,而是回归合同文本本身,进行精准的法律攻防:首先,紧扣合同条款,主张验收款的支付仅需满足“出具验收报告”或“到货满90天”任一客观条件即可,而后者条件早已满足。其次,巧妙运用举证规则,强调对方作为主张设备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无法验收的一方,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该主张,并未举证证明设备未能进入验收阶段系我方委托人造成的,其拒不支付验收款显属违约。团队将案件焦点从“设备瑕疵”成功转移至“对方是否依约履行了验收和付款义务”这一对我方更有利的战场。 案件结果:二审法院全面采纳我方核心代理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我方委托人关于支付剩下验收款的诉讼请求。

  • 邱浩 律师
    昆明 · 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

    邱浩,法学学士,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 16 年。拥有政府、国企及大型企业法律服务经验,深耕烟草、房地产行业,主打民商事争议解决、刑事辩护,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诉讼案件近 800件。 长期为云南省烟草系统、城投公司、银行、通信企业、大型投资公司等多家政企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办案经验扎实,善于梳理复杂财产线索,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标题:成功驳回业主巨额索赔!代理施工方,建设工程质量及逾期责任案件全面胜诉 案情与结果: 我方施工企业在工程交付后,被业主以工程质量问题、工期逾期为由索赔 200 余万元。我方通过梳理合同条款、工程签证、验收记录,指出业主已实际接收使用工程且质量问题非施工方原因导致,同时厘清工期延误责任归属。法院最终采纳我方意见,驳回业主全部诉讼请求,为客户避免近 200 万元损失。 2. 离婚财产分割纠纷 标题:复杂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应得财产份额,厘清婚内债务责任 案情与结果: 我方当事人起诉离婚,对方主张房产、存款均为婚前个人财产,并提出多笔婚内债务要求我方共同承担。我方通过调取银行流水、出资凭证等证据,证明案涉资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核查债务用途,排除非共同债务。法院最终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驳回对方不合理债务主张,保障我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3、 帮信罪刑事辩护 标题:帮信罪成功轻判!代理涉 “跑分” 帮信案件,争取到大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情与结果: 我方当事人因出借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资金结算,涉案流水超百万元,面临刑事处罚。我方介入后,通过会见了解案情,提交法律意见,指出当事人主观上缺乏明知、情节较轻、有自首、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从轻情节。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4. 民间借贷纠纷 标题:成功追回拖欠借款本息,为企业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案情与结果: 昆明某科技公司向张某某出借资金后,对方长期拖欠不还,我方代理后,通过固定借款凭证、资金流水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全部诉请,成功为企业追回借款本息。 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标题:交通事故案件成功逆转!代理受害方,获赔全额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案情与结果: 我方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肇事方及保险公司以部分费用不合理为由拒绝全额赔偿,仅同意赔付部分款项,双方协商无果。作为受害方代理人,我们收集整理了事故认定书、病历资料、伤残鉴定报告、医疗费票据、误工证明、护理费票据等完整证据链,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异议逐一质证反驳,清晰阐述各项损失的计算依据及法律规定,同时主张了精神损害抚慰金。最终法院判决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肇事方及保险公司向我方当事人赔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损失,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刘坤 律师
    贵阳 · 贵州公成律师事务所

    刘坤,男,前检察官,任职六年,现任贵州公成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8年、从事法律职业15年。 执业领域:刑事辩护、企业刑事风险防范,擅长职务犯罪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经典案例: 职务犯罪:某区征收中心主任赵某某涉嫌贪污、诈骗案(某区监委成立第一案)、大型央企办公室主任王某涉嫌受贿案(变更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缓刑)、某区征收中心刘某某受贿案(受贿金额71万,无减轻情节,缓刑)、某区教育局王某行贿案(数额巨大、多人多比、重点领域,降档两格,判处两年九个月)、某国有平台公司董事长尹某某受贿案(减轻幅度60%)、某航空公司安保部经理马某受贿案(减轻幅度60%)、某国有平台公司副总经理刘某某受贿案(减轻幅度60%)、某区副区长石某受贿案 、某国有平台公司董事长欧某某受贿案(从轻幅度50%)、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刘某某受贿案(受贿金额393万元,判处四年两个月)、某市公安局督察大队大队长余某某受贿案、某省级大一型国有企业处级干部刘某某受贿案等。 经济犯罪:樊某某合同诈骗、串通投标、行贿案(涉案金额20亿,受害人是政府,判决金额5.1亿,串通投标罪撤销)、贵州某财富科技公司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近70亿,贵州省法院系统建院以来涉案金额最大刑案)、贵州某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韩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12.8亿,无罪辩护,判决8年)、蔡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案(涉案金额60余亿元,撤案)、胡某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抽逃出资、骗取承兑汇票、骗取银行贷款罪案(五个罪名最终只判决一个罪名)、姚某某骗取贷款罪(涉案金额300多万,不起诉)、丁某某诈骗案(变更罪名为合同诈骗,检察机关量刑十年六个月,判决为三年六个月)等。 其他犯罪:邓某大型贩卖毒品案(两公斤,判决十五年)、宋某涉嫌贩卖毒品案(从轻幅度50%)、李某、蔡某某涉嫌贩卖制毒材料案(不起诉)、罗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碎尸案(保命)、姚某某涉嫌开设赌场案(不起诉)、刘某某非法采矿罪(缓刑)等。

