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 ·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擅长:房产纠纷郄超丽,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现执业于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涉及在天津 深耕法律服务领域多年,具备扎实系统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一线实务经验。 执业期间始终秉持专业严谨、真诚务实的服务理念,坚持以当事人需求为核心,善于共情当事人处境,精准拆解复杂法律纠纷、制定落地解决方案。 专注于民商事、行政、刑事多领域案件办理,尤其在征地拆迁、土地权属、经济纠纷、行政复议与诉讼等方向战绩突出,凭借过硬专业能力与负责的执业态度,赢得众多当事人的认可与信赖,是兼具专业深度与服务温度的资深执业律师。 经典案例 企业、厂房征收拆迁及行政维权经典案例合集:1. 黑龙江省工业园区厂房强制清表违法案(企业主体)代理黑龙江省某农业科技企业,起诉当地水务部门违法强制清除企业承包经营园区内果树、灌溉水井及配套生产设施一案。涉案企业合法承包土地用于规模化农业加工、苗木培育经营,行政机关在未出具合法征收文书、未履行催告、公示、听证、补偿前置程序的情况下,擅自对企业生产配套设施强制清表拆除。法院经审理认定,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清表、拆除企业经营性设施的行为严重违反行政强制法定程序,无合法执行依据,最终判决确认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为企业后续主张停产停业损失、设施重置损失、土地经营权损失赔偿奠定完整法律基础。 2. 福建省企业行政告知违法纠错案 代理福建省当地工贸企业,针对民政部门作出的涉企业经营资质、补贴审核的行政告知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该告知文书错误认定企业经营备案资质无效,导致企业无法申领专项经营补贴、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办案团队梳理全部备案材料、经营凭证及政策依据,当庭指出涉案告知书存在事实认定不清、核心证据缺失、法律适用错误等多项问题。法院最终采纳全部代理意见,依法确认涉案行政告知行为违法,撤销错误告知结论,保障企业正常经营资质及合法经营权益。 3. 河南省产业园区群体性厂房强拆、以拆违代拆迁维权案(企业集群案) 集中代理河南省某产业园区内多家加工、仓储企业,针对当地住建部门、街道办联合实施的群体性厂房强制拆除行为,批量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涉案行政机关为推进片区征收改造,未达成补偿协议,擅自以“违建整改”名义强制拆除多家企业合法经营厂房、仓储库房及生产配套设施,属于典型的“以拆违代拆迁”规避征收补偿义务行为。案件审理中,我方逐一举证企业土地使用、厂房建设、经营备案等合法手续,精准指出行政机关程序违法、认定事实错误。最终多起案件全部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同时针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复议裁定出庭应诉,法院依法认定行政机关“以拆违代拆迁”违法,双重确认涉案行政行为无效,为园区多家企业集体索赔、协商补偿扫清法律障碍。 4. 内蒙古自治区养殖加工企业鱼塘厂区强拆+信息公开系列维权案 代理内蒙古当地大型水产养殖加工企业,处理系列行政维权案件。其一,企业合法经营规模化养殖鱼塘、配套加工厂房及办公用房,乡镇政府在无合法征收批复、无强制执行裁定的情况下,突击拆除企业鱼塘设施、生产厂房及附属建筑,造成企业全面停产、设备损毁、成品物料流失。法院审理后认定行政强制行为程序严重违法,无合法执行依据,判决强拆行为整体违法。其二,针对当地自然资源局拒不依法公开厂区土地征收规划、补偿标准、立项批复等核心信息的行为,协助企业提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查实,自然资源局存在答复超期、内容虚假、信息披露不规范等违法问题,依法确认原答复行为违法,责令其限期完整公开全部涉案政务信息,为企业后续协商补偿、提起赔偿诉讼固定关键证据。 5. 北京市林业用地配套厂房地上物清除违法案 代理北京两家园林绿化、苗木种植企业,起诉辖区乡镇政府违法强制清除企业林地种植苗木、配套看护厂房及仓储设施一案。涉案企业合法流转林地经营权,依法建设配套经营性设施用于苗木培育、仓储经营。行政机关在未提前催告、未听取企业申辩陈述、未公示整改依据、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前提下,直接强制清理企业地上经营性资产,造成企业巨额经营损失。法院经审理认定,行政机关执法程序严重缺失,违反行政强制核心法定流程,判决确认强制清除行为违法,助力企业全额主张资产损毁、停产停业等经济损失。
累计办案 356 件累计咨询 237 次
天津 · 天津津瑞律师事务所擅长:医疗深耕天津医疗纠纷领域15年以上,专注代理患方医疗维权案件,只代理患者、只代理疑难复杂医疗纠纷案件,是他执业以来一贯的理念。 执业以来,专注于医疗纠纷全流程处理,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与丰富的实战经验,可精准开展医疗过错分析,快速排查诊疗过程中违反医疗核心制度、手术操作不当、延误治疗等各类过错问题;在电子病历真实性审查、药品及医疗器械等医疗产品责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金额精算等领域实战经验丰富。 推出诉前评估+风险代理+司法鉴定听证一站式法律服务,针对生命权、健康权纠纷定制专属诉讼方案,全力为当事人争取合法赔偿。从业至今,带领团队累计办理医疗纠纷案件数百起,帮助当事人追回赔偿金总额超千万元。 经典案例 1. 多起医疗过错纠纷案件——成功认定诊疗过错,全额支持患方赔偿诉求 2. 手术不当引发医疗损害纠纷——胜诉并为当事人争取足额人身损害赔偿 3. 延误治疗医疗纠纷案件——查明案件事实,助力当事人拿到合理赔偿 4. 电子病历存疑医疗案件——完成病历真实性审查,扭转案件局势,当事人胜诉 5. 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责任纠纷——成功追责,为受害方挽回经济损失 6.案由: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标题:患者术后失明索赔45万,法院认定医院承担次要责任,判决赔偿3.4万余元 基本案情及案件结果: 王某因眼疾前往河北某医院行白内障手术,术后眼睛失明,认为医院术前检查不充分、治疗不当,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45万元。