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关键词 「诈骗罪」
- 刘志军 律师韶关 · 广东韶华律师事务所
现为广东韶华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合伙人、专职律师 2025年典型案例: 亲办 “群众性活动组织者责任纠纷案” 入选央视CCTV-12《法治深壹度》2025年典型案例,并获节目组采访录播。 该案例同时入选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 侵权责任纠纷 | 推动活动组织者责任厘清,实现法律与社会效果统一。 亲办其他典型案例: 1、《许某某林地争议行政二审》(2022)粤行终XX号,我方上诉成功,撤销 一审行政判决,撤销韶府行政复议决定书。 该判决认定,我方委托人作为村民个人,固然无权主张林地所有权,但可以主张林地使用权,故支持我方上诉请求。 2、《杨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25)粤0304民初XX号,我方委托人为其中一被告,判决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该判决认定,我方当事人在事发时系在履行职务,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就职单位承担。 3、《陈某某抚养权变更争议》(2023)粤0204民初XX号。我方争取抚养权变更获法院支持。 该判决认定,被抚养人已年满八周岁,其表示愿意跟随母亲生活,故本院尊重被抚养人意愿,变更抚养权由原告抚养。 4、《许某抵押权纠纷》(2025)粤02民终XX 号,我方上诉成功,撤销一审判决。 该判决认定,第三人非善意抵押权人,对上诉人诉争房产的产权变更登记造成实质性障碍,侵害上诉人利益,其应于被上诉人共同涤除房产上设立的抵押登记,从面支持我方上诉请求。 5、《蒋某某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2025)粤02民终XX号,一审并非我方代理,一审败诉,我方接手二审后,制定二审诉讼方案,上诉获法院支持,撤销一审判决。 二审结果:撤销原审判决,解除双方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对方退回转让费及资金占用利息,我方二审全胜。 6、《华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取保成功。 7、《白某某交通肇事罪》,取保成功。 8、《钟某某交通肇事罪》,取保成功。 9、《欧某某故意伤害罪》,取保成功。 10、《曾某某诈骗罪》,取保成功。11.欧某某故意伤害案,获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12.曾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获缓刑判决。
- 汪丽 律师合肥 · 安徽弘大(合肥)律师事务所
汪丽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专业,拥有高级企业法律顾问、高级企业合规师、建设工程法务师等权威认证,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秉持“专业、诚信、严谨、高效”的执业理念。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开展法律服务,严格保守当事人隐私与商业秘密。 擅长处理刑事案件辩护、合同纠纷、离婚案件、民间借贷、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交通工伤、租赁合同及融资业务等法律事务,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文书起草、案件代理及风险防控等全方位法律服务。始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注重程序规范与证据运用,力求在法律框架内实现委托人利益最大化,以专业能力与责任担当赢得当事人信任。 律所:安徽弘大(合肥)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位于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69号西湖国际广场C座14楼。 经典案例: 1、检察院终结调查,庞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止步侦查阶段,成功获得“无罪之身” 2、杨某鹏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顺利取保候审 3、张某诈骗罪缓刑期间又犯新罪,顺利监外执行 4、宋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审判阶段成功争取缓刑 5、 钮某娟诉陈某某离婚纠纷-成功不离婚 6、合肥某有限公司诉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成功减少损 7、某公司诉肥东某集团买卖合同纠纷-成功化解争议 8、姚诉郑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成功追回全部欠款 9、梁女士诉贾某舒离婚纠纷-成功化解争议、财产最大化历时22天 10、张某某遗产继承纠纷成功打败对方《遗嘱》,顺利法定继承房产份额
- 崔东晨 律师南京 · 北京恒都(南京)律师事务所
崔东晨律师,北京恒都(南京)律师事务所 原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盈科南京刑事部主任、盈科南京刑事中心主任、盈科全国十佳刑辩律师。 现任北京恒都(南京)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中心主任。 法学硕士,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研究生均就读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科班出身、法学功底扎实。特别擅长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辩护,善于发现辩护空间,擅长从细节处突破。崔东晨律帅凭借讲解专业的法律知识,分享真实的办案过程,在抖音平台拥有百万粉丝,深获大家的好评。 