  • 王欣 律师
    浦东新区 · 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王欣律师,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通过二级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曾任职于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从事反贪工作十二年。现任某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高级企业合规师,全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员。 王欣律师执业16年,专业领域: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金融机构法律顾问业务,证券上市、债券、基金发行法律服务业务及金融案件诉讼,金融犯罪、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刑事辩护业务。从事律师工作期间,王欣律师服务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区人武部、龙韵股份有限公司、振发控股集团、安徽省投资集团、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安徽省高速集团安联有限公司、安徽新华控股集团、安徽皖新传媒集团、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某分行、某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某市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局、某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某市文化和旅游局、某市财政局、某市大观区人民政府、迎江区财政局等政府机关、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审查各类经济合同上千份,代理行政、经济、民商事、刑事诉讼共600余件,尤其在行政诉讼、经济纠纷、金融纠纷积累了宝贵的诉讼经验,胜诉率100%。担任辩护的刑事案件,90%以上均作出不起诉决定,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深得顾问单位和当事人的好评。 在担任某市仲裁员期间,王欣律师成功裁决某基金公司诉某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产业投资基金违约行为,为某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挽回2000余万元经济损失;成功裁决某市立医院招标限额外合同纠纷;成功裁决市建筑工程公司工程合同纠纷;成功裁决中共某市纪委合同纠纷等。获得2021、2022年度“仲裁贡献先进个人”、2025年度“优秀仲裁员”等荣誉称号。 经典案例: 非法采矿罪,犯罪数额480余万元,最终判三缓五; 诈骗罪,犯罪数额290万元,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行贿罪,犯罪数额180万元,不起诉; 职务侵占罪,犯罪数额50万元,缓刑三年 妨害公务罪,不起诉;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不起诉。 非法采矿4000多万,缓刑 妨害公务罪,不起诉 掩隐罪,不起诉 职务侵占罪,不起诉 职务侵占罪,犯罪数额80万元,不起诉

  • 张霖杰 律师
    北京 · 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

    职务犯罪罪轻辩护案例: 1.某省人大代表受贿、寻衅滋事、贪污等涉黑涉恶案:刑期由24年降至16年(检察院建议量刑24年) 2.某市司法局局长龙某受贿、充当涉黑保护伞案:刑期由8年降至4年(检察院建议量刑8年) 3.某单位财务科长刘某某贪污、挪用公款案:两罪并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法定刑期3-5年) 4.某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沈某受贿、滥用职权案:两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法定刑期15-20年) 无罪辩护经典案例: 1.政协委员彭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案:成功实现帮助伪造证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两个罪名的无罪辩护 2.某知名主持人容留他人吸毒罪:由刑事犯罪转变为行政处罚,不构成犯罪 3.上访被控寻衅滋事案:成功争取到撤销案件的圆满结果,实现无罪释放 其他典型案例: 赵某涉嫌诈骗罪:推动法庭采纳缓刑建议,争取到缓刑判决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二审案件:成功推动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强制猥亵罪: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作出不予批捕决定

  • 李新萍 律师
    天河 ·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

    李新萍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不协产法律业务部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民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广东省民营企业商会理事、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事前诸葛”全国股权律师联盟创始合伙人;具有近30年的法院、律师事务所以及大型民营企业法务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征收拆迁、土地\山林权属争议、房地产、建设工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擅于处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 (一)刑事辩护 擅长业务: 刑事辩护(普通刑事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走私犯罪等)、刑民交叉疑难案件处置。 部分亲办经典案例 1.陈某芳因涉嫌抢劫、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经二审辩护改判死缓,依法保住性命。 2.全国扫黑办督办广东清远“陈某辉等35人涉黑案”:担任核心骨干成员周某华辩护人,精准辩护,保障当事人合法诉讼权利。 3.广州市某牧兽药有限公司陈某伟销售伪劣兽药案:一审获刑三年六个月,二审辩护后公诉机关撤回起诉,当事人无罪释放并获国家赔偿(获评广州律协业务成果奖)。 4.肖某诈骗案:在法院一审阶段公诉机关撤回起诉,作出不予起诉决定书,委托人获得了国家赔偿。 5.郑某钧等84人走私普通货物案:涉案金额14亿元(温家宝总理亲自批示督办),辩护后认定单位走私,主犯轻判有期徒刑十五年,驳回检察院抗诉。 6.亢某兵故意杀人案(9.15芳村酒吧血案,致两死四重伤四轻伤):成功辩护,当事人获判无期徒刑,避免死刑立即执行。 7. 广州市乐某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合同诈骗案:整理2000余页证据,成功减少指控诈骗数额50余万元,当事人获轻判,获合议庭及委托人高度认可。 8. 广东某汇牙科器材有限公司走私普通货物案:辩护后减除偷逃税款近400万元(占起诉书认定税款50%),当事人获轻判四年(原可能判七年以上)。 9. 某副厅级干部涉嫌诈骗罪案:在侦查阶段成功撤销案件,实现委托人避免双开的不利后果。 10. 广州增城某学校校长受贿案:为委托人争取到法院轻判并适用缓刑,而同案其他取保候审被告人则被判处有期徒刑并收监羁押。 11. 张某领等六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经过团队律师的共同努力,实现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成功实现六人全部在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的结果。 12. 李某重涉嫌冒充军人招摇诈骗罪,量刑建议五年,经辩护,成功轻判为三年并适用缓刑。 13. 黄某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量刑建议为实刑一年六个月,经辩护,实现适用缓刑的效果,被告人得以在春节前两天释放回家与家人团聚。 14. 刘某因诈骗学生家长的请托办理入学的费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为九年,经成功辩护,获得轻判为五年。 15. 湖南岳阳刘某培因拆迁安置引发的涉嫌妨害公务罪,在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向办案机关递交不予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获得办案人员的高度认可,并取得不予批准逮捕决定,成功使刘某培获得取保并释放,很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6. 卢某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经成功辩护,获得轻判。 18. 徐某芝生产、销售假药罪,经成功辩护,获得轻判。 19. 陈某贩卖毒品罪,经成功辩护、获得合理刑期。 20. 曹某海职务侵占罪,经成功辩护,获得轻判。 21. 朱某洁非法行医罪,经成功辩护,获得轻判。 ……办理刑事案件二百余件。 (二)不动产征收拆迁法律事务 擅长业务: 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企业/工厂/商铺拆迁、环保拆迁、违建拆除维权、城市更新(三旧改造)、棚户区改造、物业小区业主维权、拆迁补偿纠纷行政诉讼及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 部分亲办经典案例 1.佛山市盈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拆迁专项法律服务案:代理佛山市民广场项目企业拆迁,两个月内为客户争取到超政府征收补偿标准1000余万元的额外补偿款。 2.深圳市宝安区“深大城际”项目之“宏科科创中心”房屋征收专项法律服务案:通过谈判协商解决,实现委托人之房屋部分拆除补偿安置+保留部分物业之诉求。 3.珠海某宗食品有限公司厂房征收专项法律服务案:实现异地安置重建厂房及补偿之诉求。 4.东莞中工某盈资产管理公司下辖酒店物业旧改拆除专项法律服务案:实现物业保留,不予拆除。 5.广州鸿某筑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征收专项法律服务案:实现企业关于合理补偿的诉求。 6.广州惠某农业合作社租赁物业征收专项法律服务案:实现物业征收的合理补偿。 7.东莞厚街阳光商业城近百户商铺业主拆迁补偿安置专项法律服务:通过协商实现业主的合理诉求。 8.湖南岳阳余某征、刘某勇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纠纷案:通过非诉+诉讼的方式争取到合理补偿。 9.广东龙门县王田村山林权属争议行政诉讼再审案,通过再审听证实现争议调解解决,实现了当事人的合理诉求。 10.广东清远市“广清产业转移园项目“征地补偿安置纠纷

