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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林 律师崇州市 · 四川彰正律师事务所
民族:汉,政治面目:党员,法学科班毕业,法学学士。 拥有系统的法学知识和法学理论基础,对刑法理论和民法理论有较多的学习,熟悉各种法律法规及规章文件等;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为人正直、遵纪守法;爱好广泛,乐于与人交往,较好的团队精神。 在诉讼领域,十年深耕民商事,代理各类案件超800+件,办理大量的经济案件,在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债务纠纷,合伙纠纷等案件中,擅长突破常规思维,打破传统律师“照本宣科”的人设。 在非诉讼领域,长期担任多家市级机关单位法律顾问,具备扎实的行政法律实务经验;同时服务于众多企业与社会团体,深入了解市场经营规则,善于前置防范、有效管控企业运营中的各类法律风险,助力客户合规发展。 执行是兑现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针对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 “执行难” 问题,岳律师现正专项组建专业执行团队,全方位开展财产查控、线索摸排、信息研判等工作,深挖财产线索、突破执行壁垒,全力助力胜诉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让司法判决真正落地生根。 以法律为终身事业,以正义为前行方向,以此为铭,步履不停。 经典案例 1.销售欺诈,能否获得三倍赔偿? 案件摘要: 律师代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向陈先生出售一辆特价库存车型,但在办理过户登记的时候陈先生被告知该车辆的《货物进口证明书》为伪造,因此无法办理上户手续,但该车辆实际为当事人向第三人购买,该《货物进口证明书》也是由此第三人提供的。后陈先生将车辆开回当事人处,当事人积极与陈先生协商赔偿事宜,但未能达成一致。 案件审理: 该案主要问题是当事人是否存在欺诈行为,陈先生的代理人称当事人故意隐瞒案涉车辆的真实情况,认为当事人的行为属于附有告知时的不作为,陈先生也因此隐瞒行为做出了违背真实意思的意思表示。 首先,从主观上来看,当事人做为车辆销售商,主观上有期待促成买卖成立的意思,客观上也有做出积极促成买卖的行为。其次,该车辆是当事人从第三人处购买,相关手续也由第三人提供,但第三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从外观上看并无异样,当事人做为车辆销售者对虚假资料的鉴定不具有专业能力,而事实上具有高度专业知识的车辆管理所在给车辆登记注册进行审查时也未查出该《货物进口证明书》为伪造的,因此不能认定当事人具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意思和行为。 自当事人知道该车辆不能上户后,便同意陈先生的要求解除合同,并积极与陈先生协商赔偿,但因陈先生对当事人提出的赔偿都不满意,因此才向法院提出起诉。但当事人提出的赔偿事项均合情合法,经过两轮庭审后,陈先生没有向法院提出新的辩论意见,最后向法院提出了撤诉。 律师点评: 该案的主要难点便是欺诈的认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欺诈需要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欺诈的恶意,客观上实施了欺诈的行为。在当事人与第三人的聊天记录中,反复确认了车辆能被上户,并且基于当事人的身份,主观上是期待该合同能被全面恰当履行的。客观上,连专业人员都无法轻易分辨资料的真伪性,不能强求当事人对此进行甄别,所以当事人并不存在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 2.定金交由中介保管引发一场居间服务合同纠纷诉讼 案件摘要:律师代理一起居间合同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通过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也根据合同交纳了定金。在按照合同交付房屋款和办理产权变更时,却因中介一方将定金挪作他用,买受人认为定金应扣除,出卖人认为定金自己并没收到,房款中应当再次支付,最终该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交纳定金的一方,因中介收取定金而与中介方发生纠纷,引发一场诉讼。 案件办理流程:起诉——撤诉——重新起诉——终获胜 案件办理思路: 根据合同约定,委托人一方已与中介形成居间服务合同关系,且已交纳居间费用。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委托人和中介方诉前协商处理该事情,由中介方法人向委托人出具欠条,并承诺归还居间费和代为保管的费用,后又因还款问题发生纠纷。委托人没有通过正规渠道咨询律师,通过非律师代为处理此案,并将该中介法人个人作为被告,提起了诉讼,导致诉讼主体错误。案件开庭审理后,经法官释明,庭后找到律师,讲明案情。律师建议委托人先撤诉,再以中介公司为被告起诉,终获胜。 律师点评:本案的思路在于中介方不忠于该居间事项,导致委托人遭受损失,应当退还居间费用和代为保管的费用。因没有造成委托人遭受具体损失,故不主张赔偿损失。 难点在于,委托人以出具欠条人作为被告,该欠条欠缺欠款的事实,即出具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自然人,又是中介公司法人。根据其基于居间合同和居间事项与该欠条的关系,可以推定其出具欠条履行的是法人职务,其后果应当由法人承担。故,诉讼主体应当是中介公司。
- 章海鹰 律师上海 · 京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税务合规及税务筹划: 章海鹰律师曾在大型国企从事多年财务工作,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深厚的财务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熟悉企业管理,精通税务筹划,擅长处理各种经济纠纷和公司法律事务,为企业提供了大量的并购重组、税务筹划等专项法律服务,并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刑事犯罪辩护: 章海鹰律师曾在法律职能部门工作八年,办理各类疑难、复杂刑事案件数百件。从事律师十几年以来,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诈骗、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几百件,擅长经济类犯罪特别是涉税犯罪的辩护,特别擅长利用自身的财务专业知识和企业工作经验,处理复杂的刑民交叉案件,积累了大量的取保候审、无罪释放、不起诉、缓刑、二审改判等成功案例。代理的热点敏感案件,曾被中央电视台、东方卫视、凤凰网等媒体报道,受到委托人的致好评。 经典案例 刑事辩护典型案例(部分) 1.安徽陈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法院宣告无罪); 2.