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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萧敏仪 律师
    中山 · 广东国中律师事务所

    萧敏仪,女,中共党员,广东国中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党支部书记,执业十余载。曾任中山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助理,现任现受聘中山市律师协会宣联委副主任。 秉承"以专业为刃,精准切割难题;以实效为尺,丈量服务价值"的理念。先后获评"中山市优秀青年律师""中山市优秀法律援助律师";入选广东省律师协会商标委员会委员、中山市涉外专家库及公司法专家库成员;现受聘中山市律师协会宣联委副主任,持高级企业合规师资质,以硬核专业力赢得多家中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信赖。 跨界融合,锻造稀缺专业力。执业十余载,构建"知识产权+海事海商+企业合规"复合型能力矩阵,先后担任多家中大型企业法律顾问,独创《企业劳动风险防范手册》《企业法治体检项目表》,将法律服务产品化、标准化,嵌入企业运营全流程。 主动破局,创新"展会+云端"双轨服务。跟随市贸促会、广州仲裁委中山分会深入展会一线,首创"主动答疑+现场把脉"服务,曾帮助欧洲采购商与国内参展企业快速锁定跨境合同争议解决方案。打造"视频普法"专栏,录制系列普法短视频;开设线上直播答疑,利用企业午间碎片时间"面对面"解惑,构建"线下零距离+线上键对键"立体服务网络。 送法上门,做法治信仰的传递者。作为市新公司法宣讲团成员,多次开展普法宣讲;以多元角色服务法治中山建设。积极投身法律援助,参与党纪学习教育,为律所同仁解读廉洁纪律,让法治温度触达更多群体。 执业理念:"让企业敢于创新,敢于出海,敢于壮大——让法治服务触手可及"。愿以"三栖专业"为桨、"云端普法"为帆,护航更多中山企业行稳致远。

  • 刘志军 律师
    韶关 · 广东韶华律师事务所

    现为广东韶华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合伙人、专职律师 2025年典型案例: 亲办 “群众性活动组织者责任纠纷案” 入选央视CCTV-12《法治深壹度》2025年典型案例,并获节目组采访录播。 该案例同时入选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 侵权责任纠纷 | 推动活动组织者责任厘清,实现法律与社会效果统一。 亲办其他典型案例: 1、《许某某林地争议行政二审》(2022)粤行终XX号,我方上诉成功,撤销 一审行政判决,撤销韶府行政复议决定书。 该判决认定,我方委托人作为村民个人,固然无权主张林地所有权,但可以主张林地使用权,故支持我方上诉请求。 2、《杨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25)粤0304民初XX号,我方委托人为其中一被告,判决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该判决认定,我方当事人在事发时系在履行职务,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就职单位承担。 3、《陈某某抚养权变更争议》(2023)粤0204民初XX号。我方争取抚养权变更获法院支持。 该判决认定,被抚养人已年满八周岁,其表示愿意跟随母亲生活,故本院尊重被抚养人意愿,变更抚养权由原告抚养。 4、《许某抵押权纠纷》(2025)粤02民终XX 号,我方上诉成功,撤销一审判决。 该判决认定,第三人非善意抵押权人,对上诉人诉争房产的产权变更登记造成实质性障碍,侵害上诉人利益,其应于被上诉人共同涤除房产上设立的抵押登记,从面支持我方上诉请求。 5、《蒋某某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2025)粤02民终XX号,一审并非我方代理,一审败诉,我方接手二审后,制定二审诉讼方案,上诉获法院支持,撤销一审判决。 二审结果:撤销原审判决,解除双方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对方退回转让费及资金占用利息,我方二审全胜。 6、《华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取保成功。 7、《白某某交通肇事罪》,取保成功。 8、《钟某某交通肇事罪》,取保成功。 9、《欧某某故意伤害罪》,取保成功。 10、《曾某某诈骗罪》,取保成功。 11.欧某某故意伤害案,获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12.曾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获缓刑判决。

  • 汪丽 律师
    合肥 · 安徽弘大(合肥)‌律师事务所

    汪丽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专业,拥有高级企业法律顾问、高级企业合规师、建设工程法务师等权威认证,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秉持“专业、诚信、严谨、高效”的执业理念。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开展法律服务,严格保守当事人隐私与商业秘密。 擅长处理刑事案件辩护、合同纠纷、离婚案件、民间借贷、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交通工伤、租赁合同及融资业务等法律事务,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文书起草、案件代理及风险防控等全方位法律服务。始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注重程序规范与证据运用,力求在法律框架内实现委托人利益最大化,以专业能力与责任担当赢得当事人信任。 律所:安徽弘大(合肥)‌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位于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69号西湖国际广场C座14楼。‌ 经典案例: 1、检察院终结调查,庞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止步侦查阶段,成功获得“无罪之身” 2、杨某鹏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顺利取保候审 3、张某诈骗罪缓刑期间又犯新罪,顺利监外执行 4、宋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审判阶段成功争取缓刑 5、 钮某娟诉陈某某离婚纠纷-成功不离婚 6、合肥某有限公司诉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成功减少损 7、某公司诉肥东某集团买卖合同纠纷-成功化解争议 8、姚诉郑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成功追回全部欠款 9、梁女士诉贾某舒离婚纠纷-成功化解争议、财产最大化历时22天 10、张某某遗产继承纠纷成功打败对方《遗嘱》,顺利法定继承房产份额

  • 崔东晨 律师
    南京 · 北京恒都(南京)律师事务所

    崔东晨律师,北京恒都(南京)律师事务所 原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盈科南京刑事部主任、盈科南京刑事中心主任、盈科全国十佳刑辩律师。 现任北京恒都(南京)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中心主任。 法学硕士,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研究生均就读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科班出身、法学功底扎实。特别擅长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辩护,善于发现辩护空间,擅长从细节处突破。 崔东晨律帅凭借讲解专业的法律知识,分享真实的办案过程,在抖音平台拥有百万粉丝,深获大家的好评。 崔东晨律师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的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减刑轻罪案件,深获当事人和家属的好评,收获过许多当事人和家属赠送的锦旗。 特别擅长疑难复杂的职务类犯罪(行贿、受贿、非公受贿、职务侵占等)、经济类犯罪(诈骗、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操纵证券等)、知识产权类犯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新兴的黑灰产类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跨境电诈、跨境赌博等)的刑事案件辩护 崔东晨律师善于发现案件的辩护空间,擅长从卷宗的细节处突破。 经典案例 1.张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公安已经起诉到检察院,介入后检察院退回公安,后公安撤销案件】; 2.崔某某保险诈骗案【介入后公安撤销案件】; 3.李某涉嫌强奸案【被诬告,介入后取保,公安一直想推进,后坚持无罪辩护,目前公安已经终止侦查】; 4.宋某涉嫌强奸案【被诬告,公安报送检察院批捕,介入后检察院不批捕,目前公安已经终止侦查】 5.周某合同诈骗案【金额400余万,一开始十年以上量刑建议,后打掉“非法占有为目的”,获不起诉】; 6.邢某某诈骗案【检察院先给三年的量刑建议,介入后打掉“非法占有为目的”,获不起诉】; 7.黄某非法经营案【涉案金额一百多万,获不起诉】; 8.施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涉案信息5万余条,获不起诉】; 9.邓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涉案信息7万余条,获不起诉】; 10.宋某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获不起诉,并大量返还扣押金额】; 11.郑某危险驾驶案【酒精含量122.7mg/100ml,并有高速路段,获不起诉】; 12.宋某某盗窃案【盗窃行为多达十六次,获不起诉】; 13.马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社会影响大,获不起诉】; 14.宋某某传播淫秽物品案【涉黄类案件,获不起诉】; 15.陈某电信网络诈骗案【境外电诈类,获不起诉】; 16.曲某某盗窃案【检察院准备起诉后介入,获不起诉】; 17.束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涉案金额近50万,亚马逊店铺,最终辩护为没有犯罪事实,获法定不起诉】; 18.曹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三个前科,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实刑,一审判决缓刑】; 19.李某某盗窃案【同罪名前科,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实刑,一审判决缓刑】; 20.吴某销售伪劣产品案【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实刑五年六个月,一审判决缓刑】; 21.张某诈骗案【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实刑,一审判决缓刑】; 22.李某某盗窃案【同罪名前科,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实刑,一审判决缓刑】; 23.杨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帮信罪前科,后销假涉案金额超30万,检察院量刑建议实刑,一审判决缓刑】; 24.胡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涉案金额56万元,检察院量刑建议实刑,一审判决缓刑】; 25.秦某某涉嫌组织卖淫案【最终辩护为容留卖淫案,“实报实销”,判决后即释放】; 26.陶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违法所得30万元,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实刑五年半,最终法院判决缓刑】; 27.郭某组织卖淫案【检察院阶段量刑建议三至四年,第一次开庭后退回检察院,第二次开庭检察院还是坚持三至四年的实刑建议,最后法院判决缓刑】 28.程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检察院阶段量刑建议四年十个月实刑,最后法院判决缓刑】 29.叶某涉嫌诈骗罪【境外电诈案件,检察院阶段给的实刑量刑建议,后法院阶段委托,介入后争取到缓刑判决】 30.还有大量的缓刑结果案件和取保候审后不推进的案件。

  • 石磊 律师
    北京 · 北京庄和律师事务所

    石磊律师,1994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公诉二处,2002年后先后在多家大中型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 现就职于北京庄和律师事务所 石磊律师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公诉二处任职期间,该处负责北京市范围内国家工作人员(处级以上)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北京市范围内的犯罪金额巨大的经济犯罪案件的公诉工作,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当时并称国内职务犯罪案件和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公诉、审判工作的楷模。石磊律师在公诉二处任职期间,参与过上百件职务犯罪案件的公诉工作,并多次参与大案要案的审查起诉工作。石磊律师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任职期间,接受了检察系统严格系统的工作培训,掌握了严谨的工作方法,具有刑事法律专业人员必须具备的法律意识,多次参与检察系统案件研讨以及检察委员会案件研讨。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的工作经历为石磊律师以后从事律师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石磊律师在专职律师期间先后独自办理了四百余件民商事诉讼案件,涉及领域包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不动产租赁合同纠纷、担保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劳动纠纷、劳务纠纷、离婚纠纷、继承纠纷等。石磊律师凭借充足的民商事案件代理经验先后担任北京市远洋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依文服装服饰有限责任公司等大中型国有公司或者私营企业专职法律顾问,为上述这些公司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包括为上述企业书写、发送律师函、定期对企业职工进行普法培训、定期或临时回答企业日常经营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审查合同;并为上述公司处理涉及买卖合同纠纷、装修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多起民事案件,获得了百分之七十以上的胜诉率。 经典案例; 1.案件名称:某公司诉北京远洋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海淀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民商事诉讼 案件周期:一审、二审 案件简介:某公司因与北京远洋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装饰装修合同,要求后者支付合同款项数百万元,本律师接受北京远洋装饰装修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参与诉讼,找到对方的证据存在严重瑕疵,一审判决驳回,二审维持原判。 承办案件的经验心得:作为诉讼代理人,对于原告提供的证据的三性需要严格核对,找出证据之间存在的矛盾 2.案件名称:某人诉北京依文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朝阳区法院) 案件类型:民商事诉讼 案件周期:一审、二审 案件简介:北京依文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在华贸商业街租赁房屋,后因该房屋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拒绝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人诉至法院要求依文公司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本律师接受依文公司委托,参与诉讼,抓住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顺利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承办案件的经验心得:本律师坚持不懈的与法院以及消防主管部门联系沟通,多次到房屋所在地实地勘察,经过努力,找到房屋所有人私自修改设计,存在严重消防隐患的证据,一审驳回起诉,二审维持原判 3.案件名称:鲍某诉北京华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原物纠纷(西城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民事诉讼 案件周期:一审、二审 案件简介:鲍某的父亲生前是北京华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按照规定得到分配房屋一处,位于西城区,1997房改时,该房屋经过提供专业测绘,实际面积72平方米,但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有一间房屋一直作为小区门卫室,鲍某始终未占有使用,鲍某拿到房产证发现房产证上的面积包括该门卫室,鲍某多方维权无果,委托本律师起诉华北电网公司返还原物,一审判决华北电网公司返还该门卫室,二审维持原判 承办案件的经验心得:找准诉讼案由,尽可能的搜集对委托人有利的证据,即使华北电网公司提交了鲍某亲笔的放弃门卫室的文件,但是抓住更多的对华北电网公司不利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4.案件名称:印某诉其弟与其父母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纠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民事诉讼 案件周期:一审、二审 案件简介:印某在2024年得知其父母于2022年将房屋通过买卖合同的方式过户给其弟,其母于2021年12月经诊断患有中度阿尔兹海默症,印某委托本律师提起诉讼,一审判决买卖合同无效,二审维持原判 承办案件的经验心得:本律师积极搜集证据证明印某的母亲于2021年底被诊断为阿尔兹海默症的证据,向法院申请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鉴定,通过鉴定确定其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而一审、二审胜诉。