  • 杨成龙 律师
    徐汇区 ·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杨成龙律师,中级职称,执业16年,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所在单位约160名专业律师,大所实力,并长期专注于【合同纠纷】、【婚姻房产】、【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公司经济纠纷】、【股权转让】等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同时受聘多家公司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个人及企业公司排忧解难,保驾护航。 杨成龙律师团队由多名专业律师组成且由杨成龙主导办理,在办案过程中,认真研判每一个案件,在细微中找线索,在线索中找突破,以扎实理论为支撑,以丰富经验为后盾! 选择最佳方案后才方付诸实施,本律师始终相信,您的选择,是对我最大的信任,我的专业与努力,将不负您的重托!为您争取最大的利益,保障和实现你的合法权益。 经典案例: 刑事案件: 1、陈某、李某食盗窃案~成功取保候审,予以释放; 2、池某东涉嫌诈骗案~成功取保候审,予以释放,未起诉; 3、田某荣贩卖毒品案~成功争取最大权益,大幅度减轻处罚,从轻量刑; 4、李某军故意伤害案~成功取保候审、予以释放,检察院接纳律师建议,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退回且不批捕。 5、黄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案~成功取保候审、予以释放。 6、何某娟介绍卖淫案~成功取保候审、检察院不批捕。 7、贺某平诈骗案~代理受害人郭某莹、王某帅成功提出控告。 8、聂某传播淫秽物品案~成功建议检察院作不起诉处理,无罪释放。 9、陈某强、曾某、蔡某健诈骗一案~为蔡某健成功辩护,法院采纳辩护人量刑建议,适用缓刑。 10、何某娟涉嫌介绍卖淫案~为何某成功辩护,取保候审成功。 11、郑某凤涉嫌销售侵权复制品案,就侵犯日本株式会社万代知识产权,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成功取保候审,并成功辩护争取适用缓刑 12、田某东涉嫌容留卖淫一案~经辩护,会见,成功取保候审成功,后续检察院未起诉。 商事合同纠纷: 1、上海某钢铁贸易有限公司诉杭州某管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成功追回100多万元全部货款,且法院判决支持律师费由被告承担; 2、李某林诉朱某瑜合伙纠纷一案~一审、二审、再审均胜诉,成功追回合作款项。 3、上海某动力技术有限公司诉浙江某玻璃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成功化解纠纷、高效处理。 4、上海某物流有限公司诉某包装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成功化解矛盾,定纷止争; 5、上海某物流有限公司诉某昆山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成功调解,挽回损失。 6、姚某锁诉田某良、王某春合同纠纷案~一审胜诉,法院支持100多万元货款,成功确认合同效力并判令对方履行付款义务,二审维持原判,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7、殷某君诉孙某峰、陈某亮股权投资回购合同纠纷一案~完全胜诉、成功索回投资款。 8、张某诉上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成功驳回原告诉请。 9、原告方某萍与被告任某,第三人任某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成功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10、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诉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案~成功追回合同款。 11、上海某石业有限公司诉北京某建设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胜诉、二审胜诉,成功执行百万货款。 12、应某萍诉杭州亿佳、佳兆业集团(深圳)公司民间借贷案~胜诉 13、费某与夏某民间借贷纠纷~成功让对方撤诉。 14、姚某平与应某风、上海某化工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胜诉,成功索回百万股款。 15、上海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诉北京汉能光伏技术有限公司~胜诉 16、方某萍诉任某芳、任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成功代理被告任某芳、任某胜诉,完全驳回方某萍的起诉请求。 17、周某诉孙某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成功代理原告周某追回出借款及相应的利息。 18、李某婷诉李某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成功代理原告李某婷追回出借款80多万元。 19、上海某威服饰有限公司诉上海某流服饰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成功代理上海某威公司获得法院判决支持,胜诉。 20、上海某石业有限公司诉杭州晶立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成功代理原告上海某石业有限公司获得法院支付,挽回经济损失600多万元。 21、孙某诉王某服务设计合同纠纷一案~成功代理原告孙某获得法院胜诉判决,追回设计费100万元。 22、杨某诉周某彩损害责任纠纷案~成功代理被告周某彩完全驳回原告杨某诉请,获得法院全部支持。 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1、韩某丽与许某离婚案~一审即判决离婚,胜诉。 2、原告邱某刚与被告邱某静、常某英、封某依遗嘱继承纠纷一案~成功调解,完美化解60年代遗留的问题。 3、刘某平与王某沙、张某业赠与合同纠纷案~成功追回婚外情小三接受的钱款,挽回了原告的财产。 4、朱某梅诉马某红、周某芳因婚外情赠与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成功为原告朱某梅追回财产80多万,并查封执行小三受赠房产。 5、王某确认赠与合同无效案~成功婚外情小三接受赠与无效

