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关键词 「取保候审」
- 汪丽 律师合肥 · 安徽弘大(合肥)律师事务所
汪丽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专业,拥有高级企业法律顾问、高级企业合规师、建设工程法务师等权威认证,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秉持“专业、诚信、严谨、高效”的执业理念。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开展法律服务,严格保守当事人隐私与商业秘密。 擅长处理刑事案件辩护、合同纠纷、离婚案件、民间借贷、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交通工伤、租赁合同及融资业务等法律事务,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文书起草、案件代理及风险防控等全方位法律服务。始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注重程序规范与证据运用,力求在法律框架内实现委托人利益最大化,以专业能力与责任担当赢得当事人信任。 律所:安徽弘大(合肥)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位于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69号西湖国际广场C座14楼。 经典案例: 1、检察院终结调查,庞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止步侦查阶段,成功获得“无罪之身” 2、杨某鹏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顺利取保候审 3、张某诈骗罪缓刑期间又犯新罪,顺利监外执行 4、宋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审判阶段成功争取缓刑 5、 钮某娟诉陈某某离婚纠纷-成功不离婚 6、合肥某有限公司诉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成功减少损 7、某公司诉肥东某集团买卖合同纠纷-成功化解争议 8、姚诉郑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成功追回全部欠款 9、梁女士诉贾某舒离婚纠纷-成功化解争议、财产最大化历时22天 10、张某某遗产继承纠纷成功打败对方《遗嘱》,顺利法定继承房产份额
- 崔东晨 律师南京 ·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崔东晨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研究生均就读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现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盈科南京刑事部主任、盈科南京刑事中心主任。 经典案例 1.张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公安已经起诉到检察院,介入后检察院退回公安,后公安撤销案件】; 2.崔某某保险诈骗案【介入后公安撤销案件】; 3.李某涉嫌强奸案【被诬告,介入后取保,公安一直想推进,后坚持无罪辩护,目前公安已经终止侦查】; 4.宋某涉嫌强奸案【被诬告,公安报送检察院批捕,介入后检察院不批捕,目前公安已经终止侦查】 5.周某合同诈骗案【金额400余万,一开始十年以上量刑建议,后打掉“非法占有为目的”,获不起诉】; 6.邢某某诈骗案【检察院先给三年的量刑建议,介入后打掉“非法占有为目的”,获不起诉】; 7.黄某非法经营案【涉案金额一百多万,获不起诉】; 8.施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涉案信息5万余条,获不起诉】; 9.邓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涉案信息7万余条,获不起诉】; 10.宋某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获不起诉,并大量返还扣押金额】; 11.郑某危险驾驶案【酒精含量122.7mg/100ml,并有高速路段,获不起诉】; 12.宋某某盗窃案【盗窃行为多达十六次,获不起诉】; 13.马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社会影响大,获不起诉】; 14.宋某某传播淫秽物品案【涉黄类案件,获不起诉】; 15.陈某电信网络诈骗案【境外电诈类,获不起诉】; 16.曲某某盗窃案【检察院准备起诉后介入,获不起诉】; 17.束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涉案金额近50万,亚马逊店铺,最终辩护为没有犯罪事实,获法定不起诉】; 18.曹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三个前科,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实刑,一审判决缓刑】; 19.李某某盗窃案【同罪名前科,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实刑,一审判决缓刑】; 20.吴某销售伪劣产品案【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实刑五年六个月,一审判决缓刑】; 21.张某诈骗案【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实刑,一审判决缓刑】; 22.李某某盗窃案【同罪名前科,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实刑,一审判决缓刑】; 23.杨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帮信罪前科,后销假涉案金额超30万,检察院量刑建议实刑,一审判决缓刑】; 24.胡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涉案金额56万元,检察院量刑建议实刑,一审判决缓刑】; 25.秦某某涉嫌组织卖淫案【最终辩护为容留卖淫案,“实报实销”,判决后即释放】; 26.陶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违法所得30万元,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实刑五年半,最终法院判决缓刑】; 27.郭某组织卖淫案【检察院阶段量刑建议三至四年,第一次开庭后退回检察院,第二次开庭检察院还是坚持三至四年的实刑建议,最后法院判决缓刑】 28.程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检察院阶段量刑建议四年十个月实刑,最后法院判决缓刑】 29.叶某涉嫌诈骗罪【境外电诈案件,检察院阶段给的实刑量刑建议,后法院阶段委托,介入后争取到缓刑判决】 30.还有大量的缓刑结果案件和取保候审后不推进的案件。