  • 岳林 律师
    崇州市 · 四川彰正律师事务所

    民族:汉,政治面目:党员,法学科班毕业,法学学士。 拥有系统的法学知识和法学理论基础,对刑法理论和民法理论有较多的学习,熟悉各种法律法规及规章文件等;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为人正直、遵纪守法;爱好广泛,乐于与人交往,较好的团队精神。 在诉讼领域,十年深耕民商事,代理各类案件超800+件,办理大量的经济案件,在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债务纠纷,合伙纠纷等案件中,擅长突破常规思维,打破传统律师“照本宣科”的人设。 在非诉讼领域,长期担任多家市级机关单位法律顾问,具备扎实的行政法律实务经验;同时服务于众多企业与社会团体,深入了解市场经营规则,善于前置防范、有效管控企业运营中的各类法律风险,助力客户合规发展。 执行是兑现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针对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 “执行难” 问题,岳律师现正专项组建专业执行团队,全方位开展财产查控、线索摸排、信息研判等工作,深挖财产线索、突破执行壁垒,全力助力胜诉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让司法判决真正落地生根。 以法律为终身事业,以正义为前行方向,以此为铭,步履不停。 经典案例 1.销售欺诈,能否获得三倍赔偿? 案件摘要: 律师代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向陈先生出售一辆特价库存车型,但在办理过户登记的时候陈先生被告知该车辆的《货物进口证明书》为伪造,因此无法办理上户手续,但该车辆实际为当事人向第三人购买,该《货物进口证明书》也是由此第三人提供的。后陈先生将车辆开回当事人处,当事人积极与陈先生协商赔偿事宜,但未能达成一致。 案件审理: 该案主要问题是当事人是否存在欺诈行为,陈先生的代理人称当事人故意隐瞒案涉车辆的真实情况,认为当事人的行为属于附有告知时的不作为,陈先生也因此隐瞒行为做出了违背真实意思的意思表示。 首先,从主观上来看,当事人做为车辆销售商,主观上有期待促成买卖成立的意思,客观上也有做出积极促成买卖的行为。其次,该车辆是当事人从第三人处购买,相关手续也由第三人提供,但第三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从外观上看并无异样,当事人做为车辆销售者对虚假资料的鉴定不具有专业能力,而事实上具有高度专业知识的车辆管理所在给车辆登记注册进行审查时也未查出该《货物进口证明书》为伪造的,因此不能认定当事人具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意思和行为。 自当事人知道该车辆不能上户后,便同意陈先生的要求解除合同,并积极与陈先生协商赔偿,但因陈先生对当事人提出的赔偿都不满意,因此才向法院提出起诉。但当事人提出的赔偿事项均合情合法,经过两轮庭审后,陈先生没有向法院提出新的辩论意见,最后向法院提出了撤诉。 律师点评: 该案的主要难点便是欺诈的认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欺诈需要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欺诈的恶意,客观上实施了欺诈的行为。在当事人与第三人的聊天记录中,反复确认了车辆能被上户,并且基于当事人的身份,主观上是期待该合同能被全面恰当履行的。客观上,连专业人员都无法轻易分辨资料的真伪性,不能强求当事人对此进行甄别,所以当事人并不存在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 2.定金交由中介保管引发一场居间服务合同纠纷诉讼 案件摘要:律师代理一起居间合同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通过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也根据合同交纳了定金。在按照合同交付房屋款和办理产权变更时,却因中介一方将定金挪作他用,买受人认为定金应扣除,出卖人认为定金自己并没收到,房款中应当再次支付,最终该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交纳定金的一方,因中介收取定金而与中介方发生纠纷,引发一场诉讼。 案件办理流程:起诉——撤诉——重新起诉——终获胜 案件办理思路: 根据合同约定,委托人一方已与中介形成居间服务合同关系,且已交纳居间费用。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委托人和中介方诉前协商处理该事情,由中介方法人向委托人出具欠条,并承诺归还居间费和代为保管的费用,后又因还款问题发生纠纷。委托人没有通过正规渠道咨询律师,通过非律师代为处理此案,并将该中介法人个人作为被告,提起了诉讼,导致诉讼主体错误。案件开庭审理后,经法官释明,庭后找到律师,讲明案情。律师建议委托人先撤诉,再以中介公司为被告起诉,终获胜。 律师点评:本案的思路在于中介方不忠于该居间事项,导致委托人遭受损失,应当退还居间费用和代为保管的费用。因没有造成委托人遭受具体损失,故不主张赔偿损失。 难点在于,委托人以出具欠条人作为被告,该欠条欠缺欠款的事实,即出具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自然人,又是中介公司法人。根据其基于居间合同和居间事项与该欠条的关系,可以推定其出具欠条履行的是法人职务,其后果应当由法人承担。故,诉讼主体应当是中介公司。

  • 徐爱波 律师
    青岛 · 山东廉威律师事务所

    徐爱波,男,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山东廉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 青岛市律师协会九、十届理事、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系中欧法律基金会赴联合国访问学者、山东省青年律师领军人才。 曾获山东省优秀律师等荣誉。 徐爱波自2008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 2014年,山东廉威律师事务所成立,担任负责人。 他曾担任青岛市公安局拘留所特邀执法监督员、 青岛海事法院特邀调解员、和解员、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青岛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等社会职务。 在律师协会,他曾任奖惩与公平竞争委员会副主任、刑辨委员会副主任等职。 2023年,获评2023年度青岛市优秀听证员;2024年,被聘为市北区司法行政系统法律人才成长导师。他还曾被评为青岛市律师协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先进个人。 徐爱波曾承办多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部级领导原中央巡视组组长董某涉嫌受贿案,利用财政部部长刘某影响力受贿案(其胞弟刘某),中共中央办公厅陈某旺受贿案,曲阜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马某军受贿案(平原县委书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孙某亮案(悦荟广场混凝土搅拌车与多车相撞),国安内鬼方某锋间谍案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均收获了良好的辩护效果。其协助青岛地区开展的认罪认罚试点工作,为国家将认罪认罚列入法治轨道做出了特殊贡献。 经典案例 青岛聂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系列案(核心辩护人) 蒲某某贩卖、运输 4000 余克毒品案(成功保命 / 轻判) 涉案百亿资金集资诈骗案(广东邦家租赁青岛分公司) 万某某合同诈骗 “庞氏骗局” 案、多起走私 / 骗取出口退税 / 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吴某某受贿罪案:检察院最终撤回起诉 寻某故意毁坏财物案:3 年以上刑期辩护为 6 个月有期徒刑、缓刑 1 年 部级领导原中央巡视组组长董宏涉嫌受贿案 利用财政部部长刘昆影响力受贿案(其胞弟刘嵘) 中共中央办公厅陈某旺受贿案 曲阜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马某军受贿案(平原县委书记)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孙某亮案(青岛悦荟广场混凝土搅拌车与多车相撞) 国安内鬼方某锋间谍案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 章海鹰 律师
    上海 · 京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税务合规及税务筹划: 章海鹰律师曾在大型国企从事多年财务工作,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深厚的财务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熟悉企业管理,精通税务筹划,擅长处理各种经济纠纷和公司法律事务,为企业提供了大量的并购重组、税务筹划等专项法律服务,并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刑事犯罪辩护: 章海鹰律师曾在法律职能部门工作八年,办理各类疑难、复杂刑事案件数百件。从事律师十几年以来,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诈骗、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几百件,擅长经济类犯罪特别是涉税犯罪的辩护,特别擅长利用自身的财务专业知识和企业工作经验,处理复杂的刑民交叉案件,积累了大量的取保候审、无罪释放、不起诉、缓刑、二审改判等成功案例。代理的热点敏感案件,曾被中央电视台、东方卫视、凤凰网等媒体报道,受到委托人的致好评。 经典案例 刑事辩护典型案例(部分) 1.安徽陈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法院宣告无罪); 2.中国金融第一案安邦保险吴某某集资诈骗、职务侵占案。(涉案金额600多亿元,辩护团成员,并参与后续系列民事案件及刑事执行); 3.上海某法国网红面包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涉案金额200多万元,免予刑事处罚,中央电视台、东方卫视等多家媒体报道); 4.舟山某企业家骗取票据承兑案(涉案金额2亿多元,红通案件,检察院不起诉); 5.上海某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1.1亿元,检察院不批捕后撤案); 6.上海王某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检察院不批捕); 7.安徽罗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9000余万元,检察机关采纳律师意见,罪名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变为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由法定刑十。年以上变为建议判缓)【被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评为"2022年度十个影响力税务司法审判案例”】; 8.安徽朱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250多万元,检察机关采纳律师意见,罪名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变为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由法定刑十年以上变为建议判缓) 9.杭州某外贸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法定刑以下减轻判决) 10.绍兴某驾驶学校虚开发票案(涉案金额4000多万元,检察院不起诉); 11.徐州张某某虚开发票案(涉案金额5000万元,缓刑; 12.苏州孟某虚开发票案(检察院不起诉) 13.江苏盐城王某虚开发票案(涉案金额1亿多元,检察院不起诉,行政复议撤销税务局认定虚开的决定); 14.桐乡某企业家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涉案金额1亿多元,减至1000余万元); 15.安徽张氏三兄弟等50余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安徽扫黑除恶1号专案,第三被告辩护人,检察院建议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后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16.安徽方某等20余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重大社会影响,第一被告辩护人); 17.安徽陈某某等30余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重大社会影响,原第一、后改成第三被告辩护人; 18.辽宁罗某、张某等20余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重大社会影响,第二被告辩护人);19.安徽某常务副市长受贿案(涉案金额400多万元,法定最低刑判决); 20.上海某大型国企高管受贿案(检察院取保候审,后判处缓刑) 21.安徽淮南姬某某诈骗案 (诈骗金额4000余万元,检察院撤回起诉); 22.安徽池州卢某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涉案金额4000多万元,公安撤案); 23.河南商丘刘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涉案金额2亿余元,判处缓刑); 24.上海某企业家生产、销售假药案(涉案金额500余万 元,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撤案) 25.上海某企业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撤案) 26.上海王某诈骗案(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撤案);27.上海夏某保险诈骗案(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撤 案); 28.深圳姚某诈骗案(检察院不起诉); 29.江苏盐城梁某虚开发票案(检察院指控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5.5亿余元、虚开发票1亿余元,分别建议量刑9年、1年9个月,法院改判虚开发票罪,判刑3年6个 月); 30.哈尔滨某实业公司非法集资案(涉案金额4亿多元,减轻判刑三年); 31.上海某大型理财公司非法集资案(涉案金额9000多万元,减轻判刑三年); 32.新加坡某航运公司高管职务侵占案(担任公司诉讼代理人,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二名被告被判处12年、8年,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 33.上海常某侵犯著作权案(中宣部督办、央视等多家媒体报道,非法获利200多万元,减轻处罚并判处缓刑)