  • 于传海 律师
    武汉 · 上海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

    于传海,上海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专业刑事律师,省人民监督员。专业刑事律师/前央企总法;11年职务犯罪风险防控经验;坐标武汉/九省通衢 全国办案/累积多起无罪、不起诉、缓刑案例。 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致力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追求司法公正。1.精通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的辩护策略,如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善于挖掘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和情节,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有力的法庭辩论,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2.在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等职务犯罪案件辩护方面经验丰富,熟知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流程,能够根据案件特点制定个性化的辩护方案,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3.深入研究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在侵犯商标权罪、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知识产权犯罪辩护领域有着独到见解,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帮助当事人维护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曾任职于央企法律合规部总法,对企业法律合规风险防控、内部运营、人力资源管理、合规制度建设等有着深入理解,能从企业运营角度更全面地处理涉企法律问题。 擅长处理民刑交叉案件,准确把握民事法律关系与刑事法律关系的界限,能够从不同角度分析案件,制定全面的诉讼策略,有效解决当事人面临的法律问题。

  • 吕秋莹 律师
    济南 · 山东清照律师事务所

    吕秋莹,专职执业律师,现执业于山东清照律师事务所,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注册会员,法学科班出身,长期深耕济南市章丘区本地法律服务市场。自执业以来,始终扎根章丘本地,熟悉章丘区人民法院、辖区各街道司法所、交警大队、劳动仲裁委办案流程、裁判尺度与调解惯例,深耕六大核心业务领域:婚姻家庭纠纷、经济合同与债权债务纠纷、刑事辩护、劳动争议工伤维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各类人身及财产侵权纠纷,累计办理数百起章丘本地民生类案件。 在婚姻家庭纠纷领域,长期处理章丘本地离婚诉讼、子女抚养权争夺、抚养费追索、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彩礼返还、遗产继承、老人赡养、再婚财产约定等案件,擅长梳理隐匿存款、房产、车辆等夫妻共同财产证据,针对彩礼纠纷、多子女遗产分配等章丘本土常见家事难题形成成熟办案思路,兼顾未成年人、老年群体权益保护,多起家事案件通过温和调解化解家庭矛盾,避免当事人长期诉讼对立。 针对经济纠纷,专注民间借贷、货款拖欠、工程劳务欠款、买卖合同违约、欠条借条效力认定、担保责任追偿等债权债务案件,擅长指导当事人收集转账记录、送货单、对账凭证、录音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代理起诉、财产保全、强制执行全流程,为章丘商户、务工群众追回拖欠款项,清晰区分借贷与赠与、合法利息与高利贷界限,规避民间经济往来常见法律风险。 刑事辩护是核心业务板块之一,覆盖章丘本地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盗窃、帮信、寻衅滋事、小额诈骗等常见刑事案件,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被羁押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办理取保候审、不予批捕、认罪认罚协商,庭审针对罪名定性、量刑情节、自首坦白、受害人谅解等关键点细致辩护,多名当事人实现从轻量刑、缓刑处理,全程向家属同步案件进展,消除家属法律信息盲区。 劳动纠纷服务面向章丘企业职工、工地务工人员、返聘人员,处理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拖欠工资、违法辞退经济赔偿金、工伤认定、工亡赔偿、加班费追索、社保补缴仲裁案件,熟悉章丘劳动仲裁举证规则,多次代理工地受伤劳务受害纠纷,梳理误工、护理、伤残赔偿全套证据,为务工人员争取足额赔偿款,切实维护基层劳动者权益。 交通事故纠纷拥有大量章丘本地实战案例,涵盖机动车之间、人车相撞、非机动车事故、多车连环碰撞、保险拒赔、十级及以上伤残赔偿、二审上诉调解等场景,熟练核算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法定赔偿项目,多次对抗保险公司不合理拒赔抗辩,在二审阶段促成保险公司一次性足额打款,并在调解协议中增设逾期付款违约条款,保障伤者快速拿到赔偿,处理事故责任无法认定、逃逸、无证驾驶等复杂道交案件经验充足。 侵权纠纷包含工地人身损害、邻里人身伤害、财产损坏、宠物伤人、公共场所摔伤、产品质量侵权等各类人身、财产损害维权,精准划分各方过错责任比例,协助当事人申请伤残、三期鉴定,完整固定损害事实、损失金额证据,通过诉讼或调解判令侵权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妥善处理农村邻里、劳务用工衍生侵权矛盾。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案情 女方吴某与男方张某经介绍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婚姻存续期间男方长期在外省务工,夫妻二人长达五年异地分居,日常沟通极少;男方返回本地后,双方依旧缺乏交流,频繁发生争吵,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多次协商离婚均无法达成一致。女方委托章丘区山东清照律师事务所吕秋莹律师向章丘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双方解除婚姻关系;2、儿子由男方抚养、女儿由女方抚养,互不承担抚养费;3、依法分割价值约 19 万元夫妻共同财产;4、本案诉讼费用由男方承担。 案涉夫妻共同财产包含按揭住宅、配套车位、存款、车辆,同时存在房屋剩余贷款,双方核心分歧集中在子女抚养分配、房产归属与折价补偿金额两大板块。 二、案件代理难点 1.两名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分配难以达成共识 双方均希望多照顾孩子,对一子一女分别抚养的方案存在顾虑,同时对抚养费支付、探视权限、探视方式存在不同想法,容易因子女问题激化矛盾。 2.按揭房产、车位分割及补偿金额分歧大 房屋尚有未还清房贷,一方拿房、另一方拿折价补偿的方案双方难以统一,男方资金周转存在压力,一次性大额补偿难以实现,付款期限、金额需要反复协商。 3.存款、车辆、婚内债务划分繁琐 婚内各自名下存款、车辆归属、夫妻共同与个人债务需要清晰切割,若约定模糊,离婚后极易再次引发财产纠纷。 4.双方长期异地分居,积怨较深,对立情绪较重 多年缺少沟通,庭审前期双方矛盾尖锐,调解沟通阻力大,需要律师循序渐进缓和双方对立心态。 三、吕秋莹律师办案代理过程 1.全面梳理婚姻、子女、财产全套证据 收集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多年异地分居佐证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车位购买手续、房贷还款记录、车辆登记信息等,完整固定夫妻感情破裂、全部婚内共同财产明细,为调解谈