- 章海鹰 律师上海 · 京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税务合规及税务筹划: 章海鹰律师曾在大型国企从事多年财务工作,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深厚的财务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熟悉企业管理,精通税务筹划,擅长处理各种经济纠纷和公司法律事务,为企业提供了大量的并购重组、税务筹划等专项法律服务,并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刑事犯罪辩护: 章海鹰律师曾在法律职能部门工作八年,办理各类疑难、复杂刑事案件数百件。从事律师十几年以来,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诈骗、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几百件,擅长经济类犯罪特别是涉税犯罪的辩护,特别擅长利用自身的财务专业知识和企业工作经验,处理复杂的刑民交叉案件,积累了大量的取保候审、无罪释放、不起诉、缓刑、二审改判等成功案例。代理的热点敏感案件,曾被中央电视台、东方卫视、凤凰网等媒体报道,受到委托人的致好评。 经典案例 刑事辩护典型案例(部分) 1.安徽陈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法院宣告无罪); 2.中国金融第一案安邦保险吴某某集资诈骗、职务侵占案。(涉案金额600多亿元,辩护团成员,并参与后续系列民事案件及刑事执行); 3.上海某法国网红面包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涉案金额200多万元,免予刑事处罚,中央电视台、东方卫视等多家媒体报道); 4.舟山某企业家骗取票据承兑案(涉案金额2亿多元,红通案件,检察院不起诉); 5.上海某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1.1亿元,检察院不批捕后撤案); 6.上海王某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检察院不批捕); 7.安徽罗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9000余万元,检察机关采纳律师意见,罪名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变为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由法定刑十。年以上变为建议判缓)【被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评为"2022年度十个影响力税务司法审判案例”】; 8.安徽朱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250多万元,检察机关采纳律师意见,罪名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变为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由法定刑十年以上变为建议判缓) 9.杭州某外贸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法定刑以下减轻判决) 10.绍兴某驾驶学校虚开发票案(涉案金额4000多万元,检察院不起诉); 11.徐州张某某虚开发票案(涉案金额5000万元,缓刑; 12.苏州孟某虚开发票案(检察院不起诉) 13.江苏盐城王某虚开发票案(涉案金额1亿多元,检察院不起诉,行政复议撤销税务局认定虚开的决定); 14.桐乡某企业家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涉案金额1亿多元,减至1000余万元); 15.安徽张氏三兄弟等50余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安徽扫黑除恶1号专案,第三被告辩护人,检察院建议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后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16.安徽方某等20余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重大社会影响,第一被告辩护人); 17.安徽陈某某等30余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重大社会影响,原第一、后改成第三被告辩护人; 18.辽宁罗某、张某等20余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重大社会影响,第二被告辩护人);19.安徽某常务副市长受贿案(涉案金额400多万元,法定最低刑判决); 20.上海某大型国企高管受贿案(检察院取保候审,后判处缓刑) 21.安徽淮南姬某某诈骗案 (诈骗金额4000余万元,检察院撤回起诉); 22.安徽池州卢某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涉案金额4000多万元,公安撤案); 23.河南商丘刘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涉案金额2亿余元,判处缓刑); 24.上海某企业家生产、销售假药案(涉案金额500余万 元,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撤案) 25.上海某企业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撤案) 26.上海王某诈骗案(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撤案);27.上海夏某保险诈骗案(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撤 案); 28.深圳姚某诈骗案(检察院不起诉); 29.江苏盐城梁某虚开发票案(检察院指控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5.5亿余元、虚开发票1亿余元,分别建议量刑9年、1年9个月,法院改判虚开发票罪,判刑3年6个 月); 30.哈尔滨某实业公司非法集资案(涉案金额4亿多元,减轻判刑三年); 31.上海某大型理财公司非法集资案(涉案金额9000多万元,减轻判刑三年); 32.新加坡某航运公司高管职务侵占案(担任公司诉讼代理人,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二名被告被判处12年、8年,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 33.上海常某侵犯著作权案(中宣部督办、央视等多家媒体报道,非法获利200多万元,减轻处罚并判处缓刑)