  • 游辉 律师
    福清 · 福建启昭律师事务所

    游辉律师 执业二十几年 | 资深律师 | 深耕专注民商事争议解决 经典案例 合同纠纷: 代理某租赁合同纠纷案,涉及工程机械租赁费用230余万元,通过完整证据链充分证明案件事实,为客户追回直接损失200多万元; 代理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追回被扣工程款50万左右,通过收集组织各类间接证据组成完整证据链,为客户赢得50多万工程款损失; 代理某委托代理合同纠纷案,一审获得部分诉讼请求的支持;二审又代理该案上诉,根据案件争议焦点精细重新组构证据链条获得二审法院改判支持大部分原诉讼请求,获得客户高度好评。 民间借贷:处理多起大额民间借贷案件,单案最高标的额500万元,其中一例没有书面借条的情形下,通过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形成完整证据链,获法院全额支持; 婚姻家事:代理涉外离婚纠纷,涉及国外夫妻共同财产、多地房产及抚养权争议,最终以调解结案,为客户争取超出预期15%的财产权益; 夫妻财产约定:为20余位高净值客户起草/审核婚内财产协议,有效隔离婚前财产与婚后经营风险,无一起事后争议。 婚约财产纠纷:代理多起婚约财产纠纷,为委托人追回大部分彩礼,获得委托人以及家人好评。 相邻权纠纷:代理相邻权纠纷,为委托人解决多年相邻之间矛盾,多数经调解结案,获得客户好评。

  • 朱丽珍 律师
    佛山 · 广东知恒(佛山)律师事务所

    朱丽珍律师:自2015年进入法律行业,警官院校毕业后一直在深造,包括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的再次学习,通过警校、全国一线政法院校的培养打磨,打造了扎实的专业底蕴,拥有过硬的专业基础,同时10多年来一直深耕广州、佛山的市场,形成了非常扎实的地缘关系网,对业务部门的熟悉程度是更好办理案件的重大加持。 通过大量一线案件的办理,形成了刑民交叉案件的专业服务特色。朱丽珍曾作为破产管理人团队实际运营人,深度参与律所破产业务运营与指导,是属于典型的复合型法律专业人才。 另外,作为律师所的股东、合伙人,一直以来在一线参与律师所运营,商业思维缜密,是一位有商业经营思维的律师,并且其经营的律师所一直在佛山的市场名列前茅,足以证明有过硬的管理能力及商业思维判断。这么多年来,其身边的法律顾问单位一直是不断续约,持续选择朱丽珍律师团队,这个是法律专业的信任,更是对朱丽珍律师团队懂市场、懂商业思维、能切实解决企业的难题的信赖。朱丽珍律师团队服务的法律顾问企业,是在合作的过程中一步步壮大的,他们都说是我们给了企业可以安全、大胆往前走的勇气和路径,企业负责往前冲,律师负责指引路径和及时刹车。这些企业也源源不断给了朱丽珍律师团队支持。因为有企业破产管理人的实战经验,在企业真的遇到问题的时候,朱丽珍律师有非常敏锐的思维和方法,帮助企业更早从中找到出路,也更早刹车,这是这些年团队丰富经验的体现和对客户的交代。 另外,通过打拼,逐步组建特色的以法律专业人才、税务会计专业人才、市场运营人才三位一体的专业团队,建立系统的团队管理制度,展现出卓越的专业实力与团队领导力。 朱丽珍律师有非常多的无罪案例,具备扼杀不利因素在摇篮中的敏锐度、专业能力得到了重大当事人的肯定,这些无罪案例是每每一谈,都是数不胜数,别人有一单无罪案件都觉得是非常值得炫耀,但是她确实多到不知道从何说起,每一个成功案例都是成功的最好验证。 而在民事领域,经济纠纷、大型的房地产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却也有更大的强项。在重大经济案件,企业的法律纠纷中,往往伴随着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交叉存在的风险,朱丽珍律师作为知恒佛山刑民交叉法律事务中心主任,是领头羊、一把手,是带头人也是风向标,在这里,你的事情不用担心民事律师不懂刑事,刑事律师不懂民商事,都能统筹好,这是团队的优势,也离不开朱丽珍律师长期的律师所、团队的管理经验练就的一身真本领。 经典案例 3.建工领域成功案例:厘清夫妻共同经营主体,助力施工方追回工程欠款 承办律师:朱丽珍 业务领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案件概况 当事人承接某摄影基地主体工程及后续改造工程,完工后双方签署结算文件确认工程款总额。发包方系夫妻二人,事后以一方并非合同主体、工程量及价款未最终确认为由拒付余款,当事人委托我方起诉维权。 二、办案要点 1、梳理施工沟通记录、结算协议、付款凭证等全套证据,锁定结算效力与欠款金额。 2、结合双方夫妻关系、共同参与项目沟通、付款、签署结算文件等事实,主张二人属于共同经营,应共同承担付款责任。 3、针对对方辩称工程量虚报、未完成结算等意见,逐一举证反驳,证实工程已交付使用、对方未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 三、案件结果 一审法院认定结算合法有效,判令二被告共同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对方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当事人债权全部得到支持。 四、案件亮点 本案精准认定夫妻共同经营下的债务承担规则,有效守住结算文件效力,成功驳斥对方各项抗辩,一、二审均取得胜诉,充分保障施工方合法权益。 五、实务提示 工程完工后务必及时签署书面结算文件,留存沟通、对账、交付凭证;若合作方为夫妻共同经营,可依法主张双方共同承担付款责任。

  • 彭锐 律师
    北京 · 北京京舟律师事务

    教育背景: 彭锐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和四川外语学院。获得法学、英语双学士学位,通过英语专业八级,持有证券从业资格证。彭律师曾研修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和中国政法大学,师从我国多位著名法学教授,参加过点睛学堂《高级房地产律师专业培训课程》及著名 Lawspirit 公司《法律英语专业培训》,能制作英文法律文书。 执业经历: 彭锐律师系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律师协会会员,北京京舟律师事务所主任,从 1997 年从事法律工作以来,长期致力于商品房、二手房法律事务的理论研究及实务工作,接受过各类房产纠纷咨询 30000 余件,代理诉讼案件近 1000 件。 曾处理过与链家地产、我爱我家、中大恒基、21 世纪地产、中原地产、鑫尊置业、住商不动产、麦田不动产、华龙房产等相关房产经纪公司的各类法律事务。 主要客户: 彭锐律师其客户多为公司企业老板,军队领导、政府官员,新闻媒体,体育、娱乐明星、白领等成功人士如:国防大学某名开国将军刘某房产案件、总参谋部将军徐某房产案件、总后勤部将军何某房产案件、总装备部将军任某房产案件、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与环境质量监督局王某房产腾退案件、八一体工大队著名球星李某房产案件、原邮电部副部级领导刘某房产案件、原物质部正局级干部吴某房产案件、原铁道部处长蒙某房产案件、前世界银行高级官员林某房产案件、中国人民银行原部长秘书李某房产案件、中国光大银行某支行行长房产案件、清华大学经管学院 EMBA 某教授房产案件、长江商学院教授刘某房产案件、中国科学院著名教授贾某房产案件、北京电影学院教授杨某房产案件、前四川省省政协某副主席房产案件、中央戏剧学院明星顾某、马某房产案件、中国音乐学院歌唱家李某房产案件等。 业务专长: 彭锐律师精通处理各类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新购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件;深入研究和代理各类一般律师很难涉猎的疑难公房、房改房及政策保障房纠纷案件;及因家庭、婚姻关系而发生的各类离婚、继承房产类纠纷疑难;擅长代理客户二审上诉的疑难房产案件,再审疑难房产案件,申请检察院抗诉疑难房产案件,向高发及最高法申诉的房产疑难案件。 执业特点: 彭锐律师有近 21 年房产法务经验,熟悉二手房、商品房交易流程、北京各大银行房产贷款政策,擅长拟订二手房、商品房签约条款,善于解决二手房、商品房纠纷诉讼,对于重大疑难房产案件有着独特的思维方式和巧妙的问题解决方案。保持极高的胜诉率。 经典案例 彭锐律师代理姚女士房产纠纷案件,当事人委托其他所的律师经历一审、二审、北京高院再审、北京市检察院抗诉均败诉,彭锐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调研、撰写了高质量的申诉状,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讨论后认为本案错误,决定提审本案。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开庭审理后最终作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民再1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撤销原一审、二审的判决。姚女士对彭锐律师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和认可。 彭锐律师代理程女士与程先生遗嘱继承纠纷一案,程女士与程先生要求按照其父母所留遗嘱继承。彭锐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调研、积极准备证据参与庭审,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22)京0101民初19810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调解。程女士对彭锐律师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和认可。 彭锐律师代理熊先生起诉卢先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熊先生在北京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撮合下与卢先生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熊先生支付了6个月的房租183000元后,因租赁房屋存在纠纷,一直未交付。熊先生起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经彭锐律师调研、积极准备证据参与庭审并努力与法官沟通下,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21)京0102民初407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卢先生退还熊先生183000元租金,并支付违约金183000元。熊先生对彭锐律师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 彭锐律师代理的薛女士与刘某、燕某、北京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后,彭锐,律师又成功的申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请了抗诉,最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京x分检民监[2021]1183000040x号抗诉通知。薛女士表示对彭锐律师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和认可。 彭锐律师代理刘先生、王先生、孙女士应诉北京某设备技术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原告因项目合作产生纠纷,导致项目无法继续进行合作,原告要求刘先生、王先生、孙女士赔偿损失,后经过彭锐律师的介入调查、分析、研究和努力,法院作出(2019)京0108民初1028号判决书,判决驳回北京某设备技术有限公司的所有诉讼请求。刘先生、王先生、孙女士胜诉。刘先生、王先生、孙女士对彭锐律师的工作非常满意和认可。