崔东晨律师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的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减刑轻罪案件,深获当事人和家属的好评,收获过许多当事人和家属赠送的锦旗。 特别擅长疑难复杂的职务类犯罪(行贿、受贿、非公受贿、职务侵占等)、经济类犯罪(诈骗、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操纵证券等)、知识产权类犯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新兴的黑灰产类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跨境电诈、跨境赌博等)的刑事案件辩护 崔东晨律师善于发现案件的辩护空间,擅长从卷宗的细节处突破。 经典案例 1.张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公安已经起诉到检察院,介入后检察院退回公安,后公安撤销案件】; 2.崔某某保险诈骗案【介入后公安撤销案件】; 3.李某涉嫌强奸案【被诬告,介入后取保,公安一直想推进,后坚持无罪辩护,目前公安已经终止侦查】; 4.宋某涉嫌强奸案【被诬告,公安报送检察院批捕,介入后检察院不批捕,目前公安已经终止侦查】 5.周某合同诈骗案【金额400余万,一开始十年以上量刑建议,后打掉“非法占有为目的”,获不起诉】; 6.邢某某诈骗案【检察院先给三年的量刑建议,介入后打掉“非法占有为目的”,获不起诉】; 7.黄某非法经营案【涉案金额一百多万,获不起诉】; 8.施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涉案信息5万余条,获不起诉】; 9.邓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涉案信息7万余条,获不起诉】; 10.宋某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获不起诉,并大量返还扣押金额】; 11.郑某危险驾驶案【酒精含量122.7mg/100ml,并有高速路段,获不起诉】; 12.宋某某盗窃案【盗窃行为多达十六次,获不起诉】; 13.马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社会影响大,获不起诉】; 14.宋某某传播淫秽物品案【涉黄类案件,获不起诉】; 15.陈某电信网络诈骗案【境外电诈类,获不起诉】; 16.曲某某盗窃案【检察院准备起诉后介入,获不起诉】; 17.束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涉案金额近50万,亚马逊店铺,最终辩护为没有犯罪事实,获法定不起诉】; 18.曹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三个前科,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实刑,一审判决缓刑】; 19.李某某盗窃案【同罪名前科,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实刑,一审判决缓刑】; 20.吴某销售伪劣产品案【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实刑五年六个月,一审判决缓刑】; 21.张某诈骗案【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实刑,一审判决缓刑】; 22.李某某盗窃案【同罪名前科,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实刑,一审判决缓刑】; 23.杨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帮信罪前科,后销假涉案金额超30万,检察院量刑建议实刑,一审判决缓刑】; 24.胡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涉案金额56万元,检察院量刑建议实刑,一审判决缓刑】; 25.秦某某涉嫌组织卖淫案【最终辩护为容留卖淫案,“实报实销”,判决后即释放】; 26.陶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违法所得30万元,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实刑五年半,最终法院判决缓刑】; 27.郭某组织卖淫案【检察院阶段量刑建议三至四年,第一次开庭后退回检察院,第二次开庭检察院还是坚持三至四年的实刑建议,最后法院判决缓刑】 28.程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检察院阶段量刑建议四年十个月实刑,最后法院判决缓刑】 29.叶某涉嫌诈骗罪【境外电诈案件,检察院阶段给的实刑量刑建议,后法院阶段委托,介入后争取到缓刑判决】 30.还有大量的缓刑结果案件和取保候审后不推进的案件。
- 蔡家旭 律师北京 ·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
尚权公益法律服务部副主任 尚权诈骗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 尚权信息网络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 中共党员,2014年从业至今,专注重大、疑难、复杂、有争议刑事案件的辩护与代理。已辩护与代理案件数百起,持续深耕刑事法律领域,多篇实务文章入选无讼、新则、北大法宝、点睛网等知名平台。多次接受搜狐、法度研究院等媒体采访。主理个人微信公众号“刑辩律师蔡家旭”,在业内享有一定知名度。中国法制出版社(司法部主管主办的中央级法律类专业出版社)已出版本律师关于刑事辩护的专著《刑事辩护入门及进阶参考》(独著)。 擅长无罪辩护和取保候审,经过辩护的当事人大多取得了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处罚的结果,奉行“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精于诈骗类犯罪、非法集资类犯罪、涉黑涉恶类犯罪、互联网犯罪和职务犯罪的辩护,对前述犯罪积累了众多辩护成功的案例和丰富的研究。 为人热情真诚,充满正能量,信仰法律与刑辩。 目前系北京市律师协会互联网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法学研究会研究员、北大法律信息网签约作者。 经典案例 (一)无罪案例 1.