中国金融第一案安邦保险吴某某集资诈骗、职务侵占案。(涉案金额600多亿元,辩护团成员,并参与后续系列民事案件及刑事执行); 3.上海某法国网红面包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涉案金额200多万元,免予刑事处罚,中央电视台、东方卫视等多家媒体报道); 4.舟山某企业家骗取票据承兑案(涉案金额2亿多元,红通案件,检察院不起诉); 5.上海某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1.1亿元,检察院不批捕后撤案); 6.上海王某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检察院不批捕); 7.安徽罗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9000余万元,检察机关采纳律师意见,罪名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变为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由法定刑十。年以上变为建议判缓)【被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评为"2022年度十个影响力税务司法审判案例”】; 8.安徽朱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250多万元,检察机关采纳律师意见,罪名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变为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由法定刑十年以上变为建议判缓) 9.杭州某外贸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法定刑以下减轻判决) 10.绍兴某驾驶学校虚开发票案(涉案金额4000多万元,检察院不起诉); 11.徐州张某某虚开发票案(涉案金额5000万元,缓刑; 12.苏州孟某虚开发票案(检察院不起诉) 13.江苏盐城王某虚开发票案(涉案金额1亿多元,检察院不起诉,行政复议撤销税务局认定虚开的决定); 14.桐乡某企业家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涉案金额1亿多元,减至1000余万元); 15.安徽张氏三兄弟等50余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安徽扫黑除恶1号专案,第三被告辩护人,检察院建议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后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16.安徽方某等20余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重大社会影响,第一被告辩护人); 17.安徽陈某某等30余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重大社会影响,原第一、后改成第三被告辩护人; 18.辽宁罗某、张某等20余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重大社会影响,第二被告辩护人);19.安徽某常务副市长受贿案(涉案金额400多万元,法定最低刑判决); 20.上海某大型国企高管受贿案(检察院取保候审,后判处缓刑) 21.安徽淮南姬某某诈骗案 (诈骗金额4000余万元,检察院撤回起诉); 22.安徽池州卢某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涉案金额4000多万元,公安撤案); 23.河南商丘刘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涉案金额2亿余元,判处缓刑); 24.上海某企业家生产、销售假药案(涉案金额500余万 元,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撤案) 25.上海某企业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撤案) 26.上海王某诈骗案(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撤案);27.上海夏某保险诈骗案(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撤 案); 28.深圳姚某诈骗案(检察院不起诉); 29.江苏盐城梁某虚开发票案(检察院指控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5.5亿余元、虚开发票1亿余元,分别建议量刑9年、1年9个月,法院改判虚开发票罪,判刑3年6个 月); 30.哈尔滨某实业公司非法集资案(涉案金额4亿多元,减轻判刑三年); 31.上海某大型理财公司非法集资案(涉案金额9000多万元,减轻判刑三年); 32.新加坡某航运公司高管职务侵占案(担任公司诉讼代理人,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二名被告被判处12年、8年,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 33.上海常某侵犯著作权案(中宣部督办、央视等多家媒体报道,非法获利200多万元,减轻处罚并判处缓刑)
- 游辉 律师福清 · 福建启昭律师事务所
游辉律师 执业二十几年 | 资深律师 | 深耕专注民商事争议解决 经典案例 合同纠纷: 代理某租赁合同纠纷案,涉及工程机械租赁费用230余万元,通过完整证据链充分证明案件事实,为客户追回直接损失200多万元; 代理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追回被扣工程款50万左右,通过收集组织各类间接证据组成完整证据链,为客户赢得50多万工程款损失; 代理某委托代理合同纠纷案,一审获得部分诉讼请求的支持;二审又代理该案上诉,根据案件争议焦点精细重新组构证据链条获得二审法院改判支持大部分原诉讼请求,获得客户高度好评。 民间借贷:处理多起大额民间借贷案件,单案最高标的额500万元,其中一例没有书面借条的情形下,通过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形成完整证据链,获法院全额支持; 婚姻家事:代理涉外离婚纠纷,涉及国外夫妻共同财产、多地房产及抚养权争议,最终以调解结案,为客户争取超出预期15%的财产权益; 夫妻财产约定:为20余位高净值客户起草/审核婚内财产协议,有效隔离婚前财产与婚后经营风险,无一起事后争议。 婚约财产纠纷:代理多起婚约财产纠纷,为委托人追回大部分彩礼,获得委托人以及家人好评。 相邻权纠纷:代理相邻权纠纷,为委托人解决多年相邻之间矛盾,多数经调解结案,获得客户好评。
- 陈佳 律师商丘 · 河南仰望律师事务所