  • 李琦 律师
    济南 · 山东天齐律师事务所

    李琦律师,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现为山东天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 担任济南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济南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入库专家、济南市第四期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成员、济南市长清区行政执法监督员、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齐鲁工业大学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客座教授、山东交通学院法学专业实践导师、山东女子学院外聘教师,先后获得济南市爱心律师、长清区律师规范执业先进个人、长清区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同时担任数十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在劳动争议、合同、公司法以及刑事辩护等领域有很深的研究。 执业期间参与了大量的诉讼及非诉讼案件的运作,将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娴熟的法律实务技巧完美结合。对承办的案件细致严谨,精益求精;既善于从宏观高度整体把握案件事实,缕析复杂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又体察细微,细心审视案件的每一微小环节,从而使案件有最完善的解决方案,并取得最理想的结果。 山东天齐律师事务所简介: 山东天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5月,秉承“海纳百川,跬步千里,齐心同力,共成天齐”的核心文化理念,以人和的合作环境和规范的管理制度作为发展基础,坚持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全方位法律服务。 山东天齐律师事务所位于济南西部创新园B座五楼,办公面积1000㎡,现有专业法律服务人员30余人,其中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各领域专家、教授5人。经过三十余载的发展,天齐已打造出专业、多元的律师团队,成为擅长政府法律服务、公司法律事务、民商事法律服务、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刑事辩护等领域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连续多次获得“优秀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并长期受聘“长清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团队成员先后荣获济南市司法系统普法先进个人、山东省巾帼建功标兵、济南市十佳女律师、山东省“三八”红旗手、济南市最美女律师、全市“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济南市青年志愿服务表现突出个人、山东省律师行业第一批“四优”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山东天齐律师事务所利用区域特点与大学科技园多所高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整合资源优势,积极拓展新兴业务,同时,探索新型管理方式及学习模式,不断提高律师的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天齐律师始终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专业卓越的职业素养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成为客户值得信任的合作伙伴,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经典案例 1.办理李某某故意伤害案,该案事发到结案历经十五年,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调阅相关案件材料,仔细分析案件事实及法律依据,及时出具法律意见,并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最终经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同时与当事人深入交流,劝其息访罢诉,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2.办理董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该案经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从而挽救了其公司,使其公司上百名员工的工作得到保留,生计得以维持,达到了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3.李琦律师参与办理了由国务院督查组督办的荣乌高速烟台莱州段1.16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件等在全国或全省具有影响力的案件,并且达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 罗静 律师
    阿拉尔市 · 新疆塔里木律师事务所

    罗静,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七年公证从业,五年持证公证员,一年头部保险经纪高级经纪人,持有高级劳动仲裁咨询师、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双资质。 擅长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保险理赔维权(重疾险、意外险、定期寿险、驾乘险等)、合同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遗产继承纠纷。 集公证、保险、人力资源、诉讼代理多行业从业背景于一身,熟悉公证流程、保险行业内部规则、企业用工法律痛点,能多角度拆解案件难点,精准找准维权突破口。 坚守党员初心,秉持严谨务实办案风格,全方位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专业的法律解决方案。 经典案例 1.产品质量责任纠纷 标题:全面胜诉!参与办理辣椒种子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成功驳回对方全部赔偿请求 基本案情及结果: 付某通过熟人介绍向我方当事人购买辣椒种子,并支付1万元定金。收到种子后,付某种植在阿拉尔市某连队。种植过程中,付某声称:该种子系过期种子,遂以我方当事人销售过期种子导致其辣椒减产、质量降低等问题,要求赔偿170余万元。本案经理一审、二审、再审,作为被告方参与办理的律师,我们通过梳理对方证据、收集我方有利证据,并通过原告社交媒体找到对我方非常有利的证据,权利组织证据梳理,产品举证规则,最大限度的还原案件事实,最终,我方的代理意见在一审、二审、再审中获得全面支持,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不仅为客户守住了10几万元的货款,还避免了170余万元的赔偿。 2.工伤理赔、劳动人事争议、人身损害案件 赵某工伤理赔案件:3个月时间帮助我方当事人获得工伤赔偿款20万元,收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何某工伤案件:何某为非日制用工人员,工作中受伤需要确认劳动关系,经过三年的微信聊天记录梳理和上百条转账记录梳理,通过可视化方式,将用工形式、工资发放形式、工作安排等要素清晰呈现,在劳动仲裁环节成功确认劳动关系,为我方当事人后续维权奠定坚实基础。 刘某工亡赔偿案件:刘某双城生活职工,周末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协助家属申请工亡认定后,协助家属获得109余万元的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协助与肇事方谈判,帮助家属获得140余万元赔偿;协助家属与保险公司沟通谈判,帮助家属获得90余万元赔偿。该案件获得刘某家属全面好评,切实为其家属争取到超额利益。 王某与某医院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成功帮助患者家属获得15万元左右赔偿 侯某与某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成功帮助侯某获得35万元的赔偿差额

  • 陈佳 律师
    商丘 · 河南仰望律师事务所

    陈佳,男,汉族,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石家庄陆军指挥学院,本科学历,专职律师。 执业以来,始终秉持着以勤恳执业的工作态度,以扎实深厚的法律知识,认真、细致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经典案例 1、陈某与常某女、常某男、郝某婚约财产纠纷二审案件,代理二审,将一审仅获判的5万元彩礼返还金额,改判为10万元 2、35万彩礼纠纷,10万调解当庭履行 3、非法经营案——缓刑 4、容留卖淫罪——检察机关当庭并更量刑标准 5、开设赌场罪——取保候审 6、诈骗案——取保候审 7、非法发放贷款罪——4.5亿巨额案件 8、行政诉讼案件胜诉,法院一审撤销公安机关处罚决定 调解履行促使还款:案情简介:(2024)豫 1425 诉前调书 605 号 原告刘某某、王某与被告李某某系朋友关系,被告因经营周转需要,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向二原告借款,并出具欠款凭据。后续二原告多次向被告讨要欠款无果,遂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被告诉至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诉请被告偿还借款本金 60000 元,并自 2023 年 3 月 31 日起以 60000 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支付利息及逾期利息,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该案于 2024 年 7 月 9 日立案,经法院诉前调解,各方自愿达成调解约定:双方核定借款本金为 50000 元,利息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以实际未还欠款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至款项实际结清之日;被告从 2024 年 7 月开始,每月 30 日前偿还 10000 元,直至全部本息清偿完毕;若被告任意一期未能按期足额还款,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欠款本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本案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 650 元由被告承担。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对上述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案涉民事调解书经各方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后,执行还款:(2024) 豫 1402 民初 13688 号) 原告为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委托陈佳等两名律师参与诉讼;被告刘某某户籍地为山东滨州,委托代理律师应诉。原、被告之间存在货物买卖合同关系,被告收货后拖欠货款迟迟未付,原告核算欠付货款总额 239610.5 元。原告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向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立案起诉,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全额偿还货款 239610.5 元,并以该欠款为基数,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LPR 计算资金占用利息至欠款付清为止,案件相关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2025 年 2 月 26 日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原告自愿将应付货款金额降至 193000 元;付款方案约定 2025 年 2 月 28 日前被告先行支付 60000 元,剩余款项从 2025 年 6 月起至 2026 年 11 月,每月 28 日前最少偿还 5000 元,所有剩余款项须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结清;若被告任意一期没有按期足额还款,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欠款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自 2025 年 2 月 25 日起,以剩余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当期 LPR 的 2 倍计收逾期利息。原告主动放弃其余诉讼请求,本案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原告自行承担,民事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具备法律效力。 起诉保全同步进行:(2026) 豫 1402 民初 1173 号) 原告李某某从事鸟类养殖经营,经自家亲属介绍认识被告刘某某,并聘请被告担任养殖项目的技术指导。合作期间,被告以个人对外负有外债、急需用钱还债为由向原告借款。2025 年 5 月,原告分三次完成出借:先通过亲属代为转账出借 10000 元,又在同日分别通过微信转账 45000 元、银行转账 45000 元,累计出借本金 100000 元。款项出借后,原告在 2025 年 6 月 11 日通过电话正式向被告催收全部欠款,被告始终推脱拒不还款。原告遂在 2026 年 1 月 22 日向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被告偿还本金 100000 元,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起按一年期 LPR 四倍计算逾期利息,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经法院合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法院经核查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认定借贷事实成立,因双方未约定借期利率与逾期利率,驳回原告按照 LPR 四倍计息的诉求,依法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 100000 元,利息自首次催款日 2025 年 6 月 11 日起,按照同期一年期 LPR 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案件减半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被告负担,当事人不服判决可在签收文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 李超 律师
    重庆 · 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

    李超,资深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较强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曾任职于重庆市某公安分局、重庆市某法院,长期奋战在审判与执行一线,累计审理、执行案件近五千余件,尤其在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与执行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2019年6月从法院离职,现执业于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办案400余件,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刑事辩护、企业法务等领域的法律服务。 经典案例 原告杨某诉被告方某股权转让纠纷案(担任被告代理人),成功帮被告减损2000余万元; 原告曹某等三人诉被告重庆某建筑公司、四川某地产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担任原告代理人),成功帮原告追回工程款700余万元; 原告重庆某物资经营部诉被告重庆某建设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担任原告代理人),成功追追回800余万元的物资材料款; 原告重庆某装饰工程公司诉被告慈溪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担任原告代理人),不但成功追回500余万元的工程款,并在被告反诉中帮原告减损700余万元。 重庆唐某合同诈骗罪一案,成功说服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重庆柏某某诈骗罪一案,成功帮柏某某获得缓刑判决。 重庆左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成功说服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 陈川 律师
    哈尔滨 ·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

    陈川律师,工民建专业,法学专业,干过工程,报过结算,现场监理,甲方代表,现场历练出来的工程人专业律师,5年土建经验,25年工程律师经验。 所在律所: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 为万达公司、移动公司提供专业工程法律服务20多年,代理过一百多家开发、施工等房地产类企业。 打工程官司,找土建工程律师。 专业工程律师,专业解决: 【结算争议】【审计争议】【质量鉴定】【造价鉴定】【项目工程官司】 工程纠纷三大项【造价】【质量】【索赔】,只有干过工程的律师,才真正能够从工程人角度考虑工程案件,提供专业解决方案,因为我们是同行。 由律所主任陈川律师牵头,组建专属项目组,以“专业深耕、细节把控、风险闭环、依法履职”为核心,为甲方提供全流程、体系化、可量化、合法合规的专属法律顾问服务,助力甲方工程业务合规高效推进,全面降低法律风险,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5年一线工程实操经验:干过施工、报过结算、担任过监理和甲方代表,深谙工程行业规则、施工流程及行业潜台词,能精准捕捉工程类案件核心痛点。 25年专业法律执业经验:专注工程房地产领域,代理超百家开发、施工、项目投融资企业,实现工程实操经验与法律专业知识深度融合,办案务实高效。 工程人思维办案:不从纯法律条文堆砌出发,而是从工程项目的逻辑、成本、进度及现场实操角度,为客户提供真正务实、可落地、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解决方案,做“懂工程的同行战友”。 经典案例 当事人:上诉人(一审原告)某建筑分公司、一审第三人某建筑公司;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某家具公司(由陈川律师代理) 案情简介: 某家具公司与某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后者承建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后续工程交由该建筑公司的分公司实际施工。施工过程中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双方就工程质量、总造价、已付工程款金额等产生争议。建筑分公司先行起诉,主张家具公司支付工程款 14625310.60 元,以及 2013 年 1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3 日的利息 1782419.02 元、后续至实际付款之日的利息;家具公司提起反诉,要求解除合同、支付施工误期违约金 65 万元、施工误期赔偿金 1605 万元、鉴定费 366000 元、交付工程内业资料并履行竣工验收手续、赔偿维修加固损失 46878431.72 元等。一审法院作出部分支持双方诉求的判决后,建筑分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要求在原判基础上增加工程款 4309007.82 元、调整利息计算基数与起算时间,且主张自身不应承担维修加固费用。 陈川律师代理方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核心判项:判令建筑分公司向家具公司支付维修加固费 14438446.12 元,以及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混凝土构件重新浇筑维修加固费 1228415.65 元,由某建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同时维持交付涉案工程全部竣工备案资料、驳回上诉人其他诉讼请求、驳回我方其他反诉请求的判项。 法院仅对欠付工程款数额作出调整,最终认定家具公司应给付工程款 7492716.94 元,并以此为基数自 2013 年 10 月 19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家具公司关于 3848127.82 元无确认单方造价不予认可、工程质量责任由施工方全面承担的核心抗辩意见均获法院支持,核心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案例二: 当事人:原告某建工集团;被告(反诉原告)某投资公司(由龙房川律师事务所陈川律师代理) 案情简介: 某投资公司与某建工集团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多份补充协议,约定由建工集团承建其商业广场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结算。施工过程中部分楼栋完成竣工验收,其余楼栋尚未竣工,双方因工程款结算事宜产生重大争议。建工集团起诉主张投资公司支付工程款 301699484.8 元及对应利息(按一年期 LPR 的 2 倍计算),确认其对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并承担保全费 5000 元、保全保险费 500000 元、鉴定费 11065749.57 元;投资公司提起反诉,要求建工集团复工完成未完工程、整改质量问题、赔偿暂定 100 万元损失并承担相关费用。 陈川律师代理方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代理方多项核心抗辩意见,最终判决投资公司给付工程款 157931495.43 元,较原告诉请的 3 亿余元核减近一半;利息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 2024 年 3 月 21 日起计算,大幅调低了原告主张的利息标准。 法院同时支持将 80 套抵账房对应金额计入已付工程款、电费按 1.5 元 / 度标准扣除的主张;认定原告仅对其承建部分的工程款本金享有优先受偿权,驳回其就利息、违约金主张优先受偿的请求;判决投资公司给付保全保险费 250000 元。