- 蔡家旭 律师北京 ·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
尚权公益法律服务部副主任 尚权诈骗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 尚权信息网络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 中共党员,2014年从业至今,专注重大、疑难、复杂、有争议刑事案件的辩护与代理。已辩护与代理案件数百起,持续深耕刑事法律领域,多篇实务文章入选无讼、新则、北大法宝、点睛网等知名平台。多次接受搜狐、法度研究院等媒体采访。主理个人微信公众号“刑辩律师蔡家旭”,在业内享有一定知名度。中国法制出版社(司法部主管主办的中央级法律类专业出版社)已出版本律师关于刑事辩护的专著《刑事辩护入门及进阶参考》(独著)。 擅长无罪辩护和取保候审,经过辩护的当事人大多取得了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处罚的结果,奉行“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精于诈骗类犯罪、非法集资类犯罪、涉黑涉恶类犯罪、互联网犯罪和职务犯罪的辩护,对前述犯罪积累了众多辩护成功的案例和丰富的研究。 为人热情真诚,充满正能量,信仰法律与刑辩。 目前系北京市律师协会互联网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法学研究会研究员、北大法律信息网签约作者。 经典案例 (一)无罪案例 1.北京某 p2p 公司西宁分公司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省厅督办),辩护人以当事人的行为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为由持续进行无罪辩护,前期当事人被取保候审,最终检察院不起诉。 2.阮某某涉嫌抢劫罪一案(曾被央视焦点访谈栏目关注),经过辩护人多次沟通和详细的调查取证,前期当事人被取保候审,最终检察院不起诉。 3.张某某涉嫌走私武器罪(公安部督办案件),前期经过侦查阶段的“盲辩”,成功将当事人取保候审。后期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阅卷后发现本案证据存在重大不足,主要证据同一性存在严重问题、鉴定意见的“三性”存在严重问题,经过与检察机关的多次沟通和强有力的无罪辩护,最终检察院不起诉。 4.梅某某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一案(当地影响颇大,损失千万以上),辩护人以当事人无责任作为切入点进行无罪辩护,成功说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将当事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该案被公安机关撤销。 5.杨某涉嫌诈骗罪(涉案千万以上,按照法律规定应当逮捕),辩护人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做无罪辩护,说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成功将当事人取保候审,后该案被公安机关撤销。 6.肖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辩护人以当事人主观上没有伤害的故意,客观上没有具体伤害行为做无罪辩护,说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成功将当事人取保候审,后该案被公安机关撤销。 7.刘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辩护人以当事人没有具体协助行为,不符合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做无罪辩护,说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成功将当事人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对刘某终止侦查。 8.于某涉嫌诈骗罪一案,辩护人以当事人与被害人之间系普通商业往来,没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做无罪辩护,说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成功将当事人取保候审,后该案被公安机关撤销。 9.魏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指挥督办),辩护人从法理情角度切入辩护,成功将其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对魏某某终止侦查。 (二)从轻或减轻处罚案例 1.张某某犯组织卖淫罪(专案组督办的当地最大的夜总会涉黄案),检察院认为情节严重、量刑建议十年以上,辩护人以本案没有卖淫行为、更缺乏组织特征做无罪辩护,最终法院未全部认定检察院的指控,采纳辩护人的部分意见,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2.阮某某涉挪用公款罪、行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辩护人在二审阶段介入,从事实、证据、程序、法律定性等角度全面提出二审辩护意见,同时积极争取检察院的支持,在职务犯罪普遍存在“辩护更难、改判更难”的情况下,二审某省高院顶住压力采纳辩护人的部分意见,依法改判,将当事人的刑期从十五年六个月减为十一年六个月。 3.陶某某涉恶势力犯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等,涉案 12 人,其为排名第二的主犯被告人, 辩护人从定性、构罪准确度入手进行辩护,最终说服法院未认定恶势力犯罪,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 4.刘某涉恶势力犯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为检察院指控排名第三的主犯被告人,辩护人申请了非法证据排除,做全案无罪辩护。最终法院未认定刘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将刘某的排名大幅下降,刑期亦大幅下降,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5.吴某犯职务侵占罪(被害人为某上市公司),吴某存在多次作案等加重情节,且作为上游犯罪的被告人,经辩护人积极调查取证和不断与司法机关的沟通,最终法院对其按照最低起点刑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6.徐某犯贩卖毒品罪,存在多次贩卖、累犯、毒品犯罪再犯等加重情节,辩护人提出本案存在犯意引诱、犯罪未遂等问题,法院最终采纳辩护人的部分意见,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