本案经司法鉴定,认定医院诊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承担次要责任。作为原告(患者)的代理方,需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本案历经审理,法院综合考虑过错程度,酌定医院按30%的责任比例赔偿。最终,法院判决医院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4万余元,驳回了伤残赔偿金等其他诉讼请求。 7.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标题:再审改判!患者死亡索赔案,诉讼时效 起算点获纠正,两家医院均需赔偿基本案情及案件结果: 患者易某因病先后在南海某医院、佛山市某医院接受治疗,后因病情恶化死亡。家属吕某认为两家医院均存在诊疗过错,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对佛山市某医院的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一审法院经司法鉴定认定两家医院均有过错,判决两家医院赔偿共计约26.5万元。二审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改判佛山市某医院无需赔偿。作为申请再审方(患方)的代理律师,我们紧扣“医疗活动的高度技术性和专业性”这一核心,主张家属作为普通人难以在患者死亡时立即判断各医院的过错情况,不能简单将死亡时间作为诉讼时效起算点。最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该观点,再审改判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两家医院均需承担赔偿责任,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应得的赔偿款,更明确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诉讼时效起算的裁判规则。 8.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标题:二审维持!患者术后死亡索赔案,法院认定医院承担70%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内直接赔偿 基本案情及案件结果: 患者杨某因腰椎骨折在某医院接受手术治疗,术后出现感染,病情恶化,转院治疗后家属放弃治疗,患者出院后在家中死亡。家属江某甲等人认为医院诊疗存在过错,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能否作为民事赔偿依据、医院应否承担责任及责任比例。一审法院综合考虑患者术后感染、医院存在术前讨论缺失、感染风险评估不足、病历记录不规范等情形,酌定医院承担70%的赔偿责任,认定各项损失合计955957.37元,判决某医院赔偿134170.15元,某保险公司在医疗责任保险限额内赔偿535000元。某医院及家属均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未经卫生行政部门移交或医患双方共同委托,不作为民事赔偿的认定依据,但综合医院诊疗行为中存在的过错情形,一审酌定70%责任比例并无不当。最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累计办案 809 件累计咨询 237 次
乌鲁木齐 ·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 / 公司经营辛巧丽律师 乌鲁木齐的税务、刑事辩护律师 前检察官、公诉人(十年公诉人,办理数百起刑事案件) 现律师|税务师 专注税务稽查应对(听证、复议、诉讼等) 专注涉税刑事辩护(虚开、逃税、非法出售、骗取出口退税、企业家刑事犯罪等) 专注职务犯罪刑事辩护(贪污受贿、挪用、税务干部渎职等) 咨询收费 【团队优势】 团队成员,均毕业于全国211重点大学法学专业,具有多年法检从业经验,对各类刑事案件、税务稽查案件研究精深; 团队化办案,每个案件均至少两位律师协同办案,每天盯紧案件进展,每周定期开展案件研讨,为当事人提供团队化的综合服务; 标准化办案流程,案件法律分析、证据收集、案件研讨,够专业值得信赖。 以创新思维为客户提供综合性解决方案 经典案例 【团队及个人办理税务稽查及刑事辩护案件部分业务展示】 1.常年担任税务机关法律顾问,为税务局查办的稽查案件提供法律意见书,为税务稽查行政复议案件出具专业税务律师法律意见书! 2.担任某建筑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协助应对虚开发票被稽查案件,代理听证,提出抗辩,最终降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补税金额,降低滞纳金和罚款金额,为企业减少损失3000多万! 3.担任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协助应对土地增值税清算及房产税、企业所得税被稽查案件,金额过亿元,代理听证,提出抗辩,最终争取到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双税核定补税,为企业降低税款、滞纳金和罚款金额5000多万! 4.代理某煤炭企业资源税错享税收优惠被稽查案,通过复议,通过追征期及主观无偷税故意的抗辩,成功为企业打掉滞纳金和罚款,挽回损失达7000万。 5.代理某某供应链公司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稽查认定偷税一案,该公司在收购矿石(鹅卵石)过程中,因向个人收购,仅取得部分代开发票,剩余部分向第三方平台虚开运输发票800多万,通过循环听证,争取到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降低罚款倍数,为企业挽回损失400多万。 6.代理某某发展公司股东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享受契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免税后被稽查案,通过陈述申辩改变定性,不予认定为偷税,通过行政复议,抗辩已过追征期,免于征收滞纳金和税款,为客户挽回损失近1000万。 7.代理某加油站(一般纳税人)出租,承租人隐匿收入偷税,稽查出租人案件,通过听证、民事、刑事各种手段,倒逼实际经营者承担偷税法律责任,为出租人隔离行政、刑事风险。 8.担任多家国企及民营企业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解答在经营、管理、决策等过程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税务问题,代理顾向单位参与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为顾文单位处理了大量的疑难复杂税务、法律问题,为顾问单位挽回损失数亿元。 【团队刑事辩护部分业务展示】 郭某某受贿罪案——缓刑 李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主要虚开的是农产品收购发票,收购羊皮,虚开金额过亿)——通过辩护,将刑期十年以上降到5年。 杨某某骗取出口退税罪案,引导改变定性,将原本十年以上的刑期降到五年以下。 何某虚开改逃税案——缓刑 刘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 刘某某非法经营罪案(放高利贷)——缓刑 解某逃税罪——缓刑