  • 郑江明 律师
    无锡 · 上海源杰(无锡)律师事务所

    郑江明律师,上海源杰(无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江苏省无锡市江南大学,主要擅长领域有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类纠纷、婚姻继承等家事纠纷、房产和消防工程等经济合同纠纷、传播淫秽物品和组织卖淫等刑事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等。其善于在研究案件本身的基础上,通过触类旁通的思维方式,结合法律法规与现实生活处理承办案件,力求达到最佳结果。执业以来,一直专心于每个案件的办理,其办理案件深受当事人的信赖和赞誉,拥有十分良好的社会评价。 经典案例: 1、2024年至2025年期间,承办的卢某某与孙某某及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为卢某某争取到了129万元的赔偿款。其中,在保险公司不认可护理费时间和计算基数、误工费计算基数的基础上,郑律师通过寻找地方案例和中院细则以及相关行业标准,细挖当事人劳动用工的证据材料等,为当事人在护理费和误工费的金额上寻求了突破,最终应得了一审和二审法院的支持; 2、2021年至2023年期间,承办的胡某某与程某某、安徽某科技有限公司、黄山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通过对对方提出的鉴定报告异议提出反驳和重新鉴定申请,推翻了对方的伤残等级认定观点,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一个二级伤残、一个五级伤残和一个十级伤残的鉴定结果。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110万元左右的赔偿款。 3、2024年期间,承办的唐某某与郭某及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在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双方为同等责任且保险公司要求只承担50%赔偿比例的情况下,通过对事故认定书和事故视频证据的充分举证和说理,运用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和技巧,说服法院判定对方承担事故赔偿责任65%的比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多的赔偿金额,最终十级伤残获赔17万余元。 4、2025年期间,承办的陈某某与房某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通过说服当事人进行诉前保全措施,迫使对方在账户被冻结到部分资金的情况下,开庭时主动与我方进行协商,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18万余元的赔偿款。 5、2025年期间,承办的程某与韩某及北京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在当事人没有构成伤残等级且保险公司开始不认可误工费与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兼得的情况下,通过鉴定确定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后,又积极找寻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地区案例,迫使北京保险公司同意我方的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可以兼得的观点,最终在案件未开庭情况下达成和解协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8万元的赔偿款。 6、2025年期间,承办的陈某某与单某某及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在保险公司不认可法院委托鉴定结果且在异议期届满后才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的情况下,运用民诉法相关规定,对其提出的重新鉴定申请不认认可,促使法院仅对该结果进行了补充询问,最终节省了诉讼流程和期限,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17万余元的赔偿款。 7、2023年至2024年期间,承办的戴某某与钱某某离婚诉讼纠纷一案中,成功为戴某某争取到了更多的财产分割权益。后续戴某某十分认可本人,后续又介绍了很多期身边的客户。 8、2023年期间,承办的张某某与许某某恋爱期间财产纠纷(带民事欺诈甚至诈骗性质的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通过对双方账户往来的梳理,并说服当事人进行诉前保全,最后迫使对方在开庭前进行协商调解,最终为当事人挽回了1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9、2021年期间,承办的章某某与王某某等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中,运用对方遗嘱中的形式瑕疵的反驳和当事人提供的被继承人死亡前严重疾病的举证,推翻了其遗嘱继承的观点,最后法院判决按照法定继承分配被继承人财产,为当事人获取了15万元的继承财产。 10、2023年期间,承办的孙某某与徐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中,对方当事人要求平均分割恋爱期间所购房产。我方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提交相关有利证据,迫使对方同意调解,最终当事人仅向对方支付8万元归并款后即获得了房屋所有权的确认。 11、2024年期间,承办的晏某某与顾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中,对方当事人以离婚协议系在其患有抑郁症(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态下)和被胁迫情况下签署为理由要求撤销离婚协议并重新分配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我方积极提取当时协商时的微信聊天沟通记录以及对方在这期间的微信朋友圈和抖音视频等证据,反驳了对方处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态和被胁迫状态下签署协议的观点,最后法院支持了我方的答辩观点,驳回了对方的全部诉讼请求。 12、2021年期间,承办的江某某与宁波某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地产公司起诉要求江某某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20多万,经我方梳理聊天记录和银行贷款等证据后,对方主动撤诉,最终为当事人避免了20多万的经济损失。

  • 姜梦怡 律师
    大连 · 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

    姜梦怡 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 民商法硕士,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擅长公司争议解决、股权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等经济类诉讼、执行案件,现任近30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案件胜诉率近三年高达98%,尤其擅长疑难复杂类民商事诉讼案件。 经典案例: 1、曾参与杨某、祝某等共三十名被告的刑事辩护案件,案涉罪名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代理该案第七被告人杨彬的辩护律师,自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全程参与。此案件被列为该年度的重大刑事案件,经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历时7天的审理,最终顺利结案,该案件经大连市中院公众号和大连市电视台报道。 2、大连地区在2023年之前,涉及非法期货类案件均以行政机关未予以认定该交易所不具备从业资格为由,驳回起诉,不予受理。很多在各大交易平台进行投资且亏损严重的人,状告无门,经常到大连市政府门前闹事,也有起诉大连市政府驳回的。通过不懈的努力,2023年4月24日由大连市金融发展局对案涉交易平台大连贵金属交易中心实施了现场检查,最终认定大连贵金属交易中心平台不符合国发(2011)38号、国发办(2012)37号文件,存在违规行为。大连贵金属交易中心被取消交易场所业务资质。至此,辽宁地区法院才开始接收此类案件,而我代理的原告济南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大连贵金属交易中心也是辽宁省第一个这类案件的胜诉判决。 3、代理原告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诉被告大连甘井子区聚易木材加工厂、李某、赵某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案涉金额1,144,469.13元。该案件起因是由被告工厂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导致的,造成三人重伤(烧伤面积分别为93%、92%、65%),一人轻伤的严重后果,该重大事故当时经大连市电视台新闻频道报道。因被告在后续的治疗过程中与委托人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存在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作为代理律师全程参与案件的审理、执行。 4、大连未来城道理景观工程动迁项目,因动迁规划牵涉大连华侨果树农场、大连奶牛场有限公司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地块,上述企业又将该地块承包给本村村民使用。因动迁事项各方反映巨大,该地块案涉市民拨打市民热线,向“民心网”进行投诉。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本人代理了原告大连华侨果树农场诉史芳杰土地使用权纠纷。 5、代理行政机关大连市沙河口区民政局婚姻登记纠纷。本案原告双方在1980年12月登记结婚,1985年在人民法院经判决离婚,后双方于1987年4月复婚,2006年经民政局协议离婚,但离婚过程中取消的是1980年的婚姻信息,而非后经复婚取得的1987年的婚姻关系,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提起诉讼要求撤销2006年的离婚登记,重新确认解除1987年登记的婚姻关系。本案涉及的案件复杂,时间跨度久,由于行政机关档案管理的交接,为本案证据的收集、整理增加了难度,但最终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经调解结案。 6、2025年代理一起复杂交通事故案件,作为原告律师,起诉七名被告,诉讼金额240万,刑事与民事案件交叉,并且异地管辖,在多重法律关系交织的情况下,帮助当事人几乎全额争取补偿款的情况下,比预期多获赔50万元,当事人非常满意。 7、代理台湾同胞股权转让纠纷,通过提出鉴定意见,将对方的虚假证据予以有利驳斥,从而取得一审胜诉的结果,案件目前进入执行阶段。

  • 刘兵 律师
    宁波 · 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

    刘兵律师,民革党员,法律硕士,二级律师,高级律师,执业16年。现任浙江浙杭(宁波)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同时担任多项社会与专业职务,包括民革镇海区基层委员会副主委、一支部主委,并担任或聘任为镇海区第十届政协委员、镇海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镇海区十六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镇海区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宁波市律师协会理事、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理事、宁波市律师协会纪考委、区域发展委委员、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宁波市高层次人才法务专员、宁波市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团顾问、 民革宁波市监督委员会委员、宁波市行政合法性服务研究中心专家、宁波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等。曾获评“宁波市优秀律师”、宁波市“骨干型”名优律师、“宁波市优秀人民监督员”、“宁波市民革先进党员”、“镇海区政协委员活动积极分子”、“宁波市民革参政议政先进个人”、“民革浙江省委会‘战疫’先进个人”、“民革浙江省委会社会服务先进个人”等。刘兵律师擅长政府及企业法律顾问、 金融保险、投资并购等综合民商事法律业务,为镇海区政府及多个区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经典案例: 1.【职务侵占罪刑事辩护案,成功争取缓刑与最低罚金】 案情简介:本案犯罪嫌疑人系宁波某两家汽配相关公司的业务员,利用其负责客户订单采购与销售的职务便利,在2022年11月后的一年多时间内,私自以其他单位的名义,以较低价格从自家公司采购客户订购的汽车配件,再以较高价格销售给客户,从中截留差价,累计侵占公司利润共计人民币22万余元。被害单位发现后报案至公安局。 案件办理过程:接受委托后,团队第一时间会见了犯罪嫌疑人,详细了解案情并固定了对其有利的细节。我们迅速确立了“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全力沟通”的辩护策略核心。首先,指导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积极筹措资金,退还全部违法所得,并主动与被害单位沟通,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了书面谅解,为从宽处理奠定了坚实基础。其次,在审查起诉阶段,我们与检察机关进行了多轮有效沟通,针对本案数额相对不大、嫌疑人系初犯、主观恶性不深、已全额退赔并获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提交了详尽的辩护意见,着力论证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建议在罚金刑上适用较低标准。团队的工作重点在于将法定从宽情节转化为检察机关认可的量刑协商成果。 案件结果: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确认量刑意见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本团队以主动规划降低司法风险,最终在法律框架内为委托人实现免受羁押、平稳过渡的切实利益。 2.【重大设备买卖合同纠纷案,二审逆转改判胜诉】 案情简介:我方委托人(出卖方)与外省某制药企业签订设备买卖合同,约定向其出售多台低温反应釜设备,合同总价款数百万元。合同明确约定,验收款在设备验收或到货后90天(以先到为准)支付。设备依约交付后,买方以“设备抛光不达标”为由,长期拒绝组织正式验收,并拖欠占总价款30%的验收款及其他款项。经多次函告催收无果,委托人委托本团队介入维权。 案件办理过程:本案一审因未能充分论证付款条件已成就及对方拖延验收的责任,委托人诉求未获支持。本团队认为法院判决存在明显的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错误,故与委托人商量好决定上诉。团队接受委托提起上诉后,并未纠结于技术细节的争论,而是回归合同文本本身,进行精准的法律攻防:首先,紧扣合同条款,主张验收款的支付仅需满足“出具验收报告”或“到货满90天”任一客观条件即可,而后者条件早已满足。其次,巧妙运用举证规则,强调对方作为主张设备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无法验收的一方,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该主张,并未举证证明设备未能进入验收阶段系我方委托人造成的,其拒不支付验收款显属违约。团队将案件焦点从“设备瑕疵”成功转移至“对方是否依约履行了验收和付款义务”这一对我方更有利的战场。 案件结果:二审法院全面采纳我方核心代理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我方委托人关于支付剩下验收款的诉讼请求。