- 庄丹丹 律师广州 · 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
庄丹丹律师拥有15年检察系统从业经历、14年独立律师执业经验,具备扎实的刑事法学理论功底与深厚的刑事司法实务经验。 执业前任职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深耕刑事检察领域,深度参与各类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批捕工作,专职负责刑事案件法律适用的请示答复;积极参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国家级刑事法学课题的撰写与修订工作,多篇刑事专业论文在国家级、省级法学期刊评选中斩获殊荣,专业理论功底扎实深厚。 律师执业后,专注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主攻职务犯罪、行贿受贿、诈骗、走私类刑事案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获评LegalOne粤港澳大湾区杰出女律师。独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刑事案件百余起,擅长处理涉案金额千万级的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实战办案成果斐然,多起典型案件取得突破性胜诉结果:成功办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为当事人争取无罪判决;办理320万元内幕交易案,最终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的优质办案结果。 庄丹丹律师刑事专业影响力突出,曾系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栏目特邀主讲人,深耕刑事法学研究与实务多年,斩获多项刑事领域行业重磅荣誉:2022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果奖”、广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20年学术会议优秀论文三等奖、2019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奖等。 经典案例 代理冯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为其提供法律服务,2015年一审认定冯某情节严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系主犯,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后冯某上诉,经过二审开庭审理,2016年11月认定冯某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决无罪。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16年度业务成果奖。 郭某涉嫌受贿罪,为郭某提供法律服务,2016年7月郭某被刑事拘留,2016年8月郭某被逮捕,2016年10月被取保候审,2017年1月移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退回补充侦查2次。2018年4月23日作出不起诉决定。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业务成果奖 陈某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为陈某提供法律服务。2018年9月,陈某被抓获,公诉机关认为应以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追究陈某刑事责任,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律师通过全面论述本案证据中存在的矛盾之处,结合自首相关理论,论证陈某属自首。法院最终在2019年4月24日,认定陈某在尚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19年度业务成果奖。 吴某涉嫌内幕交易罪,为吴某提供法律服务,最终为客户避免被追究刑事责任,由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2022年完成辩护工作。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22年度业务成果奖,该案否定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推翻了深圳市公安局移送吴某涉嫌内幕交易的起诉认定。 代理杜某重特大贩卖、制造毒品案,精准梳理案件证据链条,针对性开展辩护工作,打掉部分毒品数量,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代理原阳江市公安局副局长冯某涉黑、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六项罪名案件,多维度拆解多项罪名指控,逐一梳理辩护要点,争取最优案件结果。 代理原东莞市委副秘书长刘某受贿、贪污刑事案件,深挖案件细节,针对职务犯罪核心争议点精准辩护,打掉贪污罪。 办理深圳南航窝案之马某行贿案,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 代理广州规划局系列窝案之何某受贿案,成功轻判。 处理广东中移动公司系列窝案之陈某受贿、行贿案,梳理复杂涉案关系,针对性开展辩护工作,最大化维护当事人权益。 经办东莞广发银行窝案之叶某贪污案,深耕金融类职务犯罪案件要点,精准质证辩护,取得缓刑。 代理东莞天鹰公司特大走私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成功为当事人争取最优案件结果。 办理广州荔湾海南村系列案之叶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厘清主体身份与涉案事实,精准界定罪责。 经办广州华骏房地产公司单位行贿案,针对单位犯罪特性制定辩护方案,有效化解当事人刑事风险,成功适用缓刑。 代理深圳周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梳理涉案金额与票据链条,针对性辩护。