北京某 p2p 公司西宁分公司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省厅督办),辩护人以当事人的行为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为由持续进行无罪辩护,前期当事人被取保候审,最终检察院不起诉。 2.阮某某涉嫌抢劫罪一案(曾被央视焦点访谈栏目关注),经过辩护人多次沟通和详细的调查取证,前期当事人被取保候审,最终检察院不起诉。 3.张某某涉嫌走私武器罪(公安部督办案件),前期经过侦查阶段的“盲辩”,成功将当事人取保候审。后期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阅卷后发现本案证据存在重大不足,主要证据同一性存在严重问题、鉴定意见的“三性”存在严重问题,经过与检察机关的多次沟通和强有力的无罪辩护,最终检察院不起诉。 4.梅某某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一案(当地影响颇大,损失千万以上),辩护人以当事人无责任作为切入点进行无罪辩护,成功说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将当事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该案被公安机关撤销。 5.杨某涉嫌诈骗罪(涉案千万以上,按照法律规定应当逮捕),辩护人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做无罪辩护,说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成功将当事人取保候审,后该案被公安机关撤销。 6.肖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辩护人以当事人主观上没有伤害的故意,客观上没有具体伤害行为做无罪辩护,说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成功将当事人取保候审,后该案被公安机关撤销。 7.刘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辩护人以当事人没有具体协助行为,不符合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做无罪辩护,说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成功将当事人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对刘某终止侦查。 8.于某涉嫌诈骗罪一案,辩护人以当事人与被害人之间系普通商业往来,没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做无罪辩护,说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成功将当事人取保候审,后该案被公安机关撤销。 9.魏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指挥督办),辩护人从法理情角度切入辩护,成功将其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对魏某某终止侦查。 (二)从轻或减轻处罚案例 1.张某某犯组织卖淫罪(专案组督办的当地最大的夜总会涉黄案),检察院认为情节严重、量刑建议十年以上,辩护人以本案没有卖淫行为、更缺乏组织特征做无罪辩护,最终法院未全部认定检察院的指控,采纳辩护人的部分意见,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2.阮某某涉挪用公款罪、行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辩护人在二审阶段介入,从事实、证据、程序、法律定性等角度全面提出二审辩护意见,同时积极争取检察院的支持,在职务犯罪普遍存在“辩护更难、改判更难”的情况下,二审某省高院顶住压力采纳辩护人的部分意见,依法改判,将当事人的刑期从十五年六个月减为十一年六个月。 3.陶某某涉恶势力犯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等,涉案 12 人,其为排名第二的主犯被告人, 辩护人从定性、构罪准确度入手进行辩护,最终说服法院未认定恶势力犯罪,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 4.刘某涉恶势力犯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为检察院指控排名第三的主犯被告人,辩护人申请了非法证据排除,做全案无罪辩护。最终法院未认定刘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将刘某的排名大幅下降,刑期亦大幅下降,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5.吴某犯职务侵占罪(被害人为某上市公司),吴某存在多次作案等加重情节,且作为上游犯罪的被告人,经辩护人积极调查取证和不断与司法机关的沟通,最终法院对其按照最低起点刑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6.徐某犯贩卖毒品罪,存在多次贩卖、累犯、毒品犯罪再犯等加重情节,辩护人提出本案存在犯意引诱、犯罪未遂等问题,法院最终采纳辩护人的部分意见,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
- 李超 律师重庆 · 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