  • 丘家欣 律师
    深圳 ·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丘家欣律师,盈科深圳律所实习委副秘书长、风控合规委委员、执业纪律委委员,9年法律工作经验,服务过300多家大型企业,上市公司瑞某科技、行业龙头某管道公司、行业龙头某机电公司、国家海洋局某中心等侵权诉讼。深入研究投融资、建工、房地产等行业法律实务,在股权、重大经济纠纷、公司等民商事诉讼与非诉业务上实操经验丰富 典型案例: 【婚内财产规划】 代理女方,在婚外情证据隐蔽的案件中,通过分步取证构建初步证据链,促使过错方为维系家庭而同意签署婚内财产协议,明确其少分财产。起草并审定协议,全面保障女方财产权益。 【协议离婚】 代理男方,在涉及多套房产及其他资产数量较大的案件中,全面统筹财产归属,依据详尽的财产信息梳理结果拟定离婚协议,助力双方通过协议离婚化解纠纷,节约诉讼成本。 【诉讼离婚纠纷】 代理女方,在涉及房产赠与争议的离婚诉讼中,精准梳理案件核心争议,厘清我方诉求要点,最终推动法院对房产份额作出有利认定。 【离婚谈判与赔偿】 代理女方,在长期家暴导致婚姻关系实质破裂的案件中,协助开展离婚谈判,积极争取离婚损害赔偿,最大程度维护女方合法权益。 【离婚综合诉讼】 代理女方,在同时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股权处置等多重争议的复杂离婚诉讼中,统筹应对各项诉求,深入分析抚养权归属与财产分割方案,有力维护委托人权益。 【抚养费纠纷】 代理经济弱势一方,在其收入显著下降后,通过系统梳理历年收入与银行流水,破解原定高额抚养费的不合理负担,通过协商与诉讼相结合的方式,争取到合理的抚养费数额。 【复杂离婚财产处理】 代理男方离婚纠纷,案件中财产划分复杂、权益交织的情况,合理选择管辖法院与诉讼策略,实现多地房产的一体化分割处理,有效降低诉讼成本。 【合同纠纷】 代理朱某与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成功以客户满意的调解方案结案,最大化实现客户的合法权益,成功帮助客户追回目标款项 ,实现客户的合理预期 ,本案由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 【确认合同无效效力纠纷】 代理张某与广州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确认合同无效效力纠纷一案,成功以客户满意的调解方案,实现客户的合理预期,最大化实现客户的合法权益。 【侵害作品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代理被告广州某服装与原告刘某、其他被告广州某服饰公司、 深圳某贸易公司、 吴某、 广州天河某服装店之间的侵害作品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知识产权案件成功维护被告广州某服装公司的合法权益,获得法院的支持, 免于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代理深圳某智能科技公司与桂东某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的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获得胜诉,判令对方立即停止生产、 销售侵害,并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经济损失以及合理开支。 【民间借贷纠纷】代理张某与林某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就拖欠欠款一案,起诉同时,通过同步提起财产保全的方式,为其胜诉后的财产执行保驾护航。 【服务合同纠纷】代理王某与陈某之间的服务合同纠纷,就拖欠欠款一案,通过发送律师函协商的方式整合案件事实加强,同步采取起诉加协商的方案,为其财产执行保驾护航。 【合同纠纷】代理葛某与广州某开发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就退还房款一案,通过发送律师函协商及诉讼的方案,能够让委托人取得满意的结果。 【服务合同纠纷】代理计某与广州某互联网有限公司的服务合同纠纷,就主播合作协议返还服务费一案,起诉同时,通过同步提起财产保全的方式,为其胜诉后的财产执行保驾护航。 【工伤赔偿、 违法解除等劳动争议纠纷】 代理许某与广州某网络科技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一案,通过仲裁阶段确认了客户的全部诉讼请求,企业不服提起一审诉讼,一审通过扎实的证据加持,再次成功确认获得工伤赔偿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企业间劳动争议纠纷】 代理张某与某建设集团股份公司以及广州分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在仲裁有失偏颇的情况下,一审、二审皆成功确认客户的诉讼请求获得法院支持,帮助客户获得了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等其他诉讼请求的金额。 【劳动争议纠纷】代理石某与广州某人力资源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一案,通过仲裁的方式成功确认客户的诉讼请求,仲裁裁决生效后,通过强制执行能够取得经济补偿金。 【企业家-黄金37天内取保候审】 代理企业家苏某涉嫌走私毒品罪一案,介入辩护后, 多次组织团队详细沟通,反复核对案件细节,把握案件核心,多次跟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沟通,最终在黄金37天内不予批准逮捕,为苏某成功取得取保候审。

  • 王幼柏 律师
    广州 · 广东金辩律师事务所

    王幼柏律师,男,1974年生,法学研究生学历,曾任大学《婚姻法》老师。大学任教并担任兼职律师7年后,王律师辞职转任专职律师。现任广东金辩律师事务所律所主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婚姻家事团队主任,广州电视台法治频道法律顾问。 广东金辩律师事务现有执业律师、实习律师等共163人,王律师领导团队30余人只做婚姻家事案件(不做其他案件),为国内少数只做婚姻家事案件的专业婚姻律师团队,多年来团队成功办理过3000多件婚姻家事案件,被很多同行谬称为国内知名的婚姻律师团队。 王律师热心公益普法活动,经常受邀参加电视婚姻法律节目,也经常就婚姻法律热点问题接受国内主流媒体采访。 经典案例: 李某诉余某离婚案顺利调解,代理原配争取到21套房、多个车位、商铺、车辆,涉案金额过亿。 上海某集团高管离婚案,代理全职太太一方,成功争取到70%的夫妻共同财产份额,10万精神损害赔偿和10万家务劳动补偿,总价值超千万。 深圳代理原配起诉小三返还几百万财产赠与合同纠纷,倒查12年流水,追回全部财产。 代理雷某诉伍某离婚纠纷,追回男方转移的千万资产及保单现金价值补偿款800多万。 代理曾某诉陈某赠与合同纠纷案件,涉案金额上亿。 代理成某与彭某离婚案,涉及三十余套房产、二十余家公司。 某知名企业创始人离婚案,为当事人争取到3套房、7家公司、2000万离婚补偿金,涉案资产上亿。 徐某肖某离婚纠纷,成功调解,为原配争取到全部3套房、公司股权及每月3万+抚养费。 代理某大厂高管离婚案,涉及几十套房产、十余块土地。 涉外离婚案件,当事人配偶是美国人,婚后3年对方处于失联状态,成功帮助当事人一次判离。

  • 党金娥 律师
    杭州 ·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

    党金娥律师,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和新闻学学士,上海大学民商法法学硕士,三级律师。担任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实务导师、杭州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拱墅区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拱墅区劳动与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法律援助律师。 目前,党金娥律师深耕法律领域十多年,律师团队始终立足民生法律核心赛道,聚焦婚姻家事、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劳动纠纷、房产纠纷等业务领域,累计承办各类案件几千起,覆盖一审、二审、申请再审、发回重审等全诉讼流程。 经典案例: (一)杭州离婚律师案例 典型案例:某企业主离婚纠纷案(大额资产及股权分割) 【案情简介】某企业主与配偶因感情破裂协商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分歧,委托党金娥律师团队作为企业主的代理人处理该案。案件涉及资产类型复杂,包括多套房产、高端车辆、企业股权、银行理财产品及基金等,核心争议焦点为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界定、企业股权的合理分割及理财产品的价值核算与分配,且双方对股权分割存在较强对立情绪,担心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办案难点】一是财产属性界定复杂,部分房产、车辆购置时间跨越婚前婚后,资金来源混杂,部分理财产品为婚前本金婚后增值,需精准区分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份额;二是股权分割难度大,企业系企业主婚前创办,婚后持续经营增值,需平衡配偶合法权益与企业经营稳定性,避免股权分割影响企业股权架构、决策效率及商业信誉;三是沟通协调阻力大,双方对资产价值认知差异大,配偶主张全额分割股权及理财收益,企业主则坚持核心资产的个人属性,协商陷入僵局。 【办案策略与成果】团队立足“精准确权+稳妥分割+多元沟通”的核心思路,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首先,开展全面财产梳理与确权工作,逐一核查房产、车辆的购置合同、付款凭证、产权登记信息,厘清婚前出资、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的归属;针对理财产品,结合购买时间、资金来源、收益类型,区分婚前本金、婚后孳息及共同经营增值部分,联合财务专业人士精准核算各部分价值,形成清晰的财产权属清单及分割依据。 针对核心的股权分割问题,团队兼顾合法性与实操性,提出“股权价值补偿+股权代持限制”的方案:不直接分割企业股权,避免影响企业经营,而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企业股权婚后增值部分进行评估,由企业主向配偶支付对应价值补偿,同时约定补偿款支付方式及逾期责任,既保障配偶合法权益,又维护企业股权架构稳定。为推动方案落地,团队与对方代理人及配偶开展多轮面对面沟通,一方面清晰释明法律规定,出示财产确权证据及股权评估报告,明确各部分财产的分割边界;另一方面换位思考,耐心倾听配偶诉求,灵活调整补偿款支付节奏及保障措施,逐步化解对立情绪。 最终,在团队的专业推动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明确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范围,顺利完成房产、车辆的权属变更,企业主按约定向配偶支付股权增值补偿款,理财产品按核算比例分割,案件圆满解决。既守护了企业主的核心财产权益及企业经营稳定性,又以温和方式化解家庭矛盾,实现法理与情理的平衡。 (二)杭州刑事律师案例 典型案例1:合同诈骗案(帮助犯罪嫌疑人成功认定自首认定并减轻量刑) 【案情简介】当事人入职某涉案公司后,被卷入以“合同产品”为幌子的“杀猪盘”诈骗活动,初期对公司虚构产品、骗取客户资金的核心诈骗本质并不知情。公司爆雷后,当事人主动前往公安机关说明情况,但其自首行为初期未被公安、检察及法院认可,仍拟按普通参与者量刑。当事人委托律师介入,核心诉求为争取自首情节认定,凭借法定从宽情节实现量刑减轻。 【法律分析】本案核心争议为当事人自首情节的认定及量刑适用。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自首需同时满足“自动投案”与“如实供述”两大法定要件,即犯罪后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且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本案中,司法机关初期对当事人“自动投案”的主动性、“如实供述”的完整性存在争议,律师需结合案件事实,精准论证当事人行为符合自首的法定构成要件,突破司法机关的惯性认定。 【权益维护】律师以“自首认定”为核心制定专项辩护策略:一是夯实自动投案证据,调取当事人主动到案的交通凭证、公安机关接待记录,结合其到案时的供述笔录,证实其系在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司法机关尚未掌握完整犯罪事实前,主动自愿前往投案,具备投案主动性与自愿性。二是佐证如实供述事实,梳理当事人不同阶段供述,结合同案犯供述、涉案合同等证据,证实其到案后如实交代了自身参与的主要犯罪事实,无隐瞒、翻供情形,符合如实供述要件。三是强化法律论证,向司法机关提交辩护意见,结合类案裁判规则,明确当事人行为完全契合自首法定要件,最终推动公安、检察及法院统一认知,认可其自首情节,为量刑减轻奠定基础。