陈佳,男,汉族,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石家庄陆军指挥学院,本科学历,专职律师。 执业以来,始终秉持着以勤恳执业的工作态度,以扎实深厚的法律知识,认真、细致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经典案例 1、陈某与常某女、常某男、郝某婚约财产纠纷二审案件,代理二审,将一审仅获判的5万元彩礼返还金额,改判为10万元 2、35万彩礼纠纷,10万调解当庭履行 3、非法经营案——缓刑 4、容留卖淫罪——检察机关当庭并更量刑标准 5、开设赌场罪——取保候审 6、诈骗案——取保候审 7、非法发放贷款罪——4.5亿巨额案件 8、行政诉讼案件胜诉,法院一审撤销公安机关处罚决定调解履行促使还款:案情简介:(2024)豫 1425 诉前调书 605 号 原告刘某某、王某与被告李某某系朋友关系,被告因经营周转需要,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向二原告借款,并出具欠款凭据。后续二原告多次向被告讨要欠款无果,遂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被告诉至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诉请被告偿还借款本金 60000 元,并自 2023 年 3 月 31 日起以 60000 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支付利息及逾期利息,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该案于 2024 年 7 月 9 日立案,经法院诉前调解,各方自愿达成调解约定:双方核定借款本金为 50000 元,利息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以实际未还欠款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至款项实际结清之日;被告从 2024 年 7 月开始,每月 30 日前偿还 10000 元,直至全部本息清偿完毕;若被告任意一期未能按期足额还款,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欠款本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本案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 650 元由被告承担。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对上述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案涉民事调解书经各方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后,执行还款:(2024) 豫 1402 民初 13688 号) 原告为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委托陈佳等两名律师参与诉讼;被告刘某某户籍地为山东滨州,委托代理律师应诉。原、被告之间存在货物买卖合同关系,被告收货后拖欠货款迟迟未付,原告核算欠付货款总额 239610.5 元。原告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向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立案起诉,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全额偿还货款 239610.5 元,并以该欠款为基数,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LPR 计算资金占用利息至欠款付清为止,案件相关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2025 年 2 月 26 日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原告自愿将应付货款金额降至 193000 元;付款方案约定 2025 年 2 月 28 日前被告先行支付 60000 元,剩余款项从 2025 年 6 月起至 2026 年 11 月,每月 28 日前最少偿还 5000 元,所有剩余款项须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结清;若被告任意一期没有按期足额还款,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欠款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自 2025 年 2 月 25 日起,以剩余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当期 LPR 的 2 倍计收逾期利息。原告主动放弃其余诉讼请求,本案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原告自行承担,民事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具备法律效力。 起诉保全同步进行:(2026) 豫 1402 民初 1173 号) 原告李某某从事鸟类养殖经营,经自家亲属介绍认识被告刘某某,并聘请被告担任养殖项目的技术指导。合作期间,被告以个人对外负有外债、急需用钱还债为由向原告借款。2025 年 5 月,原告分三次完成出借:先通过亲属代为转账出借 10000 元,又在同日分别通过微信转账 45000 元、银行转账 45000 元,累计出借本金 100000 元。款项出借后,原告在 2025 年 6 月 11 日通过电话正式向被告催收全部欠款,被告始终推脱拒不还款。原告遂在 2026 年 1 月 22 日向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被告偿还本金 100000 元,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起按一年期 LPR 四倍计算逾期利息,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经法院合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法院经核查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认定借贷事实成立,因双方未约定借期利率与逾期利率,驳回原告按照 LPR 四倍计息的诉求,依法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 100000 元,利息自首次催款日 2025 年 6 月 11 日起,按照同期一年期 LPR 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案件减半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被告负担,当事人不服判决可在签收文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 易德铭 律师杭州 · 浙江都杭律师事务所