累计办案 400 件累计咨询 235 次
石家庄 · 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擅长:交通事故 / 刑事辩护路俊远,资深律师 从业11年|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离婚纠纷、劳动纠纷、刑事案件、借贷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个人介绍: 路俊远律师,现为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律专业。于2013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5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至今已从事法律行业12年,从事专职律师执业10年。自执业以来,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始终以委托人的利益为己任,严格依法办案,从而获得了当事人的普遍好评。 经典案例: 1.原告因脑干出血多次住院治疗,被告保险公司以部分费用属“康复治疗”“特需费用”为由拒赔。本所律师紧扣保险合同条款,重点论证:一、被告未举证证明已就“康复治疗”等免责条款向投保人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依据《保险法》第十七条,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二、即便存在条款解释争议,依据《保险法》第三十条关于格式条款不利解释原则,亦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三、原告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药品费、手术费、床位费等均属合同约定的理赔范围。 法院最终采纳本所律师全部代理意见,认定被告拒赔理由不成立,判决全额支付保险金。本案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在保险纠纷领域对格式条款效力、免责条款说明义务等核心问题的精准把握与有力论证,切实维护了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2.原告未成年人在前往被告商场途中,因现场围挡施工、台阶处未设置护栏及警示标识,从约六米高台阶摔下致多处骨折。本所律师紧扣《民法典》第1198条,重点论证:一、被告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未在危险区域设置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未尽到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二、被告虽辩称已设置围挡,但监控视频显示事发台阶及紧邻路段并未被围挡覆盖,其抗辩不能成立;三、原告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被告的过错系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法院最终采纳本所律师代理意见,认定被告海悦天地公司承担60%责任,判决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本案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在侵权责任纠纷中对现场证据的精准分析能力及对安全保障义务条款的娴熟运用,有效维护了未成年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3.公安机关认定当事人参与聚众斗殴,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阅卷并会见当事人,迅速锁定案件核心疑点当事人是否“积极参与”斗殴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此后,案件历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本所律师均跟进阅卷,逐一剖析证据链中的缺失,先后提交多份法律意见书,并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交换意见。最终检察院采纳辩护观点,认为在案证据不足以认定李东构成聚众斗殴罪,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案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在刑事辩护中专业、尽责的工作态度,以及对证据标准的精准把握能力,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人身自由。 4.当事人驾驶电动车发生事故致乘车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事实,确保自首情节依法成立。同时,律师积极与被害方沟通协商,耐心开展调解工作,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方谅解。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全面梳理案件有利情节,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论证当事人系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酌定不起诉条件。 检察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综合能力,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妥善化解了社会矛盾。 5.当事人被卷入一起租车抵押诈骗活动,公安机关以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会见当事人、全面阅卷,精准捕捉到案件关键情节: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协助抓获同案犯的立功表现。律师积极与被害方沟通,促成赔偿并取得谅解,同时向检察机关提交详细法律意见,论证其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酌定不起诉条件。 检察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认为当事人虽实施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充分体现了本所律师在涉共同犯罪案件中挖掘有利情节、综合运用认罪认罚与和解制度的专业能力,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累计办案 1000 件累计咨询 233 次