李超,资深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较强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曾任职于重庆市某公安分局、重庆市某法院,长期奋战在审判与执行一线,累计审理、执行案件近五千余件,尤其在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与执行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2019年6月从法院离职,现执业于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办案400余件,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刑事辩护、企业法务等领域的法律服务。 经典案例 原告杨某诉被告方某股权转让纠纷案(担任被告代理人),成功帮被告减损2000余万元; 原告曹某等三人诉被告重庆某建筑公司、四川某地产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担任原告代理人),成功帮原告追回工程款700余万元; 原告重庆某物资经营部诉被告重庆某建设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担任原告代理人),成功追追回800余万元的物资材料款; 原告重庆某装饰工程公司诉被告慈溪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担任原告代理人),不但成功追回500余万元的工程款,并在被告反诉中帮原告减损700余万元。 重庆唐某合同诈骗罪一案,成功说服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重庆柏某某诈骗罪一案,成功帮柏某某获得缓刑判决。 重庆左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成功说服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 黎昊阳 律师上海 · 汉盛律师事务所
黎昊阳律师,上海从警8年+,律师执业6年+,研究生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金融刑法)专业,本科就读于南昌大学(刑事侦查)专业,国家级心理咨询师,专注于刑事辩护、控告、反舞弊调查及嫖娼类行政复议与诉讼,处理过数百起刑事及行政案件,是上海地区刑事及行政诉讼领域内公认的具有警转律背景的资深律师。黎律师在多年的从警及律师工作经历中期间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因多年的司法机关工作经验及律师经验,黎律师熟悉各类司法机关的办案程序、办案风格和办案特点,能与不同司法机关间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并交换意见。善于从办案机关的视角去发现案件问题并解决问题,从而使案件获得转机,在执业期间,黎律师办理的多起刑事案件获得了无罪、不诉、缓刑、从轻处罚的良好效果,办理的多起行政案件有效撤销了行政处罚,为当事人赢得了自由,赢得了尊严,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经典案例: ►代理的邹某职业骗薪案,登上CCTV12社会与法频道,检察机关建议量刑3年有期徒刑(未建议适用缓刑),在黎律师的争取之下,最后法院阶段判决对当事人适用缓刑。 ►代理的深圳小牛资本非法集资案,是目前全国涉案金额最大的P2P案件,被人民法院评选为2023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例,黎律代理的嫌疑人杨某为本案主犯之一,检察机关建议量刑10年,最后判决杨某有期徒刑7年。 ►代理的甘肃张某集资诈骗案(今金贷P2P),非吸金额多达50亿余元,未偿还本金5.6亿余元,检察机关以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罪并罚起诉张某,建议量刑13年,法院阶段排除掉集资诈骗罪名,最终仅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罪,判决有期徒刑10年。 ►代理的深圳某企业家黄某涉嫌职务侵占案,涉案资金高达8亿余元,检察院本认定黄某职务侵占行为成立,准备批捕黄某,黎律师介入案件后,通过与嫌疑人积极的会见沟通,搜集了对嫌疑人有利的众多证据材料并拟写专业的法律意见书(近千页)提交给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同时与检察机关就黄某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犯罪一事进行了多次沟通,最终检察院认为本案事实存疑决定对嫌疑人不予批捕。嫌疑人在羁押37天后重获自由。后公安机关对不予批捕决定提出复议,上一级检察机关依然决定对嫌疑人不予批捕。 ►代理的周某某走私毒品一案,经黎律师与侦查机关沟通并提交《法律意见书》,最终认定嫌疑人周某无罪,成功撤销案件。 ►代理的上海陈某涉嫌诈骗一案,公安机关认定嫌疑人涉黑涉恶,黎律师代理本案后,经过与检察机关的积极沟通,提出相关辩护意见,撤销了对当事人涉黑涉恶的定性,检察机关初步建议量刑3年2个月,后经与检察机关进一步沟通,为陈某争取到了从犯情节,陈某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适用缓刑。 ►代理的张某开设赌场案,经与公安机关多次沟通并提交法律意见,最终认定当事人张某没有非法获利目的,不构成犯罪,成功撤销案件。 ►代理的高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与上海经侦多次沟通并提交法律意见,最终认定高某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成功撤销案件。 ►代理的余某某强制猥亵案,黎律师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后,经与检察官多次沟通,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达成不起诉,保障当事人未留刑事案底。 ►代理的谢某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经黎律提交法律意见并与侦查、检察机关多次沟通,审查起诉阶段成功达成不起诉,保障当事人未留刑事案底。 ►代理的邓某伙同他人职务侵占案,检察院建议对邓某量刑有期徒刑1年,经黎律师有效辩护,最终判决拘役6个月并适用缓刑。 ►代理的深圳姜某涉黑案(组织领导者),成功为姜某辩护打掉最重罪名(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从一号被告转为二号被告,量刑大幅从轻。 ►代理的刘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检察机关建议1年有期徒刑,后经黎律沟通,争取到10个月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代理的周某某介绍卖淫案(涉及未成年人),本应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经黎律提交法律意见并与侦查、检察机关多次沟通,介绍人数大幅降低,最终判决1年3个月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代理的马某某洗钱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争取到2年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代理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与杭州公安联合侦办的张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原量刑为5年以上,经黎律师辩护,最终判决3年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代理的郭某职务侵占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检察机关建议量刑13年,经辩护打掉近70%金额,最终量刑改为7年有期徒刑。 ►代理的储某控告犯罪嫌疑人霍某涉嫌诈骗案,当事人自行控告公安机关不予立案,黎律师代理后成功刑事立案,被告人最终被判处4年3个月有期徒刑。 ►代理的周某控告犯罪嫌疑人秦某涉嫌诈骗案,黎律师代理后成功刑事立案,被告人最终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并为当事人成功追回了损失。
- 张绍旺 律师成都 · 北京市高通(成都)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高通(成都)律师事务所于2010年初,经四川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系北京高通律师所成都分所,现有20位专职律师,执业年限超过10年的有10人。其中研究生占40% ,本科生占60% 。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形成了非诉与诉讼业务并举发展的局面。 高通律所成都分所律师擅长投融资、企业设立、改制重组、建筑工程和房地产、银行及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知识产权以及私募股权投资等法律事务,办理了大量金融投资、企业改制重组、金融债权清收以及建设工程项目的案件与投资项目,入选四川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建立的“国有资产管理中介机构备选库”。 张绍旺律师,民商法法学硕士,工学学士,机械工程师。本科毕业于东北石油大学(原大庆石油学院)。在中石油从事多年机械技术工作。2004年以专业第一身份考入西南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学位,读研究生期间,参与本科法学用书编写,发表法学论文多篇,2007年毕业并获民商法硕士学位。2009年高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遂顺利步入律师队伍。本人深钻业务,不断进取,用细致、认真、负责和严谨的办案态度,深厚的的法律功底和朴素的职业道德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现执业于北京市高通(成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业提供法律咨询,专业代理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损害赔偿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刑事案件及其他非诉讼律师业务 。 经典案例: 1、苏卉霖诉胡晓东民间借贷纠纷,作为被告代理人成功将诉讼金额从70多万将至3万多 2、郑成英、楚涛诉刘旭返还原物纠纷,作为被告代理人,法院判决驳回上诉 3、李云彬与袁洪方等机动车交通事故,成功的为当事人争取到170多万的赔偿款 4、曾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成功争取到检察院不予起诉。 5、曾某某与莫莫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成功的为曾某某争取到房屋租赁费用的减少20%左右; 6、曾某某与曹某某、李某某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确认之诉,成功的为当时争取到时隔18年多买卖合同效力确认。 7、李某涉嫌诈骗罪,系累犯,成功争取到判三缓三; 8、毛某某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成功的争取到检察院不予起诉。
- 王欣 律师浦东新区 · 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王欣律师,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通过二级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曾任职于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从事反贪工作十二年。现任某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高级企业合规师,全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员。 王欣律师执业16年,专业领域: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金融机构法律顾问业务,证券上市、债券、基金发行法律服务业务及金融案件诉讼,金融犯罪、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刑事辩护业务。从事律师工作期间,王欣律师服务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区人武部、龙韵股份有限公司、振发控股集团、安徽省投资集团、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安徽省高速集团安联有限公司、安徽新华控股集团、安徽皖新传媒集团、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某分行、某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某市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局、某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某市文化和旅游局、某市财政局、某市大观区人民政府、迎江区财政局等政府机关、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审查各类经济合同上千份,代理行政、经济、民商事、刑事诉讼共600余件,尤其在行政诉讼、经济纠纷、金融纠纷积累了宝贵的诉讼经验,胜诉率100%。