易德铭律师,1972年3月出生,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浙江都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执业理念:诚信执业、专业取胜。 1996年7月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毕业,2006年9月至2009年6月在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学院参加应用心理学硕士课程和心理咨询师课程学习,2012年3月获硕士学位,在企业从事过多年管理、法务工作,后成为专职律师,2013年至2019年执业于浙江鑫家律师事务所。2020年1月与志同道合的同仁一起创办浙江都杭律师事务所。 1.拆迁安置分家析产案例: 案例一 案情简介:原告熊某某与被告三孙某某原系夫妻,原告户口迁入女方父母家并享受拆迁安置福利,双方离婚后因三套拆迁安置房分配无法达成一致起诉。 审判结果:法院确认原告享有82.5平方米安置面积(含独生子女奖励份额的一半),判决指定拆迁安置房归原告所有,核心房产权益得到支持。 案例二 案情简介:女方胡某某嫁入杭州多年,被告家拆迁后,男方作为户主占有拆迁款及房屋,女方未享受相关权益,遂先离婚后起诉分家析产。 审判结果:法院判决两套指定拆迁安置房归原告所有,被告需腾空其中一套交付原告,并支付原告20万元拆迁款,确认原告享有独生子女奖励份额的一半,全面实现原告核心诉求。 案例三 案情简介:原告杨某与女方结婚后户口迁入女方家,房屋拆迁后双方离婚,就安置房及拆迁补偿款协商9年无果后起诉。 审判结果:一审法院判决指定安置房归原告使用(具备办证条件时协助过户),并支付原告118729.37元折价款;原告上诉后,二审改判被告支付原告352056.37元折价款,确认原告享有75平方米安置面积,大幅提升原告权益。 案例四 案情简介:原告李某与被告丁某的父亲二婚离婚后,就拆迁安置面积及房屋未达成一致,此前法院告知房屋安置后可另行主张,房屋安置后原告起诉,且涉及被安置人去世后的继承问题。 审判结果:被告在诉讼压力下同意原告全部合理诉求,原告撤诉,无需经过完整诉讼程序即实现核心权益,节省时间及诉讼成本。 案例五 案情简介:原告陈某离婚后,与男方家庭就拆迁安置房分割及相关费用无法达成一致,起诉要求确认安置面积、分割房屋并办理过户。 审判结果:法院判决指定拆迁安置房归原告所有,判令被告在具备办证条件时协助原告办理过户手续,同时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房屋折价款,原告核心房产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案例六 案情简介:原告黄某某与被告三协议离婚后,就拆迁安置房分割协商无果,且因安置人去世涉及继承、独生子女份额认定等争议,原告因误解诉讼时机耽搁多年后起诉。 审判结果:法院确认原告享有120平方米安置面积,判决指定拆迁安置房的房产权利归原告所有,被告需支付原告1053863.07元房屋折价款及12870元鉴定费,独生子女份额主张得到支持,再婚再生育不影响原告权益,全面胜诉。 2.民间借贷纠纷案例: 一、原告胜诉案例(易德铭律师代理原告) 案例一 案情简述:原告何某与被告吴某某等人存在200万元借贷争议,双方就款项对应关系存在分歧,二审中代理律师重点梳理多方账务往来,明确案涉200万元系吴某某借条所指款项。 审判结果: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支持原告全部诉请,判令吴某某、何利某归还原告200万元,并按月利率0.75%支付自2015年4月21日起至履行日止的利息。 案例二 案情简述:被告周某向原告关某某出具借条,确认借款15万元并约定还款日期,借款到期后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提起诉讼。 审判结果:法院支持原告诉请,判令被告周某归还借款本金15万元及逾期利息(暂计至2020年4月20日为9914.37元,后续按LPR标准计付),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案例三 案情简述:被告严一某向原告顾某借款20万元,出具借条、收条,严黎某作为担保人签字,原告按约转账交付借款,借款到期后二被告未还本付息,原告支出律师费并提起诉讼。 审判结果:法院支持原告全部诉请,判令严一某归还借款本金20万元、利息(暂计至2021年8月7日为23100元,后续按LPR四倍计付)及律师费,严黎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相关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 黎昊阳 律师上海 · 汉盛律师事务所
黎昊阳律师,上海从警8年+,律师执业6年+,研究生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金融刑法)专业,本科就读于南昌大学(刑事侦查)专业,国家级心理咨询师,专注于刑事辩护、控告、反舞弊调查及嫖娼类行政复议与诉讼,处理过数百起刑事及行政案件,是上海地区刑事及行政诉讼领域内公认的具有警转律背景的资深律师。黎律师在多年的从警及律师工作经历中期间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因多年的司法机关工作经验及律师经验,黎律师熟悉各类司法机关的办案程序、办案风格和办案特点,能与不同司法机关间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并交换意见。善于从办案机关的视角去发现案件问题并解决问题,从而使案件获得转机,在执业期间,黎律师办理的多起刑事案件获得了无罪、不诉、缓刑、从轻处罚的良好效果,办理的多起行政案件有效撤销了行政处罚,为当事人赢得了自由,赢得了尊严,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经典案例: ►代理的邹某职业骗薪案,登上CCTV12社会与法频道,检察机关建议量刑3年有期徒刑(未建议适用缓刑),在黎律师的争取之下,最后法院阶段判决对当事人适用缓刑。 ►代理的深圳小牛资本非法集资案,是目前全国涉案金额最大的P2P案件,被人民法院评选为2023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例,黎律代理的嫌疑人杨某为本案主犯之一,检察机关建议量刑10年,最后判决杨某有期徒刑7年。 ►代理的甘肃张某集资诈骗案(今金贷P2P),非吸金额多达50亿余元,未偿还本金5.6亿余元,检察机关以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罪并罚起诉张某,建议量刑13年,法院阶段排除掉集资诈骗罪名,最终仅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罪,判决有期徒刑10年。 ►代理的深圳某企业家黄某涉嫌职务侵占案,涉案资金高达8亿余元,检察院本认定黄某职务侵占行为成立,准备批捕黄某,黎律师介入案件后,通过与嫌疑人积极的会见沟通,搜集了对嫌疑人有利的众多证据材料并拟写专业的法律意见书(近千页)提交给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同时与检察机关就黄某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犯罪一事进行了多次沟通,最终检察院认为本案事实存疑决定对嫌疑人不予批捕。嫌疑人在羁押37天后重获自由。后公安机关对不予批捕决定提出复议,上一级检察机关依然决定对嫌疑人不予批捕。 ►代理的周某某走私毒品一案,经黎律师与侦查机关沟通并提交《法律意见书》,最终认定嫌疑人周某无罪,成功撤销案件。 ►代理的上海陈某涉嫌诈骗一案,公安机关认定嫌疑人涉黑涉恶,黎律师代理本案后,经过与检察机关的积极沟通,提出相关辩护意见,撤销了对当事人涉黑涉恶的定性,检察机关初步建议量刑3年2个月,后经与检察机关进一步沟通,为陈某争取到了从犯情节,陈某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适用缓刑。 ►代理的张某开设赌场案,经与公安机关多次沟通并提交法律意见,最终认定当事人张某没有非法获利目的,不构成犯罪,成功撤销案件。 ►代理的高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与上海经侦多次沟通并提交法律意见,最终认定高某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成功撤销案件。 ►代理的余某某强制猥亵案,黎律师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后,经与检察官多次沟通,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达成不起诉,保障当事人未留刑事案底。 ►代理的谢某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经黎律提交法律意见并与侦查、检察机关多次沟通,审查起诉阶段成功达成不起诉,保障当事人未留刑事案底。 ►代理的邓某伙同他人职务侵占案,检察院建议对邓某量刑有期徒刑1年,经黎律师有效辩护,最终判决拘役6个月并适用缓刑。 ►代理的深圳姜某涉黑案(组织领导者),成功为姜某辩护打掉最重罪名(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从一号被告转为二号被告,量刑大幅从轻。 ►代理的刘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检察机关建议1年有期徒刑,后经黎律沟通,争取到10个月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代理的周某某介绍卖淫案(涉及未成年人),本应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经黎律提交法律意见并与侦查、检察机关多次沟通,介绍人数大幅降低,最终判决1年3个月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代理的马某某洗钱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争取到2年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代理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与杭州公安联合侦办的张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原量刑为5年以上,经黎律师辩护,最终判决3年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代理的郭某职务侵占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检察机关建议量刑13年,经辩护打掉近70%金额,最终量刑改为7年有期徒刑。 ►代理的储某控告犯罪嫌疑人霍某涉嫌诈骗案,当事人自行控告公安机关不予立案,黎律师代理后成功刑事立案,被告人最终被判处4年3个月有期徒刑。 ►代理的周某控告犯罪嫌疑人秦某涉嫌诈骗案,黎律师代理后成功刑事立案,被告人最终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并为当事人成功追回了损失。
- 姜梦怡 律师大连 · 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
姜梦怡 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 民商法硕士,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擅长公司争议解决、股权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等经济类诉讼、执行案件,现任近30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案件胜诉率近三年高达98%,尤其擅长疑难复杂类民商事诉讼案件。 经典案例: 1、曾参与杨某、祝某等共三十名被告的刑事辩护案件,案涉罪名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代理该案第七被告人杨彬的辩护律师,自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全程参与。此案件被列为该年度的重大刑事案件,经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历时7天的审理,最终顺利结案,该案件经大连市中院公众号和大连市电视台报道。 2、大连地区在2023年之前,涉及非法期货类案件均以行政机关未予以认定该交易所不具备从业资格为由,驳回起诉,不予受理。很多在各大交易平台进行投资且亏损严重的人,状告无门,经常到大连市政府门前闹事,也有起诉大连市政府驳回的。通过不懈的努力,2023年4月24日由大连市金融发展局对案涉交易平台大连贵金属交易中心实施了现场检查,最终认定大连贵金属交易中心平台不符合国发(2011)38号、国发办(2012)37号文件,存在违规行为。大连贵金属交易中心被取消交易场所业务资质。至此,辽宁地区法院才开始接收此类案件,而我代理的原告济南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大连贵金属交易中心也是辽宁省第一个这类案件的胜诉判决。 3、代理原告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诉被告大连甘井子区聚易木材加工厂、李某、赵某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案涉金额1,144,469.13元。该案件起因是由被告工厂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导致的,造成三人重伤(烧伤面积分别为93%、92%、65%),一人轻伤的严重后果,该重大事故当时经大连市电视台新闻频道报道。因被告在后续的治疗过程中与委托人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存在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作为代理律师全程参与案件的审理、执行。 4、大连未来城道理景观工程动迁项目,因动迁规划牵涉大连华侨果树农场、大连奶牛场有限公司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地块,上述企业又将该地块承包给本村村民使用。因动迁事项各方反映巨大,该地块案涉市民拨打市民热线,向“民心网”进行投诉。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本人代理了原告大连华侨果树农场诉史芳杰土地使用权纠纷。 5、代理行政机关大连市沙河口区民政局婚姻登记纠纷。本案原告双方在1980年12月登记结婚,1985年在人民法院经判决离婚,后双方于1987年4月复婚,2006年经民政局协议离婚,但离婚过程中取消的是1980年的婚姻信息,而非后经复婚取得的1987年的婚姻关系,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提起诉讼要求撤销2006年的离婚登记,重新确认解除1987年登记的婚姻关系。本案涉及的案件复杂,时间跨度久,由于行政机关档案管理的交接,为本案证据的收集、整理增加了难度,但最终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经调解结案。 6、2025年代理一起复杂交通事故案件,作为原告律师,起诉七名被告,诉讼金额240万,刑事与民事案件交叉,并且异地管辖,在多重法律关系交织的情况下,帮助当事人几乎全额争取补偿款的情况下,比预期多获赔50万元,当事人非常满意。 7、代理台湾同胞股权转让纠纷,通过提出鉴定意见,将对方的虚假证据予以有利驳斥,从而取得一审胜诉的结果,案件目前进入执行阶段。