  • 韩意 律师
    济南 · 山东朝意律师事务所

    姓名: 韩意 执业机构: 山东朝意律师事务所 职务: 主任 唯一指定电话/微信: 13064069777 服务区域: 山东省济南市 教育及资质: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企业合规师 社会职务与荣誉: 济南市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2025年度“年度优秀志愿服务专家”) 入选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库 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刑事律师库成员 前济南电视台记者,曾获“牡丹奖”、“广电系统纪录片奖”及“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从业经历: 韩意律师在投身法律事业前,拥有八年济南电视台记者生涯,后加入互联网电商企业“韩都衣舍”担任高管,兼具媒体、商业运营与企业风险管理的复合背景。现为山东朝意律师事务所主任。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擅长发掘案件关键细节,高效专业沟通,已办理多起不起诉、改判、缓刑典型案例; 婚姻家事——结合心理咨询师资质,提供法律与心理疏导并重的综合性解决方案; 企业合规与破产——持有企业合规师证书,在企业合规治理、商事纠纷、破产清算与债务重组领域经验丰富。 执业理念: 将媒体的公正、企业的效率与法律的严谨融为一体,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有温度、有深度、有成效的法律服务。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企业法定代表人早年长期经销正品化工原料,后期私自定制仿冒品牌包装袋,外购同类原料分装后在新疆区域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产品,已销售货值 43 万余元,现场查获未售货品价值 11 万余元,涉案总金额超 50 万元,公诉机关认定属于 “情节特别严重”,量刑建议三年至四年实刑。被告单位及实际负责人被提起公诉,当事人羁押于看守所,家属委托济南地区推荐律师韩意担任其一审刑事辩护人。 本案辩护难点:涉案金额达到加重处罚标准,起步刑期三年以上;当事人存在长期经销正品、后期仿冒的完整经营轨迹,需要挖掘从轻情节争取非监禁刑。 二、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济南地区韩意律师梳理全案卷宗证据,从主观、量刑、悔罪三大维度搭建完整辩护思路: 1. 客观梳理主观情节,弱化主观恶性 结合卷宗销售记录、早年正品购销合同,向法庭说明当事人前期多年正规经营正品产品,仅后期因市场利润驱使实施侵权行为,无长期恶意制假售假牟利情节,非法获利仅一万余元,远低于涉案货值,主观恶性较小,不属于专门制假售假惯犯。 2. 引导当事人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夯实悔罪基础 办案阶段全程跟进当事人家属,指导及时全额退缴全部非法获利 16700 元,将涉案违法款项上缴司法机关,形成法定从轻悔罪情节,为适用缓刑创造核心条件。 3. 紧扣认罪认罚制度,完整提炼多项从轻情节 庭审重点提出多重法定、酌定从轻理由:当事人系初次犯罪,无任何前科劣迹;到案后全程如实供述全部生产、分装、销售流程,构成坦白;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自愿全额缴纳罚金、退缴违法所得,具备全部从宽处罚条件,请求法庭采纳缓刑量刑建议。 4. 针对性回应公诉机关加重情节,争取适用非监禁刑 针对 “情节特别严重、建议实刑” 的公诉意见,韩意律师提出区分标准:本案非法获利极低、未造成大规模消费者人身损害,且涉案货品为化工原料,无食品、药品类重大安全风险,结合全部悔罪从轻情节,综合考量可适用缓刑,完整当庭发表辩护意见。 三、案件结果 肥城市人民法院全部采纳济南地区韩意律师核心辩护意见,作出一审判决: 认定当事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当事人全额缴纳罚金五万元,违法所得全部没收; 涉案库存假冒产品由办案机关依法处置; 当事人无需收监羁押,当庭宣告缓刑,回归社会接受社区矫正。 四、律师观点(济南地区韩意律师知识产权刑事办案总结) 假冒商标货值金额高,低获利 + 认罪认罚仍有缓刑空间 即便涉案销售总额达到加重处罚标准,若行为人非法获利数额小、初次犯罪、全额退赃认罚,无严重人身安全危害,法院可综合情节适用缓刑,并非一律判处实刑。 早年正规经营记录可作为弱化主观恶性关键证据 当事人长期合法经销正品,仅短期侵权的经营轨迹,能够有效证明主观恶意程度低,是重要酌定从轻辩护要点。 知识产权类刑事案件,主动退缴获利、预缴罚金是缓刑核心筹码 涉商标、著作权犯罪,主动上缴全部违法所得、提前足额缴纳罚金,是司法机关考量是否适用非监禁刑的重要标准,辩护律师应当第一时间引导家属完成财产处置。 济南及周边知产刑辩专属办案优势 济南地区韩意律师长期办理假冒商标、销售侵权商品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熟悉泰安、济南各区县法院同类案件裁判尺度,擅长挖掘经营背景、认罪悔罪类从轻情节,多次帮助涉案企业负责人争取缓刑结果。