- 陈佳 律师商丘 · 河南仰望律师事务所
陈佳,男,汉族,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石家庄陆军指挥学院,本科学历,专职律师。 执业以来,始终秉持着以勤恳执业的工作态度,以扎实深厚的法律知识,认真、细致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经典案例 1、陈某与常某女、常某男、郝某婚约财产纠纷二审案件,代理二审,将一审仅获判的5万元彩礼返还金额,改判为10万元 2、35万彩礼纠纷,10万调解当庭履行 3、非法经营案——缓刑 4、容留卖淫罪——检察机关当庭并更量刑标准 5、开设赌场罪——取保候审 6、诈骗案——取保候审 7、非法发放贷款罪——4.5亿巨额案件 8、行政诉讼案件胜诉,法院一审撤销公安机关处罚决定调解履行促使还款:案情简介:(2024)豫 1425 诉前调书 605 号 原告刘某某、王某与被告李某某系朋友关系,被告因经营周转需要,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向二原告借款,并出具欠款凭据。后续二原告多次向被告讨要欠款无果,遂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被告诉至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诉请被告偿还借款本金 60000 元,并自 2023 年 3 月 31 日起以 60000 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支付利息及逾期利息,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该案于 2024 年 7 月 9 日立案,经法院诉前调解,各方自愿达成调解约定:双方核定借款本金为 50000 元,利息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以实际未还欠款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至款项实际结清之日;被告从 2024 年 7 月开始,每月 30 日前偿还 10000 元,直至全部本息清偿完毕;若被告任意一期未能按期足额还款,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欠款本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本案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 650 元由被告承担。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对上述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案涉民事调解书经各方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后,执行还款:(2024) 豫 1402 民初 13688 号) 原告为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委托陈佳等两名律师参与诉讼;被告刘某某户籍地为山东滨州,委托代理律师应诉。原、被告之间存在货物买卖合同关系,被告收货后拖欠货款迟迟未付,原告核算欠付货款总额 239610.5 元。原告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向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立案起诉,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全额偿还货款 239610.5 元,并以该欠款为基数,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LPR 计算资金占用利息至欠款付清为止,案件相关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2025 年 2 月 26 日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原告自愿将应付货款金额降至 193000 元;付款方案约定 2025 年 2 月 28 日前被告先行支付 60000 元,剩余款项从 2025 年 6 月起至 2026 年 11 月,每月 28 日前最少偿还 5000 元,所有剩余款项须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结清;若被告任意一期没有按期足额还款,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欠款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自 2025 年 2 月 25 日起,以剩余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当期 LPR 的 2 倍计收逾期利息。原告主动放弃其余诉讼请求,本案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原告自行承担,民事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具备法律效力。 起诉保全同步进行:(2026) 豫 1402 民初 1173 号) 原告李某某从事鸟类养殖经营,经自家亲属介绍认识被告刘某某,并聘请被告担任养殖项目的技术指导。合作期间,被告以个人对外负有外债、急需用钱还债为由向原告借款。2025 年 5 月,原告分三次完成出借:先通过亲属代为转账出借 10000 元,又在同日分别通过微信转账 45000 元、银行转账 45000 元,累计出借本金 100000 元。款项出借后,原告在 2025 年 6 月 11 日通过电话正式向被告催收全部欠款,被告始终推脱拒不还款。