- 刘毅斯 律师佛山 · 广东崇一律师事务所
刘毅斯律师系广东崇一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副主任、佛山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事法律行业十三年以上,毕业于211工程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法学功底深厚,曾任上市公司法务主管,起草审查过上千份合同,办理过上百起案件,对重大合同、规章制度、法律意见的制定具有娴熟的技巧,对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劳动争议、债权债务纠纷等诉讼案件的处理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办案风格严谨、证据扎实、胜诉率高,尤其擅长疑难案件逆转、大额债权追偿、企业商事风险化解。 经典案例: 案例1:保证合同纠纷(多案合并,上千万投资本息追偿) 案情:原告投资多份基金到期未获还本付息,某集团公司出具担保函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拒不履行,原告诉请某集团公司偿还本金、利息及逾期利息共计上千万元。 代理策略:精准把握保证期间的时间要求,全面梳理投资协议、担保函等证据,核算每笔款项本息及逾期标准,紧扣保证的相关法律规定,论证原告在保证期间主张连带保证责任于法有据。 结果:法院全额支持诉请,判令被告偿还本金、期内利息,按约定支付逾期利息至实际清偿,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亮点:精准把握保证责任承担的时间,凭借完整证据链锁定核心事实,实现债权全额追偿;多笔款项计息标准精准核算,法院完全采纳代理意见,为大额保证责任追偿提供典型思路。 案例2:买卖合同纠纷(80万货款本息追偿) 案情:某经营部向原告采购产品产生欠款,在未清偿货款的情况下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共同经营的经营者否认合伙关系、互相推诿拒不还款,原告诉请二人连带清偿货款及利息共80万元。 代理策略:在交易主体注销的情况下精准确定适格的被告,以结款清单、发货清单锁定欠款金额,提交录音等证据形成证据链,分笔核算逾期利息,适用法律规定论证合伙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结果:法院认定二被告合伙关系成立,判令共同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承担全部诉讼费、财产保全费。 亮点:突破无直接合伙协议的证据难点,成功认定合伙关系;针对制造业多笔交易欠款,精准核算利息,实现债权全额支持,维护企业经营权益。 案例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300万房产违约追偿) 案情:原告依约购买300万元房产,支付10万元定金、将100万元转入监管账户并完成按揭审批,后卖方房产被查封无法过户,拒不担责,中介仅愿返还部分定金,原告诉请解除合同、追偿违约金及损失。 代理策略:梳理聊天记录等证据,论证卖方构成根本违约,主张按实际成交价20%支付违约金,精准适用定金与违约金规则,要求中介返还未转付定金,同时主张监管资金利息损失。 结果:法院判令解除合同,卖方支付违约金、监管资金利息,中介返还定金,两被告承担大部分诉讼费用,原告共计获赔60万元以上。 亮点:获高额违约金支持,区分卖方与中介责任,避免互相推诿,凭借完整证据链实现诉求,最大限度维护购房者权益。 案例4:承揽合同纠纷(代理被告应诉全胜) 案情:被告依约完成原告委托的模具开发并验收合格,原告付清模具款后,持补签合同主张被告未按时交付模具构成违约,诉请返还货款、支付违约金、承担律师费损失。 代理策略:梳理聊天记录、对账单等证据,还原合同补签前模具已验收合格、原告后续采购模具产品的事实;厘清违约金条款为保密条款专属,否定原告诉请;逐一反驳原告各项主张的无据性。 结果:法院全盘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判令原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被告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亮点:突破原告持书面合同的形式证据优势,还原实际履行事实,推翻违约定性,应诉中精准把控举证责任,实现零损失全胜,为承揽合同应诉提供可复制模式。 案例5:合同纠纷(宅基地转让合同无效损失追偿) 案情:原告购买被告农村宅基地并出资建房,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被认定无效,被告仅同意返还转让款,拒绝赔偿建筑物成本及土地增值损失,原告起诉后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 代理策略:论证被告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合同无效存在重大过错,结合评估报告主张原告实际损失包括建筑物成本及土地增值损失,从公平原则出发,反驳被告的上诉理由。 结果:一审判令被告返还转让款及赔偿损失,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告共计获赔近76万元。 亮点:突破合同无效可得利益不予赔偿的法律适用难点,成功主张建筑成本损失及土地增值补偿;法院采纳大部分代理意见,实现二审完胜,为宅基地纠纷损失追偿提供参考。 案例 6: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代理被告全胜,最高法案例) 案情:原告起诉被告侵害其打气泵实用新型专利,诉请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20万元等,我方代理被告,一审法院认定不侵权,原告不服,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代理策略:紧扣专利说明书解释权利要求,精准理解技术特征,主张“外围”指气缸旁侧,举证被诉产品电池组与气缸隔有机芯,不满足紧凑设计目的,组合方式也与原告专利不同,充分论证被诉侵权技
- 邱浩 律师昆明 · 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