担任辩护的刑事案件,90%以上均作出不起诉决定,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深得顾问单位和当事人的好评。 在担任某市仲裁员期间,王欣律师成功裁决某基金公司诉某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产业投资基金违约行为,为某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挽回2000余万元经济损失;成功裁决某市立医院招标限额外合同纠纷;成功裁决市建筑工程公司工程合同纠纷;成功裁决中共某市纪委合同纠纷等。获得2021、2022年度“仲裁贡献先进个人”、2025年度“优秀仲裁员”等荣誉称号。 经典案例: 非法采矿罪,犯罪数额480余万元,最终判三缓五; 诈骗罪,犯罪数额290万元,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行贿罪,犯罪数额180万元,不起诉; 职务侵占罪,犯罪数额50万元,缓刑三年 妨害公务罪,不起诉;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不起诉。非法采矿4000多万,缓刑 妨害公务罪,不起诉 掩隐罪,不起诉 职务侵占罪,不起诉 职务侵占罪,犯罪数额80万元,不起诉
- 张霖杰 律师北京 · 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
职务犯罪罪轻辩护案例: 1.某省人大代表受贿、寻衅滋事、贪污等涉黑涉恶案:刑期由24年降至16年(检察院建议量刑24年) 2.某市司法局局长龙某受贿、充当涉黑保护伞案:刑期由8年降至4年(检察院建议量刑8年) 3.某单位财务科长刘某某贪污、挪用公款案:两罪并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法定刑期3-5年) 4.某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沈某受贿、滥用职权案:两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法定刑期15-20年) 无罪辩护经典案例: 1.政协委员彭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案:成功实现帮助伪造证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两个罪名的无罪辩护 2.某知名主持人容留他人吸毒罪:由刑事犯罪转变为行政处罚,不构成犯罪 3.上访被控寻衅滋事案:成功争取到撤销案件的圆满结果,实现无罪释放 其他典型案例: 赵某涉嫌诈骗罪:推动法庭采纳缓刑建议,争取到缓刑判决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二审案件:成功推动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强制猥亵罪: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作出不予批捕决定
- 路俊远 律师石家庄 · 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
路俊远,资深律师 从业11年|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离婚纠纷、劳动纠纷、刑事案件、借贷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个人介绍: 路俊远律师,现为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律专业。于2013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5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至今已从事法律行业12年,从事专职律师执业10年。自执业以来,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始终以委托人的利益为己任,严格依法办案,从而获得了当事人的普遍好评。 经典案例: 1.原告因脑干出血多次住院治疗,被告保险公司以部分费用属“康复治疗”“特需费用”为由拒赔。本所律师紧扣保险合同条款,重点论证:一、被告未举证证明已就“康复治疗”等免责条款向投保人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依据《保险法》第十七条,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二、即便存在条款解释争议,依据《保险法》第三十条关于格式条款不利解释原则,亦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三、原告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药品费、手术费、床位费等均属合同约定的理赔范围。 法院最终采纳本所律师全部代理意见,认定被告拒赔理由不成立,判决全额支付保险金。本案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在保险纠纷领域对格式条款效力、免责条款说明义务等核心问题的精准把握与有力论证,切实维护了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2.原告未成年人在前往被告商场途中,因现场围挡施工、台阶处未设置护栏及警示标识,从约六米高台阶摔下致多处骨折。