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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川 律师
    哈尔滨 ·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

    陈川律师,工民建专业,法学专业,干过工程,报过结算,现场监理,甲方代表,现场历练出来的工程人专业律师,5年土建经验,25年工程律师经验。 所在律所: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 为万达公司、移动公司提供专业工程法律服务20多年,代理过一百多家开发、施工等房地产类企业。 打工程官司,找土建工程律师。 专业工程律师,专业解决: 【结算争议】【审计争议】【质量鉴定】【造价鉴定】【项目工程官司】 工程纠纷三大项【造价】【质量】【索赔】,只有干过工程的律师,才真正能够从工程人角度考虑工程案件,提供专业解决方案,因为我们是同行。 由律所主任陈川律师牵头,组建专属项目组,以“专业深耕、细节把控、风险闭环、依法履职”为核心,为甲方提供全流程、体系化、可量化、合法合规的专属法律顾问服务,助力甲方工程业务合规高效推进,全面降低法律风险,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5年一线工程实操经验:干过施工、报过结算、担任过监理和甲方代表,深谙工程行业规则、施工流程及行业潜台词,能精准捕捉工程类案件核心痛点。 25年专业法律执业经验:专注工程房地产领域,代理超百家开发、施工、项目投融资企业,实现工程实操经验与法律专业知识深度融合,办案务实高效。 工程人思维办案:不从纯法律条文堆砌出发,而是从工程项目的逻辑、成本、进度及现场实操角度,为客户提供真正务实、可落地、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解决方案,做“懂工程的同行战友”。 经典案例 当事人:上诉人(一审原告)某建筑分公司、一审第三人某建筑公司;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某家具公司(由陈川律师代理) 案情简介: 某家具公司与某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后者承建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后续工程交由该建筑公司的分公司实际施工。施工过程中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双方就工程质量、总造价、已付工程款金额等产生争议。建筑分公司先行起诉,主张家具公司支付工程款 14625310.60 元,以及 2013 年 1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3 日的利息 1782419.02 元、后续至实际付款之日的利息;家具公司提起反诉,要求解除合同、支付施工误期违约金 65 万元、施工误期赔偿金 1605 万元、鉴定费 366000 元、交付工程内业资料并履行竣工验收手续、赔偿维修加固损失 46878431.72 元等。一审法院作出部分支持双方诉求的判决后,建筑分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要求在原判基础上增加工程款 4309007.82 元、调整利息计算基数与起算时间,且主张自身不应承担维修加固费用。 陈川律师代理方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核心判项:判令建筑分公司向家具公司支付维修加固费 14438446.12 元,以及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混凝土构件重新浇筑维修加固费 1228415.65 元,由某建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同时维持交付涉案工程全部竣工备案资料、驳回上诉人其他诉讼请求、驳回我方其他反诉请求的判项。 法院仅对欠付工程款数额作出调整,最终认定家具公司应给付工程款 7492716.94 元,并以此为基数自 2013 年 10 月 19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家具公司关于 3848127.82 元无确认单方造价不予认可、工程质量责任由施工方全面承担的核心抗辩意见均获法院支持,核心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案例二: 当事人:原告某建工集团;被告(反诉原告)某投资公司(由龙房川律师事务所陈川律师代理) 案情简介: 某投资公司与某建工集团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多份补充协议,约定由建工集团承建其商业广场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结算。施工过程中部分楼栋完成竣工验收,其余楼栋尚未竣工,双方因工程款结算事宜产生重大争议。