邱浩,法学学士,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 16 年。拥有政府、国企及大型企业法律服务经验,深耕烟草、房地产行业,主打民商事争议解决、刑事辩护,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诉讼案件近 800件。 长期为云南省烟草系统、城投公司、银行、通信企业、大型投资公司等多家政企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办案经验扎实,善于梳理复杂财产线索,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标题:成功驳回业主巨额索赔!代理施工方,建设工程质量及逾期责任案件全面胜诉 案情与结果: 我方施工企业在工程交付后,被业主以工程质量问题、工期逾期为由索赔 200 余万元。我方通过梳理合同条款、工程签证、验收记录,指出业主已实际接收使用工程且质量问题非施工方原因导致,同时厘清工期延误责任归属。法院最终采纳我方意见,驳回业主全部诉讼请求,为客户避免近 200 万元损失。 2. 离婚财产分割纠纷 标题:复杂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应得财产份额,厘清婚内债务责任 案情与结果: 我方当事人起诉离婚,对方主张房产、存款均为婚前个人财产,并提出多笔婚内债务要求我方共同承担。我方通过调取银行流水、出资凭证等证据,证明案涉资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核查债务用途,排除非共同债务。法院最终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驳回对方不合理债务主张,保障我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3、 帮信罪刑事辩护 标题:帮信罪成功轻判!代理涉 “跑分” 帮信案件,争取到大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情与结果: 我方当事人因出借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资金结算,涉案流水超百万元,面临刑事处罚。我方介入后,通过会见了解案情,提交法律意见,指出当事人主观上缺乏明知、情节较轻、有自首、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从轻情节。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4. 民间借贷纠纷 标题:成功追回拖欠借款本息,为企业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案情与结果: 昆明某科技公司向张某某出借资金后,对方长期拖欠不还,我方代理后,通过固定借款凭证、资金流水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全部诉请,成功为企业追回借款本息。 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标题:交通事故案件成功逆转!代理受害方,获赔全额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案情与结果: 我方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肇事方及保险公司以部分费用不合理为由拒绝全额赔偿,仅同意赔付部分款项,双方协商无果。作为受害方代理人,我们收集整理了事故认定书、病历资料、伤残鉴定报告、医疗费票据、误工证明、护理费票据等完整证据链,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异议逐一质证反驳,清晰阐述各项损失的计算依据及法律规定,同时主张了精神损害抚慰金。最终法院判决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肇事方及保险公司向我方当事人赔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损失,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张绍旺 律师成都 · 北京市高通(成都)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高通(成都)律师事务所于2010年初,经四川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系北京高通律师所成都分所,现有20位专职律师,执业年限超过10年的有10人。其中研究生占40% ,本科生占60% 。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形成了非诉与诉讼业务并举发展的局面。 高通律所成都分所律师擅长投融资、企业设立、改制重组、建筑工程和房地产、银行及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知识产权以及私募股权投资等法律事务,办理了大量金融投资、企业改制重组、金融债权清收以及建设工程项目的案件与投资项目,入选四川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建立的“国有资产管理中介机构备选库”。 张绍旺律师,民商法法学硕士,工学学士,机械工程师。本科毕业于东北石油大学(原大庆石油学院)。在中石油从事多年机械技术工作。2004年以专业第一身份考入西南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学位,读研究生期间,参与本科法学用书编写,发表法学论文多篇,2007年毕业并获民商法硕士学位。2009年高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遂顺利步入律师队伍。本人深钻业务,不断进取,用细致、认真、负责和严谨的办案态度,深厚的的法律功底和朴素的职业道德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现执业于北京市高通(成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业提供法律咨询,专业代理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损害赔偿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刑事案件及其他非诉讼律师业务 。 经典案例: 1、苏卉霖诉胡晓东民间借贷纠纷,作为被告代理人成功将诉讼金额从70多万将至3万多 2、郑成英、楚涛诉刘旭返还原物纠纷,作为被告代理人,法院判决驳回上诉 3、李云彬与袁洪方等机动车交通事故,成功的为当事人争取到170多万的赔偿款 4、曾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成功争取到检察院不予起诉。 5、曾某某与莫莫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成功的为曾某某争取到房屋租赁费用的减少20%左右; 6、曾某某与曹某某、李某某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确认之诉,成功的为当时争取到时隔18年多买卖合同效力确认。 7、李某涉嫌诈骗罪,系累犯,成功争取到判三缓三; 8、毛某某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成功的争取到检察院不予起诉。