  • 王莲花 律师
    济南 · 国曜律师事务所

    王莲花律师为国曜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部的专职律师,1998年毕业于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后于贵州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毕业,先后为济南新软通科技有限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济南时报法律编辑部特邀嘉宾律师,走遍泉城杂志社特约法律事务回复律师等。著有《我国民事司法赔偿制度研究》、《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的法律盲区》、《浅谈律师的职业道德》等法律论文并在全国性法律杂志发表。主要业务领域有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规避、债权债务及房地产纠纷等。一、办理过的刑事案件主要有:1、山东省财政厅王某处长,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诉,酒精含量190毫升,经王莲花律师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有效沟通及辩护,后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2、归国才子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其中轻伤一个,轻微伤一个,经王莲花律师的有效辩护,后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3、大学毕业生章某,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提起公诉,辩护人经过有效辩护,后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6个月。4、未成年人高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提起公诉,经王莲花律师的有效辩护,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5、黑龙江人刑某在济南故意杀人案,因犯罪情节特别恶劣且逃跑10年之久,虽然经过艰苦辩护,但是一审还是被判处死刑,二审没有再接受委托。6、工商银行副行长王某,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提起公诉,涉案金额2650万元,一审和二审均由王莲花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二审经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裁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获得了委托人及家属的一致好评。7、江苏峰峰鸿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山东郓城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在侦查阶段由王莲花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根据本案的事实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王莲花律师与郓城警方进行多方沟通并多次提供法律变化意见,认为本案根本不构成犯罪,后郓城警方经本案撤销,案件取得了圆满的结果。8、烟台人兰李杰贷款诈骗罪一案,通过有效辩护,后使得被告人减轻了刑罚处罚。二、办理过的诉讼案件主要有:1、青岛汇祥建筑企业工程转包合同纠纷再审案,帮一审二审败诉的当事人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2、谭某离婚诉讼案件,对方隐没了家庭共有财产,经艰苦取证,终为当事人分得了应得的财产份额。3、山东佳士商贸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因对方产品质量缺陷导致无法正常生产,通过诉讼维权终于补偿了所受到的损失。4、山东济荷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实际施工人因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施工成本升高,其应得利益遭受巨大损失,通过诉讼终于弥补了所受到的损失。5、济南铁路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过与对方承租人的多方谈判,帮助铁路方挽回了损失,保护了国有财产的所有权。6、牟某与高某借款合同纠纷案,王莲花作为牟某的代理人,经过多方调查取证,获得了充分的证据,帮住委托人要回了40万元的借款。7、青岛顺隆鑫盛电气有限公司与济南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因济南某公司提供的设备不符合技术要求而导致无法达到合同目的,通过法律诉讼以及成功的代理,帮助青岛顺隆鑫盛电气有限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9、江苏峰峰鸿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山东某镍业有限公司加工定做合同纠纷一案,王莲花律师作为江苏方的代理人,为其挽回了合同损失,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10、联华恒越集团有限公司诉浙江义务浪人文化用品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王莲花律师作为被告浙江义务浪人文化用品有限公司的代理人,通过有效代理,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王莲花律师凭借自己丰富的社会阅历,成功的执业经验以及卓越的辩护及诉讼代理技巧,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王莲花律师始终把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尽职尽责,在自己热爱的工作岗位上,用自己的智慧为弱小者仗义执言,为当事人解开难题,为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

  • 王炳森 律师
    朝阳区 ·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王炳森律师个人简介 一、基本信息 王炳森,男,汉族,山东潍坊人,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山东大学法律本科,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硕士(在读)。 二、律所职务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环境法律事务部主任 三、核心业务领域 环境资源法律事务 刑事辩护(含不起诉、缓刑、减刑辩护) 破产重整与清算法律事务 四、社会职务 中国法学会会员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委员 北京市生态法治研究会副秘书长 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能源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积压案件清理小组组员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驻庭专家调解员 五、工作经历 2014 年,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民三庭书记员 2015 年,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派出所任职 2018 年至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驻庭专家调解员 六、专业业绩与典型案例 担任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奎文分局等多家生态环境部门常年法律顾问 刑事辩护成果:办理多起不起诉、缓刑、减轻法定刑罚成功案例 争议解决:代理案件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再审,专业能力获司法机关认可

  • 骆慧超 律师
    北京 · 北京源镜律师事务所

    骆慧超律师,北京源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委员会主任。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律硕士学位,师从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法学研究所所长陈甦。现为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执业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42专家组成员。执业以来办理诉讼案件数百宗。骆慧超律师的业务领域主要集中在重大刑民事诉讼案件辩护和争议解决,骆慧超律师多年从事公司综合领域法律服务,为多家公司提供常年法律服务或专项法律服务,其中主要有:兵器装备集团财务公司、北京远翔置业有限公司、中外文化交流中心、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常年顾问及诉讼业务等。  承办典型案例:  一、民商事案件:  代理石某某与徐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民特1号”),北京互联网法院调解第一案;  代理张xx与樊xx等人虚拟货币合同纠纷案胜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虚拟货币第一案;  代理xx(中国)公司与高某某劳动争议案件胜诉并被列为北京人社局2018-2019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代理xx与上海携程商务公司名誉侵权案胜诉;  代理xx与紫梧桐资产有限公司名誉侵权案胜诉(现在本案被称为国内长租公寓吹哨人第一案);  二、行政案件  代理xx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北京市教委行政纠纷案;  代理xx诉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行政纠纷案;  代理xx公司诉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行政撤销案;  三、刑事案件  代理xx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公诉人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无罪;  代理xx故意伤人致人重伤案(公诉人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无罪;  代理xx故意伤人案(公诉人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缓刑;  代理xx非法传销案(公诉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有期徒刑6个月。