建工集团起诉主张投资公司支付工程款 301699484.8 元及对应利息(按一年期 LPR 的 2 倍计算),确认其对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并承担保全费 5000 元、保全保险费 500000 元、鉴定费 11065749.57 元;投资公司提起反诉,要求建工集团复工完成未完工程、整改质量问题、赔偿暂定 100 万元损失并承担相关费用。 陈川律师代理方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代理方多项核心抗辩意见,最终判决投资公司给付工程款 157931495.43 元,较原告诉请的 3 亿余元核减近一半;利息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 2024 年 3 月 21 日起计算,大幅调低了原告主张的利息标准。 法院同时支持将 80 套抵账房对应金额计入已付工程款、电费按 1.5 元 / 度标准扣除的主张;认定原告仅对其承建部分的工程款本金享有优先受偿权,驳回其就利息、违约金主张优先受偿的请求;判决投资公司给付保全保险费 250000 元。

  • 丘家欣 律师
    深圳 ·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丘家欣律师,盈科深圳律所实习委副秘书长、风控合规委委员、执业纪律委委员,9年法律工作经验,服务过300多家大型企业,上市公司瑞某科技、行业龙头某管道公司、行业龙头某机电公司、国家海洋局某中心等侵权诉讼。深入研究投融资、建工、房地产等行业法律实务,在股权、重大经济纠纷、公司等民商事诉讼与非诉业务上实操经验丰富 典型案例: 【婚内财产规划】 代理女方,在婚外情证据隐蔽的案件中,通过分步取证构建初步证据链,促使过错方为维系家庭而同意签署婚内财产协议,明确其少分财产。起草并审定协议,全面保障女方财产权益。 【协议离婚】 代理男方,在涉及多套房产及其他资产数量较大的案件中,全面统筹财产归属,依据详尽的财产信息梳理结果拟定离婚协议,助力双方通过协议离婚化解纠纷,节约诉讼成本。 【诉讼离婚纠纷】 代理女方,在涉及房产赠与争议的离婚诉讼中,精准梳理案件核心争议,厘清我方诉求要点,最终推动法院对房产份额作出有利认定。 【离婚谈判与赔偿】 代理女方,在长期家暴导致婚姻关系实质破裂的案件中,协助开展离婚谈判,积极争取离婚损害赔偿,最大程度维护女方合法权益。 【离婚综合诉讼】 代理女方,在同时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股权处置等多重争议的复杂离婚诉讼中,统筹应对各项诉求,深入分析抚养权归属与财产分割方案,有力维护委托人权益。 【抚养费纠纷】 代理经济弱势一方,在其收入显著下降后,通过系统梳理历年收入与银行流水,破解原定高额抚养费的不合理负担,通过协商与诉讼相结合的方式,争取到合理的抚养费数额。 【复杂离婚财产处理】 代理男方离婚纠纷,案件中财产划分复杂、权益交织的情况,合理选择管辖法院与诉讼策略,实现多地房产的一体化分割处理,有效降低诉讼成本。 【合同纠纷】 代理朱某与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成功以客户满意的调解方案结案,最大化实现客户的合法权益,成功帮助客户追回目标款项 ,实现客户的合理预期 ,本案由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 【确认合同无效效力纠纷】 代理张某与广州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确认合同无效效力纠纷一案,成功以客户满意的调解方案,实现客户的合理预期,最大化实现客户的合法权益。 【侵害作品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代理被告广州某服装与原告刘某、其他被告广州某服饰公司、 深圳某贸易公司、 吴某、 广州天河某服装店之间的侵害作品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知识产权案件成功维护被告广州某服装公司的合法权益,获得法院的支持, 免于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代理深圳某智能科技公司与桂东某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的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获得胜诉,判令对方立即停止生产、 销售侵害,并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经济损失以及合理开支。 【民间借贷纠纷】代理张某与林某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就拖欠欠款一案,起诉同时,通过同步提起财产保全的方式,为其胜诉后的财产执行保驾护航。 【服务合同纠纷】代理王某与陈某之间的服务合同纠纷,就拖欠欠款一案,通过发送律师函协商的方式整合案件事实加强,同步采取起诉加协商的方案,为其财产执行保驾护航。 【合同纠纷】代理葛某与广州某开发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就退还房款一案,通过发送律师函协商及诉讼的方案,能够让委托人取得满意的结果。 【服务合同纠纷】代理计某与广州某互联网有限公司的服务合同纠纷,就主播合作协议返还服务费一案,起诉同时,通过同步提起财产保全的方式,为其胜诉后的财产执行保驾护航。 