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永娇律师
实名认证执业资格天津 · 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
执业 12 年 · 综合评分 4.9
律师简介
宋永娇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部负责人、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天津市滨海新区看守所驻所法援律师,天津市滨海新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成员。 2013年执业,深耕刑事辩护领域逾十三载,现执业于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十余年来,他始终将刑事辩护作为核心执业方向,以专业与担当,在复杂的刑事实务中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业至今,累计代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件,办案轨迹贯穿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及庭后救济全流程。在暴力型犯罪、走私类犯罪、职务类犯罪、金融类犯罪等重点领域,他构建了体系化的辩护方法论,形成了"以定性破局、以程序攻坚、以结果立信"的鲜明风格。其承办案件中,既有推动公安机关撤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去罪化"成果,亦有大量通过强制措施救济、定性辩护与量刑辩护实现取保候审、缓刑、改变罪名及轻罪判决,代理多起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及诈骗案件均做到降档及轻判的实战业绩——专业厚度与实战锐度兼具。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宋永娇律师一以贯之的执业信条。他不畏权势、刚正不阿,善在纷繁的证据与程序中为当事人厘清辩点、守住底线,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唯一的执业使命。 经典案例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某金融机构主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金额上亿元,经过律师庭审辩护后,成功争取到缓行判决; ◆敲诈勒索案:某公司主编,因公司运营公众号涉嫌敲诈勒索罪,数额特别巨大。律师在介入案件后,认为不构成犯罪,经与检察官沟通,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销售假药案:安某某出售假药,被公安局以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侦查。律师介入工作后,在批捕阶段成功申请不予批捕,办理取保候审。最终,在检察院量实行的情况下,经庭审辩护判处缓刑; ◆介绍卖淫案:公安立案侦查时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可能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检察院阶段律师沟通后罪名变更为介绍卖淫罪,量刑建议二年有期徒刑。在审判阶段,经庭审辩护最终判处适用缓刑; ◆虚开增值税发票案:银某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数额较大,在已经被羁押的情况下,为其争取到缓刑,作出判决时予以释放;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央督导组督办的陈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律师介入案件后,制定罪轻辩护策略,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期,降档减轻处罚; ◆盗窃案:窦某涉嫌偷盗矿粉,涉案金额50余万元,检察院量刑建议十年以上,律师经法庭辩护,最终降档减轻处罚。 ◆走私普通货物案:张某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涉案金额几百万元,检察院量刑建议十年以上,律师经法庭辩护,最终争取缓行判决。 ◆诈骗罪:王某某,涉案金额百余万元,检察院量刑建议十年以上,律师经过法庭辩护,最终降档减轻处罚。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张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检察院量刑建议无期徒刑,律师经过法庭辩护,最终在有期徒刑内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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