无锡 · 上海源杰(无锡)律师事务所擅长:婚姻家庭 / 交通事故 / 合同纠纷 / 刑事辩护郑江明律师,上海源杰(无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江苏省无锡市江南大学,主要擅长领域有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类纠纷、婚姻继承等家事纠纷、房产和消防工程等经济合同纠纷、传播淫秽物品和组织卖淫等刑事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等。其善于在研究案件本身的基础上,通过触类旁通的思维方式,结合法律法规与现实生活处理承办案件,力求达到最佳结果。执业以来,一直专心于每个案件的办理,其办理案件深受当事人的信赖和赞誉,拥有十分良好的社会评价。 经典案例: 1、2024年至2025年期间,承办的卢某某与孙某某及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为卢某某争取到了129万元的赔偿款。其中,在保险公司不认可护理费时间和计算基数、误工费计算基数的基础上,郑律师通过寻找地方案例和中院细则以及相关行业标准,细挖当事人劳动用工的证据材料等,为当事人在护理费和误工费的金额上寻求了突破,最终应得了一审和二审法院的支持; 2、2021年至2023年期间,承办的胡某某与程某某、安徽某科技有限公司、黄山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通过对对方提出的鉴定报告异议提出反驳和重新鉴定申请,推翻了对方的伤残等级认定观点,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一个二级伤残、一个五级伤残和一个十级伤残的鉴定结果。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110万元左右的赔偿款。 3、2024年期间,承办的唐某某与郭某及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在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双方为同等责任且保险公司要求只承担50%赔偿比例的情况下,通过对事故认定书和事故视频证据的充分举证和说理,运用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和技巧,说服法院判定对方承担事故赔偿责任65%的比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多的赔偿金额,最终十级伤残获赔17万余元。 4、2025年期间,承办的陈某某与房某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通过说服当事人进行诉前保全措施,迫使对方在账户被冻结到部分资金的情况下,开庭时主动与我方进行协商,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18万余元的赔偿款。 5、2025年期间,承办的程某与韩某及北京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在当事人没有构成伤残等级且保险公司开始不认可误工费与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兼得的情况下,通过鉴定确定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后,又积极找寻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地区案例,迫使北京保险公司同意我方的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可以兼得的观点,最终在案件未开庭情况下达成和解协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8万元的赔偿款。 6、2025年期间,承办的陈某某与单某某及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在保险公司不认可法院委托鉴定结果且在异议期届满后才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的情况下,运用民诉法相关规定,对其提出的重新鉴定申请不认认可,促使法院仅对该结果进行了补充询问,最终节省了诉讼流程和期限,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17万余元的赔偿款。 7、2023年至2024年期间,承办的戴某某与钱某某离婚诉讼纠纷一案中,成功为戴某某争取到了更多的财产分割权益。后续戴某某十分认可本人,后续又介绍了很多期身边的客户。 8、2023年期间,承办的张某某与许某某恋爱期间财产纠纷(带民事欺诈甚至诈骗性质的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通过对双方账户往来的梳理,并说服当事人进行诉前保全,最后迫使对方在开庭前进行协商调解,最终为当事人挽回了1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9、2021年期间,承办的章某某与王某某等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中,运用对方遗嘱中的形式瑕疵的反驳和当事人提供的被继承人死亡前严重疾病的举证,推翻了其遗嘱继承的观点,最后法院判决按照法定继承分配被继承人财产,为当事人获取了15万元的继承财产。 10、2023年期间,承办的孙某某与徐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中,对方当事人要求平均分割恋爱期间所购房产。我方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提交相关有利证据,迫使对方同意调解,最终当事人仅向对方支付8万元归并款后即获得了房屋所有权的确认。 