  • 刘毅斯 律师
    佛山 · 广东崇一律师事务所

    刘毅斯律师系广东崇一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副主任、佛山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事法律行业十三年以上,毕业于211工程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法学功底深厚,曾任上市公司法务主管,起草审查过上千份合同,办理过上百起案件,对重大合同、规章制度、法律意见的制定具有娴熟的技巧,对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劳动争议、债权债务纠纷等诉讼案件的处理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办案风格严谨、证据扎实、胜诉率高,尤其擅长疑难案件逆转、大额债权追偿、企业商事风险化解。 经典案例: 案例1:保证合同纠纷(多案合并,上千万投资本息追偿) 案情:原告投资多份基金到期未获还本付息,某集团公司出具担保函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拒不履行,原告诉请某集团公司偿还本金、利息及逾期利息共计上千万元。 代理策略:精准把握保证期间的时间要求,全面梳理投资协议、担保函等证据,核算每笔款项本息及逾期标准,紧扣保证的相关法律规定,论证原告在保证期间主张连带保证责任于法有据。 结果:法院全额支持诉请,判令被告偿还本金、期内利息,按约定支付逾期利息至实际清偿,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亮点:精准把握保证责任承担的时间,凭借完整证据链锁定核心事实,实现债权全额追偿;多笔款项计息标准精准核算,法院完全采纳代理意见,为大额保证责任追偿提供典型思路。 案例2:买卖合同纠纷(80万货款本息追偿) 案情:某经营部向原告采购产品产生欠款,在未清偿货款的情况下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共同经营的经营者否认合伙关系、互相推诿拒不还款,原告诉请二人连带清偿货款及利息共80万元。 代理策略:在交易主体注销的情况下精准确定适格的被告,以结款清单、发货清单锁定欠款金额,提交录音等证据形成证据链,分笔核算逾期利息,适用法律规定论证合伙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结果:法院认定二被告合伙关系成立,判令共同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承担全部诉讼费、财产保全费。 亮点:突破无直接合伙协议的证据难点,成功认定合伙关系;针对制造业多笔交易欠款,精准核算利息,实现债权全额支持,维护企业经营权益。 案例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300万房产违约追偿) 案情:原告依约购买300万元房产,支付10万元定金、将100万元转入监管账户并完成按揭审批,后卖方房产被查封无法过户,拒不担责,中介仅愿返还部分定金,原告诉请解除合同、追偿违约金及损失。 代理策略:梳理聊天记录等证据,论证卖方构成根本违约,主张按实际成交价20%支付违约金,精准适用定金与违约金规则,要求中介返还未转付定金,同时主张监管资金利息损失。 结果:法院判令解除合同,卖方支付违约金、监管资金利息,中介返还定金,两被告承担大部分诉讼费用,原告共计获赔60万元以上。 亮点:获高额违约金支持,区分卖方与中介责任,避免互相推诿,凭借完整证据链实现诉求,最大限度维护购房者权益。 案例4:承揽合同纠纷(代理被告应诉全胜) 案情:被告依约完成原告委托的模具开发并验收合格,原告付清模具款后,持补签合同主张被告未按时交付模具构成违约,诉请返还货款、支付违约金、承担律师费损失。 代理策略:梳理聊天记录、对账单等证据,还原合同补签前模具已验收合格、原告后续采购模具产品的事实;厘清违约金条款为保密条款专属,否定原告诉请;逐一反驳原告各项主张的无据性。 结果:法院全盘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判令原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被告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亮点:突破原告持书面合同的形式证据优势,还原实际履行事实,推翻违约定性,应诉中精准把控举证责任,实现零损失全胜,为承揽合同应诉提供可复制模式。 案例5:合同纠纷(宅基地转让合同无效损失追偿) 案情:原告购买被告农村宅基地并出资建房,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被认定无效,被告仅同意返还转让款,拒绝赔偿建筑物成本及土地增值损失,原告起诉后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 代理策略:论证被告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合同无效存在重大过错,结合评估报告主张原告实际损失包括建筑物成本及土地增值损失,从公平原则出发,反驳被告的上诉理由。 结果:一审判令被告返还转让款及赔偿损失,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告共计获赔近76万元。 亮点:突破合同无效可得利益不予赔偿的法律适用难点,成功主张建筑成本损失及土地增值补偿;法院采纳大部分代理意见,实现二审完胜,为宅基地纠纷损失追偿提供参考。 案例 6: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代理被告全胜,最高法案例) 案情:原告起诉被告侵害其打气泵实用新型专利,诉请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20万元等,我方代理被告,一审法院认定不侵权,原告不服,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代理策略:紧扣专利说明书解释权利要求,精准理解技术特征,主张“外围”指气缸旁侧,举证被诉产品电池组与气缸隔有机芯,不满足紧凑设计目的,组合方式也与原告专利不同,充分论证被诉侵权技

  • 邱浩 律师
    昆明 · 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

    邱浩,法学学士,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 16 年。拥有政府、国企及大型企业法律服务经验,深耕烟草、房地产行业,主打民商事争议解决、刑事辩护,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诉讼案件近 800件。 长期为云南省烟草系统、城投公司、银行、通信企业、大型投资公司等多家政企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办案经验扎实,善于梳理复杂财产线索,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标题:成功驳回业主巨额索赔!代理施工方,建设工程质量及逾期责任案件全面胜诉 案情与结果: 我方施工企业在工程交付后,被业主以工程质量问题、工期逾期为由索赔 200 余万元。我方通过梳理合同条款、工程签证、验收记录,指出业主已实际接收使用工程且质量问题非施工方原因导致,同时厘清工期延误责任归属。法院最终采纳我方意见,驳回业主全部诉讼请求,为客户避免近 200 万元损失。 2. 离婚财产分割纠纷 标题:复杂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应得财产份额,厘清婚内债务责任 案情与结果: 我方当事人起诉离婚,对方主张房产、存款均为婚前个人财产,并提出多笔婚内债务要求我方共同承担。我方通过调取银行流水、出资凭证等证据,证明案涉资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核查债务用途,排除非共同债务。法院最终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驳回对方不合理债务主张,保障我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3、 帮信罪刑事辩护 标题:帮信罪成功轻判!代理涉 “跑分” 帮信案件,争取到大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情与结果: 我方当事人因出借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资金结算,涉案流水超百万元,面临刑事处罚。我方介入后,通过会见了解案情,提交法律意见,指出当事人主观上缺乏明知、情节较轻、有自首、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从轻情节。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4. 民间借贷纠纷 标题:成功追回拖欠借款本息,为企业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案情与结果: 昆明某科技公司向张某某出借资金后,对方长期拖欠不还,我方代理后,通过固定借款凭证、资金流水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全部诉请,成功为企业追回借款本息。 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标题:交通事故案件成功逆转!代理受害方,获赔全额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案情与结果: 我方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肇事方及保险公司以部分费用不合理为由拒绝全额赔偿,仅同意赔付部分款项,双方协商无果。作为受害方代理人,我们收集整理了事故认定书、病历资料、伤残鉴定报告、医疗费票据、误工证明、护理费票据等完整证据链,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异议逐一质证反驳,清晰阐述各项损失的计算依据及法律规定,同时主张了精神损害抚慰金。最终法院判决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肇事方及保险公司向我方当事人赔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损失,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张绍旺 律师
    成都 · 北京市高通(成都)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高通(成都)律师事务所于2010年初,经四川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系北京高通律师所成都分所,现有20位专职律师,执业年限超过10年的有10人。其中研究生占40% ,本科生占60% 。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形成了非诉与诉讼业务并举发展的局面。 高通律所成都分所律师擅长投融资、企业设立、改制重组、建筑工程和房地产、银行及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知识产权以及私募股权投资等法律事务,办理了大量金融投资、企业改制重组、金融债权清收以及建设工程项目的案件与投资项目,入选四川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建立的“国有资产管理中介机构备选库”。 张绍旺律师,民商法法学硕士,工学学士,机械工程师。本科毕业于东北石油大学(原大庆石油学院)。在中石油从事多年机械技术工作。2004年以专业第一身份考入西南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学位,读研究生期间,参与本科法学用书编写,发表法学论文多篇,2007年毕业并获民商法硕士学位。2009年高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遂顺利步入律师队伍。本人深钻业务,不断进取,用细致、认真、负责和严谨的办案态度,深厚的的法律功底和朴素的职业道德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现执业于北京市高通(成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业提供法律咨询,专业代理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损害赔偿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刑事案件及其他非诉讼律师业务 。 经典案例: 1、苏卉霖诉胡晓东民间借贷纠纷,作为被告代理人成功将诉讼金额从70多万将至3万多 2、郑成英、楚涛诉刘旭返还原物纠纷,作为被告代理人,法院判决驳回上诉 3、李云彬与袁洪方等机动车交通事故,成功的为当事人争取到170多万的赔偿款 4、曾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成功争取到检察院不予起诉。 5、曾某某与莫莫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成功的为曾某某争取到房屋租赁费用的减少20%左右; 6、曾某某与曹某某、李某某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确认之诉,成功的为当时争取到时隔18年多买卖合同效力确认。 7、李某涉嫌诈骗罪,系累犯,成功争取到判三缓三; 8、毛某某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成功的争取到检察院不予起诉。