本所律师紧扣《民法典》第1198条,重点论证:一、被告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未在危险区域设置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未尽到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二、被告虽辩称已设置围挡,但监控视频显示事发台阶及紧邻路段并未被围挡覆盖,其抗辩不能成立;三、原告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被告的过错系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法院最终采纳本所律师代理意见,认定被告海悦天地公司承担60%责任,判决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本案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在侵权责任纠纷中对现场证据的精准分析能力及对安全保障义务条款的娴熟运用,有效维护了未成年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3.公安机关认定当事人参与聚众斗殴,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阅卷并会见当事人,迅速锁定案件核心疑点当事人是否“积极参与”斗殴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此后,案件历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本所律师均跟进阅卷,逐一剖析证据链中的缺失,先后提交多份法律意见书,并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交换意见。最终检察院采纳辩护观点,认为在案证据不足以认定李东构成聚众斗殴罪,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案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在刑事辩护中专业、尽责的工作态度,以及对证据标准的精准把握能力,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人身自由。 4.当事人驾驶电动车发生事故致乘车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事实,确保自首情节依法成立。同时,律师积极与被害方沟通协商,耐心开展调解工作,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方谅解。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全面梳理案件有利情节,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论证当事人系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酌定不起诉条件。 检察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综合能力,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妥善化解了社会矛盾。 5.当事人被卷入一起租车抵押诈骗活动,公安机关以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会见当事人、全面阅卷,精准捕捉到案件关键情节: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协助抓获同案犯的立功表现。律师积极与被害方沟通,促成赔偿并取得谅解,同时向检察机关提交详细法律意见,论证其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酌定不起诉条件。 检察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认为当事人虽实施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在涉共同犯罪案件中挖掘有利情节、综合运用认罪认罚与和解制度的专业能力,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李新萍 律师天河 ·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
李新萍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不协产法律业务部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民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广东省民营企业商会理事、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事前诸葛”全国股权律师联盟创始合伙人;具有近30年的法院、律师事务所以及大型民营企业法务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征收拆迁、土地\山林权属争议、房地产、建设工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擅于处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 (一)刑事辩护 擅长业务: 刑事辩护(普通刑事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走私犯罪等)、刑民交叉疑难案件处置。 部分亲办经典案例 1.陈某芳因涉嫌抢劫、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经二审辩护改判死缓,依法保住性命。 2.全国扫黑办督办广东清远“陈某辉等35人涉黑案”:担任核心骨干成员周某华辩护人,精准辩护,保障当事人合法诉讼权利。 3.广州市某牧兽药有限公司陈某伟销售伪劣兽药案:一审获刑三年六个月,二审辩护后公诉机关撤回起诉,当事人无罪释放并获国家赔偿(获评广州律协业务成果奖)。 4.肖某诈骗案:在法院一审阶段公诉机关撤回起诉,作出不予起诉决定书,委托人获得了国家赔偿。 5.郑某钧等84人走私普通货物案:涉案金额14亿元(温家宝总理亲自批示督办),辩护后认定单位走私,主犯轻判有期徒刑十五年,驳回检察院抗诉。 6.亢某兵故意杀人案(9.15芳村酒吧血案,致两死四重伤四轻伤):成功辩护,当事人获判无期徒刑,避免死刑立即执行。 7. 广州市乐某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合同诈骗案:整理2000余页证据,成功减少指控诈骗数额50余万元,当事人获轻判,获合议庭及委托人高度认可。 8. 广东某汇牙科器材有限公司走私普通货物案:辩护后减除偷逃税款近400万元(占起诉书认定税款50%),当事人获轻判四年(原可能判七年以上)。 9. 