11、2024年期间,承办的晏某某与顾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中,对方当事人以离婚协议系在其患有抑郁症(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态下)和被胁迫情况下签署为理由要求撤销离婚协议并重新分配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我方积极提取当时协商时的微信聊天沟通记录以及对方在这期间的微信朋友圈和抖音视频等证据,反驳了对方处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态和被胁迫状态下签署协议的观点,最后法院支持了我方的答辩观点,驳回了对方的全部诉讼请求。 12、2021年期间,承办的江某某与宁波某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地产公司起诉要求江某某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20多万,经我方梳理聊天记录和银行贷款等证据后,对方主动撤诉,最终为当事人避免了20多万的经济损失。
累计办案 289 件累计咨询 232 次
重庆 · 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擅长:建设工程 / 合同纠纷 / 刑事辩护李超,资深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较强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曾任职于重庆市某公安分局、重庆市某法院,长期奋战在审判与执行一线,累计审理、执行案件近五千余件,尤其在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与执行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2019年6月从法院离职,现执业于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办案400余件,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刑事辩护、企业法务等领域的法律服务。 经典案例 原告杨某诉被告方某股权转让纠纷案(担任被告代理人),成功帮被告减损2000余万元; 原告曹某等三人诉被告重庆某建筑公司、四川某地产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担任原告代理人),成功帮原告追回工程款700余万元; 原告重庆某物资经营部诉被告重庆某建设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担任原告代理人),成功追追回800余万元的物资材料款; 原告重庆某装饰工程公司诉被告慈溪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担任原告代理人),不但成功追回500余万元的工程款,并在被告反诉中帮原告减损700余万元。 重庆唐某合同诈骗罪一案,成功说服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重庆柏某某诈骗罪一案,成功帮柏某某获得缓刑判决。 重庆左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成功说服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累计办案 437 件累计咨询 225 次
商丘 · 河南仰望律师事务所擅长:债权债务陈佳,男,汉族,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石家庄陆军指挥学院,本科学历,专职律师。 执业以来,始终秉持着以勤恳执业的工作态度,以扎实深厚的法律知识,认真、细致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经典案例 1、陈某与常某女、常某男、郝某婚约财产纠纷二审案件,代理二审,将一审仅获判的5万元彩礼返还金额,改判为10万元 2、35万彩礼纠纷,10万调解当庭履行 3、非法经营案——缓刑 4、容留卖淫罪——检察机关当庭并更量刑标准 5、开设赌场罪——取保候审 6、诈骗案——取保候审 7、非法发放贷款罪——4.5亿巨额案件 8、行政诉讼案件胜诉,法院一审撤销公安机关处罚决定调解履行促使还款:案情简介:(2024)豫 1425 诉前调书 605 号 原告刘某某、王某与被告李某某系朋友关系,被告因经营周转需要,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向二原告借款,并出具欠款凭据。后续二原告多次向被告讨要欠款无果,遂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被告诉至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诉请被告偿还借款本金 60000 元,并自 2023 年 3 月 31 日起以 60000 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支付利息及逾期利息,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该案于 2024 年 7 月 9 日立案,经法院诉前调解,各方自愿达成调解约定:双方核定借款本金为 50000 元,利息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以实际未还欠款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至款项实际结清之日;被告从 2024 年 7 月开始,每月 30 日前偿还 10000 元,直至全部本息清偿完毕;若被告任意一期未能按期足额还款,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欠款本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本案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 650 元由被告承担。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对上述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案涉民事调解书经各方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后,执行还款:(2024) 豫 1402 民初 13688 号) 原告为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委托陈佳等两名律师参与诉讼;被告刘某某户籍地为山东滨州,委托代理律师应诉。