【工伤赔偿、 违法解除等劳动争议纠纷】 代理许某与广州某网络科技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一案,通过仲裁阶段确认了客户的全部诉讼请求,企业不服提起一审诉讼,一审通过扎实的证据加持,再次成功确认获得工伤赔偿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企业间劳动争议纠纷】 代理张某与某建设集团股份公司以及广州分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在仲裁有失偏颇的情况下,一审、二审皆成功确认客户的诉讼请求获得法院支持,帮助客户获得了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等其他诉讼请求的金额。 【劳动争议纠纷】代理石某与广州某人力资源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一案,通过仲裁的方式成功确认客户的诉讼请求,仲裁裁决生效后,通过强制执行能够取得经济补偿金。 【企业家-黄金37天内取保候审】 代理企业家苏某涉嫌走私毒品罪一案,介入辩护后, 多次组织团队详细沟通,反复核对案件细节,把握案件核心,多次跟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沟通,最终在黄金37天内不予批准逮捕,为苏某成功取得取保候审。

  • 张绍旺 律师
    成都 · 北京市高通(成都)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高通(成都)律师事务所于2010年初,经四川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系北京高通律师所成都分所,现有20位专职律师,执业年限超过10年的有10人。其中研究生占40% ,本科生占60% 。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形成了非诉与诉讼业务并举发展的局面。 高通律所成都分所律师擅长投融资、企业设立、改制重组、建筑工程和房地产、银行及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知识产权以及私募股权投资等法律事务,办理了大量金融投资、企业改制重组、金融债权清收以及建设工程项目的案件与投资项目,入选四川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建立的“国有资产管理中介机构备选库”。 张绍旺律师,民商法法学硕士,工学学士,机械工程师。本科毕业于东北石油大学(原大庆石油学院)。在中石油从事多年机械技术工作。2004年以专业第一身份考入西南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学位,读研究生期间,参与本科法学用书编写,发表法学论文多篇,2007年毕业并获民商法硕士学位。2009年高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遂顺利步入律师队伍。本人深钻业务,不断进取,用细致、认真、负责和严谨的办案态度,深厚的的法律功底和朴素的职业道德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现执业于北京市高通(成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业提供法律咨询,专业代理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损害赔偿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刑事案件及其他非诉讼律师业务 。 经典案例: 1、苏卉霖诉胡晓东民间借贷纠纷,作为被告代理人成功将诉讼金额从70多万将至3万多 2、郑成英、楚涛诉刘旭返还原物纠纷,作为被告代理人,法院判决驳回上诉 3、李云彬与袁洪方等机动车交通事故,成功的为当事人争取到170多万的赔偿款 4、曾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成功争取到检察院不予起诉。 5、曾某某与莫莫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成功的为曾某某争取到房屋租赁费用的减少20%左右; 6、曾某某与曹某某、李某某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确认之诉,成功的为当时争取到时隔18年多买卖合同效力确认。 7、李某涉嫌诈骗罪,系累犯,成功争取到判三缓三; 8、毛某某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成功的争取到检察院不予起诉。

  • 杜世芳 律师