  • 李艳龙 律师
    济南 · 山东友胜律师事务所

    李艳龙,男,汉族,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四级律师,北海仲裁委员会、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山东友胜律师事务所主任。济南市拘留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济南市法学会征收拆迁研究会理事,济南市历下区新阶层泉城路分会理事。荣获济南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先进个人,受聘山东人民广播电台“法律专-家库”成员。”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一直是李律师执业理念,入行以来一直从事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房产纠纷等诉讼案件,每年上百起案件的千锤百炼已经总结出一套独特的行政诉讼案件代理思路。在办理每起案件中都认真审核相关证据、寻找对方的违法之处,以细节取得成功,获得委托人一致好评,执业以来收到无数的感谢与锦旗。努力使每一个委托人在个案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也是我们所追求的目标。部分刑事案件:1,烟台李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经李律师团队全程办理,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最终判决缓刑;2,淄博沂源赵某非法采矿案,经李律师团队代理,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赵某的行为不构成非法采矿行为,无罪;3,淄博赵某寻衅滋事罪,经李律师团队代理后人民法院判决缓刑;部分行政案例:1.曹县鼓楼广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经李律师团队代理后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2.聊城茌平区王某等9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依法撤销了涉案房屋征收决定;3.青岛胶州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纠纷,后经李律师团队代理胶州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当地办事处占用土地行为违法,并赔偿相应损失;4.北京房山区厂房强拆案,在无任何补偿的情形下厂房被违法强拆,经李律师团队代理,依法确认当地办事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并赔偿损失;5.聊城东昌府区李某行政赔偿案,房屋违法强拆后经李律师团队诉讼由人民法院判令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赔偿委托人各项损失共计800多万元,为委托人多争取了600多万元赔偿;6.济南市先行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案件,经李律师团队诉讼后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决定书;7.济南市章丘区黄河街道某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群体案件违法强拆及违法补偿案,经李律师团队代理后人民法院依法确认了办事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8.菏泽市牡丹区逾期交付安置房及未按约定支付过渡费20余户;经李律师团队代理后,二审经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当地住建局依法交付安置房,并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了逾期安置双倍过渡费;9.临沂河东区集体土地征收案,经李律师团队代理后依法申请当地区政府履行征收补偿法定职责,支付相应土地补偿费、地上附属物补偿费及失地保险;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判令被告履行法定职责;10.泰安彭某因信访引发的行政处罚案,经李律师依法代理后起诉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经人民法院审理确认委托人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行为,依法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 程杰 律师
    杭州 · 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

    程杰律师,现为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执行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九届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协拱墅分会家事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拱墅分会公益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委员,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校友导师、校友会理事,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浙江日报潮新闻“记者帮”帮帮团智库专家成员,曾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并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资产项目、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项下项目提供尽职调查及诉讼等法律服务。  业务专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房屋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执业证号:13301201610150049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萍水东街运河万科中心b区b2幢2层五民律师事务所(金华银行楼上)   律师荣誉:   1、荣获“2020年法治高峰论坛年度先进模范个人”   2、“华律网”年度最具影响力律师,“华律网”年度普法律师     部分经典案例:   1、陈某某房屋拆迁安置合同纠纷成功获赔案件   2、韩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成功辩护缓刑案件   3、周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成功不予起诉案件   4、左某涉嫌非法拘禁罪成功不予起诉案件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中,女方在法院判决离婚时,精神状态不佳所以法院仅处理了双方不动产部分,其他财产未做出分割。未想到女方还没缓过来,男方(原告)又一直诉状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银行共同存款450.7万元 ,要求女方(被告)给支付225.35万元,故而女方委托了程杰律师维护自己权益。后续经历两次开庭后,程杰律师代理提起反诉后法院最终认定150万元保险是对孩子赠与不用分割,而且同时我方有权分割对方名下300万基金理财及存款余额,维护了女方的权益。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程杰律师了解了双方,财产情况和男方诉请后,针对性的给出了答辩,内容如下: 1、关于原告主张的135万元,系被告父亲委托理财款项,款项来源清晰、所有权明确归属于我的父、母亲 2、关于原告所诉的150万元款项,该笔款项是原、被告婚内共同经营店铺所得,双方口头及书面协议确认分配给我的个人财产份额,属于我的合法个人财产。原告婚内出轨并离家后,仅向我支付部分约定款项200万后,并未完全履行财产分割约定,反面擅自带走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并长期失联。我已将该笔款项的其中150万元用于为婚生女儿购买保险,原告当时知情且未提出任何异议,原告无权主张分割。 3、关于原告主张的转给被告母亲的款项该笔款项由我的婚前个人财产、父母理财利息及分配给我的200万元(购买保险后剩余的50万元)构成,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告主张分割该笔款项,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4、关于原告主张的取现部分款项,原告离家后,我因重度抑郁症生活无法自理,年迈父母至家中照料我及女儿长达一年零三个月。因母亲不会使用智能手机,取现系用于家庭日常开支及女儿学习生活所需,属于合理家庭支出。原告主张分割该部分合理生活支出,于法无据 5、关于本案核心的1000余万元店铺经营收入。该笔款项系原、被告婚姻存续期间共同经营所得,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原告出轨第三者并搬离家庭后,该笔资金始终由原告单方控制:占有并擅自转移。 同时考虑双方经法院判决离婚时,因女方不同意离婚且精神状况不佳,法庭仅处理不动产部分,未对店铺的现金财产予以分割所以同时代理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 1、依法分割在离婚判决生效时原告名下的尚未分割的银行存款、理财产品、股票基金等,上述共计人民币1564357.8元、美元116972.76元,因原告存在婚内出轨、存在转移隐瞒财产等过错及保护妇女、儿童等由原告按80%向被告女方支付分割款人民币1251486.2元及93578.2美元; 2、依法分割原告未经被告同意擅自大额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即被告擅自投入某某投资基金2期100万、某某甲基金2期100万、转账某某公司公司某项目专100万共计300万元,因原告存在婚内出轨、存在转移财产等过错及保护妇女、儿童等由原告按80%向被告支付分割款240万元; 3、依法分割原告于xx年xx月xx日支付给老某55万元,因原告存在婚内出轨、存在转移财产等过错及保护妇女儿童等由原告按80%向被告支付分割款44万元; 4、依法分割原告于xx年至xx年xx月期间店铺隐匿经营可支配收入款255.9182万元(店铺总收款应为334.3482万元,扣除支付宝所提现的收款78.43万元,其余255.9182万为隐匿收入款项),因原告存在婚内出轨、存在转移隐瞒财产等过错及保护妇女、儿童等由原告按80%向被告支付分割款204.73万元; 5、依法分割