原、被告之间存在货物买卖合同关系,被告收货后拖欠货款迟迟未付,原告核算欠付货款总额 239610.5 元。原告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向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立案起诉,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全额偿还货款 239610.5 元,并以该欠款为基数,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LPR 计算资金占用利息至欠款付清为止,案件相关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2025 年 2 月 26 日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原告自愿将应付货款金额降至 193000 元;付款方案约定 2025 年 2 月 28 日前被告先行支付 60000 元,剩余款项从 2025 年 6 月起至 2026 年 11 月,每月 28 日前最少偿还 5000 元,所有剩余款项须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结清;若被告任意一期没有按期足额还款,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欠款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自 2025 年 2 月 25 日起,以剩余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当期 LPR 的 2 倍计收逾期利息。原告主动放弃其余诉讼请求,本案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原告自行承担,民事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具备法律效力。 起诉保全同步进行:(2026) 豫 1402 民初 1173 号) 原告李某某从事鸟类养殖经营,经自家亲属介绍认识被告刘某某,并聘请被告担任养殖项目的技术指导。合作期间,被告以个人对外负有外债、急需用钱还债为由向原告借款。2025 年 5 月,原告分三次完成出借:先通过亲属代为转账出借 10000 元,又在同日分别通过微信转账 45000 元、银行转账 45000 元,累计出借本金 100000 元。款项出借后,原告在 2025 年 6 月 11 日通过电话正式向被告催收全部欠款,被告始终推脱拒不还款。原告遂在 2026 年 1 月 22 日向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被告偿还本金 100000 元,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起按一年期 LPR 四倍计算逾期利息,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经法院合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法院经核查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认定借贷事实成立,因双方未约定借期利率与逾期利率,驳回原告按照 LPR 四倍计息的诉求,依法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 100000 元,利息自首次催款日 2025 年 6 月 11 日起,按照同期一年期 LPR 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案件减半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被告负担,当事人不服判决可在签收文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累计办案 217 件累计咨询 223 次
成都 · 北京市高通(成都)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纠纷 / 债权债务 / 交通事故 / 刑事辩护北京市高通(成都)律师事务所于2010年初,经四川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系北京高通律师所成都分所,现有20位专职律师,执业年限超过10年的有10人。其中研究生占40% ,本科生占60% 。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形成了非诉与诉讼业务并举发展的局面。 高通律所成都分所律师擅长投融资、企业设立、改制重组、建筑工程和房地产、银行及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知识产权以及私募股权投资等法律事务,办理了大量金融投资、企业改制重组、金融债权清收以及建设工程项目的案件与投资项目,入选四川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建立的“国有资产管理中介机构备选库”。 张绍旺律师,民商法法学硕士,工学学士,机械工程师。本科毕业于东北石油大学(原大庆石油学院)。在中石油从事多年机械技术工作。2004年以专业第一身份考入西南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学位,读研究生期间,参与本科法学用书编写,发表法学论文多篇,2007年毕业并获民商法硕士学位。2009年高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遂顺利步入律师队伍。本人深钻业务,不断进取,用细致、认真、负责和严谨的办案态度,深厚的的法律功底和朴素的职业道德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现执业于北京市高通(成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业提供法律咨询,专业代理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损害赔偿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刑事案件及其他非诉讼律师业务 。 经典案例: 1、苏卉霖诉胡晓东民间借贷纠纷,作为被告代理人成功将诉讼金额从70多万将至3万多 2、郑成英、楚涛诉刘旭返还原物纠纷,作为被告代理人,法院判决驳回上诉 3、李云彬与袁洪方等机动车交通事故,成功的为当事人争取到170多万的赔偿款 4、曾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成功争取到检察院不予起诉。 5、曾某某与莫莫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成功的为曾某某争取到房屋租赁费用的减少20%左右; 6、曾某某与曹某某、李某某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确认之诉,成功的为当时争取到时隔18年多买卖合同效力确认。 7、李某涉嫌诈骗罪,系累犯,成功争取到判三缓三; 8、毛某某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成功的争取到检察院不予起诉。