原告遂在 2026 年 1 月 22 日向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被告偿还本金 100000 元,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起按一年期 LPR 四倍计算逾期利息,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经法院合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法院经核查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认定借贷事实成立,因双方未约定借期利率与逾期利率,驳回原告按照 LPR 四倍计息的诉求,依法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 100000 元,利息自首次催款日 2025 年 6 月 11 日起,按照同期一年期 LPR 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案件减半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被告负担,当事人不服判决可在签收文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 丘家欣 律师深圳 ·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丘家欣律师,盈科深圳律所实习委副秘书长、风控合规委委员、执业纪律委委员,9年法律工作经验,服务过300多家大型企业,上市公司瑞某科技、行业龙头某管道公司、行业龙头某机电公司、国家海洋局某中心等侵权诉讼。深入研究投融资、建工、房地产等行业法律实务,在股权、重大经济纠纷、公司等民商事诉讼与非诉业务上实操经验丰富 典型案例: 【婚内财产规划】 代理女方,在婚外情证据隐蔽的案件中,通过分步取证构建初步证据链,促使过错方为维系家庭而同意签署婚内财产协议,明确其少分财产。起草并审定协议,全面保障女方财产权益。 【协议离婚】 代理男方,在涉及多套房产及其他资产数量较大的案件中,全面统筹财产归属,依据详尽的财产信息梳理结果拟定离婚协议,助力双方通过协议离婚化解纠纷,节约诉讼成本。 【诉讼离婚纠纷】 代理女方,在涉及房产赠与争议的离婚诉讼中,精准梳理案件核心争议,厘清我方诉求要点,最终推动法院对房产份额作出有利认定。 【离婚谈判与赔偿】 代理女方,在长期家暴导致婚姻关系实质破裂的案件中,协助开展离婚谈判,积极争取离婚损害赔偿,最大程度维护女方合法权益。 【离婚综合诉讼】 代理女方,在同时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股权处置等多重争议的复杂离婚诉讼中,统筹应对各项诉求,深入分析抚养权归属与财产分割方案,有力维护委托人权益。 【抚养费纠纷】 代理经济弱势一方,在其收入显著下降后,通过系统梳理历年收入与银行流水,破解原定高额抚养费的不合理负担,通过协商与诉讼相结合的方式,争取到合理的抚养费数额。 【复杂离婚财产处理】 代理男方离婚纠纷,案件中财产划分复杂、权益交织的情况,合理选择管辖法院与诉讼策略,实现多地房产的一体化分割处理,有效降低诉讼成本。 【合同纠纷】 代理朱某与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成功以客户满意的调解方案结案,最大化实现客户的合法权益,成功帮助客户追回目标款项 ,实现客户的合理预期 ,本案由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 【确认合同无效效力纠纷】 代理张某与广州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确认合同无效效力纠纷一案,成功以客户满意的调解方案,实现客户的合理预期,最大化实现客户的合法权益。 【侵害作品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代理被告广州某服装与原告刘某、其他被告广州某服饰公司、 深圳某贸易公司、 吴某、 广州天河某服装店之间的侵害作品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知识产权案件成功维护被告广州某服装公司的合法权益,获得法院的支持, 免于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代理深圳某智能科技公司与桂东某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的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获得胜诉,判令对方立即停止生产、 销售侵害,并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经济损失以及合理开支。 【民间借贷纠纷】代理张某与林某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就拖欠欠款一案,起诉同时,通过同步提起财产保全的方式,为其胜诉后的财产执行保驾护航。 【服务合同纠纷】代理王某与陈某之间的服务合同纠纷,就拖欠欠款一案,通过发送律师函协商的方式整合案件事实加强,同步采取起诉加协商的方案,为其财产执行保驾护航。 【合同纠纷】代理葛某与广州某开发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就退还房款一案,通过发送律师函协商及诉讼的方案,能够让委托人取得满意的结果。 【服务合同纠纷】代理计某与广州某互联网有限公司的服务合同纠纷,就主播合作协议返还服务费一案,起诉同时,通过同步提起财产保全的方式,为其胜诉后的财产执行保驾护航。 【工伤赔偿、 违法解除等劳动争议纠纷】 代理许某与广州某网络科技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一案,通过仲裁阶段确认了客户的全部诉讼请求,企业不服提起一审诉讼,一审通过扎实的证据加持,再次成功确认获得工伤赔偿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企业间劳动争议纠纷】 代理张某与某建设集团股份公司以及广州分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在仲裁有失偏颇的情况下,一审、二审皆成功确认客户的诉讼请求获得法院支持,帮助客户获得了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等其他诉讼请求的金额。 【劳动争议纠纷】代理石某与广州某人力资源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一案,通过仲裁的方式成功确认客户的诉讼请求,仲裁裁决生效后,通过强制执行能够取得经济补偿金。 【企业家-黄金37天内取保候审】 代理企业家苏某涉嫌走私毒品罪一案,介入辩护后, 多次组织团队详细沟通,反复核对案件细节,把握案件核心,多次跟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沟通,最终在黄金37天内不予批准逮捕,为苏某成功取得取保候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