  • 周杭 律师
    杭州 · 浙江德名律师事务所

    周杭,诸暨人,浙江德名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学黄埔名校西南政法大学硕士毕业,复旦大学进修班学习,二级建造师资格,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曾经法院机关工作经验,高级法律顾问服务。擅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劳动工伤,经济合同,婚姻家事等案件。办理一大批省内各地取保候审,缓刑等具有一定影响力刑事犯罪案件,建筑工程房产土地纠纷,关系亲情伦理的婚姻家事案件,关系企业经济效益的债权债务,服务大量各行各业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博得当事人良好口碑。咨询热线:18868875682。 律师观点分析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2)浙0681民初179号 原告:骆某某。 原告:楼某某。 两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杭,浙江德名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诸暨世纪A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某某。 原告骆某某、楼某某与被告诸暨世纪A投资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2年1月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二原告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杭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诸暨世纪A投资有限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以购房款536271元为基数自2015年12月31日起至实际交房之日止按日利率万分之二计算的违约金(暂计算至2021年11月15日为233492元);2.判令被告支付以购房款536271元为基数自2015年12月31日起至实际交付土地、房屋权属证书之日止按日利率万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暂计算至2021年11月15日为116746元)。 事实和理由:2014年11月3日,二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约定原告向被告购买坐落于XXXX房,合同总价款为536271元,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合同第八条、第九条同时约定被告应于2015年12月30日前将房屋交付给原告,若逾期超过90天的,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自自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出卖人承诺于2015年12月30日前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并交付给原告,逾期超过90日的,出卖人仍不能交付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出卖人自约定日期至实际交付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之日止按日向原告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支付房款276271元,余下采用银行贷款26万元支付,全部购房款已付清,但被告未按约交房,也未将相应的权属证书交付给原告。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起诉至法院。 被告未作答辩,亦未向本院提交抗辩证据。 二原告为证明其诉讼主张,向本院提交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票、收据等证据。被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视为放弃对证据质证的权利。本院经审查后,对原告提供的上述证据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 经审理,本院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予以认定。 本院认为,原、被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二原告已按约支付购房款,但被告因自身原因,至今未能交付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显然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原告现要求被告支付以购房款536271元为基数自2015年12月31日起至实际交房之日止按日利率万分之二计算的违约金及以购房款536271元为基数自2015年12月31日起至实际交付土地、房屋权属证书之日止按日利率万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符合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世纪金源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鉴于本案事实已查清,可依法缺席判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判决如下: 1、被告诸暨世纪A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骆某某、楼某某以购房款536271元为基数自2015年12月31日起至实际交房之日止按日利率万分之二计算的违约金,款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 2、被告诸暨世纪A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骆某某、楼某某以购房款536271元为基数自2015年12月31日起至实际交付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至按日利率万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款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554元,依法减半收取3277元,由被告诸暨世纪A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李芝杰 律师
    杭州 · 浙江杭千懿律师事务所

    李芝杰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等案件,撰写的论文曾获得某市律师论坛优秀奖,目前为某新能源公司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执业以来办理过多起重大疑难案件。部分代表案例:1.毛某涉寻衅滋事案(取保候审+不起诉) 2.赵某涉合同诈骗案(变更罪名) 3.兰某涉盗窃案(前科缓刑) 4.张某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金额数百万元(缓刑) 5.杨某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实报实销) 6.张某涉诈骗案 金额数百万元(仅判法定最低刑) 7.贺某涉交通肇事罪案(不起诉)8.李某、胡某劳动争议案(成功补交十余年社保)9.X公司涉民间借贷案(全案驳回原告诉求)10.X公司涉房屋租赁合同案(全案驳回原告诉求)11.何某执行异议一案(恒大房产成功解封)12.刘某等机动车交通肇事责任纠纷一案(保险公司拒赔后判决赔付百万元)等

  • 解文清 律师
    上海 · 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

    解文清律师助理联系电话:18321672193. 解文清律师,职业背景公安经历:毕业后曾就职于上海市某公安分局十年,任职缉毒、刑侦、经侦等岗位,有较为丰富的刑事司法实务经验。2011年至2021年间,曾被授予“个人三等功”、“年度业务标兵”等荣誉称号。执业以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只办理刑事辩护、刑事控告等刑事业务。专业领域经济犯罪:如诈骗罪等,曾成功为隋某涉嫌诈骗案当事人取保候审;金融犯罪: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曾为刘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当事人争取到法定不诉[^5^];公司高管犯罪:如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等,曾为C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当事人争取到缓刑;暴力犯罪:如袭警罪等,曾为L某涉嫌袭警案当事人争取到酌定不诉;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如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曾为W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当事人争取到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