累计办案 400 件累计咨询 200 次
佛山 · 广东崇一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纠纷 / 房产纠纷 / 知识产权 / 债权债务 / 劳动纠纷刘毅斯律师系广东崇一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副主任、佛山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事法律行业十三年以上,毕业于211工程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法学功底深厚,曾任上市公司法务主管,起草审查过上千份合同,办理过上百起案件,对重大合同、规章制度、法律意见的制定具有娴熟的技巧,对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劳动争议、债权债务纠纷等诉讼案件的处理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办案风格严谨、证据扎实、胜诉率高,尤其擅长疑难案件逆转、大额债权追偿、企业商事风险化解。 经典案例: 案例1:保证合同纠纷(多案合并,上千万投资本息追偿) 案情:原告投资多份基金到期未获还本付息,某集团公司出具担保函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拒不履行,原告诉请某集团公司偿还本金、利息及逾期利息共计上千万元。 代理策略:精准把握保证期间的时间要求,全面梳理投资协议、担保函等证据,核算每笔款项本息及逾期标准,紧扣保证的相关法律规定,论证原告在保证期间主张连带保证责任于法有据。 结果:法院全额支持诉请,判令被告偿还本金、期内利息,按约定支付逾期利息至实际清偿,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亮点:精准把握保证责任承担的时间,凭借完整证据链锁定核心事实,实现债权全额追偿;多笔款项计息标准精准核算,法院完全采纳代理意见,为大额保证责任追偿提供典型思路。 案例2:买卖合同纠纷(80万货款本息追偿) 案情:某经营部向原告采购产品产生欠款,在未清偿货款的情况下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共同经营的经营者否认合伙关系、互相推诿拒不还款,原告诉请二人连带清偿货款及利息共80万元。 代理策略:在交易主体注销的情况下精准确定适格的被告,以结款清单、发货清单锁定欠款金额,提交录音等证据形成证据链,分笔核算逾期利息,适用法律规定论证合伙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结果:法院认定二被告合伙关系成立,判令共同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承担全部诉讼费、财产保全费。 亮点:突破无直接合伙协议的证据难点,成功认定合伙关系;针对制造业多笔交易欠款,精准核算利息,实现债权全额支持,维护企业经营权益。 案例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300万房产违约追偿) 案情:原告依约购买300万元房产,支付10万元定金、将100万元转入监管账户并完成按揭审批,后卖方房产被查封无法过户,拒不担责,中介仅愿返还部分定金,原告诉请解除合同、追偿违约金及损失。 代理策略:梳理聊天记录等证据,论证卖方构成根本违约,主张按实际成交价20%支付违约金,精准适用定金与违约金规则,要求中介返还未转付定金,同时主张监管资金利息损失。 结果:法院判令解除合同,卖方支付违约金、监管资金利息,中介返还定金,两被告承担大部分诉讼费用,原告共计获赔60万元以上。 亮点:获高额违约金支持,区分卖方与中介责任,避免互相推诿,凭借完整证据链实现诉求,最大限度维护购房者权益。 案例4:承揽合同纠纷(代理被告应诉全胜) 案情:被告依约完成原告委托的模具开发并验收合格,原告付清模具款后,持补签合同主张被告未按时交付模具构成违约,诉请返还货款、支付违约金、承担律师费损失。 代理策略:梳理聊天记录、对账单等证据,还原合同补签前模具已验收合格、原告后续采购模具产品的事实;厘清违约金条款为保密条款专属,否定原告诉请;逐一反驳原告各项主张的无据性。 结果:法院全盘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判令原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被告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亮点:突破原告持书面合同的形式证据优势,还原实际履行事实,推翻违约定性,应诉中精准把控举证责任,实现零损失全胜,为承揽合同应诉提供可复制模式。 案例5:合同纠纷(宅基地转让合同无效损失追偿) 案情:原告购买被告农村宅基地并出资建房,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被认定无效,被告仅同意返还转让款,拒绝赔偿建筑物成本及土地增值损失,原告起诉后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 代理策略:论证被告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合同无效存在重大过错,结合评估报告主张原告实际损失包括建筑物成本及土地增值损失,从公平原则出发,反驳被告的上诉理由。 结果:一审判令被告返还转让款及赔偿损失,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告共计获赔近76万元。 亮点:突破合同无效可得利益不予赔偿的法律适用难点,成功主张建筑成本损失及土地增值补偿;法院采纳大部分代理意见,实现二审完胜,为宅基地纠纷损失追偿提供参考。 案例 6: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代理被告全胜,最高法案例) 案情:原告起诉被告侵害其打气泵实用新型专利,诉请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20万元等,我方代理被告,一审法院认定不侵权,原告不服,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代理策略:紧扣专利说明书解释权利要求,精准理解技术特征,主张“外围”指气缸旁侧,举证被诉产品电池组与气缸隔有机芯,不满足紧凑设计目的,组合方式也与原告专利不同,充分论证被诉侵权技