  • 郎丽 律师
    昭通 · 云南振诚律师事务所

    郎丽律师,云南振诚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年执业。执业以来主攻工伤纠纷(代理工伤案件百余件)、社会保险争议、劳动仲裁(曾为昭通某县煤矿办理劳动争议纠纷百余件)、侵权责任、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家事纠纷等各类行政诉讼及民商事纠纷案件。深耕行政、刑事及民商事法律领域,丰富劳动仲裁庭审陪审经历,常年为本地多家国企、事业单位、私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务涵盖合同合规审查、法律尽职调查、专项法律研判、法律意见书出具等全流程法务工作,实务办案与风险把控能力扎实出众。曾多次受邀参与地方电台普法栏目、校园普法宣讲、行政机关讲座活动。办案逻辑缜密、沟通处事高效,擅长处置疑难复杂案件,能够精准把控法律风险,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经典案例: 工伤纠纷:某基层驻点职工在宿舍突发疾病死亡。人社部门调查发现其生前醉酒,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用人单位不服起诉,一审撤销决定、责令人社重作,人社上诉败诉后重新作出决定,后职工家属再次提起诉讼,一审又撤销决定;后被告委托郎丽律师代理该案二审最终二审法院认定人社部门事实清楚、程序合法,终审驳回原告诉请,被告胜诉。 劳动争议:代理职工劳动仲裁,成功追回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基本案情及案件结果:某公司长期拖欠职工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职工被迫离职后申请仲裁。律师代理后固定用工及欠薪证据,主张拖欠工资、未休年假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最终仲裁委全部支持我方请求,为职工足额追回款项。 行政诉讼:工伤认定行政纠纷,成功撤销不利决定、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基本案情及案件结果:人社局以 “不存在劳动关系” 为由不予认定工伤,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律师从事实与法律角度论证劳动关系及工伤构成要件,法院采纳我方意见,判决撤销原不予认定决定,责令人社局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当事人最终获得工伤待遇。 交通事故纠纷:代理受害人,成功获赔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全部损失基本案情及案件结果: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肇事方及保险公司推诿赔偿。律师介入后协助伤残鉴定、核算全部损失,与保险公司协商无果后提起诉讼,法院支持我方全部诉求,为当事人争取到足额赔偿。 合同纠纷:代理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成功化解争议、减少损失基本案情及案件结果:某企业因买卖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对方主张高额违约金。律师审查合同、梳理履约证据、精准抗辩,最终促成和解,大幅降低企业损失,避免复杂诉讼。 继承纠纷:继母藏遗嘱 + 转移资产 + 伪造债务,原告反杀胜诉:父亲突发心梗去世,继母说 “没遗嘱、没存款、房子抵押还债了”。我方原告(亲生女)发现父亲生前有大额理财 + 房产,继母偷偷转走资金、伪造 500 万借条、藏匿真实遗嘱。对方伪造债务、销毁流水、隐匿遗嘱、利用 “弱势身份” 博取同情。律师接入后,申请法院调取隐匿账户 + 笔迹鉴定揭穿假借条 + 找到父亲生前备份遗嘱。最终被告伪造债务无效、转移资产全额追回、按真实遗嘱 + 法定继承,原告拿回 80% 遗产,继母少分且承担诉讼费。 刑事案件:王某被控合同诈骗案,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辩护人认为王某不属合同诈骗的合同签署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王某仅是受单位指派的工作人员,单位是事业单位,合同所得费用为单位收取,因此不存在王某个人有占有行为,王某行为不构成犯罪,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意见,宣告王某无罪

  • 刘坤 律师
    贵阳 · 贵州公成律师事务所

    刘坤,男,前检察官,任职六年,现任贵州公成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8年、从事法律职业15年。 执业领域:刑事辩护、企业刑事风险防范,擅长职务犯罪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经典案例: 职务犯罪:某区征收中心主任赵某某涉嫌贪污、诈骗案(某区监委成立第一案)、大型央企办公室主任王某涉嫌受贿案(变更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缓刑)、某区征收中心刘某某受贿案(受贿金额71万,无减轻情节,缓刑)、某区教育局王某行贿案(数额巨大、多人多比、重点领域,降档两格,判处两年九个月)、某国有平台公司董事长尹某某受贿案(减轻幅度60%)、某航空公司安保部经理马某受贿案(减轻幅度60%)、某国有平台公司副总经理刘某某受贿案(减轻幅度60%)、某区副区长石某受贿案 、某国有平台公司董事长欧某某受贿案(从轻幅度50%)、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刘某某受贿案(受贿金额393万元,判处四年两个月)、某市公安局督察大队大队长余某某受贿案、某省级大一型国有企业处级干部刘某某受贿案等。 经济犯罪:樊某某合同诈骗、串通投标、行贿案(涉案金额20亿,受害人是政府,判决金额5.1亿,串通投标罪撤销)、贵州某财富科技公司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近70亿,贵州省法院系统建院以来涉案金额最大刑案)、贵州某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韩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12.8亿,无罪辩护,判决8年)、蔡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案(涉案金额60余亿元,撤案)、胡某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抽逃出资、骗取承兑汇票、骗取银行贷款罪案(五个罪名最终只判决一个罪名)、姚某某骗取贷款罪(涉案金额300多万,不起诉)、丁某某诈骗案(变更罪名为合同诈骗,检察机关量刑十年六个月,判决为三年六个月)等。 其他犯罪:邓某大型贩卖毒品案(两公斤,判决十五年)、宋某涉嫌贩卖毒品案(从轻幅度50%)、李某、蔡某某涉嫌贩卖制毒材料案(不起诉)、罗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碎尸案(保命)、姚某某涉嫌开设赌场案(不起诉)、刘某某非法采矿罪(缓刑)等。

  • 王欣 律师
    浦东新区 · 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王欣律师,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通过二级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曾任职于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从事反贪工作十二年。现任某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高级企业合规师,全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员。 王欣律师执业16年,专业领域: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金融机构法律顾问业务,证券上市、债券、基金发行法律服务业务及金融案件诉讼,金融犯罪、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刑事辩护业务。从事律师工作期间,王欣律师服务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区人武部、龙韵股份有限公司、振发控股集团、安徽省投资集团、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安徽省高速集团安联有限公司、安徽新华控股集团、安徽皖新传媒集团、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某分行、某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某市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局、某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某市文化和旅游局、某市财政局、某市大观区人民政府、迎江区财政局等政府机关、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审查各类经济合同上千份,代理行政、经济、民商事、刑事诉讼共600余件,尤其在行政诉讼、经济纠纷、金融纠纷积累了宝贵的诉讼经验,胜诉率100%。担任辩护的刑事案件,90%以上均作出不起诉决定,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深得顾问单位和当事人的好评。 在担任某市仲裁员期间,王欣律师成功裁决某基金公司诉某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产业投资基金违约行为,为某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挽回2000余万元经济损失;成功裁决某市立医院招标限额外合同纠纷;成功裁决市建筑工程公司工程合同纠纷;成功裁决中共某市纪委合同纠纷等。获得2021、2022年度“仲裁贡献先进个人”、2025年度“优秀仲裁员”等荣誉称号。 经典案例: 非法采矿罪,犯罪数额480余万元,最终判三缓五; 诈骗罪,犯罪数额290万元,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行贿罪,犯罪数额180万元,不起诉; 职务侵占罪,犯罪数额50万元,缓刑三年 妨害公务罪,不起诉;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不起诉。 非法采矿4000多万,缓刑 妨害公务罪,不起诉 掩隐罪,不起诉 职务侵占罪,不起诉 职务侵占罪,犯罪数额80万元,不起诉

  • 王立坡 律师
    石家庄 · 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

    王立坡,资深律师 从业24年|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离婚纠纷、劳动纠纷、刑事案件、借贷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其他纠纷 个人介绍: 二十多年沉淀的老律师,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主任,多年过来就是认真靠谱,做大家信得过、用得起的人民律师 经典案例: 1.公安机关认定当事人因经济纠纷故意驾车撞毁他人车辆,损失价值经价格认定达7699元,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阅卷,发现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时出现新的鉴定意见,明确“后桥等零部件不是必须更换”。本所律师立即向检察院及法院提出异议,建议对损失范围重新鉴定。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但因侦查机关无法补强关键证据,最终以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李海良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本案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对证据变化的敏锐洞察力,以及灵活运用程序规则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的办案能力,成功避免了当事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2.原告主张其受欺诈将房屋过户给儿子,要求儿媳及孙女返还房产。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从原告早年公证遗嘱明确房屋由儿子继承,到“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的过户行为,再到原告公证放弃对儿子遗产的继承权,充分论证涉案房屋权属清晰、赠与合法有效。同时,本所律师指出原告行使撤销权已远超法定期限,且其主张被告未尽赡养义务缺乏证据支持。 法院最终采纳本所律师代理意见,认定涉案房屋已合法登记在被告名下,原告要求返还原物理据不足,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本案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在继承与物权纠纷中扎实的证据组织能力与精准的法律论证水平。

  • 路俊远 律师
    石家庄 · 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

    路俊远,资深律师 从业11年|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离婚纠纷、劳动纠纷、刑事案件、借贷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个人介绍: 路俊远律师,现为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律专业。于2013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5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至今已从事法律行业12年,从事专职律师执业10年。自执业以来,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始终以委托人的利益为己任,严格依法办案,从而获得了当事人的普遍好评。 经典案例: 1.原告因脑干出血多次住院治疗,被告保险公司以部分费用属“康复治疗”“特需费用”为由拒赔。本所律师紧扣保险合同条款,重点论证:一、被告未举证证明已就“康复治疗”等免责条款向投保人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依据《保险法》第十七条,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二、即便存在条款解释争议,依据《保险法》第三十条关于格式条款不利解释原则,亦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三、原告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药品费、手术费、床位费等均属合同约定的理赔范围。 法院最终采纳本所律师全部代理意见,认定被告拒赔理由不成立,判决全额支付保险金。本案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在保险纠纷领域对格式条款效力、免责条款说明义务等核心问题的精准把握与有力论证,切实维护了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2.原告未成年人在前往被告商场途中,因现场围挡施工、台阶处未设置护栏及警示标识,从约六米高台阶摔下致多处骨折。本所律师紧扣《民法典》第1198条,重点论证:一、被告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未在危险区域设置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未尽到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二、被告虽辩称已设置围挡,但监控视频显示事发台阶及紧邻路段并未被围挡覆盖,其抗辩不能成立;三、原告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被告的过错系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法院最终采纳本所律师代理意见,认定被告海悦天地公司承担60%责任,判决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本案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在侵权责任纠纷中对现场证据的精准分析能力及对安全保障义务条款的娴熟运用,有效维护了未成年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3.公安机关认定当事人参与聚众斗殴,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阅卷并会见当事人,迅速锁定案件核心疑点当事人是否“积极参与”斗殴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此后,案件历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本所律师均跟进阅卷,逐一剖析证据链中的缺失,先后提交多份法律意见书,并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交换意见。最终检察院采纳辩护观点,认为在案证据不足以认定李东构成聚众斗殴罪,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案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在刑事辩护中专业、尽责的工作态度,以及对证据标准的精准把握能力,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人身自由。 4.当事人驾驶电动车发生事故致乘车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事实,确保自首情节依法成立。同时,律师积极与被害方沟通协商,耐心开展调解工作,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方谅解。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全面梳理案件有利情节,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论证当事人系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酌定不起诉条件。 检察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综合能力,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妥善化解了社会矛盾。 5.当事人被卷入一起租车抵押诈骗活动,公安机关以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会见当事人、全面阅卷,精准捕捉到案件关键情节: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协助抓获同案犯的立功表现。律师积极与被害方沟通,促成赔偿并取得谅解,同时向检察机关提交详细法律意见,论证其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酌定不起诉条件。 检察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认为当事人虽实施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在涉共同犯罪案件中挖掘有利情节、综合运用认罪认罚与和解制度的专业能力,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