    西安 · 北京市君泽君西安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君泽君(西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高级合伙人; 陕西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陕西省公司法专业律师; 陕西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 西安市律师协会营商环境与民营经济促进委员会副主任; 西安仲裁委国际商事仲裁院调解员;玉林仲裁委仲裁员; 中卫仲裁委仲裁员;西安共享多元解纷服务中心调解员; 国家高级企业合规师。 自2011年从业至今,为省内多家大型国有企业、民营集团提供法律服务,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和专业的实践经验,在企业改制、股权投融资、公司控制权争夺、公司法律风险系统防控、企业合规等非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善于处理各类重大、疑难纠纷。 近几年专业文章:《陕西省股东纠纷裁判大数据报告》、《公司证照返还纠纷全程指引》、《印章引发的经营风险案例及防范措施》、《股权代持法律关系及裁判规则》、《股东可以其对公司债权抵消其出资?》...等20+专业文章 所撰写法律服务产品:《民营企业家法律知识百问百答》、 《劳动用工必备指南》、《劳动合同解除“避坑”及成本控制指南》、《大小股东争斗常见套路及破解》、《民营老板创业守业法律知识百问百答》 部分案例 1.公司解散案件:全面胜诉,驳回对方“公司解散”诉讼请求 李某、寇某、张某分别持股 40%:30%:30%,公司经营期间李某存在职务侵占及挪用公司资金情况,寇某以李某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为由对李某向公安机关提起刑事控告。取保候审期间,李某以公司为被告,以寇某、张某为第三人,向法院提起公司强制解散之诉。作为第三人代理律师,通过精准锁定“司法强制解散”的法定要件,全力寻找、组织对公司及第三人有利的证据,据理力争,最终,法院驳回了李某全部诉讼请求。该案产生于2013年左右,系股东争斗致使股东会陷入僵局,但非“通过其他途径不能够解决”,为以后“司法强制解散”类案件提供了代理及审判思路。 2. 大小股东争斗之行政复议+股东知情权+股东资格确认之诉,全面胜诉。 西安某工贸公司大股东吴某持股70%,小股东贾某持股30%,后大小股东反目,小股东以公司决议等文件上“签字非本人所签”进行工商投诉,要求撤销基于该公司决议等文件而进行的工商变更登记,股东争斗之战拉开帷幕。后工商局撤销了该次对贾某不利的工商变更登记,作为公司和大股东吴某的代理律师,预判了案件的可能走向,制定了全面系统的攻防策略及具体思路。代为申请了行政复议。复议过程中,小股东又先后向法院提起了股东知情权之诉、股东资格确认之诉。该案几乎走遍了股权纠纷可能涉及的所有法律程序,最终以小股东贾某的全面败诉告终。 3.大小股东争斗之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之诉,全面胜诉。 西安某管理有限公司大股东持股51%,小股东持股49%,大股东控制公司公章、银行账户等财物,小股东担任法定代表人。后大小股东产生争斗,大股东以小股东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为由,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冻结了小股东及小股东持股95%的西安某实业公司银行存款近千万元。随后将小股东及小股东控股的西安某实业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诉请二被告向西安某管理公司承担连带赔偿损失。作为小股东及小股东控股的西安某实业公司代理律师,对案件进行全盘梳理后,从诉讼代表权、监事起诉法定范围两项程序硬伤制定了针对保全裁定的复议抗辩策略。法院采纳了代理律师全部复议抗辩观点,撤销了保全裁定、解除了对小股东及某实业公司账户的查封。诉讼过程中,代理律师除上述程序抗辩外,就关联交易是否侵权及侵权证据是否充分进行抗辩,并组织证据,最终法院驳回了大股东的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4.股权转让+公司盈余分配纠纷,再审逆风翻盘,全面胜诉。 乔某持有陕西苍某煤业6.72%股份,陕某建司持有70.5475%股份,乔某与大股东陕某建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了乔某将所持6.72%股份平价转让给大股东陕某建司,乔某享有所持陕西苍某煤业股份期间未分配利润。后陕西苍某煤业进行了工商变更,但陕西苍某煤业及控股股东陕某建司拒绝履行未分配利润义务(拒绝分红)。乔某以公司盈余分配为由将陕西苍某煤业及陕某建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陕某建司对陕西苍某煤业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前期仲裁、一审、二审接连败诉。后经陕西省高院提审本案,作为乔某的代理律师,精准定位案件请求权基础,厘清了诉权与实体权利的关系,最终陕西省高院采纳了代理律师的全部观点,撤销了一、二审裁定,指定黄陵县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指定审理程序中,代理律师在股权已经转让,陕西苍某煤业没有召开亦无法召开股东会形成公司盈余分配决议的情况下,创造性适用公司法规则,将《股权转让协议》论述为公司盈余分配决议且取得了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举证控股股东恶意阻碍分红、转移公司资产。最终黄陵县人民法院判决陕西苍某煤业全额支付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