- 郎丽 律师昭通 · 云南振诚律师事务所
郎丽律师,云南振诚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年执业。执业以来主攻工伤纠纷(代理工伤案件百余件)、社会保险争议、劳动仲裁(曾为昭通某县煤矿办理劳动争议纠纷百余件)、侵权责任、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家事纠纷等各类行政诉讼及民商事纠纷案件。深耕行政、刑事及民商事法律领域,丰富劳动仲裁庭审陪审经历,常年为本地多家国企、事业单位、私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务涵盖合同合规审查、法律尽职调查、专项法律研判、法律意见书出具等全流程法务工作,实务办案与风险把控能力扎实出众。曾多次受邀参与地方电台普法栏目、校园普法宣讲、行政机关讲座活动。办案逻辑缜密、沟通处事高效,擅长处置疑难复杂案件,能够精准把控法律风险,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经典案例: 工伤纠纷:某基层驻点职工在宿舍突发疾病死亡。人社部门调查发现其生前醉酒,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用人单位不服起诉,一审撤销决定、责令人社重作,人社上诉败诉后重新作出决定,后职工家属再次提起诉讼,一审又撤销决定;后被告委托郎丽律师代理该案二审最终二审法院认定人社部门事实清楚、程序合法,终审驳回原告诉请,被告胜诉。 劳动争议:代理职工劳动仲裁,成功追回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基本案情及案件结果:某公司长期拖欠职工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职工被迫离职后申请仲裁。律师代理后固定用工及欠薪证据,主张拖欠工资、未休年假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最终仲裁委全部支持我方请求,为职工足额追回款项。 行政诉讼:工伤认定行政纠纷,成功撤销不利决定、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基本案情及案件结果:人社局以 “不存在劳动关系” 为由不予认定工伤,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律师从事实与法律角度论证劳动关系及工伤构成要件,法院采纳我方意见,判决撤销原不予认定决定,责令人社局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当事人最终获得工伤待遇。 交通事故纠纷:代理受害人,成功获赔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全部损失基本案情及案件结果: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肇事方及保险公司推诿赔偿。律师介入后协助伤残鉴定、核算全部损失,与保险公司协商无果后提起诉讼,法院支持我方全部诉求,为当事人争取到足额赔偿。 合同纠纷:代理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成功化解争议、减少损失基本案情及案件结果:某企业因买卖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对方主张高额违约金。律师审查合同、梳理履约证据、精准抗辩,最终促成和解,大幅降低企业损失,避免复杂诉讼。 继承纠纷:继母藏遗嘱 + 转移资产 + 伪造债务,原告反杀胜诉:父亲突发心梗去世,继母说 “没遗嘱、没存款、房子抵押还债了”。我方原告(亲生女)发现父亲生前有大额理财 + 房产,继母偷偷转走资金、伪造 500 万借条、藏匿真实遗嘱。对方伪造债务、销毁流水、隐匿遗嘱、利用 “弱势身份” 博取同情。律师接入后,申请法院调取隐匿账户 + 笔迹鉴定揭穿假借条 + 找到父亲生前备份遗嘱。最终被告伪造债务无效、转移资产全额追回、按真实遗嘱 + 法定继承,原告拿回 80% 遗产,继母少分且承担诉讼费。 刑事案件:王某被控合同诈骗案,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辩护人认为王某不属合同诈骗的合同签署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王某仅是受单位指派的工作人员,单位是事业单位,合同所得费用为单位收取,因此不存在王某个人有占有行为,王某行为不构成犯罪,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意见,宣告王某无罪
- 于传海 律师武汉 · 上海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
于传海,上海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专业刑事律师,省人民监督员。专业刑事律师/前央企总法;11年职务犯罪风险防控经验;坐标武汉/九省通衢 全国办案/累积多起无罪、不起诉、缓刑案例。 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致力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追求司法公正。1.精通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的辩护策略,如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善于挖掘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和情节,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有力的法庭辩论,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2.在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等职务犯罪案件辩护方面经验丰富,熟知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流程,能够根据案件特点制定个性化的辩护方案,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3.深入研究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在侵犯商标权罪、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知识产权犯罪辩护领域有着独到见解,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帮助当事人维护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曾任职于央企法律合规部总法,对企业法律合规风险防控、内部运营、人力资源管理、合规制度建设等有着深入理解,能从企业运营角度更全面地处理涉企法律问题。 擅长处理民刑交叉案件,准确把握民事法律关系与刑事法律关系的界限,能够从不同角度分析案件,制定全面的诉讼策略,有效解决当事人面临的法律问题。