累计办案 630 件累计咨询 200 次
天河 ·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 / 行政诉讼李新萍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不协产法律业务部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民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广东省民营企业商会理事、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事前诸葛”全国股权律师联盟创始合伙人;具有近30年的法院、律师事务所以及大型民营企业法务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征收拆迁、土地\山林权属争议、房地产、建设工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擅于处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 (一)刑事辩护 擅长业务: 刑事辩护(普通刑事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走私犯罪等)、刑民交叉疑难案件处置。 部分亲办经典案例 1.陈某芳因涉嫌抢劫、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经二审辩护改判死缓,依法保住性命。 2.全国扫黑办督办广东清远“陈某辉等35人涉黑案”:担任核心骨干成员周某华辩护人,精准辩护,保障当事人合法诉讼权利。 3.广州市某牧兽药有限公司陈某伟销售伪劣兽药案:一审获刑三年六个月,二审辩护后公诉机关撤回起诉,当事人无罪释放并获国家赔偿(获评广州律协业务成果奖)。 4.肖某诈骗案:在法院一审阶段公诉机关撤回起诉,作出不予起诉决定书,委托人获得了国家赔偿。 5.郑某钧等84人走私普通货物案:涉案金额14亿元(温家宝总理亲自批示督办),辩护后认定单位走私,主犯轻判有期徒刑十五年,驳回检察院抗诉。 6.亢某兵故意杀人案(9.15芳村酒吧血案,致两死四重伤四轻伤):成功辩护,当事人获判无期徒刑,避免死刑立即执行。 7. 广州市乐某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合同诈骗案:整理2000余页证据,成功减少指控诈骗数额50余万元,当事人获轻判,获合议庭及委托人高度认可。 8. 广东某汇牙科器材有限公司走私普通货物案:辩护后减除偷逃税款近400万元(占起诉书认定税款50%),当事人获轻判四年(原可能判七年以上)。 9. 某副厅级干部涉嫌诈骗罪案:在侦查阶段成功撤销案件,实现委托人避免双开的不利后果。 10. 广州增城某学校校长受贿案:为委托人争取到法院轻判并适用缓刑,而同案其他取保候审被告人则被判处有期徒刑并收监羁押。 11. 张某领等六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经过团队律师的共同努力,实现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成功实现六人全部在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的结果。 12. 李某重涉嫌冒充军人招摇诈骗罪,量刑建议五年,经辩护,成功轻判为三年并适用缓刑。 13. 黄某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量刑建议为实刑一年六个月,经辩护,实现适用缓刑的效果,被告人得以在春节前两天释放回家与家人团聚。 14. 刘某因诈骗学生家长的请托办理入学的费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为九年,经成功辩护,获得轻判为五年。 15. 湖南岳阳刘某培因拆迁安置引发的涉嫌妨害公务罪,在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向办案机关递交不予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获得办案人员的高度认可,并取得不予批准逮捕决定,成功使刘某培获得取保并释放,很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6. 卢某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经成功辩护,获得轻判。 18. 徐某芝生产、销售假药罪,经成功辩护,获得轻判。 19. 陈某贩卖毒品罪,经成功辩护、获得合理刑期。 20. 曹某海职务侵占罪,经成功辩护,获得轻判。 21. 朱某洁非法行医罪,经成功辩护,获得轻判。 ……办理刑事案件二百余件。 (二)不动产征收拆迁法律事务 擅长业务: 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企业/工厂/商铺拆迁、环保拆迁、违建拆除维权、城市更新(三旧改造)、棚户区改造、物业小区业主维权、拆迁补偿纠纷行政诉讼及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 部分亲办经典案例 1.佛山市盈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拆迁专项法律服务案:代理佛山市民广场项目企业拆迁,两个月内为客户争取到超政府征收补偿标准1000余万元的额外补偿款。 2.深圳市宝安区“深大城际”项目之“宏科科创中心”房屋征收专项法律服务案:通过谈判协商解决,实现委托人之房屋部分拆除补偿安置+保留部分物业之诉求。 3.珠海某宗食品有限公司厂房征收专项法律服务案:实现异地安置重建厂房及补偿之诉求。 4.东莞中工某盈资产管理公司下辖酒店物业旧改拆除专项法律服务案:实现物业保留,不予拆除。 5.广州鸿某筑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征收专项法律服务案:实现企业关于合理补偿的诉求。 6.广州惠某农业合作社租赁物业征收专项法律服务案:实现物业征收的合理补偿。 7.东莞厚街阳光商业城近百户商铺业主拆迁补偿安置专项法律服务:通过协商实现业主的合理诉求。 8.湖南岳阳余某征、刘某勇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纠纷案:通过非诉+诉讼的方式争取到合理补偿。 9.广东龙门县王田村山林权属争议行政诉讼再审案,通过再审听证实现争议调解解决,实现了当事人的合理诉求。 10.广东清远市“广清产业转移园项目“征地补偿安置纠纷
累计办案 1200 件累计咨询 200 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