某副厅级干部涉嫌诈骗罪案:在侦查阶段成功撤销案件,实现委托人避免双开的不利后果。 10. 广州增城某学校校长受贿案:为委托人争取到法院轻判并适用缓刑,而同案其他取保候审被告人则被判处有期徒刑并收监羁押。 11. 张某领等六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经过团队律师的共同努力,实现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成功实现六人全部在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的结果。 12. 李某重涉嫌冒充军人招摇诈骗罪,量刑建议五年,经辩护,成功轻判为三年并适用缓刑。 13. 黄某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量刑建议为实刑一年六个月,经辩护,实现适用缓刑的效果,被告人得以在春节前两天释放回家与家人团聚。 14. 刘某因诈骗学生家长的请托办理入学的费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为九年,经成功辩护,获得轻判为五年。 15. 湖南岳阳刘某培因拆迁安置引发的涉嫌妨害公务罪,在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向办案机关递交不予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获得办案人员的高度认可,并取得不予批准逮捕决定,成功使刘某培获得取保并释放,很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6. 卢某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经成功辩护,获得轻判。 18. 徐某芝生产、销售假药罪,经成功辩护,获得轻判。 19. 陈某贩卖毒品罪,经成功辩护、获得合理刑期。 20. 曹某海职务侵占罪,经成功辩护,获得轻判。 21. 朱某洁非法行医罪,经成功辩护,获得轻判。 ……办理刑事案件二百余件。 (二)不动产征收拆迁法律事务 擅长业务: 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企业/工厂/商铺拆迁、环保拆迁、违建拆除维权、城市更新(三旧改造)、棚户区改造、物业小区业主维权、拆迁补偿纠纷行政诉讼及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 部分亲办经典案例 1.佛山市盈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拆迁专项法律服务案:代理佛山市民广场项目企业拆迁,两个月内为客户争取到超政府征收补偿标准1000余万元的额外补偿款。 2.深圳市宝安区“深大城际”项目之“宏科科创中心”房屋征收专项法律服务案:通过谈判协商解决,实现委托人之房屋部分拆除补偿安置+保留部分物业之诉求。 3.珠海某宗食品有限公司厂房征收专项法律服务案:实现异地安置重建厂房及补偿之诉求。 4.东莞中工某盈资产管理公司下辖酒店物业旧改拆除专项法律服务案:实现物业保留,不予拆除。 5.广州鸿某筑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征收专项法律服务案:实现企业关于合理补偿的诉求。 6.广州惠某农业合作社租赁物业征收专项法律服务案:实现物业征收的合理补偿。 7.东莞厚街阳光商业城近百户商铺业主拆迁补偿安置专项法律服务:通过协商实现业主的合理诉求。 8.湖南岳阳余某征、刘某勇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纠纷案:通过非诉+诉讼的方式争取到合理补偿。 9.广东龙门县王田村山林权属争议行政诉讼再审案,通过再审听证实现争议调解解决,实现了当事人的合理诉求。 10.广东清远市“广清产业转移园项目“征地补偿安置纠纷
- 于传海 律师武汉 · 上海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
于传海,上海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专业刑事律师,省人民监督员。专业刑事律师/前央企总法;11年职务犯罪风险防控经验;坐标武汉/九省通衢 全国办案/累积多起无罪、不起诉、缓刑案例。 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致力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追求司法公正。1.精通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的辩护策略,如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善于挖掘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和情节,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有力的法庭辩论,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2.在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等职务犯罪案件辩护方面经验丰富,熟知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流程,能够根据案件特点制定个性化的辩护方案,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3.深入研究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在侵犯商标权罪、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知识产权犯罪辩护领域有着独到见解,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帮助当事人维护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曾任职于央企法律合规部总法,对企业法律合规风险防控、内部运营、人力资源管理、合规制度建设等有着深入理解,能从企业运营角度更全面地处理涉企法律问题。 擅长处理民刑交叉案件,准确把握民事法律关系与刑事法律关系的界限,能够从不同角度分析案件,制定全面的诉讼策略,有效解决当事人面临的法律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